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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以傳道祈禱為事

 

  猶太國有兩個海,一為加利利海,一為死海,牠們是有很大分別的,列表明之。

()加利利海

()死海

兩面流通

受而不流出

有魚類及其他生物

無魚類及其他生物

有植物在兩岸

無草能生

可行船

不能行船

是活海

有名有實

  現在教會亦有此兩種信徒,一種把從神裏所得的,施賜與人,所謂『白白得來,白白捨去』是。他們的生命,必很豐盛而活潑。一種信徒,光是接受神恩,卻不肯施出。常赴會領受主的恩,然而從未把所得的告訴他人。故前者可以說是加利利海的信徒,後者可以說是死海的信徒。

  馬太廿五章所載的那三個僕人,最後的一個怎麼樣?他是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依主人的原意,是叫他去得利的,他不體貼主人意旨,獨行其志,甘心做一死海。

  我在此點,有點經歷,特見證之以榮耀主!一九二五年,我得到重生,未幾,上帝要我獻身立志做傳道,我答應了。後來我每日的生活,頭一件,要講耶穌。蓋我覺一個人未得救前,必有一個擔子,就是罪;但已得救後,也有一個擔子,就是宣傳耶穌,──福音的擔子。保羅謂:『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不過罪的擔子,是苦的,結果得死;福音的擔子,是甘的,結果得賞。我那時候,還是讀書,散學後,一壁行,一壁看,看在周圍有甚麼可以與他談道的人。初則多向小孩子講,後則轉向成人,每次講後,心中即不勝愉快。故以後即立志終身以此為事。晚上,我就到一聖經夜校裏研經,直至九時才返家,有時,因為沿路與人講道,常達一二時才得就寢。記得一晚很遲回來,忽憶起是日未對一人講道,心中難過得很,然時已夜深人靜,可向誰人說?乃高聲縱唱『耶穌救我』之歌,兩旁住戶,多詫異而啟窗注視,我仍繼續唱『耶穌如何愛我,信他必得永生』之歌,是晚所得的喜樂,迥非往昔可比,也非言語所能形容。

  一個已經得救的人,最關心的,是別人得救問題,自己得救了,眼見別人不能得救,怎能不急呢?若不關心別人的得救,直是個死的信徒而已,上帝不能在其身上得到甚麼榮耀。

  此次淞滬戰事,我被困在堂內,並有十餘位朋友同躲於此,外邊有日兵把守,水洩不通,若冒險而出,必定沒有生還。乃懇切求主使用一日人帶我出險。因對華兵沒有希望故也。後果蒙神俯允,由一日人保護出走。真是感激主恩之浩大。此事以後,是二月十五吧!在某臺講道,講畢,覺喉中阻痛,十七日醫生診驗,謂此病很重,非入院留醫不可。我從來未曾入過醫院,遂答允之。未入院前,有人謂三天便可痊愈。不料入院後,醫生謂最少要三十五天,才能出院。但沒奈何,忍耐而已。入院後,熱度很高,常有百零四度,醫生以為沒有希望,即幸而愈,其目必瞎。但我那時已昏暈不醒人事,像死去一般。有人探我,疑我已死,故一傳十,十傳百,……漸漸傳開,謂先生已死了,更有人到慕爾堂去問何日出喪。然幸蒙天父垂憐,及多人的代禱,而病日漸退去。若果真個一病不起,實在更感主恩,因這個世界是不好的,多在世界一天,好像多增一天的煩悶。然我所以不死,乃上帝有其美旨在,即見我福音之債,尚未清還,還須走完所當走的路程。故還福音債,就是我們生存此世的目的。

  在約翰六章九至十三節,記載耶穌用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喫飽的故事,很有教訓我們。那次有五千人聽耶穌講道,耶穌不忍他們餓回去,故先去試驗腓力說:我們從那裏買餅給這些人喫呢?腓力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後由安得烈的介紹,乃知道那裏有一個孩童,帶五個大麥餅,兩條小魚。到底他原來有多少餅魚,聖經沒有詳細寫出,我深信他那時已盡將所存的──五餅二魚──獻給主了。那些餅魚,在童子手中,五不能變六,二不能變三,此最少的東西,在五千人面前,算得甚麼?但其後換了地位,──由童子手中,換到耶穌手中,則不同了。五個餅可變成無數的餅,兩條魚,可變成無數的魚。以不能飽二人的東西,竟能飽五千人而有餘。我們在主面前,本亦算不得甚麼。例如我現在能在此講,唱,活動,然若上帝收回我的氣息,則此沒用的身體,成了死的,冷的,臭的東西。不過有一法,能令賤者變為貴,少的變為多,沒用的變為有用,其法維何?即將其完全獻于主,如那童子然,則上帝可藉你,令許多靈性飢渴的人,得到飽足了。

  再讓我們默想當日的情形,耶穌和門徒,是站在山上,山下則坐五千多人。照十一節所說,耶穌本非直接把餅,魚分給眾人的,是先遞給門徒,後由門徒轉遞給眾人的。(請看馬太十五章卅六節)當耶穌遞餅魚與門徒時,門徒必須急速分給眾人,若他們先自喫飽,然後遲遲分給眾人,則耶穌必不喜悅,所以他們不能耽延的。他們必須很忠心,分完了,即回來,隨接隨分,如是者再,直至人人都得喫飽,才停止工作,他們可以說是忠心到底!各位,我們在培靈會中,所得到的生命之餅,也當效法他們,很忠心很急速地分給在外邊的民眾,免得他們靈性生命因飢餓而致死。

  還有一層,他們分完之後,要再到耶穌處取,耶穌未曾說過:(連一次也未曾)沒有了。他們無論幾次到耶穌領取餅魚,耶穌總不叫他們失望。你們在這裏聽道,是從其僕人處領受的,無異於間接的領取餅魚,但不要以此為滿足,還須直接的從耶穌處領取,──由自己讀經祈禱得來的靈訓,再去分給施與別人,吾知主乃萬有真源,只管向他領取,真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當日門徒分餅與魚給眾人,若眾人一次不飽,將必再向門徒索取,同時門徒亦必再回到耶穌處領來分給他們,但他們喫飽之後,難道向門徒謝謝麼?向猶大謝謝麼?不,若果如此,那就錯了,必須去到耶穌處說感謝的話才對。比方我講完後,有人對我說感謝的話,我必老實說句:『不敢當』,因我所講的道,不是從我處來,乃從主處來的,好像眾人所喫的餅魚,非從門徒來,乃從耶穌那裏來的然。假若門徒等竟接受眾人的感謝,他們也是錯了。故我們不當得那不當得的榮耀,但當把一切榮耀歸於主,如郵差然,得了信件即轉遞於受信人。果如是,則必更多得餅魚,且更能多賜別人。

  門徒分餅,魚時,也不是見某人生得漂亮,某人衣服麗都,某人舉止溫雅,……就先給他們,或多給他們;也不是見某人生得醜陋,某人衣服襤褸,某人言動粗豪,……則後給他們,或少給他們。門徒是不看外貌的,只按次序遞給,務使人人得飽而已。我們為主之僕,也當如是,不當分彼此,看外貌,見聽眾濟濟群英,則講得起勁些;不然,則隨便,敷衍,……那必遭主的責備。

  門徒分給餅,魚時,亦不能想到自己,我那麼辛苦,跑來跑去,乏疲之極,為甚麼不顧惜自己?苟有此想,則必不配為忠心之僕,蓋忠心之僕,是只計到別人得益否?而不問自己如何的。假設:門徒顧惜自己,不肯過勞,得餅,魚,只站在那裏,不去分給眾人,則眾人說不定要在曠野倒斃,成為餓莩。然咎將誰歸?斷不能歸咎于耶穌,只能歸咎於門徒,因耶穌本分是變化餅魚,門徒本分,是分給餅魚呢!

  香港全埠,有許多人沒得餅吃,他們也不知有耶穌,是由於我們未曾盡本分分餅與他們吧?有人說:『我信道已多年,聽道也不少。』好是好的,不過你還須把所得的道分給別人呢!

  餅是甚麼?率直說一句:就是耶穌自己。耶穌曾說:『我就是生命的糧』!(約翰六章四十八節)只有耶穌能令我們的心得到滿足,除耶穌以外,無論學問,金錢,……都不能滿足我們的心;若果那些東西能滿足人心,則人得,不必再求了,何以事實不是如此呢?

  餅在童子手中,不能令他自己滿足,亦不能滿足五千人,巴不得各位都能將自己所有,獻給耶穌,令許多人因你而得滿足。

  再請看拉撒路和財主人的故事:(載在路加十六章十九至卅一節)

  十九節說:『有一個財主,穿紫色袍,和細麻布的衣服,天天奢華宴樂』。他為財之主人,到底真是財之主人麼?怕倒過來,財為他的主人,他為財的奴僕呢?上海有些財主,平日深居簡出,出必有人隨從護。有人敲門,非究詰多次不敢造次開門,宛若無罪之囚徒。

  那個財主,有名字存留麼?不,他倒不若那討飯的。我們的日記裏,大概喜歡記載偉人或財主之名,很少有記叫化子之名的,但上帝不是如此,特略了財主之名,而記了拉撒路之名。深信生命冊上,亦必這樣。各位!你的名字,有錄在生命冊上麼?啟示錄告訴我們:『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廿章十五節)

  他倆生前的景況,實有天淵之別;財主衣食住行,樣樣都美滿之至;惟拉撒路則不然,衣不蔽體,住不安身,食不得飽,行不方便。惟生前的分別,卻形成死後的分別。廿二節說他倆都死了,死的時候相同麼?否,拉撒路死,或者屍首沒人執拾埋葬,多人以為他不生更好;惟上帝記念他,寶貴他,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至於富人,死時,聖經有五個字記他:──『並且埋葬了。』──料他必舉行很隆重的喪禮,修飾很美麗的墳墓,博得很大的虛榮,……然此不過暫時耳。且研究其死後如何。廿三節說:『他在陰間受痛苦』。陰間與地獄不同,不得救的人,是死了到陰間去,等到世界末日,白色寶座施行大審判後,則再罰到地獄裏。故陰間是在先,地獄是在後的,財主身體死後,而靈魂卻在陰間受極大的痛苦。人在陰間與在世間沒有很大的分別,他不特知道痛苦,且能見能叫,故聖經記載他他也不特能見能叫,且能回憶生前的事;回憶生前如何得罪上帝,如何暴殄天物,如何驕傲自大,有機會不信耶穌。……故亞伯拉罕對他說:兒阿!你該回想生前享過福。但徒然回想,沒有用處,亞伯拉罕亦不能幫忙他甚麼,因有深淵限定之故。所以人死了,得救問題,已經決定的。到了陰間,不能再回到世界,也不能再上到樂園;到了樂園,也不能再降到地獄,佛教輪迴超度之說,實在怪誕荒謬之至,不可相信!

  他們的請求,得不允准之後,遂繼續對亞伯拉罕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他雖覺己沒有希望,但對於兄弟,還有一線生機。自己既沒有再生的可能,到世上來勸他們悔改信道,可央求拉撒路復活,去拯救他們。唉!我想在陰間必有許多兄弟,為你們急,巴不得再來,勸你們趕快信靠耶穌,可惜不能!我也想在樂園亦必有許多兄弟為你們擔憂,恐怕你們不能到他們那裏去;同時也必有許多人雖然自己得救,但因在生前未曾多為主作見證,掛念許多兄弟還未曾歸主。惜他們肉體已經冷落,不能再來世上,帶他們同到樂園去。

  我們已得救的兄弟,若未曾勸兄弟親朋悔改,拯救他們,將來置身樂園,雖很快樂,可是眼巴巴的看見兄弟們在陰間受苦,輾轉呻吟,過意得去麼?故當做個加利利海的信徒,將從主手得來的,再去施給別人。

  有張二者,是一不識字的鄉人,一天聞道受感,悔改歸主。他思家中人還未信主,得不信主的快樂,乃返家力勸家人信主,果得如願以償。引帶家人信主後,又往親戚家,勸導親戚,不料親戚之中,也有多人聞而傾信。後又思附近村鄉,未聞福音的,大不乏人,遂更發宏願,逐鄉佈道,鄉人受感的,前後亦不少。偶有人詰問,他把所知道的,完全講出;講完後直說,他就回去牧師,幫助牧師講解明白後,他把所得到的道再去傳給鄉人,隨受隨施,竟有幾千人因他而得救。其後他改名為『蒙恩』。各位,你比張蒙恩兄弟如何,他那麼愚拙無能,(?)還能為主作此大工,況你們乎?

  我國得聞福音真道,已有百餘年,只有四十萬多人信主,若依此速度進展,則更不知幾何年,才能達中華歸主的目的。

  聖經所載七個審判之中,第三個是信徒工作的審判,那時必有人稱為忠心之僕而得賞,亦必有人稱為惡惰之僕而受罰。你願意將來受罰呢?還是願意得賞呢?若不幸而受罰,我們也不能怪責主,只怪責自己生前不曾還福音的債,致令多人下到地獄去吧!

  現在主耶穌亦必同前一樣,覺得穡多工少,也必如前的呼叫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去呢?』我盼望有人獻身作主聖工,同時更盼望各位兄弟姊妹,均能做個又受又施的信徒,上帝所最喜悅的,是這樣的信徒,和立志以傳道祈禱為事的傳道人,願主祝福我們。

  親愛的閱者,你願意回答以下的問題而實行嗎?

  1.認清你一切的罪,靠羔羊的血潔淨,作尊貴的器皿,願意嗎?

  2.完全奉獻,等候主的差遣禱告說『主啊,我在這裏,請差遣我!』

  3.在主未差遣之前,把你餘下的光陰為主見證,並在主前天天受主的造就,直等到合乎主用!── 趙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