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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耶穌的首要原則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一一馬可福音十:43-44

    一般來說,不論是教內或教外的人士都十分強調領導的職務:不過,很奇怪,在英王欽定聖經譯本裏,“領袖”這詞只出現了六次(三次是單數,三次是眾數)。雖然如此,這並不意味在聖經裏這是一個不甚重要的主題,反過來的說,這個主題常以另一些辭彙出現,而最常見的就莫如“僕人”這詞了。聖經沒有這樣說:“摩西,我的領袖。”只是說:“摩西,我的僕人。”這個重點正與耶穌基督的教訓吻合(1)

    雖然從政治角度來看,基督不算是一個革命家:可是,他的議論和教訓卻是石破天驚而且富於革命性。他有關“領袖”的教訓更是如此。在今日的世代裏,“奴僕”這個詞語是有低賤的含意;可是,基督卻沒有隨俗俯仰,他把“奴僕”與“偉大”等同。這樣的新思想肯定是前無古人的。…—般人都不介意作主人,但做人牛馬,供人呼喝就不甘心了。

    基督所表彰的天國觀念是一個彼此服事的團體;使徒保羅支持的也是同一的思想:“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3)當然,我們以愛心服事的物件應該擴展至我們周遭有需要的人。可惜,在今日的教會生活裏,受人服事的往往比服事人的多。

    基督清楚知道這個服侍世界的觀念是絕對不會受到自我中心的世代歡迎;可是,渴望在他天國中作領袖的絕不能欠缺這服侍別人的崇高品質。

    馬可福音十42-44更明顯的反映了世界與基督對領袖觀的尖銳矛盾:“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黑體字乃作者所加。)

    雅各和約翰對耶穌這教訓未能心領神會。不過,他們倒認真的抓住主的應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複興的時候,人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在私心推使下,他們竟利用溺愛他們的母親,希望可以在門徒中間脫穎而出,先發制人地先占天國中首要的地位。

    可是,主基督並不容許這樣的事發生,他不要人藉疏通的手段獲取地位,所以他的回答是,“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他們實在是一知半解,他們追求尊榮,卻不願忍辱負重;期望得著冠冕,卻不願背十架;希望作主人,卻不願作僕人。

    不過,透過他倆的請求,主耶穌趁機提出作領袖的兩大原則:

    ▲屬靈領袖的選拔是神的絕對主權“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可十40)

    我們多數以為天國的要位是為那些為自己準備妥當的人而設的;不過,關於當領袖的原則,主已斬釘截鐵的指出當中差異之處:“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當領袖的崗位和職事是神按自己絕對的主權委任的。現代中文譯本這樣翻譯馬可福音十40:“這些座位,上帝為誰預備,就賜給誰。”任何神學訓練或領袖栽培,都不可以自動地製造優秀的屬靈領袖或擔保有效的事奉素質。耶穌後來告訴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約十五“)主肯定地說:“服事的權柄不是從個人或群眾的選舉而來,乃是神主權的委任。”給予每一個服事他的工人極大的信心。

    ▲屬靈領袖須經苦難

    “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可十38)

    基督直截的、毫不諱言的指出服事天國的代價,為了能完成天父交給他的重大使命,他需要的並非是盲目的跟從者,他需要的是有素質而又樂意跟隨他,甚至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人。

    對於主的問題,門徒竟漫不經心的回答:“我們能。”這顯露了他們缺乏自我瞭解的悲劇,耶穌說他們實在要喝他喝的杯和經曆他受的洗。主要他們認識一個事實:人若要有效的影響世界,就必要付上極高的代價——而且這代價並非一次付上的,結果,雅各付上自己的頭顱,而約翰的收場也是慘澹。

    他們希望廉價地獲取領袖權,但主的說話很快使他們的幻想破滅,只有透過服事別人纔能成大事,只有透過作每個人的奴僕,纔能獲得首要的領導地位的基本教訓,對他們來說,必然是不受歡迎的當頭棒。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主只在一次表明自己是刻意為門徒立榜樣——當他親自為門徒洗腳時(約十三15)——樹立服事的榜樣;而也只有一次他的門徒提及為他們留下榜樣——一個受苦的榜樣(彼前二21)。換言之,“為僕”與“受苦”這兩個觀念

是相連的,就像在主的生命中一樣。而僕人能比主人大嗎?主耶穌論到為首的,必要作眾人的僕人,但他所指的並非光是外在服事的行動,因為在這些行動背後可以隱藏著不良的動機。主指的乃是服事的精神,正如人子來是要服事人,而不是受人服事。

    在以賽亞書四十二止5這段有關彌賽亞的經文中,先知一方面顯示了服事的精神,另一方面先知也勾劃出那要來的彌賽亞之所以成為神理想的僕人的品質。

    本來,神揀選了以色列民作祂的僕人,希望透過他們清楚地向世界表明他自己;可惜這個民族一次又一次背叛祂,辜負祂殷切的期望,以色列民雖然失敗,主耶穌卻光榮地得勝,而我們該以祂的生命原則作為效法的模式。以下是幾個重要的原則: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賽四十二1)主耶穌甘心的虛己(腓二7),應驗了先知的預言;祂有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但弛卻甘心降服,放棄本身的權利和獨自運行的意志,存心倚靠創造天地的父神;雖然祂曾“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祂卻是如此認同於人性的軟弱,以致道成肉身的弛,需要神的扶持。這確是基督降卑叫人驚愕的一面;也只有在我們有耶穌同一的態度時,聖靈纔可以使用我們。

     

    “我……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賽四十二1)耶和華對他理想僕人的喜悅得到了回報,因為在另一處有關彌賽亞的經文中,子這樣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禰的旨意行。”(詩四十8)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賽四十二2)神的僕人從來不鳴鑼響道,也不會雷聲大雨聲小;倒是謙謙恭恭,不強出頭的默默事奉。在今日處處自我推銷,先聲奪人,華而不實的世代,謙恭實在是最寶貴的品質之一。

    撤但不是在這方面攻擊主耶穌嗎?它不是向主耶穌發出挑戰,叫祂從聖殿上的最高處跳下去,好證明祂的身份嗎?不過,我們的主並沒有陷入馳的詭計中。

    神這位僕人這樣默默謙卑的工作,以致許多人甚至疑惑祂是否存在。祂工作的方法說明了先知在以賽亞書四十五15所說的話:“禰實在是自隱的神。”在先知的描寫下,撤拉弗,就是服事神的天使,也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形象化的表達了他們甘心隱藏的事奉。(賽六2)

    感同身受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賽四十二3)主耶穌同情和瞭解軟弱的和犯錯誤的。許多時候,人會無情的踐踏失敗者,但神理想的僕人卻不會如此。他擅於安慰,體恤被壓傷的肢體,及扇起將殘的燈火。

    事實上,在事奉的工作上,不少基督徒會忽視了被壓傷者的需要,“從那邊過去了。”(按:路十32)他們需要顯赫於人前,所以不願付出默默無聲和忍耐的代價去扶持軟弱和終日故態複萌的肢體:不過,使遭世界鄙視的人回轉卻是極尊貴的工作。試看彼得吧,在公會審判前,他的燭光是何等微弱;可是在五旬節時,他不是燒得輝煌耀目嗎?他與神理想的僕人的會晤,使整個情勢都扭轉了。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賽四十二4)主耶穌從不因外物而灰心喪志。一個悲觀者斷不能成為一個使人振奮的領袖。在與黑暗權勢爭戰、為神搶救世上靈魂的當兒,樂觀和滿有盼望是神的僕人必需具備的素質。神的僕人必定認定目標,排除萬難,不達目的誓不甘休。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賽四十二1)要完成神的重大使命,光憑上述五種素質,是不足夠的:他還必需超然的力量。而此種力量是藉聖靈的恩膏沛降;“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撤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弛周流四方行善事……”(徒十38)

    昔日神理想的僕人所接受聖靈的恩膏,今日我們也可接受。在聖靈降在他身上前,耶穌在拿撒勒是默默無聞的。但當主受洗,聖靈降在他身上後,驚天動地的事情就開始發生。僕人是否比主人還要大呢?我們可以省略主耶穌在地上事工至為重要的一環一一聖靈的恩膏嗎?

  注:(1)Paul SRees@{The Community Clue}@ Life

Of Faith26September 1976P3

── 孫德生《屬靈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