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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工談話記錄

 

如何對待神的兒女】在上海租界或香港範圍內,一個人可以因犯某種行為的罪,被解出境。但一個在中國境內的中國人,若有不規矩的行為,人不能如此對付他,因為立場不同。無論你把他趕到那裏去,都是在中國的地界內。有一次有一個傳道人很厲害的說,「你看你的同工某某、某某,是怎樣的一個人!……。」我的態度是以神的態度為標準:神所要有的人,我們不能沒有;神所不要有的人,我們不能有。雖然我們有不三不四的弟兄,問題是,他是不是一個弟兄?若是,除了犯了被革除的罪以外,我們不能趕他出境。一個學校的學生可以被開除,但一個家庭裏的一個弟兄,你不能趕他出去,你不能不要他。若有人說,他能揀選弟兄,我也曉得揀選;但是弟兄就是弟兄,你不能把他割斷關係。教會根本的原則是為挽回,不是為革除。

      我在白牙潭時,有一次與和教士爭執,她說,她要選擇一班得勝者在一起。我說,「不對,如果是這樣揀選人,就是宗派。」我們相信得勝者的真理,但我們不能揀選一班得勝者,作為得勝者的團體。有一個弟兄,是我頭一個認識他,別的弟兄幾年後才認識他。別人認識之後,就問我為何容讓他作麼久?我心想:「宗派能揀選自己所喜歡的人,但在神的兒女中,在教會中,就不能揀選。」(當然,如果一個人自己要出去,那是另外一件事。)

 

如何對待同工】1.帶領同工,不是揀選同工:在工作上,原則是一樣的。神所有的僕人,都是我們的同工。我們的道路,不是在乎揀選,乃是要帶領弟兄姊妹到好的地步。所有作工的人,所有要作領袖的人,不能單單揀選你以為有用的弟兄姊妹。工人是帶出來的,不是選出來的。在哥林多教會裏,磯法、亞波羅、保羅三個人沒有偏待任何弟兄姊妹,或揀選任何弟兄姊妹。但有些人想要產生宗派,就說他們是屬於某某人的。這樣,如果磯法、亞波羅或保羅他們自己有所偏待,那將如何?我們帶領人的,只有斷定人是怎樣的還不夠,我們的心必須大,人也要大。戴德生(H. Taylor)的長處,就是對所有的同工都有興趣。作工的人必眉一花一切的力量與代價,帶不行的人成為行的人。一個好的工頭,乃是能帶人的人。在四福音裏,主耶穌也是將祂所有的分給十二位使徒,其中最少十一位得了。

      你們出去與同工們一同作工一些時候,你若覺得這個不對,那個也不對,寫信來要我換人給你,我告訴你說,沒有那麼多人可以換。有一位弟兄對我說,在山上許多同工中,都不夠資格作神的僕人。我說,「主用的,我們也用。我們的責任乃是帶領人。我們只能用神所給我們的人,我們不能用神所沒有給我們的人。」前次我說過,你們出去工作,作一區的帶領人,存心必須說,「如果有一個人在我之上,我要讓他。」汪小姐對我說,這話白說,因為今天還沒有人!這話是對的。神只用已經有的僕人,我們也是如此。我們不等還沒有產生出來的夠標準的人。主用猶大,乃是用到十字架的前一夜。在那時之前,沒有別人認識他是要出賣主的。

      我們審判人不是為作談話資料,乃是為自己用為權柄。作工頭是不容易的事。教會乃是為造就,不為拆毀;我們對任何人都不可失去造就的心。我們對教會看見得清楚,但對於同工,這一點看得不清楚。我們相信,沒有一個人是不可造就的;若有,就是你不對。每一個人天天都保養自己的身體,我們對於基督屬靈的身體,也該是這樣。

      2.盡可能帶領人、成全人:我們在原則上要拿準,方向要看準。如果你看見一個人,主有一次用他,有一次他事奉主,你就必須帶領他。我們有一個大試探,就是喜歡把一個人扔掉。你不能說十二門徒在你手裏,有十一個是猶大。我們在積極方面帶領別人必須強;這工作很難,需要出代價。我說一句狂話,若要扔,我有許多所認識的人都要扔掉!存心扔人的事是會傳染的。對於帶領人的事,你不可說,「我的忍耐用光了。」你必須有恒久忍耐的心。忍耐如果無窮,造就與挽回也是無窮,教會就能建立起來。好像所有作母親的心都是被刀扎過的,每次心被扎,就叫她的心被擴充、擴大了。我們成全人,該像母親待她的小孩一樣。

再比方說,在上海醫院的醫生,看見有警司或紅十字會的救護車,送來被車撞傷腿或手臂骨的人;通常若情形嚴重,都是鋸斷手或腿。但若是有傷者的家人來要求接骨,也能作到。不過醫生必須多花幾倍的時間和精神。我問你,教會是要多學為人接骨,或者人送來,就把人的腿鋸斷呢?當然是先接骨。把手腿鋸去,乃是萬不得已的事。我們必須盡可能的帶領人、幫助人、成全人。―― 倪柝聲《工人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