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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抹與職事的關係

 

讀經: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18)

「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十38)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二27)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裏,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將手裏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利十四14~17)

「他又奉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就宰了羊;摩西把些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取脂油和肥尾巴,並臟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裏,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都是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摩西拿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承接聖職之禮,歸摩西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利八22~30)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鍚安山;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詩一三三篇)

 

      一切的職事都是在膏抹之後。亞倫接受膏抹之後,才開始盡他祭司的職任;大也是在受膏以後,才進入他君王的職分。以利沙先知的職事,乃是在他受膏以後開始的;甚至我們的主,也是在聖靈降臨在祂身上以後,才有公開的職事。

      我們常常將膏抹與能力聯在一起,就某種意義說,這是對的;但我們往往因二者的關聯,就忽略了膏抹本身的意義。聖靈在職事裏的能力,乃是膏抹的結果,不是膏抹的目的。膏抹的目的乃是成聖,就是分別歸與神。膏抹是職事的首要條件。惟有那些「歸耶和華為聖」的人,才夠資格事奉祂;因為惟有祂所揀選的人,才能事奉祂。要等到主說,「這人是屬我的,」這人才能服事主。在主進到祂的職事以前,祂自己在約但河受膏的時候,有聲音從天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太三16~17)。先有神出來承認基督,然後才有職事。沒有人能否認那個職事很有能力,所以我們說能力隨膏抹,這是對的;但膏抹不是能力的問題,乃是神聖主宰的問題。這是宣佈受膏的人是在神的權柄之下;是神承認這人是祂所揀選的。在神那一邊,膏抹表徵神所分別歸祂自己的;在人這一邊,這表徵職事,並有能力隨。能力附屬於膏抹,卻不是其首要的目的。首要的目的,乃是要將一個人分別出來歸給主;能力是隨後而來的,因為主不得不負責,如能力給祂所認可的一切職事。

      在盡職者的生活中,膏油不是指能力,乃是指那靈的同在:「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受膏者生活中的記號,乃是那靈的同在;而其他人生活中的記號,乃是勢力或才能。教訓我們的乃是膏油;膏油教訓我們,不是藉理智,乃是藉膏油的同在。我們要走那一條路,總是要看有沒有膏油的同在。

      在患痲瘋者得潔淨,和亞倫承接聖職的事上,要取血抹在耳、手和腳上,然後再把油抹在血所抹過的地方(利十四14~17,八22~30)。在聖經別處,血是說到救贖,並且只是為神的。在別處是客觀的,但在這裏是主觀的;乃是說到死的主觀工作。抹在亞倫身上的血,表徵亞倫已經死了。抹在耳、手和腳上的血,指明主的祭司必須讓十字架對付他們一切所聽、所作、所行的。膏油不能抹在未被釘死的肉體上,膏油只能抹在十字架經過的地方。神要人事奉祂,不是找聰明或熱心的人,乃是找在耳、手和腳上有十字架記號的人。

      在路加福音四章,我們的主盡職之前,先是有受浸。祂所浸入的約但河水是說到死;之後就有那靈降在祂身上。這裏新約的記載,把當於舊約的血和油。沒有膏油,就沒有職事;但是要有膏油,就要有十字架。―― 倪柝聲《教會與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