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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事奉的方式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禱告:主!我們感謝讚美你,在今天一天的時間裡,我們實在看見你的同在,我們相信晚上奉你的名在這裡聚集的時候,你也在我們這裡。主阿!我們實在感謝你,我們是站在聖地,我們要把我們的鞋脫下,俯伏在你的面前。你有甚麼話要對我們說,你的僕人們在這裡靜聽。我們感謝讚美你!在這末後的時代,你還給我們這樣的機會,你在我們身上還有這樣的盼望。主阿!你實在是一位不失望的神!我們願意再一次的把自己放在你的手裡,願你自己來成就你的工作,叫你得著一切的榮耀!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感謝主!把我們聚集在一起,我裡面總是覺得說:有這樣的一個時間,實在是主莫大的憐憫!每一次我們能夠聚集在一起,實在要感謝我們的主!因為祂不放棄我們,祂在我們身上還有祂自己的旨意。所以,巴不得每一次我們這樣聚集的時候,我們裡面滿有感謝的心;我們也願意把我們自己完全的向祂打開,讓祂能作祂要作的一切的工作。巴不得在我們這一邊,沒有任何的攔阻,因為日子實在不多了。

 

我們這次聚集,要來看的題目就是「合乎主用」。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僕人。就著我們所領受的生命來講,我們都是神的兒女;就著我們在地上的事奉來講,我們都是神的僕人。

 

我們知道,在神的兒女中間,可以說:有兩種不同的兒女,有些神的兒女,他們在地上的生活,叫我們的父神能夠得著榮耀,他們也是父神所喜愛的;還有一種兒女,雖然他們是神的兒女,可是他們在地上的生活,不但不能把榮耀歸給神,有的時候還叫我們的神蒙羞辱,這樣的兒女,在神的面前是不蒙喜悅的。照樣,在神的面前,我們都是神的僕人,但是在神的僕人中間,我們看見,也有兩種不同的僕人,有的僕人是忠心有見識的,是我們的主所稱讚的;但是有的僕人,聖經說是惡的僕人,因為他不懂得主人的意思,他誤會了他的主人,他在神面前,是被神所棄絕的。

 

但願我們在這裡的眾弟兄姊妹,就著我們的生命來說:盼望我們都是神所喜悅的兒女,我們在地上過一個討神的喜悅的生活,我們也遵行祂的旨意;也巴不得我們在這裡所有的弟兄姊妹,就著事奉來說:盼望我們都是神所稱許的僕人,我們在一切的事奉上,都是忠心並且有見識的。相信這也是神的旨意,當然神的旨意是盼望祂的每一個兒女,都是順命的兒女;盼望祂的每一個僕人,都是忠心有見識的。所以我們這一次的聚集,相信神有祂的心意在我們的身上。

 

我們特別注意的是僕人這一方面;也就是我們的事奉這一方面。我盼望眾弟兄姊姊注意到一件事,就是神對我們的心意。祂要我們每一個人,都作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因為這是祂的心意,所以我們要把自己擺在祂的面前,我們要與我們的神來同工,讓祂的旨意能夠成就在我們這些卑微的人身上,這是我們這一次在這裡聚集的目的。

 

認識神

 

第一,談到僕人,我們必須要從主人開始,因為僕人是為著事奉主人的。如果一個僕人,不認識他的主人;不知道他主人的心意,那麼,這個僕人無論怎樣殷勤,他的事奉是毫無價值的。我們記得以實亞書第一章三節:「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這是從神的心裡,發出的一個非常悲哀的聲音,因為牛還認識牠的主人,驢雖然不認識牠的主人,但是主人的槽牠認識。可是神說了一句傷心的話:以色列人卻不認識,我的百姓卻不留意。

 

弟兄姊姊!我們今天在神的面前,如果要談到「合乎主用及如何裝備纔能作祂的僕人」,這件事,我想第一要緊的是,我們必須要認識我們的主,這就是我們藍弟兄在神面前的負擔。我們必須要從主開始,我們如果不認識主,那麼,一切的事奉都是徒然的,恐怕我們越事奉越得罪神。

 

所以弟兄姊姊們!在我們事奉主之先,需要認識我們的主。正如我們弟兄所說的,我們認識祂,不是認識關乎祂的事,我們要從裡面直接來認識祂。所以盼望神特別的恩待我們,當我們的弟兄在那裡交通認識神的時候,但願聖靈帶領我們,使我們真正經歷我們的神,真正的認識我們的主人。

 

裝備

 

第二,就是我們事奉必須要有裝備。因為我們所事奉的,是這一位大君王,我們所事奉的,足這一位榮耀的主,所以我們不是隨隨便便的就來服事祂,我們需要裝備;我們需要準備好,叫我們真正能合乎祂的用處,這是我們的陳弟兄在這裡所要交通的。

 

實在說來:無論是認識我們的主,或者是讓主怎樣的來裝備我們,這都是一樣重要的。所以巴不得神也藉著我們弟兄的交通,叫我們實在能在主的面前蒙恩典。

 

事奉

 

事奉這一部分,是我在主面前所負的責任。當我們對我們的主稍微有點認識,同時也被主裝備了,那現在我們就要開始事奉了;那麼在開始的時候,我們要怎麼樣來事奉呢?我們事奉祂有沒有甚麼重要的原則呢?我們怎樣事奉,纔能得著祂的稱許?這個就是在「事奉」的部分所要探討的題目。

 

我們知道,在聖經中給我們看見,「事奉」有三種不同的方式:

 

一、雇工式的事奉,被人雇來作一些事。

 

二、奴隸式的事奉。

 

三、兒子式的事奉。

 

我們現在就稍微來看一看,這三種不同的事奉方式:

 

一、雇工式的事奉

 

馬太福書第二十章一至十六節,這裡告訴我們說:有一個家主,他清早就出去,雇人到他的葡萄園來工作。這大概是早晨六點的時候,他與這些被雇的人講定了價格,一天給他們一錢銀子。然後,這些人就去作工了。到了九點的時候,他再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到了十二點的時候,還有人站在那裡,所以他對他們講: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工作好了,你們應當得的報酬,我會給你們。所以他們也進了他的葡萄園。到了下午三點的時候,他又出去一看,還有人站在那裡,所以也雇了他們。到了下午五點的時候,還有人閒站在那裡等人雇用,所以他也對他們說:你們也進我的葡萄園裡去。但是,他沒有告訴他們,要給他們多少工價。

 

到了下午六點的時候,工作結束了,他就告訴管事的說: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人開始,到先來的為止。所以那些只工作一個小時的人,他們先得著了他們的工資—一錢銀子。那較早一點來工作的人,他們就想:如果只工作一小時,就有一錢銀子,那麼我們作了多少個小時,他一定會多給我們的。但是出平他們意料以外,每一個人都是同樣的報酬。所以那些人就發怨言了:我們勞苦了一天,怎麼你給我們的,和工作一小時的人一樣多呢?主人說:我們不是講定工價了嗎?我如果要作好事,我願多給,那是我的事,你們不能干涉的。

 

這裡給我們看見的,就是雇工式的事奉。一個被雇來事奉的人,他的目的就是為著報酬;他們就是為著工價來工作的。他們跟主人是沒有一點關係的;他們也不能體貼主人的心意,他們不過是為著自己的利益而來工作的。他們對主人,不但沒有一點愛,並且看見他們對主人滿了怨言,這個就是雇工式的事奉。

 

我們記得在舊約聖經裡面,有這樣的一個例子—巴蘭,他的服事是為著利益的,所以猶大書第十一節中說:「你們不要奔跑往巴蘭的錯誤裡面去,他為著利益要出賣他的恩賜。」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間,也有一些人,他們的事奉是雇工式的;他們與主沒有發生愛的關係,他們事奉的目的,就是盼望得著一點利益。但如果他們認為,那個利益還不夠的話,他們就發怨言了。感謝讚美主!盼望在我們中間,蒙主的憐憫,沒有這種方式的事奉。

 

二、奴僕式的事奉

 

第二種事奉方式,就是奴僕式的。聖經告訴我們說:有一些人他們乃是奴僕;因為在當時有奴隸的制度。可能是他們打了勝仗,把敵人擄掠了來,這些人就作了他們的奴隸;或者有一些人因為貧窮,就賣身作了奴隸。那麼一個奴隸,他是沒有一點自由的,他一點的權利也沒有,他是被買的,所以他屬於他的主人。因為他是他主人的產業,所以他不能不服事他的主人,而他這樣的事奉是不得已的。

 

提摩太前書第六章告訴我們:一個屬於主的人,如果是奴僕,他就不應當像其他的僕人那樣事奉他的主人,更要甘心、樂意的服事。那麼其他的奴僕,是怎麼樣的事奉呢?聖經告訴我們:他們是不甘心的,因為他們沒有辦法。所以往往他們的服事,是眼前的服事;在主人的面前,就討主人的喜悅,但是在主人的背後,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所以你要看見,這樣的事奉也不是神所要的事奉。

 

在新約聖經裡面,我們記得保羅寫了一封書信—腓利門書,為著阿尼西母他寫了這樣的書信。因為當時有奴隸的制度,阿尼西母乃是腓利門的奴僕,他大概是偷竊了主人的財物,於是從小亞細亞一直逃到羅馬去,因為羅馬是一個大城,他逃到了那裡,就可以藏身在人群中間。感謝讚美神!在那樣的環境中,阿尼西母碰到了在羅馬坐監的保羅,保羅帶領他到主的面前,然後把他送回到班利門那裡去。

 

保羅說:「從前他對你是沒有益處的,現在他要對你有益處了,因為他不單是一個奴僕,現在他是一個弟兄。」所以弟兄姊妹!我們在這裡看見,還有這一種的事奉。恐怕在神的兒女中間,有人的事奉就像奴僕式的事奉;好像是不得已的,他實在是沒有辦法,所以,他在這裡僅僅是盡個本分而已。這樣的事奉,也不是主所要的事奉。

 

三、兒子式的事奉

 

那麼,主所要的事奉是那一種事奉呢?我們相信主所要的事奉,乃是兒子式的事奉。在這裡我們想到我們的主耶穌,祂是神的兒子;在永世的裡面祂與父原為一,祂與父是同等的,並不是強奪的;父怎樣,子也怎樣,祂與父是完全合一的。但是,因為父神有一個旨意,在宇宙的中間,沒有其他人可以來完成,唯有祂獨生的兒子可以來完成這個使命!所以,聖經就這樣告訴我們:祂雖然與父同等,並不是強奪的,但是祂甘心的傾倒祂的自己。

 

當然我們的主,沒有辦法把祂的神格倒空,因為神格就是祂的本身。但是祂把所有圍繞神格的榮耀、尊貴、地位、權柄都放下了。本來在永世的裡面,祂與父一同接受眾天使的敬拜;本來在永世裡面,祂與父同坐在寶座上面,這是榮耀無比的!但是,祂為著要成全父神的旨意,兒子願意把所有神格的榮耀、尊貴、地位、權柄全都倒空了!

 

腓立比書第二章告訴我們:祂把這些統統都倒空了,為甚麼?為著祂要取一個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換一句話說:當祂來作人的時候,外面是一個人,我們看祂的時候,祂是一個完全的人;祂生在馬槽裡面,由一個嬰孩慢慢地長大,與我們一樣。但是祂裡面的態度是甚麼呢?乃是一個奴僕的態度,意思就是說:這個兒子,祂願意降卑到地上來作一個奴僕,祂放棄祂的主權、祂放棄祂的地位,祂願意把自己獻給父,作父的奴僕。

 

我們看見主耶穌一生在地上,雖然取了一個人的樣式,但是祂裡面的態度,是一個奴僕的態度。這個奴僕是一個愛的奴僕!祂因為愛祂的父親,祂要滿足祂父親的心,所以祂願意降卑到這樣一個極卑微的地步,祂就站在一個愛的奴僕的地位上,祂為著愛父的緣故,祂一生遵行父的旨意!

 

我們看見主在地上,顯在人前的時間,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年半,也不知行了多少的神蹟。但是祂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作,乃是因為看見我父作;我憑著自己不能說甚麼,我說:是因為我聽見我父說;你們的時候是方便的,但是我的時候還沒有來到,因為我的時候在父的手裡。」弟兄姊妹!我們看見祂在地上的一生,就是為要討父的喜悅,每一件事都要討父的喜悅!

 

聖經告訴我們:祂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並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個事奉是兒子式的事奉,這樣的事奉乃是我們的神所要的!

 

當我們還沒有信主的時候,是沒有辦法事奉神的。但卻有的人還沒有得救;還沒有認識主,他已經在那裡有事奉了。記得我自己就是這樣,我在還沒有得救以前,已經在那裡講道了。為甚麼呢?因為我年輕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在那個時候,那個病是沒有藥醫的,唯有靠調養,使身體慢慢地恢復過來,我病了好幾個月,已經到了死亡的關口。

 

因為我是在基督教的家庭中生長的;從小就聽聖經故事,所以我相信有一位神。我禱告,我求祂不要讓我死,因為我年紀太輕了。我感謝讚美主!經過了一段時間,我的身體慢慢的恢復了,所以我裡面有一個天然的觀念:我今天能活著,是神的恩典,現在我要作一點事,來報答祂的恩典。所以我在學校裡面,就與其他的同學,組織了禱告的聚會。

 

記得我第一次領禱告聚會的時候,我覺得需要講一點神怎樣聽禱告這一類的事。但是,我自己沒有甚麼經歷。好在我父親是一個牧師,祂有許多屬靈的書,所以我去找了一本關於禱告的書,我就翻成中文,並且把內容記住了,然後就去講:神怎樣聽這個人的禱告、神怎樣聽那個人的禱告。講完了,叫大家跪下來禱告。但是我們都沒有得救,都是掛名的基督徒,因此沒有一個人禱告;不但沒有人禱告,有的同學還笑起來了。那個時候,我還很嚴厲,就說:我們在神面前不能這樣,這是很嚴肅的事。

 

我當時以為這就是事奉神。我不單領聚會同時我還講道,雖然我沒有道可以講,但是我父親有書呀!所以我就揀了一本書,那還是美國一個很有名的傳道人所講的道;我就把他講的道,選了一篇,翻成中文並且記住了,然後去講。講完了好得意呀!但唯一的遺憾是:沒有人稱讚我。

 

所以你就看見說:一個人沒有與主發生關係,他如果要事奉,實在是不能的。這樣的事奉都是外面的,神不能得著一點的事奉,神不要一個雇工式的事奉。在約翰福音第十章裡,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為著我的羊捨命。」但是雇工不是這樣,因為這些羊並不是他的,他來牧養只是為著得工價;如果有豹、狼、虎、豹來了,他要保護他自己;他就逃走而不管他的羊了。不像我們的主,祂愛羊,並且為羊捨命。所以弟兄姊妹!在我們沒有蒙恩得救的時候,我們不能事奉主,就是我們有所事奉,在神面前也沒有甚麼價值。

 

但是感謝讚美主!有一天,神的恩典臨到我們身上,叫我們蒙恩得救了。聖經告訴我們說:「信子的人有永生。」在我們信主以後,我們裡面有了神兒子的生命,這樣,在神的面前,纔是神的兒女、才有資格可以來事奉我們的神!我要再強調一次:沒有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如果我們不是神的兒女,我們根本沒有辦法事奉神。但現在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應當來事奉神,因為知道這是神所要的事奉;祂要祂的眾兒女來事奉祂!

 

在舊約裡面,我們看見神把以色列百姓帶到西乃山下,在那裡給他們十條誡命,這是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告訴我們的。我們知道,當時的以色列人,他們所憑藉的就是十條誡命,所以他們也想遵守這十條誡命。好像主的時代有法利賽人一樣,他們以為自己是遵守神律法的。

 

你記得當時有一個少年的官,當我們的主在行路的時候,許多的人都擁擠著主,這個少年的官,跑到主的面前跪在那裡,並且說:「良善的夫子!我應當作甚麼,纔能承受永生。」恐怕很少有少年人敢作這樣的事,肯作這樣的事;他是一個官,又是一個財主。按著律法來說:他實在是可以得著永生的,所以他不顧一切的跑來,跪在主的面前,問主說:「我要怎樣纔能承受永生呢?」聖經告訴我們:主看著他就愛他,因為主知道這個少年人,對於屬靈的事有一個渴慕的心。

 

所以主回答他:「為甚麼你稱我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人是良善的。」因為這個少年人以為自己是良善的。

 

主又說:「你如果要得著永生,就要守誡命。」

 

他說:「主阿!甚麼誡命?」第一塊法版上的誡命主還沒有題,主就用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告訴他:「你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姦淫……。」

 

這個少年人說:「這些我從小就都遵守了,還有甚麼誡命呢?」

 

主說:「變賣一切所有的,賙濟窮人,然後再來跟從我。」這個少年人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錢財太多了(太十九16-22)。

 

這個少年人不是假冒的,是誠心誠意的;他以為他自己已經守了誡命。他不知道誡命的中心是甚麼,誡命乃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然後是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這是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這也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結。這是愛!這個少年官愛他的前程過於他的鄰舍。

 

弟兄姊妹!出埃及記第二十章,講到十條誡命,到了第二十一章,講律例和典章,就是要把這個誡命實行出來;十條誡是一個原則,現在要把這個原則運用出來。十條誡命的精意是愛,要愛神、愛人。所以底下就有律例和典章,教導人把這十條誡命實行出來。

 

我們看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一至六節,你就知道在那裡講到奴隸的制度:如果有一個希伯來人,因為貧窮的緣故,他把自己賣給他的弟兄作奴隸,他要服事他的主人六年,到了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的出去,並且他出去的時候,主人應當把牛、羊等東西給他一點,不能讓他白白的出去。

 

如果這個僕人明明的對主人說:「我愛你,我愛你的家。」

 

如果主人也給他妻子並且生了兒女,他說:「我也愛我的妻子及兒女,我在你家裡很好,我不願意自由,我願意終生作你的奴僕。」

 

如果這樣,主人要把他帶到審判官那裡。為甚麼呢?因為要證明這實實在在不是勉強的;不是主人要僕人如此行的,是這個僕人甘心樂意的。證明果真如此,就把他帶回家裡去,到門前靠著門框,用一個錐子把他的耳朵穿通了,那麼這個人就永遠作主人的僕人,這樣的僕人叫做愛的奴僕。

 

在前幾年,他賣身作奴隸的時候,也許是不得已的,可能是不甘心的;可能作事的時候是敷衍了事。但是他慢慢地認識他的主人,主人的愛感動了他,主人的恩典摸著了他的心;他愛他的主人,愛他主人的家,他在主人家裡非常好;主人也給他妻子兒女,他愛他的妻子兒女,他願意終生作愛的奴僕。這樣的事奉與奴僕的事奉是完全不一樣的,他與他的主人發生了一個愛的關係,不再是為著利益、不再是為著盡本分,乃是為著愛的緣故。

 

今天我們在主面前的事奉,要怎樣事奉纔能滿足主的心?我們千萬不能有雇工式的事奉;我們也不能光有奴隸式的事奉,我們要有一個兒子式的事奉,而那個兒子,事實上是一個愛的奴僕。不是為了要得著甚麼、不是為了盡你的本分,也不是不甘心、不順服。因為是主的愛激勵了你,你愛主人的家;愛主也愛教會;是甘心樂意的在那裡服事,好像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一樣。

 

親愛的弟兄姊妹!到了新約的時候,我們看見在羅馬書第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我們知道羅馬書第一章至第十一章是說到:神諸般的慈悲怎樣臨到我們的身上。我們本來是活在罪惡過犯中的,我們沒有神、沒有指望,我們是在神的震怒之下,我們是被神定罪的。但是感謝主!祂因著愛我們的緣故,把祂的兒子賜給了我們;主耶穌為我們流出祂的寶血。

 

 不單是這樣,主在十字架上代表我們,不但是代替了我們也代表我們—祂死了,我們與祂一同死了;祂復活了,我們與祂一同復活!祂不但給我們生命,也把聖靈賜給我們,祂不但稱我們為義,叫我們成聖;不但叫我們成聖,還要叫我們得著榮耀!我們看見,祂的恩典是那樣的榮耀,祂的愛是那樣的豐富!所以弟兄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因著主愛的激勵,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再為自己活了。

 

愛的事奉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這是理所當然的!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作了神的兒女以後,應當把我們身體獻上,作愛的奴隸;把我們的主權交給主。我們重生以後,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為著遵行祂的話。

 

我們的主在還沒有來到世界以前,詩篇第四十篇就豫言說:「獻祭和禮物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但是我來了,要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寫在我心裡;你開通了我的耳朵,你為我預備了一個身體,為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是我們的主,這是事奉的標準,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應該這樣。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都是神的兒女,神的愛臨到我們身上,我們不要再為自己而活,我們不能不把自己獻上;我們是屬於祂的,我們要作愛的奴僕,要終身服事祂!巴不得我們的耳朵都是被釘過的;我們聽主的話,巴不得這個身體是獻上的;要遵行祂的旨意!這個纔是真正的事奉、這個纔是神要的,是神所悅納的事奉。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載我們的主復活以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們顯現;祂為他們預備早餐,然後主對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約翰的兒子西門曾對主說:「其他門徒都可以逃走,我要為你捨命。」

 

主說:「雞叫兩次以前,你要三次否認我。」

 

彼得斬釘截鐵的說:「絕對不會!絕對不會!」但是當我們的主被捕,被送到該亞法那裡,彼得遠遠跟隨,主在裡面受審,彼得在外院烤火;他喜歡溫暖,他喜歡有同伴。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主問他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主所用的愛,是主愛彼得的「愛」;願意為彼得捨命,是絕對的愛,沒有自己的愛!

 

彼得經過失敗,他不敢再說甚麼,他說:「主阿!你知道我對神有感情。」他不敢用這個絕對的「愛」,他知道他沒有,他只敢說:「你知道我對你有感情。」

 

主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第二次主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主還是用那絕對的愛,但是彼得還是不敢說。

 

他說:「主阿!你知道,我對你實在是有感情的。」

 

主說:「你牧養我的羊。」

 

第三次主文對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這一次,主用彼得所說的「愛」:「你對我有好感嗎?」他要愛主,但是愛不上來,他對自己沒有把握;他裡面痛苦。

 

他說:「主阿!你知道我對你有心。」

 

主說:「你餵養我的羊。」

 

弟兄姊妹!許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非常的愛主,我們常常在禱告中說:主阿!我真愛你,我願意為你捨命!但是我們的愛是猶預不決的,是不夠的。當我們感覺,自己的愛不夠的時候,主的愛就要充滿我們!所以在這裡,主對彼得只有一句話,就是愛。一切的問題都是在於愛,其他都不成問題。今天我們對於主的事奉,完全在愛裡面,主要求的是一個愛的事奉。

 

弟兄姊妹!你覺得自己有這個愛嗎?如果你覺得你自己有,不但不能牧養主的小羊,恐怕你連自己都不能牧養。但是如果我們願意在主面前承認:主阿!我承認我裡面作不到,求神用你的聖靈把愛澆灌在我裡面,讓我有你的愛,讓我真正愛你,像你愛我一樣!在這樣的愛裡面,主就把祂的羊託付給我們。祂要把祂小羊託付給我們,叫我們去餵養;祂要把祂長大的羊託付給我們,叫我們去牧養他們;祂要把那些祂寶愛的羊託付給我們,叫我們去餵養。

 

所以,今天我們如果要事奉,就要作愛的奴隸,愛是神所要的。在啟示錄第二章:我們的主寫信給七個教會,第一封信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

 

如果我們看以弗所教會過去的歷史,在使徒行傳裡記載了,以弗所的教會是怎樣開始的。保羅在以弗所約有兩年之久,他在推喇奴學房,天天辯論神國的事,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聽見主的道。叫許多人信了主,並且有許多人都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聖經記載說:「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以弗所教會就是這樣開始的。

 

因著他們愛主,向著主和主的道那麼單純、絕對,所以保羅寫以弗所書,能以將神的奧秘向他們傾倒出來!我們要認識神,不是用我們頭腦的聰明,哥林多人很聰明,但是保羅沒有辦法與他們交通神那永遠的計劃。但是以弗所的信徒有愛,所以神能把祂自己的豐富傾倒出來!以弗所書末後的一句話:「願恩惠歸於那誠心愛主耶穌基督的人。」原文的意思就是說:用「不死的愛」來愛主耶穌基督!

 

但是很希奇,到了約翰寫宣示錄的時候,我們看見以弗所教會的光景;他們外面依舊。

 

主說:「我知道你們的行為,勞苦、忍耐,你們能分辨和試驗;你們不接受尼哥拉黨的教訓,這些你們都有。」

 

但是主有更重要的事,主說:「我反對你!因為你們離棄了起初的愛!」親愛的弟兄姊妹!在主的眼中,祂所看重的就是愛呀!你可以把甚麼都給祂,但如果沒有愛,主說:「我反對你!」

 

我們應當悔改,因為我們失去了起初的愛!起初的愛,就是絕對的愛!當我們剛剛信主的時候:沒有甚麼命令是太難的,沒有甚麼是不能放棄的、沒有甚麼是不能順服的。即使我們甚麼都不懂,我們對主的心是單純的、是絕對的。但是現在呢?求主憐憫!

 

我記得:當宋尚節弟兄還在的時候,有一天我去看他,我問他:「弟兄!你傳福音的秘訣到底在那裡?」他告訴我:「我每一次傳福音的時候,我用半個鐘頭默想神的愛,我讓主的愛充滿我,當我出去講的時候,我完全忘掉了我自己。」這是愛的故事。

 

 

禱告:親愛的主!你愛我們,你願意傾倒你的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阿!在你愛的面前,我們能說甚麼呢?我們這些愛的奴隸,願意終身作愛的奴隸!求你用你的愛來澆灌我們,不讓我們單有事奉而沒有愛;求你讓我們在每一次事奉的時候,是因著愛你而事奉你。願你得著我們的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江守道《合乎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