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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殿的工作

 

這不是說,我們今日光是事奉主就夠了,就不必事奉殿了。舊約的時候,這二部份工作,是分開二種人來做;但到了新約,這二部份的工作,只由一人來做;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有這二部份,就是說,我們不單要事奉主,也必須事奉殿。那麼事奉殿做些什麼工作呢?

看守殿門

1).他們要看守殿宇。利未記是祭司的手冊,民數記是利未人的手冊;你要看祭司的事奉,就讀利未記,要看利未人的事奉,就讀民數記。民數記告訴我們利未人在做什麼,接下去列王記上下及歷代志上下,都是講到利未人所做的工作,其中一項就是看守殿門。看守殿門是很重要的。以色列人因為在這件事上軟弱了,所以讓許多不屬於神的東西進來了,把整個聖殿的見證都毀掉了。所以利未人第一件的工作,就是看守殿門。

今日則是指著每位弟兄姊妹說的,因為每一位信主的人,都是事奉主的人。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可見我們每一個得拯救的人,都是事奉主的人。我們都要學習事奉主,也要學習事奉殿,這是我們人人都要學習的功課。並不是只有少數人事奉,而是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事奉,一面進到主面前事奉主,一面到人面前去事奉神的家。看守殿門是每位弟兄姊妹的責任;換句話說,人人都必須負起這個責任,不讓世界的東西進來,不讓神以外的東西進來。

第九節“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換句話說,就是不讓肉體進來。今日教會中肉體太多,因為沒有看門的。看門的首先要不讓自己的肉體進來,如果人人都看不住自己的肉體,教會的門戶就要大開,所有的肉體都會進來。世界、肉體、人,這些神之外的東西都進入教會中,教會就當然要混亂了。教會乃是基督的延長,教會中只有基督,沒有外邦人、希利尼人、化外人,西古提人;沒有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也沒有自主的和為奴的;只有基督是一切的一切,這纔是教會。教會中沒有人,沒有肉體,沒有中國人,美國人,只有基督。但是因為沒有看好門,肉體、世界都進來,把教會的見證破壞了。看門是每位事奉的人的責任。我們首先要對付自己,嚴格看守,不要把自己的意見、聰明、辦法、經驗及世界上的東西都帶進教會中。我們自己在神面前學好了這功課,眼睛就明亮了,就會幫助別的弟兄姊妹,不讓主之外的東西進入神的家,這是第一步。

宰殺牛羊

2).利未人所作的第二步工作,便是幫助獻祭的人,宰殺牛羊祭牲,這樣的工作,是很吃力的。但即使是殺牛宰羊,卻不是在屠宰場中,而是在神的院子中;好像是世俗的工作,但也是幫助弟兄姊妹奉獻,把弟兄姊妹帶到神面前;表面上是洗腳,實際上是使他們與基督有份。這些事奉殿的工作,都帶著屬靈的價值在內,我們是不可輕看的。擺椅子、分詩歌、招待、探望、幫助顧念窮人等,這些工作,就好像是利未人幫助以色列人殺牛宰羊,好像是俗務,但若因著主的生命流露出來之故,就能把人帶到主面前。

辦理殿內一切事務

3).要辦理殿內的一切事務。當時的利未人幫助祭司,要預備水、柴、清潔等雜務。神家中這樣的事情很多,各種能夠幫助神的兒女,把他們帶到神面前的事務,包括話語的職事在內,都因著有主的生命流露的緣故,就藉著這樣的工作!把基督分給他們。這二方面實在是分不開的,一分開就出毛病。我們既然一同在神的家中事奉,最基本的事奉,就是事奉主;但也不能說事奉主而整天在密室中,不出來見弟兄姊妹,教會的事也不管了,也不探望了,這樣就是另一個極端。若真有密室的生活,並且是真正事奉主的人,那同時也是事奉弟兄姊妹的。我們的主是事奉**的門徒,主說,我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我們的路若是對的話,這二者(事奉神和事奉殿)就不是衝突,而是並行的。

問題解答:

問:(1).在聖經中,有真理部分及榜樣部分,真理部分我們要持守,榜樣部分我們要實行。到底哪些是真理?哪些是榜樣?比方受浸、擘餅,對基要派來說,是很基本的真理,但貴格會的弟兄姊妹並不看重這些,而他們的屬靈生命,也是很長進的。

2).倪弟兄在關於教會的立場這本書中提到,聖經中有的,我們要從正面去持守。但因著我們的有限,不是人人都作得到,如果有其他的信徒有看見,他們要照著聖經做,我們都得接納。如果這樣,在教會的治理上,便有很多問題,比方有人要靈恩,有人要按手,有人說親嘴要聖潔……。

答:我們今天是說,聖經中有的是真理,也可以說是命令,有的我們找不到明顯的話語,但有榜樣。實在說來,聖經中的真理與榜樣是相連的。換句話說,如果聖經中的榜樣與真理沒有關係!這樣的榜樣我們不必遵守;但榜樣若是與真理發生關係,這樣的榜樣我們應當效法。所以,這二者並不衝突。比方說,神向摩西顯現時說,這是聖地,你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印度有位巴新弟兄,是神大用的僕人,他晚年時,每次站起來講道都要脫鞋,因為他覺得這是聖地。那麼我們是否要效法他脫鞋呢?這是不需要的,因為我們不是重在這裏。比方說,地方教會的榜樣,是一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但在聖經中,你找不到地方教會的教訓,只有地方教會的榜樣,這榜樣是從身體合一的教訓出來的。我們今日把地方教會當作教訓來講,是大錯特錯;也是因為把地方教會當作教訓,結果反而分裂了神的兒女。聖經中地方教會的榜樣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安提阿的教會,在以弗所、加拉太的教會。這榜樣是從真理來的,因為地方教會的教訓,是從身體合一的真理來的。因為我們是合一的,我們要在這個地方見證我們的合一。用什麼方法來見證呢?就是用地方教會來見證,這就是榜樣與真理的關係。

如果我們在聖經中,看見當時猶太人所做的事,就以為我們也要照做,那就是進猶太教,猶太化了。在美國就有一班這樣的弟兄姊妹開始猶太化,比方他們也受割禮……等等,搞得一塌糊塗。聖經中有許多東西是有猶太背景的,但神無意要我們猶太化。但與真理發生關係的東西,則是我們應該看重的。林前十五章,保羅講到復活時,他說,你們為死人受洗,如果不相信死人復活,為何為死人受洗呢?有的人就說,哥林多人替死人受洗,我們也要替死人受洗,因為有榜樣在。但這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保羅是批判他們,而不是教訓他們,我們不能把諸如此類的東西搞在一起!這必須要分清楚。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喜歡用這樣的比喻:一個輪子中間有個軸心,旁邊有許多車輻,外面是圓圈,這很能代表今天的情形。那中心是基督,每根車輻都代表各種真理,外面的圓圈是代表教會。基督是中心,所有代表車輻的真理都是平衡的,開始於基督,停止在教會。教會所接受的真理,都是從基督來的。基督是中心,任何人或任何真理都不是中心。如果有一根車輻,略為長一點或是短一點,輪子便會出問題,所有的輻都是不長也不短,相對而且平衡;這樣,輪子便能往前滾動,這是神的工作。我們今日的難處,是常將注意力放在某個真理上,(關於異端就不要提了),而不是放在基督身上;若在基督身上,真理便不會有問題。今日為真理打架,都是因為人將某個真理當作中心,而非以基督為中心。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說!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直等到達到真道與認識神兒子上的合一。可見合一是有二端的,開端是聖靈的合一,結束是真道的合一。也就是猶大書所說,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這真道包括了所有的真理。同時,認識神的兒子,原文是:Of the kmowledge of the son of God,這是真理的問題;你完全經歷了基督,就要達到這樣的合一。今日我們尚未達到,我們只有聖靈裏頭的合一;我們要守住這個合一,即使在真理的認識上及經歷上有相差,我們仍要守住這個合一。我們要學習交通,你把你有的交通給我,我把我有的交通給你。沒有一個人堅持、關閉,都肯尋求主,這樣自然就慢慢達到認識真道及認識神兒子的合一了。

如果今日有人以為這段真理是神給他看見的,那麼他就堅持教會全體都要跟著他,這樣就已經不是以基督為中心了,這是錯的。教會應在神面前打開!如果有什麼真理是我們今日還未有,還未看見的,我們應當打開,應當接受,因為我們還未完全。雖然大家所看見的不同,我必須照著神所給我的向主忠心,你也必得照著主所給你的向主忠心,這是我們每個人應有的光景。盼望我們不要因為有不同,而斷絕了交通,否則永遠不能達到真道與認識神兒子上的合一。大家都向主忠心,維持交通,有一日神要把我們帶到那個合一的裏頭去。所以,今日我們不可說我們已經完全了,所有屬靈的真理都在這裏了,其他的東西我們便一概拒絕,這不是我們的態度。我們的態度應當是:如果是出於主的,我們都願意接受。但這工作應當是由聖靈來做。若聖靈沒有做,而人用人工強迫來做的話,非但無益,而且有害。有的人看見了一點東西,他不等聖靈來把這東西實行出來,便立刻想出方法來推行它;結果所出來的,便不是神所要的東西了,這也是今日基督教中的難處。問:有幾個關於事奉殿的問題,(一)地方教會的原則。通常我們接受的教導是:教會應該以地方為單位,但什麼是地方單位?香港是不是?尖沙咀是不是?尖東、尖西是不是?香港有好幾個組織,自稱是香港教會,或是香港神的教會。今天的亮光與一九五○年關於地方教會的亮光是否一樣?(二)教會在政府註冊的名稱及章程的問題。(三)教會與其他基督教團體(比方葛培理佈道會、福音傳播中心、突破等等機構)的合作。

答:首先我對地方教會要加以解釋。剛才我說過,地方教會是聖經中的榜樣。它的教訓是根據基督身體的合一,因著有這教訓,便帶進地方教會的見證。何謂地方教會?地方教會既是以地方為範圍,那就是耶路撒冷是一個地方,以弗所也是。地方教會是包括當地所有神的兒女,這在第一世紀是沒有難處;即使是哥林多教會開始有了難處,也沒有到分裂的地步,裏頭已經有了派別,但仍沒有分開。但是到了今日,已成了很大的難處了,比方說香港,香港教會是包括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這纔是香港教會,因此沒有一個團體可以專用(地方教會)這名稱。這名稱是所有在香港的基督徒都可以用的,我們都是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所有在香港的弟兄姊妹,都可以用地方教會的名稱,但是沒有一個團體可以專用。你一專用這名稱,就把地方教會的性質改變了。換句話說,我是地方教會,你們便都不是。這樣,好多弟兄姊妹都給你隔掉了。今日的難處,是人沒有看見地方教會是神為著見證**身體的合一,而由聖靈這樣實行出來。我們因為不明白,大家就持著這個作為專用,結果反而把神的兒女分裂了。我們要記得,香港的教會,是包括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神的兒女有的在天主教中,有的在所謂公會中,有的在那些獨立的團體中,有的在自稱是地方教會中,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都是在香港教會中,這個是我們所必須認清楚的。

(一)以地方為單位:在聖經中是以城鄉為單位的。主耶穌在地上時,曾走遍各城各鄉去傳道;因為當時城鄉是人民聚居的單位。到了今天情形就不同了,我們拿香港作比方,香港有香港島,九龍、新界等,以及好多離島,那麼香港教會是一個呢?還是分香港、九龍、新界等好多個?這問題,當時倪弟兄在英國也講過。他說:在大倫敦,弟兄會的行政是一個。但在這樣的一個大倫敦,包括好多社區(Communities),甚至其中的一個郵政區域(Postal Ione)都可以成為一個單位!因為這是個Community。所以!你要記得,聖經所重的是Community,不是重在Locality。我們忘記了Locality也是Community。倪弟兄說,一個也可以,幾個也可以,要緊的是,不可因為爭論的緣故。我與你意見不合,就搬到遠一點的地方(District),另外開設一個會,這樣就沒有見證了;因為這是個合一的見證。外面可能很合法化,但裏頭的東西不對。問題就在這裏。

在香港開頭就有一班弟兄姊妹在一起,後來人多了,大家經過同心合意的禱告,覺得有人路遠,盼望在當地有個見證,為著傳福音等的方便,這是增多(Multiplica tion of Cells),而不是分開(Division)。但如果因為意見不合而分開,就是分裂了。所以,這是活的,真理一定要在聖靈中運行,真理不能用人工來實行。今天的難處是,人一聽見地方教會,就用人工來實行,結果組織雖然是合法化,卻是死掉了。屬靈的真理要在聖靈裏運行,要等候在主面前,讓聖靈來帶領,這樣出來的東西纔是真的。

今天在香港,也有幾個地方,都自認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究竟哪個是呢?哪個不是呢?有什麼辦法嗎?這是個大問題,我個人感覺都不是。因為,如果你說你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你得接納神所有的兒女。你若不接納神所有的兒女,就不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並且失去了那個立場。我常對弟兄姊妹說,我們今日只能做合一的見證,但沒有辦法恢復(地方教會)這名稱。神原諒我這樣說,照著歷史和人來看,教會永遠無法恢復到外面的名稱,以及外面的東西。神今日所要的恢復,是裏面屬靈的實際,實際是能恢復的,外面的東西就恢復不了。我個人覺得,聖經中有足夠的證據,歷史也有足夠的證據。所以,我覺得我們不必太注意外面的東西,要注意屬靈的實際。究竟我們今日聚集在這裏,是不是以身體的合一為我們的立場;稱不稱呼“在香港的教會”無所謂,不但無所謂,不稱呼也許更好更對。你稱呼了反而不對,要緊的是多注重屬靈的實際,我們若都注重屬靈的實際,神就看為這是**的恢復。

(二)關於登記問題:教會是屬靈的,不是屬地的;是有機體,而不是組織(Organization)。教會在地上不登記,教會登記在天上。在地上所登記的是個組織,只有組織纔能登記,他(政府)也要求你是個組織。但你有組織如何登記呢?你一定要有個公司(Incor poration),有組織條例(Byelau),要有名稱,否則如何登記呢?教會是沒有特別名稱的,因為他是眾聖徒的教會,是神的教會,是基督的教會。這是公用的,我們不能用這名稱來登記,政府也不會接受,教會沒有辦法在地上登記,也不受地上政府的管理,因為教會是受聖靈管理的,基督則是元首。

但我們今日仍在地上,仍必須服從地上的法律。而地上的法律規定,有產業就必須登記,否則不能有產業。因此!我們的感覺是這樣:比方在Richmond,我們因為有聚會所要向政府登記。我們為應付政府的要求,應當順服政府的命令,所以我們有個組織叫Richm-ond Christian Fellowship,我們就用這個名稱向政府登記。並且一年還要開一次會,是政府規定的年會,會中我們選舉董事等。這樣的年會通常是在禱告聚會之後,花十多分鐘就完成了。我們對弟兄姊妹是這樣說,這不是教會開會,而是組織開會,目的是為著應付政府的需要。這樣的會是在政府面前開的,為著是支持教會的,如果出事情,則由組織去頂,與教會無關。然而我們聚會的門口一個字也沒有,只有門牌四四二四;如果有人問說你們在哪里?回答是四四二四,什麼名字也沒有,因為教會不是這麼回事。

同時也因著曾在香港、菲律賓等地發生過的事情,我們便受了一個警告說,雖然組織是支援(Sponsor)教會的,但在政府面前,這個組織是有力量的,因為產業是由他們來管理的。所以,如果我們這些受託管理財產的人(truswship),和教會的負責人起了衝突,他們可以把會所收去。這是在香港及菲律賓都出過事情的。所以,我們學了一個功課,我們對弟兄姊妹說,我們選舉時,這些受託人大部分是負責弟兄,這樣就沒有問題了。開會選舉時有人提議再選上一任的,大家舉手通過,會就開完了。這樣,在真理上沒有衝突,在教會實際行政上,及產業的管理上,也沒有衝突,這是個變通的辦法。

(三)教會與其他基督教團體的合作問題:教會是屬天的東西,與地上任何團體都不合作。因為一合作就變作地上的團體了,也變成組織了。簡單的說,我們與甚麼團體都不合作,但我們與所有的弟兄姊妹合作。這其中是有很大分別的。

一九五七年葛培理在紐約的麥迪森廣場(Medison Square)有六個月的佈道大會,他召集了全紐約的各團體來談這件事,我也是被邀請的。他們的做法,是各團體都來,成立一個委員會,所有在佈道會中簽名信主的人,都由委員會派送到各團體中去。我們覺得這工作是神所祝福的,因為他們先有人來和紐約的牧師、傳道人談話。那天,有位弟兄談話時,這樣說:“今天所以有我們,是因為教會沒有盡他的本份;如果教會盡了本份,就不需要我們”。這話說得很對,我們覺得教會在福音上失去了他應盡的本份;所以,神興起了葛培理這樣的團體來傳福音,這是出乎神的。但這團體我們不加入,我們不以教會的名字加入,但鼓勵弟兄姊妹都去幫助;那時,我們約有一半的弟兄姊妹,都在那裏做看守的事,我也在其中。因為,我們覺得這是神的工作,我們可以做,但不加入他們的團體。當然,我們一個人都沒有分;因為我們不是團體,我們也與任何團體都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我們看見這是神所用的,便應當竭力扶持;不是說與它合作,而是扶持它,不加入它的團體。問:關於葛培理這個人,比方他本人出了問題,而他的職事,他的福音工作還有,我們應當有什麼態度?答:感謝主,照我所知,他本人還沒有出事情。但他的做法是有點問題,因為他要大,要切合所有的人!所以新派、不信派他統統找在一起。這個做法,令一些愛主的弟兄姊妹通不過,但這是他的做法。就著他個人來講,我感謝主,他是位敬畏主的人,他的生活一切都是很敬畏主的,所以沒有難處。今日若是到了一個地步,這個人本身發生了難處,這便是我們需要考慮的。── 江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