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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意義和觀念

 

【甚麼是事奉】「事奉」這個詞,按照字面的意思是指著「伺候、服事」說的。所以「事奉主」,就如同僕人伺候服事主人一樣,是指著伺候服事主耶穌基督說的。事奉主也就是事奉神。我們是站在神僕人的地位上,來伺候服事祂。神是我們的主人,是我們事奉的對象。我們對神的事奉有三方面:一面是侍立在神面前(撒上二18),禱告(路二73)、敬拜、讚美、感謝、歌頌(啟五11~14);另一面是平素生活為人,符合神的心意,討祂的喜悅;再一面則是被神使用,受祂差遣,前去作祂所要我們作的工,就如:傳福音、服事人、造就信徒、建造教會等。

   

【完整的事奉三要素】根據上述事奉的意義,可以推知事奉是由三項因素組成的:本位的事奉,生活的事奉,和工作的事奉。這三項因素任缺其一,便不是完整的事奉。

    ()本位的事奉:使徒行傳十三章一、二節明說,讚美、禱告、敬拜就是事奉。在希臘文裏面,「事奉」與「敬拜」常用同一字。我們是被造者,所以我們站在被造的地位上,敬拜、讚美造物的主宰。這一種事奉很重要,許多人沒有了解這個本分,所以忽略每天獻上禱告、讚美、感謝、敬拜,放棄了本位的事奉。這不能滿足神的心意。

    ()生活的事奉:以西結書第一章內有神性榮耀的彰顯。在這異象中,神的榮耀分為兩部分:上面的一部分是耶和華自己;下面的一部分是四活物。四活物是神榮耀的一部分,這就是他們生活的事奉──彰顯神的榮耀。使徒行傳一章八節的中文和英文不同。中文說:「作見證」;英文說:「是見證」。按原文應當譯為「是見證」。「是」見證和「作」見證是有分別的。我們整個人,生活、品格及所有的表現,都應該「是」神的見證。

    ()工作的事奉:我們運用聖靈所賜的恩賜為神工作,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竭力,完成神的託付。

    這三樣事奉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事奉。

 

【蒙恩是為著事奉神】在舊約時代,當以色列百姓在埃及的時候,他們乃是法老的奴隸,他們所事奉的乃是法老,法老叫他們作苦工、建造積貨城,他們根本談不上事奉神。所以要事奉神,必須從罪惡和世界裏被拯救出來,脫離撒但的轄制。只有當人蒙拯救的時候,事奉神才是一件可能的事。

    當神拯救祂的百姓的時候,祂在那裏所一再說的話,就是:「容我的百姓去,好讓他們事奉我。」神在這裏所爭執的題目,就是一個事奉的題目,換句話說,撒但與神爭奪人的事奉。神創造我們人的時候,就是要我們人來事奉祂,但是撒但今天把人霸佔了,搶奪了人的事奉。神得不著人的事奉,反而撒但得著了人的事奉。

    所以,在神的計劃裏,神救贖人並不是目的,只是一個過程,一個手續,而目的乃是要我們事奉祂。在屬靈的原則上,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為著事奉神而得救的。常有人說,基督徒是全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你們得救就是要自己上天堂。其實,神拯救我們,為著我們的好處不過是附帶的,為著我們事奉祂才是主要的。如果今天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不起來事奉神,他就浪費了神的恩典。他雖然蒙了拯救,但是沒有進到神拯救的目的裏面。在基督教傳統的教導裏,事奉神是少數人的事,但是在神的話語裏,事奉神乃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的事。

 

【主為我們打開了事奉神的路】在舊約時代,神的選民以色列人,不能都得著事奉神的職份,只有利未的子孫在神面前蒙揀選,被神分別為聖歸祂,又賜予他們祭司聖職的恩典,使亞倫和他的子孫能侍立在至尊至榮的神面前,為全以色列民供職。利未支派其餘的人,也都要辦理帳幕裏的事,帳幕或會幕,都是豫表教會的(參民一47~53)

    感謝神!我們生在新約的時代裏,自從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候,聖殿裏的幔子就裂開了!幔子是指主的身體說的(來十20);殿裏的幔子裂開,進至聖所的路就打開了。從此,神的兒女們都可以藉著升天的大祭司,並祂的寶血,坦然無懼地進到父神寶座前敬拜事奉神了。

 

【所有蒙恩的人都是祭司】使徒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今天教會是祭司的國,神的子民全體都是祭司。全體蒙神恩典的人,無論他從前的職業是甚麼,都不過是為著維持肉身生存的副業,今後的主要職業,乃是事奉神。每一個作基督徒的人,只有一個職業,就是事奉神。我作基督徒之後,要像保羅一樣,只有一個雄心,就是要討主的喜悅。除了這個,沒有別的。世界上的職業,就是這樣打碎了。我沒有意思作出人頭地的人,我只豫備在主面前作一個事奉主的人。

 

【事奉神是極大的榮耀】另外一方面,我們今天對事奉神這一件事,必須要看清楚,這不光是為著盡本分,更是我們無比的榮耀,是我們極大的權利。有許多人以為說,我如果事奉神,好像是高抬了神似的;我如果拿出一點錢來給神,好像是優待了神似的。難怪有許多教會團體,因為缺少事奉神的人,就召開奮興大會,在那裏激勵人、求人來事奉神。其實,天上的神給我們機會來事奉祂,這是神高舉了我們,這是極大的榮耀!施洗約翰是婦女所生之中最大的,但是他說,連替主解鞋帶都不配。如果今天主能讓我們替祂解鞋帶,我們該認為這是無比的榮耀,是主看得起我們,恩待我們,叫我們有機會能服事祂。

    所以我們需要常常感覺說:主竟然讓我服事祂,這是何等的榮耀,我就是作一件最小的事情,也是最榮耀的。在事奉主的事上,根本不是事情的問題,主才是最重要;如果是事奉主,事情雖然是小的,還是最有價值的。

 

【屬靈長進也是為著事奉神】不但我們得救是為著事奉神,而且信徒屬靈的長進也是為著事奉神。一個弟兄或姊妹,如果得救了之後還留在罪惡裏,這個人仍舊沒有辦法事奉神。為著這個緣故,基督徒要對付自己的罪。因為如果罪還留在我們身上,神就得不著我們的事奉。

    因此,一個基督徒也必須從世界裏出來。基督徒如果沒有脫離世界,就不能事奉神。正如以色列百姓,雖吃了逾越的羊羔,塗了羊羔的血,滅命的使者已經離開了,但是他們如果仍留在埃及,還是不能事奉神。不要說人在埃及不能事奉神,就是人出了埃及,如果心還留在埃及,仍然不能事奉神,神也不能得著事奉。

    同樣,我們為甚麼要脫離撒但的權柄,與撒但斷絕關係,不讓撒但在我們身上有地位呢?還是因為我們要事奉神。只有真正脫離撒但權勢的人,才能事奉神。

    所以盼望教會裏面所有蒙主拯救的人,為著事奉神的緣故,都能起來自潔脫離罪,脫離世界,也脫離撒但一切的權勢,這樣就能叫我們在神的面前好好的服事祂。

 

【神注重人過於注重事】在屬世的事上,是事情重於人,人的本身怎樣不在乎,只要把事情作好就行了。但是在事奉神的事上,神永遠看重人過於看重事,好像神寧可讓事情作得差一點,而不願意事奉的人差。

    一題到事奉神這件事,我們天然的觀念立刻會想到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好像事奉神全在這些事情上,如果你這樣去作,你就是一個事奉神的人;如果你不這樣去作,你就沒有事奉神。但是在馬太第七章裏,有些人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而主卻說:我不認識你!這裏的不認識,乃是不稱許的意思。主不稱許這些人。

    不僅如此,底下主還有一句話叫我們非常希奇。主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罷!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這些事都是好事情,但因為作這些事的人不對,所以事情也不蒙悅納。在事奉神的事上,主注意我們這一個人,過於注意我們所作的事。很對的事情可以作得很好,但是如果人在主面前不對的話,就變成一個作惡的人了。

 

【事奉的人對了才蒙神悅納】在羅馬第十二章裏,當使徒還沒有說到我們該怎樣事奉神之前,就先提到奉獻這件事:「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當你還沒有在事情上事奉神之前,你先需要作一個事奉神的「人」,你先得把自己獻給主。當我們這個人對了的時候,聖經說這個才叫作事奉。所以我們需要常常在神面前檢查自己,看看我們這個人在神的面前的光景到底對不對。

 

【不是為主作一點事】查門先生是慕勒的朋友。有一次,人問他說,「你是不是勸初信的基督徒要為主作一點的事呢?」他說,「不,我是勸他們要為主作一切的事!『無論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祂感謝父神』」(西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