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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使徒行傳中的長老們

 

  保羅寫給眾教會的書信

 

  “你們要彼此和睦(帖前 5:13b

 

  在查帖撒羅尼迦前書和腓立比書之前,我們一定要先面對困擾許多聖經學者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使徒行傳和提摩太前書,提多書中間說到保羅選立長老們也給予仔細的作長老的指示,但是在保羅給眾教會九封書信中卻沒有特別提到長老這一個名詞(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因此許多新派的學者就推論,以為在保羅活著的時候,他所建立的教會中沒有正式的選立長老們。他們認為路加所作關於保羅所建立教會的中間有長老的宣告是不合歷史的,並且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也不是保羅所寫的。

 

  明確地提出這一觀點的是凱色曼 (Ernst Kasemann) ,一位德國神學家與聖經注釋家,他寫著,“我們可以毫不遊豫的說保羅所建立的教會,在使徒活著的時候沒有長老們。否則的話在每一卷保羅的書信中,對這一個題目都沈默是非常不能理解的事。” 1 孔漢斯 (Hans Kung) ,一位羅馬天主教神學家與作者,也說出,“當路加宣稱保羅和巴拿巴‘在各個教會中選立長老的時候'(徒 14:23 ;參考 20:17-35 ),或許是為了神學上的條件,或是根據後來所發展出來的傳統,路加所記載的事,給我們一個不合歷史的一段。因為這不是保羅自己書信中所有的。” 2

 

  其實這一些學者所說在保羅寫給眾教會的書信中沒有提到長老們是不正確的。在保羅寫給腓立比書信一開頭就提到長老們,在那裏他用了一個代替的稱呼,監督。保羅寫著:“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腓 1:1 ),所以說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從來沒有提到長老們這一個名字是不正確的。

 

  至於說到使徒行傳中有部份在歷史上不可靠,以及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是虛假的保羅書信,是別人冒名所寫的,就是否認了聖經是神默示的這件事,“聖經 都 是神所默示與教訓…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 16a ,17 )。如果路加記載了保羅選立長老們並且與長老們說話(這一個事實,路加是見證人),而事實卻不是如此,那麼路加的歷史就是對於真理的損害並且誤導神的百姓。如果說保羅選立長老而事實上他沒有這樣做的話,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怎麼會信任路加歷史的記載,因為路加宣稱是“仔細從頭都察考過的”(路 1:3 )。

 

  那一些否認提摩太前書與提多書的真實性,並且認為使徒行傳歷史是不可靠的人,是對於保羅和他所建立的教會有一個歪曲,不完全的圖案。如果我們要正確的理解保羅和他在教會中所作的,我們必需相信整個歷史資料是神的聖靈所賜給我們的。這一份資料包括保羅給眾教會的九封書信,他得著神默示寫給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門的書信,以及路加所作歷史的記載。

 

  至於保羅在他寫給眾教會的書信中沒有特別提到關於長老的這件事,能藉著他對著新約神的百姓深刻的理解來解釋。因為所有地方教會的肢體都是,聖徒,祭司們和神的靈所授權的傳道者,所有的人對於基督社區中的生活都有責任。所以,保羅他習慣性的作法是直接寫給這一些團體的聖徒 ( 弟兄們 ) 而不必刻意提到長老。新約聖經對這種以基督為中心的教會觀提供了許多的榜樣:

 

  •  在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旅行宣教的途中,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這些教會中選立了一群長老們。而在他寫給這些教會的書信中,保羅沒有一次提起長老們的事(這些教會就是徒 13:14-14:21 以及加 1:2 所提過的),相反的,保羅寫著:“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應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 6:1,2

 

  •  哥林多教會中有不守秩序並且犯罪的事必須要處理,然而在保羅寫給這一間教會的書信中,他並沒有找個人或者是團體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否是告訴我們保羅沒有找人來幫忙呢?絕對不是如此!保羅可能已經找過他所委派的司提反(林前 16:15-18 );該猶,在他家中教會有聚會(羅 16:23 );掌管銀庫的以拉都(羅 16:24 );管理會堂的基利司布(徒 18:8 );或者是其他有恩賜的人和先知們(林前 1:5,7 ),他可以很容易的要求這些人中間的一位來幫助會眾解決他們的問題,但是像過去所作,他還是把神的聖徒整個作為他寫信的對象(林前 1:2 )。

 

  •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保羅呼召會眾要尊重並且愛戴那一些帶領他們,給他們教導的人,因此我們知道在教會中是有某種形式的領導職位。但是在他寫給帖撒羅尼迦的兩封書信中,保羅從來沒有呼召那一些帶領他們的人,去改正在教會中的問題,相反的,他說,“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帖前 5:11

 

  •  寫給腓立比書信最好說明保羅在書信中他所作的,他除了簡短的問安給監督們與執事們之外(腓 1:1 ),保羅向著全教會的聖徒們寫了其他的書信的內容(除了 4:2,3 )。

 

  •  彼得和雅各也在同樣的方式中寫信給眾教會,每一個人都是寫給全會眾,其中也都提到長老們,但是他們一致的是寫給全會眾,不是單單寫給教會正式的代表(雅 5:14 ;彼前 1:1, 5:1 )。

 

  所以,在使徒行傳,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和保羅寫給其他的教會的書信中並沒有矛盾。重要的是要瞭解保羅以三種不同方式的稱呼給不同的受信件人。使徒行傳把歷史事實擺在我們眼前(保羅所作的)。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是保羅寫給他個人的助理(教會的領袖們,同工們),這一些人是代表保羅來處理各種在教會中間所有的問題,好叫教會的生活有秩序。寫給眾教會的信是教導並且勸導整個會眾。我們現在要明白研究長老職份這件事,主要的要看這一些書信中的兩封信。

 

保羅給帖撒羅尼迦第一封書信(帖前 5:12,13

 

  因為長老們這一個名詞在這一段經文中沒有被提起,常常在研究長老職份的時候就被忽略。然而這一段經文是與聖經中的長老職份這一個題目有高度關聯的。在帖前這一段經文中所有的勸勉最正確是應用在長老們身上,或者在新開始的教會中那一些有可能作長老的人。

 

  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了保羅和他一同宣教的同工們到達帖撒羅尼迦。因為對於福音有厲害的攻擊,雖然如此,保羅和他的同工們仍舊能停留在帖撒羅尼迦一段短的時間,大約一到三個月。幾個月之後他們就從帖撒羅尼迦匆忙的離開,於是從哥林多寄出,寫給帖撒羅尼迦的第一封書信。這一封信開始的時候說,“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帖前 1:1 )。

 

  雖然在帖撒羅尼迦的教會是一間只有幾個月大的教會,並且缺少了他們的創辦人 — 保羅,西拉(可能是一名使徒,帖前 2:6 ),與提摩太(保羅個人助理和特別使者),會眾中有一群人就提供了領導的事奉。保羅勸勉這些年幼的會眾,要尊重這些領袖並且愛他們:

 

  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裏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 ( 帖前 5:13 )

 

  這一段經文沒有告訴我們這些勞苦的弟兄們到底是誰。可能這一些勞苦的弟兄們,是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在他們逃離那城之前所設立的。然而,更可能,他們是倚靠聖靈的有心人,當宣教的使徒們不在的時候,他們有能力並且願意照管教會。很明顯在這個教會中有某種形式的領袖們。這一些人不需要使徒設立就去愛,並且犧牲的服事神的子民。按照保羅所習慣的做法(徒 14:23 ),他或者是他的一個代表會回到帖撒羅尼迦,從這一些經過試驗的教會領袖中設立長老。

 

  適當的敬重你們的領袖們

 

  從第十二節中宣教士們呼籲這一群在基督裏新的弟兄和姊妹們,要給予那一些領導並且教導會眾的人適當的敬重:“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裏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對於希臘動詞 愛德納 eidenai 的翻譯有不同的意見,通常的意思是“知道”,但是在這裏翻譯作“欣賞”是 美國新標準版的聖經 的翻譯。“知道”自然是一個可能的 愛德納 eidenai 這一個字的翻譯,並且這是 欽定版聖經 (King James) 的選擇。然而,在這裏似乎不恰當,人們自然的能認識那一些領導並且教導他們的人,所以在這一段經文是有不同動詞的意義。雖然很難確定原來的意義是什麼,但是翻譯成“承認”或者“給予適當的敬重”更能符合經文意思。

 

  在類似的經文像(林前 16:15-18 ),保羅使用另外一個希臘文的動詞來作為“曉得”( epiginosko )來傳達“承認”或者“敬重”的意義。他寫著說,司提反,和福徒拿都,並亞該古到這裏來,我很喜歡。因為你們對我有不及之處,他們補上了。因此這樣的人,你們務要敬重( epiginoskete )“(林前 16:17,18 )。在這一段吩咐的之前,保羅勸勉會眾要順服這一些將他們自己完全擺上照顧教會的人:

 

  弟兄們,你們曉得司提反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我勸你們順服這樣的人,並一切同工同勞的人。(林前 16:15,16

 

  在林前 16: 16a 的經文中所有的勸勉,“要順服這樣的人”,似乎是與十八節下半句“敬重這一些人”是平行的 3 ,所以雖然帖前五章 5:12 的經文沒有清楚明白的勸導信徒順服在他們中間勞苦的人,勸勉他們承認某一些人是他們的領袖們,自然的暗示在其中,就好像林前 16:16,18 的這一段經文,順服他們的領袖與他們的教導。換句話說,百姓們對於他們的領導以及地位要有恰當的回應。

 

  要能更正確的認識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書信中間要他們對於領袖們的承認與尊重的勸導,我們一定要記得在那個時候是沒有聖職人員與平信徒的區分,沒有形式主義者,也沒有祭司袍子的分別。更進一步的,我們也不能假設在會眾中間任何一個人,在那一個時候對於他們中間全職事奉的人給予財務上的支援。因此,這一些卑微的,做僕人的弟兄們會很容易就被忽略並且對他們的服事就低估。更進一步的,從動詞的複數性指出來,是一群的弟兄們提供了教會領導的事奉,所以宣教士們要求敬重這一些勞苦的人,而不是單一的入物。

 

  那一些值得敬重的人,他們是“在你們中間殷勤勞苦的人”。“勞苦”這一個字( labor, kopiao )是用來描述用體力的勞苦(路 5:5 ;林前 4:12 ;弗 4:28 )。這一個字有很強的意義說明勞苦出力的工作,會帶來疲乏困倦。這是保羅所常用的一個字,“殷勤勞苦” ,這一個詞就顯示出長老職份很重要的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在評估這一句話的時候,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加上了他很著名的評語,“根據這一個字,所有那一些懶惰的人都要從牧者的行列中把他們除去。 4 ” 照顧神子民屬靈的光景是很吃力的工作。耗盡情緒,花上時間,並且常常是很單調又是令人沮喪的服事。這需要個人全然的奉獻與犧牲。

 

  這句話“在你們中間”表示勞苦是為著地方的會眾,而不是為著個人作受雇者的工作。這一些的弟兄們是在教會殷勤努力的工作,所以聖經中的長老職份不是在教會作董事,一個月來開二~三小時的會議,而是努力工作的牧養群體。

 

  有一些讀者也許會以為保羅在十二節裏提到有三個不同的團體:有一些努力工作的人,有一些指導會眾的人以及有一些給予教導的人。然而,希臘文句子的結構非常清楚表明是一個團體的人來行使三方面的功能 5 。此外,第二與第三個名稱,領導與教導更可能的可以說明瞭第一個的名稱,“殷勤勞苦,” 因此,這些弟兄們就是努力在帶領以及教導。

 

  這一些複數形式三個現在式的分詞是不應當被忽略的,是一群人勞苦的在帶領與教導會眾。特別的強調這一點,蘇格蘭的神學家與聖經注釋家雅各丹尼( James Denney, 1856-1917 )寫著說:“在帖撒羅尼迦不是一位作主席,不是一位牧師,獨自佔有某種程度的責任;主席權是在一群多數的人手中的。” 6

 

  這一些弟兄們努力的工作為著會眾提供領導,“治理”在希臘文字是 prohistemi ,可以有的意義很廣是從“帶領,”“裁決,”“管理”以及“經理”到“支援”及“照顧,”或者把照顧與領導兩者的觀念合並起來 7 。保羅使用這一個詞在其他地方描述一個父親管理他的家,是一個屬靈的恩賜以及長老們的工作:

 

  •  他使用 prohistemi 來描述一個父親管理他自己的家,特別是對於他的孩子們有適當的管理:“ [ 長老 ] 好好管理 [prohistemi] 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 [prohistemi] 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 3:4,5 ),在這一段經文裏, [prohistemi] 包含了治理與提供照顧兩種的觀念。

 

  •  保羅也說到帶領的屬靈恩賜:“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 [prohistemi] ,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 12:6-8 ),毫無疑問,有一些帖撒羅尼迦人有帶領的恩賜也使用來造就教會。

 

  •  特別讓我們注意的一個事實就是保羅在提前五章 5:17 的經文中:“善於治理 [prohistemi] 的長老們當受加倍的敬奉,”使用同樣的詞來描述長老們的工作。

 

  在帖前五章 5:12,13 的經文中,說到會眾對於那些勞苦帶領,照顧並且教導他們的人,所有的適當的回應。治理 [prohistemi] 最好的翻譯應當是:“那一些在你們中間,在主裏帶領你們的人。”治理動詞的形式之下說到這一些弟兄們所作的;不是作為一個稱呼而已。辛普森 (E.K.Simpson) ,一位聖經注釋家以及希臘文學的專家,論這一個詞的時候說到,乃是“一種監督的表示” 8 ,不認為保羅設立長老們的聖經注釋家,為著避免任何一種正式領導角色的觀念,通常把這一個動詞翻譯成“照顧”或者“幫助”;但那些認為保羅設立長老的人,會把這一個詞句翻譯成“帶領”或者“領導與照顧。”

 

  “在主裏,”這一句話就定義了長老們帶領的範圍,不是在社會上的政府中間而是關於主的事以及屬靈上面與主合一的百姓。這句話“在主裏”加在另外一個詞“治理”之上,這一個事實更進一步的建議,保羅是有帶領的意義。這一些剛信主的人一定要記得,他們中間有一些的肢體在屬靈的事上,是在他們之上有權柄的。因此,這一些的領袖應當被承認,並且因著他們工作重要的緣故受到尊敬。那些帶領他們的人也不要忘記他們的權柄是“在主裏的,”每一件事他們所作的,一定要按照主裏頭的權柄來作並且也照著主的方式來作,教會不是他們的帝國,而且他們也不能轄制神的百姓。

 

  除了帶領會眾,這一些弟兄們也要勞苦的教導教會,“教導”是從希臘文字 noutheteo 翻譯過來的,它可以翻譯作“勸戒。”教導是在勸戒的意義下來警告或者改正不正當的行為或者是態度,藉著正確的教導來行的。 John R. W. Stott 說明這一個意義,他寫著說,“這一個字幾乎一律的被用來在一個道德性的經文上頭,他的意思是警告不好的行為及其後果,並且改正甚至於管教那些作錯事的人。雖然這是一個負面的字,卻常常是與‘教導'相聯的。更重要的是這一個詞 noutheteo 並不是一個無情的事奉,像 Leon Morris 所說,‘應該是象弟兄的口氣,雖是一個兄長的語氣。' 9 因此,基督徒的教導或警戒,就不是憤怒之下的責備,應是愛心中間的改正與警告。是要根據神的話,為著保護以及建立一位弟兄和姊妹這一個目的之下來作(林前 4:14 )。

 

  認真的牧者長老們處理神百姓的罪惡,失敗與冒犯神的地方,需要花相當多的時間。這絕不是一般天然的人所樂於作的事,但是在真正屬靈上照顧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James Denny 特別強調警戒事奉的需要,以及神的百姓應當對一些需要受警戒的人所應當有的正確的回應:

 

  我們確實會把許多世界上的東西帶進到教會裏而不自覺;我們會有一些屬人的天性,習慣,脾氣,和人的關係以及喜好,當這一些與基督徒的品格相矛盾時,就是這一些的東西必需受到勸戒。但是我們應當記得,作為基督徒,我們乃是發了誓約走一條與天然的人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是走一條靈和行為都與驕傲不相容的路。我們的生活是為一個嚴肅的目的,是為一個更純潔更高貴的目標。這些是會因著人的任性而失去的,我們應當尊重並且愛護那一些以他們經驗來服事我們的人。當我們的人生即將觸礁的時候,他們警戒我們不是因為他們喜歡這樣做,而是因為他們愛我們並且要把我們從傷害中拉出。因此愛是對著這樣服事唯一的回應。 10

 

  教會的領袖因為害怕神百姓會離開教會或者停止財務上面的供應不警戒神的百姓,那是不尊榮神,不聽從神的話並且在屬靈的事上失敗得可憐。

 

  尊敬和愛護你們的領袖們

 

  在第十二節,保羅呼籲會眾承認那一些帶領他們並且警戒他們的人,十三節他呼籲會眾要“在愛心中加倍的敬奉他們。”教會應當尊重他們的領袖的程度是藉著這一個強的附詞,著重的說明出來,“加倍”可有“格外豐富的”或者“極其超越的”的意思。聖經注釋家( George G. Findlay,1849-1919 )說到這一個生氣勃勃詞句的時候說“這是在文字上最強調的用法,是如此的深與溫暖,乃是這一種的感情使得牧者們與他們的羊群合一。” 11 (William Hendriksen) ,是 新約聖經注釋集 的發起人以及帶領的作者,加上十分老練的評語:“注意加在這一個字之前所有的形容字首:尊敬如同海洋達到最高的境界,甚至於開始向外滿溢出來,滿溢到了岸邊上。” 12 所以教會有一個神聖的責任要極其尊敬他們屬靈的領袖們。

 

  神在乎他的百姓們怎樣對待那些在上有權柄的,聖經勸導我們不僅僅要服從乃是要尊敬治理我們的人(羅 13:7 ;彼前 2:17 )。舉例來說,當保羅認識到對大祭司,亞拿尼亞所說的話粗魯的時候,他立刻道歉,“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 23:5 )。如果神對著神的百姓向著那一些社會上的領袖們不順從又不感激,都很關心的話,想像如果神的百姓正確的尊敬他們屬靈的領袖叫神有何等大的喜悅!

 

  我們很自然的趨勢是把領袖們當成平常,忘記了他們為我們所作的,我們埋怨而不是感激他們,強調他們所做得不好的地方,而不顧他們為我們所做好的地方。舉例來說,神賜給在人類歷史中以色列人一些最偉大的領袖們 — 像摩西與大衛。然而當困難時期來到時,神的百姓們卻準備用石頭打摩西與大衛。由於我們基本上是不感恩並且有一個抱怨的靈,聖經勸導我們要極其尊重我們屬靈的領袖們。

 

  對於“加倍敬重他們”的命令上,保羅加上了美麗的並且意義深刻的詞句,“在愛中。”我們通常強調教會的牧者愛神的百姓的重要性,並且這也是必然必需的,但是在這裏保羅轉過來吩咐神的百姓們要愛他們的牧者。對保羅而言,愛是最神聖的黏劑能將領袖們與會眾們黏在一起,能勝過所有的不同意見以及會眾生活中所有受傷的地方。

 

  沒有一群的長老們是完全的,所有的長老們都有軟弱,並且每一個信徒也對於長老們應當怎樣行有他們獨特的看法,總之在領袖們與跟隨者的中間總有某些程度的張力。就是最好的領袖們長老們也無法避免的會被人指出他們有驕傲,判斷的錯誤,做得太多或者做得太少,行動的太慢或者行動的太快,改變的太多或者改變的不足,太嚴厲或者太鬆馳。注釋家 (E.J.Bricknell) 就注意到,“權柄的行使永遠會招致不滿的。” 13

 

  當困難的時期來到的時候,領袖們也不能避免會受到某一些會眾的怒氣。領袖們與被帶領者中間的衝突有的時候會變得嚴厲,雖然如此,神使用這一些的衝突的情形來顯出我們的驕傲,自私與沒有愛心。 (Paul E. Billheimer) ,一位著名的聖經廣播教師與作者,很正確的注意到地方的教會有各樣問題,壓力與衝突,確實是一個我們在愛心以及準備將來與主作王的事情上面的一項測驗:

 

  因此,地方的教會被看為發展神聖的愛的一個屬靈學習的地方,在屬靈的交通中壓力與緊張就供給最好的一個環境,來考驗並且促使我們各樣作王品格的成熟。

 

  在地方的會眾中最多發生的問題,不是由於主要事情上面的不同,而是我們人的野心,嫉妒以及個性上面沒有成聖所引起的衝突。許多這樣的情況真正的根源,乃是在每一個的信徒所顯出來不成熟的愛心所有的表現。因此地方的聚會是一個最好的實驗室,在其中每一個信徒都能發現他們自己最真實屬靈的空虛,以及要在神聖的愛上來學習增長。這一件事是藉著真實的悔改,謙卑的認罪,對付我們的嫉妒,不滿,埋怨等等的罪,並且彼此來求得赦免,這樣的方式會用愛心來遮蓋,而以至於達到生命真實的增長。 14

 

  信徒們愛他們的牧者們會對著他們的牧者的錯誤有最大的容忍。在愛心中,信徒們看困難的情況是用最好的眼光來看,在愛心中信徒們也能少有批評並且多來回應長老們的教導與勸戒。對於會眾以愛來對待他們的領袖們這一點的個重要性是無法過份強調的,愛(唯有愛)恒久忍耐(林前 13:4,6 ),愛也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 4:8 )。

 

  在他著名的,深入人心的小冊子中,薛華 Francis Schaeffer 所寫的一本書“ 基督徒的記號 ”提醒我們在處理我們的衝突的時候,真正的問題不是眼前的,而是我們缺少像基督一般的愛心來對待我們的肢體:

 

  我注意到有一件事在許多國家裏真基督徒中間:什麼使得真基督徒的團體彼此中間分裂,這一種分裂留下的苦毒可以延續有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之久(或者在他們子孫的記憶中存留五十年甚至到六十年) — 不是因著信仰上教義的分歧造成分裂,完全是因為在談論分歧時缺少愛而產生一種的苦毒就會造成分離。 15

 

  要給予領袖們愛心與尊重 “因為他們的工作”。領袖們被愛與尊敬不是因為他們是年紀比較大的人,他們有特別的宗教上面的稱呼,或者他們接受到使徒的設立,或者有讓人喜愛的個性。相反的,他們應當受到愛戴“因著他們所作的工。”這一點是常常容易被忽略的, Leon Morris ,在上一個世紀著名的聖經注釋家,能捕捉到這種的觀念,他這樣說:“在弟兄們中間一種特別的愛是對領袖們的愛;他們被愛是因為他們所做的工作,不一定是因為他們自己個人的品格。” 16

 

  顧到百姓的困難,處理他們似乎沒有止境的埋怨,關心到人與人中間的衝突,對於罪正面的對抗,並且鼓勵百姓向著在基督裏的成熟來工作,這幾乎叫一個有滿有能力的人 — 摩西被埋葬。所以百姓需要瞭解帶領教會是一項困難的工作,僅僅少數人能而且肯背負這樣沈重的責任。那一些如此行的人自然的配得人的愛戴,就像 Leon Morris 智慧的指出來,跟隨的人在他們與領袖之間的關係上有十分重大的責任:

 

  事實上,對於在基督的教會中有效地領導是需要有效地跟隨。如果我們一直批評在我們之上領導我們的人,難怪他們不能成就我們所期盼他們作的神 蹟。 如果我們能記得“為著工作的緣故”我們也許會更傾向於在愛心中間給予他們有高度的尊敬。 17

 

  在和睦中生活

 

  在和睦中生活是很不容易的,甚至於在同作基督肢體的人中間,撒但要盡他所能來掀起爭端與分裂。基督徒往往因著在驕傲與自私的行動幫助了撒但,而不是在謙卑與愛心中來生活。事實上,許許多多的教會的特點就是打鬧與爭吵。如果一個教會在和睦中生活就像在沙漠中的綠洲。一個教會真實的見證和屬靈,是與他們享受和睦的多少有直接的關係。所以保羅很正確的在勸導他們的時候作下結論,在領袖們與會眾們中間他給了他們一個直接的命令:“要彼此和睦。”

 

  會眾與他的領袖們之間的關係永遠包括了一個非常微妙的張力。很容易就會造成誤解,不好的感覺甚至於分裂。就如同在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中間所發生過的一樣。領袖們與被帶領的一定要完全的理解這一種衝突所有潛在的能力,以及他們為著和睦要努力的去達成嚴肅的責任。因此新約聖經中間重復的勸導並且教訓基督徒們關於和睦的重要: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太 5:9

 

要彼此和睦(可 9:50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羅 14:19

 

要彼此和睦。(林後 13:11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 4:3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 3:15

 

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事親自給你們平安。(帖後 3:16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 3:18

 

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前 3:11

 

  關於新約聖經對於和睦的強調,聖經學者( F.J.A.Hort,1828-1892 )對於保羅寫著,“是給予作肢體的教導,他在每一封所寫的九封書信中,都特別告訴教會神的和睦是為著他們所訂最高的標準,並且永遠要以在愛中間自我降服的完整方式來達成。” 18

 

  除開有一些可爭議性的內容以外,保羅對於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勸導主要的點是非常清楚:要承認那一些在他們中間勞苦工作領導他們的,並且在愛中尊敬這樣治理教會的人。更進一步,他的勸告是達到教會中每一個肢體身上,不論是領袖們或者是會眾都是一樣要努力和睦相處。當我們遇見了壓力、受傷的事、以及生活中有衝突的時候,這一個神聖的教訓常常容易被遺忘。提到我們需要順服這一個勸導的時候,蘇格蘭的聖經注釋家( John Eadie,1810-1876 )寫著說,“要順服這一個教導就需要輕楚知道教會屬靈的興盛以及和睦都在乎此點。” 19

 

保羅寫給腓立比的書信( 1:1

 

  不像他寫給帖撒羅尼迦前述是一個年幼的教會,當保羅寫信的時候腓立比人的教會已經組成超過十年以上。這是一個在屬靈的成熟與忠心上都能做榜樣的教會。當保羅寫腓立比書的時候,保羅正在羅馬的監獄中間(主後 60-62 )。腓立比人非常愛保羅,當保羅在坐監的時候,他們就打發了親愛的使者以巴弗提,並且送來慷慨的愛心奉獻表達他們對他的愛,保羅就寫了這一封書信來回答他們。

 

  在保羅寫給眾教會的書信中,腓立比書是唯一的一次保羅問候的時候是向他們的“監督們與執事們”來問安: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腓 1:1

 

  保羅簡短的提到監督們和執事們,提供了對於研讀長老職份豐富有價值的資訊。他印證像路加所說過,長老們是在保羅的教會中間所設立,不是僅在小亞細亞和巴勒斯坦像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他也印證在馬其頓的眾教會中有長老們,。

 

  在他開始問安的字句中保羅提到監督們和執事們最可能的原因,乃是他們已經在教會提議供給保羅奉獻的事情上面有一份;也許是一封信,駐明“監督們和執事們,”伴隨著奉獻而來的。舉例來說,在從耶路撒冷寫給外邦人眾教會的信上,使徒和長老們(代表在耶路撒冷全體的教會)寫著:“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徒 15:23 )如果腓立比的監督們和執事們是跟著同樣作法來作的話,那麼保羅就承認他們有特別的一份。當然在這一方面,也許已經有其他的理由來問候教會主要的代表們,但是這一件事似乎是最明顯的。

 

  保羅使用 諸位監督與諸位執事 就指出,在教會領導職位上為人所承認接受的正式的名稱。然而,有一些聖經注釋者(通常是那一些反對路加所記載保羅設立長老的那一些人),宣稱這一些詞句 諸位監督與諸位執事 是被用來在功用上指所有的百姓中來作監督並且服事地方教會的人。他們否認保羅是提到教會有特別的職責者。他們所以支持這一個觀點,因為在監督們與執事們這一些詞句前頭缺少一個定冠詞。但是在希臘文缺少定冠詞是不足的理由,來指明單單是功能上的意義。上下的經文自己本身就將這一點確定下來。如果保羅是指的一般的通稱,他不會像他所作的用名詞的形式,他最可能使用分詞的形式作監督以及作服事。

 

  在比較少的次數之下, 愛普斯科普斯 (episkopos) 與 狄亞科諾斯 (diakonos) 的名詞是在希臘的社會中被用來公開的正式的指派, Ernest Best 是哥拉斯格大學前任聖經批判學教授,強調這一點說:

 

  我說“正式的”因為 愛普斯科普斯 無論如何不能被用在其他的方式,除非是在指派一項職務上來用,第一世紀的希臘人不能單單為著在職位上、功能上的意義使用,而不暗示這一個行使監督的工作者是有一個正式的地位。有一些雖然不多的證據提到 狄亞科諾斯 同樣的用在這一種方式下,確定的事實是使用在一群正式職位者身上 , 就指出另外一個也是如此。 20

 

  最後,在聯合起來使用 執事們與監督們 這一些字的時候有很明顯的相似之處,可以在提摩太前書 3:1-13 中發現,這兩封書信都是寫給寫在六零年代的早期(主後 62-66 ),就在這一段時間。我們知道在以弗所有一些執事們與監督們間(提前 3:1-13 ),所以很可能在腓立比也一樣是有正式被承認的執事們與監督們。所以這樣的翻譯僅僅指定是一種功能上的意義,對於保羅使用 監督們與執事們 在這一個例子中,是叫人困惑並且是沒有意義的。

 

  在保羅向腓立比人的問安中,只有兩幫分別不同的有職位的人“監督們與執事們,”也是有重大意義的。在保羅寫信給腓立比人之後五十年,坡呂甲 (Polycarp) 也寫了一封信給腓立比人,在其中關呼教會的領袖這一面他給予指示。坡呂甲,是生在大約主後七十年並且死於主後一百五十六年,是在小亞西亞示每拿教會的監督,他是使徒約翰的門徒也是一位著名的為基督殉道的人。對於我們有重大關係的是在他寫給教會的書信中“寫給散居在腓立比神的教會”(主後 115 ),坡呂甲只提到教會中的兩幫正式的團體:長老們與執事們,他對於長老們所有的評語,甚至於後來提到其中一位長老的名字:(瓦倫斯,他已經因著貪心墜落到罪惡裏):

 

  因此禁戒這一些事是對的,順服你們的長老們與執事們就像對著神與基督順服一樣…

 

  並且長老們要存著慈悲憐憫心向著眾人。把那一些迷失的羊找回來,探訪所有生病的人,不忽略一位寡婦或者一個孤兒或者一位窮苦的人,乃是供應他們。這是在神眼中與人的眼中是有榮譽的事。禁戒各種的怒氣,要尊重人,做正當的公義的判斷,遠離一切貪愛錢財的事,不要很快相信任何控告人的事,也不要急促的作判斷,知道我們都是欠了犯罪的債的。 21

 

  坡呂甲在他的信中沒有提到一位主要的監督(牧師或者主教),就顯明瞭在腓立比的教會中沒有這樣的一位。事實上雖然坡呂甲被稱為“在示每拿的監督”是他的朋友依哥拿修所稱呼他的 22 。 他自己提到自己的時候,在給腓立比書信中只叫他自己坡呂甲,他清楚的把他放在與其他的長老們一起:“坡呂甲與和他一起的長老們。” 23 從這兩封書信中,我們能作結論,就是在保羅的日子和他之後五十年以後,在腓立比教會中間只有兩幫被承認正式的職位:監督們(就是長老們)與執事們,沒有任何證據有三種職位好像第二世紀以後所有的光景(監督,長老們,與執事們)。 24

 

  保羅使用複數的名詞就指出來在腓立比是有一群監督與執事們。使用複數的監督們是有特別深刻的意義,一面來說,複數形式就說出來對於後來關於教會行政所有困惑的理論。然而,雖然有一些學者宣稱在腓立比有幾個教會團體,各有一位監督。他們努力要將在腓立比的教會監督複數形式解釋掉。但是這一觀點是沒有聖經經文的根據或者在歷史上的紀錄。就如同我們已經提過(見第七章),五十年之後,坡呂甲寫給在腓立比的教會的信(不是給眾教會),他勸勉他們要順服執事們與長老們。

 

  雖然保羅在他的問安中特別的將執事們與監督們提出來,他整封信中所寫的卻是給全體會眾的。若在開頭時沒有這一個簡單的問安,從信裏頭或者從使徒行傳中我們就無法知道知道腓立比的教會有監督們與執事們。很清楚的監督們與執事們並沒有高於會眾之上,因這一封信是寫給“在腓立比的眾聖徒,”而“監督們與執事們”的詞句是附帶在這一句話中的。提過了羊之後再提牧者,因為他們是羊群的一部分,他們彼此是相等的,沒有所謂的聖職人員高過平信徒之分。

 

認出監督們來

 

  第一批外邦的基督徒和他們的領袖們使用了希臘文普通的稱呼,監督( episkopos ),來描述他們會眾的領袖們。這一名詞是眾所周知,來指明職位與我們今天的“校長”,“總監”是同義字。在希臘文新約聖經中, 愛普斯科普斯 出現了四次來描述地方教會的正式領袖們:

 

從米利都他打發人到以弗所並且召請教會的長老們來…“聖靈立你們做全群的監督( episkopoi ),你們就當為你們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 pastor )神的教會”(徒 20:17,28a

 

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 [episkopoi] ,諸位執事。(腓 1:1

 

作監督 [episkopos] 的,要無可指責(提前 3:2a

 

監督 [episkopos] 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多 1:7a

 

所以誰是教會的監督們呢?從新約聖經其餘的部分裏很明顯的監督們也就是同樣被稱為長老們的。雖然兩個名稱應用在同一幫人的身上。長老反應出來猶太人的傳統,強調尊貴,成熟,榮譽與智慧,而監督反應出來希臘的思想起源於強調監督的工作。下列的經文就印證監督與長老這兩個名詞是交替在新約聖經中使用的:

20:17,28 。路加記載了保羅打發人要以弗所的長老們來,但是對著同一幫的長老們保羅向他們講論的時候說,聖靈立他們作長老們 — 就是監督們。這十分清楚的指出來長老們與監督們代表同一幫團體的領袖們。

 

提多書 1:5-7 ,第五節中,保羅提過他先前對他們的吩咐,要提多在各城選立長老,第六節,保羅開始列出長老們的資格以及將監督這一個字交替在在第七節中,因為沒有清楚的指出來保羅已經改變了他的主題,那麼“監督”就是長老另外的一個名詞。

 

彼前 5:1,2 ,彼得勸勉長老們監督教會,因為長老們監督地方教會,他們也就是監督們。

 

提前 3:1-13; 5:17-25 ,在提前 5:17 ,保羅說明瞭帶領的角色以及“長老們治理的好…特別是那一些殷勤勞苦的在傳講與教導的人”是有極大的價值的。但是在提前 3:1-13 ,他列出監督們與執事們的資格,並沒有提起長老們,當我們理解了“監督”這一個字的時候,這一些問題都得到解答,在三章一節是一個一般性的詞句,是監督們單數的形式,並且監督們是與長老們交替使用的。因此,提前三章和五章是提到只有兩幫人 — 長老們與執事們。

 

  很不幸的,長老們與監督們這兩個詞句在新約聖經中是交替使用,後來卻被指著兩個完全分開的職份:監督與長老的團體。 26 耶柔米 (Jerome) ,在早期基督教的時代,是一個對聖經原文文字相當有研究的學者。大膽反對當時傳統的說法,他認為主教(監督)們和長老們原初是一樣的:

 

  一位長老和一名主教是同樣的人…教會是由長老們合在一起的團體所治理的…如果要假設只是我們的意見而沒有聖經上面的支持主教和長老是一個人的話…再一次我們來仔細查驗使徒寫給腓立比書信中所用的這一些的詞…現在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個城市,並且確定的在這一個城市裏面不可能有許多的主教們,在那一個時候只有同一幫的人是被稱為主教們或者是長老們。 27

 

  耶柔米不是唯一的早期聖經注釋家肯定長老們與主教們原來是同一幫人, (J.B. Lightfoot) 也寫著:

 

  但是,雖然有許多其他的人也有許多的著作,耶柔米是最明顯的一個,在他之前有 (Ambrosian Hilary) 已經對同樣的真理有過分辯,在他的同時代以及繼承他之後的人有, (Chrysostom) (Pelagius) (Theodore of Mopsueestia) (Theodoret) ,都承認這一件事。因此在每一個現存的關於書信所有的注釋中,關於這一段經文,在第五世紀結束以前無論是希臘文或者是拉丁文,這一點都被印證。在接下來的世紀中主教們與教皇接受了耶柔米所有的判定毫無疑問。。 28

 

  我用萊特服典型的評估來作結論:“現在神學家各種不同的意見都達成了同樣的認知是一個事實,就是在新約的文字裏,在教會中同樣的職責是交替被稱作‘主教'或監督( bishop, episkopos )以及‘長老' elder, presbyter, presbyteros )。” 29

 

  編註: 有關早期教會的組樴,最好的參考書是甘乃地所寫的‘見証的火炬'

── Alexander Strauch《按照聖經作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