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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和分開的根據

 

地方教會的設立】我們已經說過,「教會」這一字,在福音書裏,只提過兩次,並且都是在馬太福音用的。以後使徒行傳裏繼續用這字。使徒行傳裏並沒有告訴我們,教會是怎樣設立的。使徒行傳起頭不過說,有三千、五千人得救了,並沒有明顯的說他們成立作教會,但是在下面卻稱呼他們作教會。使徒行傳五章十一節:「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這是使徒行傳頭一次用教會這個字的地方。聖經就是這樣輕描淡寫的,說那些得救的人就是教會。二章、三章、四章都沒有說起這一班得救的人就是教會,但是到了五章卻稱呼他們作教會。二章有人得生命,三章也有人得生命,到了五章才說他們是教會,才用這名稱來稱呼他們這個團體。到了司提反的時候,聖經就更明顯的用這字。使徒行傳八章一節說,「從這日起,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到這裏,你就明白原來耶路撒冷的信徒,就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從此我們就能看見,甚麼叫作教會?教會,就是一個地方所有得救的人,所成功的一個團體。這個團體就是教會。後來保羅出外佈道,到各處傳福音,有人得救了,聖經(徒十三、十四章)並沒有說,保羅把他們組成教會。但是十四章二十三節,卻毫無異議的稱各地得救的人作各教會。「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當保羅回來的時候,聖靈就稱各地得救的人們作教會。有一班人得救了,他們就自然而然的是在那地方的一個教會。並用不介紹,或是聲明,乃是自然而然的是了教會。所以聖經裏的設立教會,並沒有用甚麼在傳福音之外的手續,沒有用比傳福音再多的方法。人聽了福音,接受了主作救主,這些人就是教會。不是在人聽了福音,相信了主耶穌之後,再加上甚麼手續才是教會。第二道的手續並不存在。換一句話說,人聽了福音,相信了主耶穌,他就自然而然變成教會中的一分子。一個地方有了二、三個這樣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有了教會。

      所以,要注意使徒行傳中對於這字的用法。教會的設立,並沒有甚麼設立教會的手續,乃是傳福音,有人相信了,自然而然就有了教會。希奇的就是在二、三兩章,沒有把教會二字點出,乃是在五章沒有絲毫的解釋,就用這字來稱呼上文所已說過的信徒。並且也沒明說,這個稱呼就是指他們說的,乃是這樣的說,叫讀者自然的領會是他們。到了十三至十四章,二位使徒出去傳福音也是這樣。有人信主了,教會就算成立了。一個地方有人信了主,自然而然的就是一個教會。頂緊要的,就是教會的產生,乃是因人接受了福音。人一接受了福音,他就成為他所住地方教會的一個當然分子。以後的問題,乃是他們活不活出教會的生命來。

      每一個信徒,在一個地方,接受了基督作他的救主,這個信徒就是當地教會的一個當然分子,並不必再有第二次加入的手續。如果是屬主的人,加入也好,不加入也好,他們已經是在那地方的教會裏面了。所以和我們同住在一處的信徒,不管他們是怎樣的人,和我們都是同一個教會的人。他們如果已經聽信福音了,他們就已經是我們的弟兄了,就已經是我們教會裏面的人了,我們就不應當向他們有第二道手續的要求,才承認他們是我們教會裏面的人。要他怎樣怎樣,才能算為我們的弟兄,如果這樣,就「我們的教會」定規不是神的教會。因為在我那地方神的教會,只要人一聽信福音,接受基督,就算他是裏面的人了,並沒有其他的手續;如果「我們的教會」有這其他手續的要求,就「我們的教會」定規不是神的教會,乃是另外一種團體了。所以我們要記得:和我們同住一處所有得救的人,不管他們有或是沒有其他的關係,只要他們實在是得救的人,而我們自己實在是在神的教會裏,不是在人的組織裏,就他們已經是和我們同一個教會的人了。他們乃是我們教會裏的一個當然分子。這是因為一個地方的教會,是包括那一個地方所有神的孩子。

      所以,我們要常常注意,我們接納人,乃是因他已經被主接納了。我們的接納,不過是承認主所接納的。嚴格的說,他如果是屬乎主的,就在教會裏頭;他如果不是屬乎主的,就不在教會裏頭。所以我們每一次接納人,只應當看他有沒有被主接納,否則,我們就是一個宗派。所以按聖經說,教會裏只有加增的加,沒有加入的加;因為沒有人能加入教會裏,神乃是加增教會的人數。

 

圈內外的問題】一個地方有人傳了福音,有人信主得了救,他們就是我們的弟兄,就是那地方的教會。但是,事情沒有這麼簡單。一方面宗派把神的孩子分開;另一方面世人混在神的孩子中間。今天的難處,就是有許多所謂的教會,是將應當在裏面的卻關在外面;而有的卻將應當在外面的,又包括在裏面。這外面和裏面的界線,到底在那裏呢?要怎樣才能叫在外面的在外面,裏面的在裏面呢?到底甚麼種的人,才能算為教會的一分子呢?是要怎樣的人,我們就能接納他呢?除了何種的要求之外,我們就和他不能有分別呢7我們用甚麼資格來定規誰是,誰不是神的孩子呢?我們用甚麼條件,來定規甚麼人是弟兄,甚麼人不是呢?如果這個界限不分清楚,就要把在教會裏面的人圈在外面,把在教會外面的人圈在裏面了。

      誰是基督徒呢?怎樣才算是一個基督徒呢?對於這個問題,聖經給我們看得很清楚,就是一切屬乎神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點,就是他們因看信基督,就都有基督藉聖靈住在他們心裏。所以「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這一個是每一個基督徒根本相同的地方。他們在千萬的事上,都可以不同,但是在這件事上卻是相同的。因為屬乎主的人有這一點,不是屬乎主的人沒有這一點;所以我們如果要分別誰是屬乎主的,誰不是屬乎主的,只要看這個人有沒有聖靈,就知道了。因為這是個個信徒所必定有的。所以,有聖靈的人,就是裏面的人;沒有聖靈的人,就是外面的人。神的教會乃是飲於一位聖靈,也是浸於一位聖靈的。有分於聖靈的,就有分於這個教會(身體),沒有分於聖靈的,就沒有分於這個教會。屬靈無形的教會是如此,各地的教會也是如此。有聖靈的人才是屬乎神的教會的,也才是屬乎神的眾教會的。這一個基督藉聖靈住在心裏,乃是每一個信徒根本相同的地方。沒有一個真屬乎主的人是例外的。「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心裏麼」(林後十三5)

      所以誰是基督徒呢?就是藉聖靈與基督合而為一的人。誰是神的孩子呢?就是得兒子的靈,使我能呼叫阿爸父的人。誰是我們的弟兄呢?就是與我們一同得生命之靈的人。誰是教會呢?就是成功作神在聖靈裏的居所的人。一切這樣的人就是和我們同在教會裏面的人,不是這樣的人,就是教會外面的人。我們把甚麼人包括在裏面,甚麼人分別在外面,就是看他們與主有沒有這個藉聖靈而有的生命上的關係。這一個是每一個蒙寶血救贖者所共有的,也是每一個在罪惡中滅亡者所不會有的。教會與世人是有一個主觀的界線的。在裏面的都已是得救的人,在外面者尚是滅亡的人。這界線就是內住的聖靈!

 

聖靈的合一】我們知道信徒與世人的分別,就在乎有沒有接受基督,有沒有得聖靈。得聖靈的人,就是屬乎主;沒有得聖靈的人就連主也沒有了。我們也知道,一切聽信福音得救,得了聖靈的人,不必經過第二步的手續,就自然而然是教會中的分子。如果是同住在一個地方的,就自然而然是那一個地方教會的分子;如果是散處在各地方的,就也自然而然是那普遍教會的分子。雖然人數是頂多,只要是個真基督徒,大家就自然而然的合而為一了。這是甚麼緣故呢?是怎麼一回事呢?

      為甚麼緣故神的孩子們人數有許多,散處在許多不同的地方,也生活在許多不同的時間裏,但他們在神面前仍是一個教會呢?怎麼能夠在一個固定的地方,裏面有許多的信徒,但是他們在那一個地方仍是一個教會呢?為甚麼他們是合一的呢?這麼多的基督徒怎樣合一呢?這些背景不同,種族不同,國籍不同,教育不同,社會不同,經歷不同的人們聚集在一起,怎麼能叫他們合一呢?基督教到底是憑甚麼,能叫信基督的人,有那樣不同的背景,卻能彼此合而為一呢?基督徒的合一不是人為的,不是大家商量後,大家贊成了要合一,所以就合一。基督徒的合一,是因當人信基督的時候,神賜下一個「合一」擺在我們的心裏。這一個「合一」是每一個信主實在屬乎主的人所共有的。因為神的孩子,每一個都得這一個奧祕「合一」的緣故,所以,他們就能合一。這一個「合一」,聖經稱之作「聖靈的合一」(弗四3)

      這一個「聖靈的合一」是甚麼呢?就是每一個基督徒裏面所共有的聖靈。這一個住在我們各人心裏的聖靈,乃是一個聖靈。所以祂要叫每一個有祂住在裏面的人,都彼此合而為一,像祂自己那樣的合一。神就是藉這一點把他們從世界裏分別出來,神也叫他們因這一點而彼此合一。信徒與世界所以分別,就是在此;信徒彼此之間所以相同,也是在此。在信徒中之所以相合的,就是和世人之所以分別的。要知道人是否屬乎基督是看這一個,在基督徒彼此合一之間,也是藉這一個。在聖靈裏的基督,使我們和世人不同,也使我們信徒彼此相同。

      基督徒所以是一個團體,我們所以不可分開,所以不可因任何的緣故而分開(除了地方的緣故),就是因為在我們彼此裏面有這一點根本的相同。人若沒有這一個,我們就不能算他為弟兄,他乃是一個外面的人。但是他如果有這一個,他就是裏面的人;我們已經是合而為一的人了。我們就不應當以任何的理由來分開。一切有聖靈的人是這樣的成為一個,是沒法分開的了。我們是在根本上、生命上、心靈上已經合而為一了。所以,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的合一」(弗四1~3)。我們要注意保羅並不是說,要彼此合一,他乃是說要保守合一。我們不能保守我們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只能保守我們所已有的東西。他勸我們保守合一,就是因為我們已經有了這個合一,現在我們應當保守它。主沒有叫我們去和別的信徒合一,主也沒有叫我們去造出一個合一來,主乃是叫我們保守我們在主裏面所已有的合一,就是我們藉聖靈所已經得的。當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已經領受這個合一了。我們因聖靈和世界分別,也因裏面的聖靈彼此都合而為一了。我們現在並不必去造出一個信徒間的合一,我們卻要明白,要看見,要承認,我們所得的聖靈就是信徒中的合一了。

      我們雖然不能造出一個合一,因為我們已經藉聖靈在基督裏合一了。但是,我們卻能破壞這個合一的功用,叫它不能在神的孩子中顯明。所以,我們所得的命令,是應當竭力的保守。可憐,多少的時候,我們不特不保守,反而破壞,更不必說竭力了。

      所以,誰是我們的弟兄呢?我們不是看他們對於聖經的見解和我們相同與否,他們所注重的屬靈經歷與我們相同與否,他們的嗜好、風俗、習慣、生活、興趣,與我們相同與否。乃是一切被寶血買回來,作神的孩子,有聖靈住在他裏面的人,就是我們的弟兄。我們不能要求肉體的合一、意見的合一,或是其他的合一,我們只能看聖靈的合一。有這個合一的,就是在主裏的人。和我同住一處有這合一的人,就是和我同教會的人。我們和人分開,只能因沒有這個合一而分開;和人聯合,也只能因有這個合一而聯合。

      多少的時候,當你旅行的時候,在火車上,在輪船上,你遇見一個安靜敬虔的人,你疑惑他是一個基督徒。接談之後,你知道他是一個屬主的人,是血所救贖的,是你的一個弟兄。你和他從前雖然毫不相識,但你們卻一見如故,心裏覺得何等的喜樂。那時,你的心對於他不知不覺的充滿了愛的感覺。這就是因為你和他都有「聖靈的合一」。你心中的感覺,就是聖靈合一的作用。那一時,這一種裏面的力量真是超越了種族、國籍、社會的分別,而叫你們完全合一在聖靈裏。但是,當你們多談聖經真理的時候,也許要看見他在預言上的解釋,和你很不相同。你愛他的心就漏出去了。你看見麼?你現在又站在另一個地位上,你打算在那裏找到合一,而不保守,不竭力的保守這一個聖靈的合一,因此結果你們也許要不歡而散。今天神孩子的分別,都是因為沒有保守這一個合一。

      我們怎麼知道人有這一個合一呢?人若有這一個聖靈的合一,在外表上,我們從甚麼能夠看見呢7我們怎能知道他也是一個弟兄呢?所以,保羅就在下文告訴我們,人如果有了聖靈的合一,他就必定在另外七件事上和我們相同。我們不能盼望他和我們,樣樣件件都相同,但是我們卻能盼望他有七件事,是和我們相同的。這七件事證明一個人有否這一個聖靈的合一。因為這七件是顯明聖靈的合一的緣故,所以,我們應當竭力保守這七件,注重這七件。其餘的事雖然也是緊要的,但是只有這七件斷定我們基督徒的交通。所以我們對人的要求,要以這七件為限。

      這七件是甚麼呢?

 

七件神聖的合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一切的父,超乎一切之上,肯乎一切之中,也住在我們一切之內」(弗四4~6原文)。在這裏,有七個「一」,都是和聖靈所賜的合一相關的。每一個信基督的,是在教會裏面的,我們能稱他作弟兄,和我們有交通的,都是因聖靈的合一,在這七件事上完全相同。這七個「一」是每一個基督徒所共有的。多一個用不,少一個也不行。這七個的完全相同,是我們和人交通的要求。不可比這多,也不能比這少。因為比這多,就難免要把有的弟兄關在外面;比這少,就難免要把不是弟兄的混在裏面。這裏所說的七個一,是每一個信主的人所不能不有的。所以,每一信主的人,有了聖靈的合一,就起碼都有這七樣的同一。有這七樣,就是屬乎神的,沒有這七樣,就不是屬乎神的。我們若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我們就得注意這七件,不在這七件上和神其他的孩子發生甚麼問題。這七件的同一很簡單,我們一個一個的來看:

 

身體只有一個】我們能不能和人合一,頭一個問題,就是看他是不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分子。我們和人合一的範圍,就是基督的身體。不在裏面的,當然是和我們無干的。凡在裏面的,都是和我們有交通的。我們不能在基督身體中有揀選的交通。甚麼叫基督的身體呢?基督的身體,就是有分於基督的人。基督的身體,有一最好的表徵,就是主日晚上的那一個餅。你把它擘碎了,吃完了,但是,餅在每一弟兄姊妹的腹中,如果合起來,仍是那一塊餅。這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就是每一有基督生命的人合起來所成功的。你有一點基督的生命,我有一點基督的生命,把這些生命合起來,就是整個的基督。我們每一個,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所以要接受一個人,不管他的背景如何,不管他的階級如何,不管他的道理如何,要緊的是問他有沒有分於基督的身體?如果他裏頭有基督,他就是我們的弟兄。如果因種種的緣故,我們要拒絕一個人作弟兄;我們敢不敢說他不是基督身上的一個肢體?他如果是,不管怎樣(除了聖經的理由外),我們要接納他。我們不能接受這幾個肢體,而拒絕那幾個肢體。我們乃是同在一個身體之內的,所以沒有分開的可能。我們和他若是兩個身體,我們就有棄絕他的理由。如果我們不能定規他不是同一個身體上的肢體,就我們必須保守和他的合一。每一個人,我們對於他的要求是,如果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分子,就是我們的弟兄,除此無多要求。

 

聖靈只有一個】一個基督徒,不只他裏頭有一分基督的生命,並且他信主的時候,也有聖靈住在他裏面。我得兒子的靈,但是,他也得兒子的靈。也許他的興趣和我不一樣,也許他行徑的方法和我不一樣,但是,只要他裏面的聖靈和我裏面的聖靈相同就好了。

      他所接受的是不是聖靈呢?我能說聖靈沒有在他裏面麼?我敢說他是受了邪靈麼?也許當他受聖靈的時候,他外面的表顯,有一點神奇,是你所看不慣的。也許你平常很反對這種五旬節的情形。但是聖靈只有一個。聖經不是說,毫無動靜的才是聖靈,火熱活動的就不是聖靈。聖經是不是以外面的表顯作為是否聖靈的標準?聖經乃是以是否「說耶穌是主」(林前十二3)作為是否聖靈的試驗。所以,在你身上,叫你說耶穌是主的靈是聖靈;在他身上的靈如果也叫他說耶穌是主,就也是聖靈。

      如果他所得的是聖靈,你所得的也是聖靈,聖靈只有一個,就大家在主裏面乃是一個團體,沒有分開的可能。

 

蒙召盼望只有一個】這裏不是說所有的盼望都是一樣的。這裏只有一點,就是因蒙召有同樣的盼望,因作基督徒有同樣的盼望。我們的盼望是甚麼呢?就是盼望在榮耀裏和基督永遠在一起。沒有一個屬乎主的人沒有榮耀的盼望,沒有一個屬乎主的人是盼望地不盼望天的。因蒙召,總有一個榮耀的盼望。沒有已經作基督徒的人,從來不想上天堂,不想到榮耀裏去的。這樣的人,決定不是屬主的。我們將來在天上是要永遠住在一起的,我們今日在地上沒有分開的可能。我們有同樣的前程,我們當有同樣的路程。

 

一主】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我們承認拿撒勒的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所以我們要事奉祂。他們的主,就是我們的主。彼此之間,所承認所事奉的主都是一個的,所以,我們沒有分開的可能。

 

一信】這裏的信,是信仰的信。這「一信」的意思不是指人對於聖經的真理都有同樣的信法說的。聖經並無此種要求。一信,是指基督徒所公有的信仰說的。就是你有沒有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信祂來死是為拯救罪人,擔當罪人的罪?如果無此信心,就不是屬乎基督的。如果有這信心,就是屬基督的人了。所有神的孩子在真理的解釋上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但是,對於這個根本的信仰乃是相同的。沒有這信仰的,就是與我們無干的人;有這信仰的,就已經是我們的弟兄了。我們不能要求比這個更少,更少就會把不是基督徒的混在裏面了。我們也不能要求比這更多,更多就會把真的基督徒關在外面了。

 

一洗】是受浸呢?是灑水呢?是浸一下呢?是浸三下呢?下水的時候,面是朝上呢?還是俯呢?洗的樣式多得很,如果把這個作為分別點,就要把許多真的基督徒都隔在外面了。因為有許多神的孩子,連洗都不受,像貴格會、救世軍那一派的人。這裏的洗是甚麼意思呢?保羅在別處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這洗是甚麼意思。保羅說:「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林前一13)?從這個看來,一洗的意思,就是你受洗是奉誰的名受洗的。不管你是洗的、浸的、灑的;是浸一次的,浸三次的;是朝下的,是朝上的;是靈性的,是水的,這些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你奉誰的名受洗。如果你是奉主的名受洗就好了。一洗的意思就是奉主的名所受的洗。如果人受洗是奉主的名,就他們已經是我們的弟兄了。我不是說不受浸是對的。以聖經來看,受洗乃是受浸。不然就是不對的。但保羅在這裏不是注意這個。保羅所注意的,乃是人是奉誰的名受洗的。如果人是奉基督的名受洗的,就是合而為一的。

 

一神】你相信不相信神呢?你所相信的神,是不是你的父呢?我們所信的同是一位神,我們所信的神同是一位父。這位神,就是一切的父,超乎一切之上,貫乎一切之中,也住在我們一切人之內的。祂是在我們以上,是在我們中間,是在我們裏面的。我們所信的是否這位有人格的神?是否這位超然的神?是不是這位神就是你的父?如果我們所信的不是這一位神,不是這樣的一位神,我們就是基督徒。我們眾人如果都是信這位一切的父,有人格超然的神,我們沒有分開的理由。

      以上這七點,乃是七個神聖的合一,乃是全體教會所共有的產業。我們乃是以此作為對人的試驗,來看他是否一個基督徒。我們也以此作為基督徒聯合的根據。任何一個基督徒,不管是那一時的人,是那一地的人,他定規是這七點俱全的人。因為我們眾人都是共有這七點的緣故,我們大家就被這七點嚴嚴的連繫在一起。這七點乃是聖靈所用的七股繩索,將中外古今所有的信徒緊緊的綁在一起,將他們聯合作一個沒法解散的團體。聖靈在裏面給我們一個屬靈的合一,又在這相同的七點來表明這個合一。我們基督徒間有千萬不同的事情,但是那些不能分別我們,不能分開我們,因為我們在這七樣上相同,有了沒法取消相同之處。這七點的合一乃是神聖的、永遠的、屬靈的、超越一切的。這七點叫我們能作基督徒,也把和我們在這七樣上一樣的人永遠聯合在一起。世界可以消滅,時間可以過去,這七個卻永遠長存,我們以這七個互相聯合的人也永遠無法分開。

      我們如果另外多要一個就錯了,立刻要演變成宗派。你如果說,人必須相信受浸或者相信被提是在災前,或者相信人該有聖靈的澆灌,或者相信某種聖潔的道理,你才和他有交通,那就太過了。神只許可以這七樣的合一來試驗人是否我們的弟兄。我們不能在這七點合一之外附加條件。只要人有這七樣的合一,他就自然而然的是教會的人。我們要看見一件事,一切有這七樣合一的,就是教會的人。人一有這七樣,就不管他是甚麼公會裏的人,他都是我們的弟兄。他在公會裏不在公會裏,是他自己的事,他有了光,他自然會看見甚麼是對,甚麼是不對的。我們不是也不當以無宗派作為合一的條件,乃是以為凡有這七樣的人,已經是我們的弟兄了,就要竭力向他們保守合一的心,不要管他們在不在宗派裏。這個是非常緊要的。我們的合一不是根據在教會的真理上,不是根據在脫離宗派,站在超然的地位上,乃是以人有否這七樣神聖的合一為根據,換句話說,就是看他們在這七樣上和我們一樣不一樣。如果人在這七樣上和我們一樣,就不管在其他事情上一樣不一樣,他總是我們的弟兄。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態度,以為人雖然和我們在這七樣上一樣了,我們還盼望有另外的「一樣」,還要求他們當有其他的一樣,我們就是一個最大最惡的宗派。

 

地方的教會】這樣說來,甚麼是地方的教會呢?包括中外古今所有屬主,所有有聖靈的合一,所有在這七點上完全一樣的人的團體,就是神的教會;神的教會因為有這七點相同的緣故,是無可分開的。但是,為行政上、組織上、見證上、管理上便利的緣故,就按地方,分為許多地方上的教會。這就是神的眾教會。神乃是以地方作為分成眾教會的唯一合法的理由。神的眾教會,在實質上與神的教會是沒有分別的。所不同的,就是一個是包括中外古今的,一個是包括一個地方的而已。在實質上都是有聖靈的合一,在這七點上大家完全一致的人。神的教會和神的眾教會所分別的乃是在範圍上,而非在實質上。所以,甚麼是地方的教會呢?就是一個地方裏面所有在這七樣都相同的基督徒所合成的團體。所有在這七樣上都相同的人,都是神教會裏面的人。在一個地方裏,所有這七樣相同的人,都是在地方教會裏的人。今天我們不管這一個人是誰,只要他在這七樣是和我們一樣的,又和我們同在一個地方,他就是我們的弟兄,就是我們所在地教會裏的人了。他們就是和我們同教會的人,並用不有其他的手續,使他們變作我們的弟兄了。他們乃是我們當然的弟兄。地方的教會是以地方為界限的,但是包括地方上一切在這七樣都是一樣的人。地方的分法乃是神所設立的分法。

      有一件事是我們應當記得的,就是神的教會在實質上只有一個。他們的信仰是一個的(不只是一樣的),他們所受的洗也是一個的,他們乃是接受同一個的聖靈,他們乃是成功作一個的身體,同有一個盼望,同事奉一個主,同得一個神作他們的父。因此,他們彼此之間也是成了一個的。所以,沒有一件的東西是能夠分開他們的。神的教會在實際上是沒有分開的可能。這七個的「一個」,如果能夠分開,教會在聖靈裏才有失去她合一的可能。一切人為的分別,只能不保守這個合一,使之不能實現,卻不能破壞這個合一,使之分散。

      就是神所許可地方的分法也是不能把神的教會分開的。地理是甚麼?它那裏能分開神的教會?我們的信仰能分開麼?我們是受不同的洗麼?我們所接受的聖靈不一樣麼?我們所在的身體可以分切麼?我們的盼望不相同麼?我們的主,我們的父神不是一位麼?如果這些是不能分開的,教會就也是沒法分開的。地理既不能將這些分開,地理就也不能將教會分開。教會是一個的,像神那樣的一個,地理沒法將其分開。

      但是,為甚麼神又命令以地方作為眾教會分別的根據呢?為甚麼不只設立一個教會,卻設立許多地方上的教會呢?這是因為這不是指實質上分開說的。在實質上,教會是不能分開,像神不能分開一樣。但是,地方的分開,並不是實質上的分開,乃是行攻上、管理上,和組織上的。因為教會不只有她屬靈的方面,當她還在地上,包括有這麼多人的時候,就天然的要有組織、管理和行政。因全世界所有屬主的人無法都住在一個地方,都在一個地方聚會,所以,在組織、管理、行政上,神的教會就不得不分作神的眾教會。這就是聖經中的地方教會。這就是神特別以地方作為眾教會界限的原因。

      我們必須知道,在實質上,這些地方教會乃是完全一樣的。不是在一個地方的教會裏面是有一種的分子,而在另一個地方教會裏面是另有一種分子。他們是絕對一樣的。所不同的不過就是他們所在的地方而已。我們作基督徒的人,在實質上乃是衝破了任何的界線,再沒有甚麼地方能範圍我們在基督裏的同一和合一了。但是,另一方面,我們還是人,還是住在肉身之內的人,因我們還活在時間之內的緣故,我們就不能不受空間的支配。在這暫時之內,我們在事務方面是不能不受地理的範圍的。所以,地方的教會在實質上彼此絕對是相同的,乃是合而為一的,也是無法分開的,但是在範圍上,彼此乃是不同的,乃是獨立的,也是能以分開的。所以,地方教會的設立,不是為分開神教會的生命,乃是為分開她的管理、組織,和行政。何等的寶貝!神的孩子到處都是一樣的。沒有地理能使他們變作兩樣的人。我們所信的是一樣,所得的也是一樣,將來所歸的也是一樣。

      但是,為甚麼要以地方,而不以別理由來分呢?這是因為一切其他的分法都是可以避免,並且是不必須的。只有地方是無法避免,並且是必須的。我們一天還活在這裏的時候,我們就一天不能不受空間的支配。這一個地理上的分別是天然的,而非人造的。所以,在地上作見證的教會,就只能因地方而分。教會是以信徒為單位,而信徒的生活卻脫不了住處,因此信徒們所聯合成功的教會,就也不能不受住處的支配了。這是地方分法的理由。

      不特如此,地方的分法是合法的,其他的分法卻是屬乎肉體的。領袖的擁護、種族的驕傲、國籍的誇張、道理的爭執、意見的紛歧、階級的歧視、超然的自詡,有那一樣不是屬乎肉體的?人因為沒有得神的啟示,看見自己的肉體,就對於這些恬不以為怪。但是,受過神對付的人就知道這是何等的可惡了。所以,如果以這些或者其他的方法來分開神的教會,就教會不只是在範圍上分了,乃是在實質上分了。地方的分法不會傷到教會的生命,這些的分法是會傷到教會的生命的。所以,其他的分法乃是分門別類的,只有地方的分法乃是在這世界上割地為政的。

      一切的分法,都難免影響到教會的實質上,最少也叫這種實質不得顯明;但是地方的分法,乃是應付人生受空間支配的需要的,只會在區域上分別了教會而不會在性質上改變了教會。所以地方的分,實在並不是分,因為性質還是一樣的。其餘的分乃是真分,因為性質要受了影響。地方的分只摸到區域問題,而沒有其他的不同,七樣的同一和合一依然不受分化與支解。只有這一種的分,不是真分,所以,神就按這個將祂的教會分作眾教會。所以,經過這樣的分之後,你看見教會還是教會,並沒有改變。本來是神的教會,現在是「在哥林多神的教會」。依然是教會,不過加以所在地的範圍而已。

 

七個禁止的分開】神雖然是這樣規定的,但是人有他們許多的分法。教會二千年的歷史,就是人發明各種新的方法來分開神教會的歷史。但是聖經不只在正面給我們看見,教會是以甚麼範圍來設立的,並且也在反面告訴我們,教會是不能以甚麼分的。

 

屬靈的偉人】哥林多前書一章十二節:「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麼?」在這裏,使徒說他們是屬肉體的,他們是不對的,因為他們要分開神的教會。他們是用甚麼方法來分呢?他們是照神所用的幾個使徒來分。他們用幾個屬靈的偉人來分。但這並不是聖經裏設立教會的根據。聖經裏,在哥林多的教會是可以的,在以弗所的教會是可以的,在加拉太的幾個教會是可以的。因為他們是不同的地方,所以可以有不同的教會。璣法好麼?他是神所用的。亞波羅好麼?他是大有熱心的。保羅好麼?他是多受勞苦的。雖然他們都好,但是,神不許可教會因他們來分開。不管他們是多屬靈,不管他們是多為神所用,不管他們是多為神受勞苦,但聖經只許可以地方來分,不許可以這人或那人來分。以屬靈的偉人來分,以神所大用的人來分,都是神所不許可的。在這裏你能夠看見許多人失敗的原因。

      人的崇拜乃是在肉體中的人的天然傾向。因為所崇拜的人和別人不同的緣故,就頂容易生出門戶之見。在保羅、磯法、亞波羅中,他們自己都是神的僕人,並沒有不合一、不和睦的地方。但是,崇拜他的人卻把他們分開了,卻把他們拿來當作分開的理由。

      許多屬靈偉人的造詣,固然是頂寶貝的;他們所得的亮光,固然是頂感動我們的;他們信心的行為,固然是可欽佩的;他們被神使用的地方,固然是會鼓勵我們的;他們有夠好的資格作領袖。但是神不許可以他們作為設立教會的根據。聖經裏只有一個合法的根據,就是地方的不同,而非所崇拜領袖的不同。

 

得救的來由】這節另外給我們一個教訓,就是他們之所以分,是因他們來源的不同。有的是因禨法講道得救的,所以就以為我是屬磯法的。有的是因亞波羅講道得救的,所以就以為我是屬亞波羅的。有的是因保羅講道得救的,所以就以為我是屬保羅的。但按聖經看來,不只不能把屬靈的偉人作為分別歸屬的理由,也不能把從誰得救作為分別團聚的理由。神教會的分立,只能因地理的不同而分,不能因得救的由來不同而分。

      我從誰,從那一個團體得救的,就歸給誰,就歸給那一個團體,這是何等的自然,又是何等平常的事呢!但是聖經只有地方的教會,卻沒有差會的教會。救人的人和團體,也是何等的自然,何等的平常,以為我們所救的人應當歸於我們的團體、我們的教會。何等的可惜,他們並不知道一切的工作都是為設立地方教會的,一切工作的果子也是為地方教會的,不是為自己的。所有工作的個人或團體,只應當作事奉地方教會的人,而不當作一個獨立教會的主。

 

我是屬基督】有的人,也不說我是屬禨法的,也不說我是屬亞波羅的;也不說我是屬保羅的;但是,他說我是屬基督的。這樣說的人,意思也許以為你們這些人充滿了派別,所以我誰都不屬,我是屬基督的。他以為我比你們超然,我是屬於基督的。他以為你們雖然好,但你們是跟從磯法的,跟從亞波羅的,跟從保羅的;我呢,是屬乎基督的,所以比你們更超然。你們是有宗派的人,我卻是沒有宗派的。我除了基督,別無所屬;你們雖然也是屬基督的,但是卻又屬了別人。你們是在身體上分門別類的人,我可不願意效法你們。我乃是屬基督的人,與你們是大有分別的。

      但是,神也定這樣的人為罪人。為甚麼呢?一個人只要作一個屬乎基督的人,並不是錯的,並且是頂要緊的。一個人不願意像神其他孩子那樣的分門別類,乃是頂寶貝的。一個人不願意有分於任何的宗派,只願作一個簡單的基督徒,乃是最好的事。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也被神定罪,因為他在表面上是反對分門別類的,但是,在不知不覺之中,他自己也是分門別類的。他陷入他自己所定罪的罪裏。

      何以故呢?因為你說「我是屬基督」,難道別人就不是麼?如果你說「我是屬基督」,是為表明你對於宗派的意見就可以的;但是你如果說「我是屬基督」,是以表示你自己與別的信徒的區別就不可以。這一種要區別神的孩子的心,就已經是從肉體所生的宗派來的。區別神的孩子就是宗派。脫離宗派就是不再區別神的孩子。以為別人是有宗派的,而將自己區別出去,以為自己是屬基督的,這就也是宗派。不管你用甚麼來區別神的孩子,就是用基督來區別,也是宗派。

      如何才是對的呢?一切的區別都是錯的,完全的包括才是對的。沒有宗派,就沒有區別的行為,就有完全包括的心腸。有形的宗派固然是錯,我們自己應當絲毫無分;但是我們甚麼時候抱「我是屬基督」的態度,來區別神的孩子,說別人是有宗派的,我是無宗派的,他們是某某宗派的,我卻是屬基督的,這種區別也是宗派。

      不錯,「我是屬基督」的,但是,我們的交通並不限於能說「我是屬基督」的人的中間。我們的交通乃是所有屬基督的人。不是說我是屬基督這一句話的人,乃是所有是屬基督的人。他們雖然說他們是屬保羅、璣法、亞波羅的,但是,在實際上他們是屬基督的。我們不管他們外表有沒有宗派,我們只問他們是不是屬基督的,如果他們真是,就他們已是我們的弟兄。

      「我是屬基督」這句話並不錯,但是把這句話拿來作分開神孩子的界限,就是錯的。我們的交通乃是一個地方裏面所有的基督徒,而非一個地方裏面沒有宗派的基督徒。所有地方上的基督徒,都是我們教會裏面的人!他們可以作宗派間的分別,我們卻不能作有無宗派的分別。他們可以分別神的孩子,我們怎可因他們分別神的孩子,就將他們分別出去呢?他們也是神的孩子啊!他們錯了,因為他們是頭一個分別的人。但我們這些第二個分別的人就沒有錯麼?他們分別別人是錯的,我們分別他們就不是錯麼?

      神設立一個教會的根據,乃是一個地方。乃是一個地方上的基督徒都是同一個教會裏面的人。這一個是永不更改的。一個「城」乃是教會的境界。我們不能將其改作:一個地方上沒有宗派的基督徒,才都是同一個教會裏面的人。我們如果不以地方為境界,卻以沒有宗派,或是脫離宗派為境界,就我們已經失去地方的性質,已經是一個宗派了。不是宗派,不是無宗派的宗派,乃是地方(包括那地一切的基督徒)的教會。

      所以,一個基督徒的存心,應當是包括,而不是區別。應當是包括一切的基督徒,宗派的和沒有宗派的。不是區別沒有宗派的,離開宗派的。在一個地方裏,區別神的孩子的,就是宗派。我們應當知道我們的工作,乃是設立地方教會,而非設立沒有宗派的教會。此中的分別是不可以道理計的。地方的教會是沒有宗派的,沒有宗派的教會乃是宗派的。在哥林多的教會乃是對的,哥林多中間說:「我是屬基督」的,乃是錯的。我們的工作,乃正面的、積極的、建設的設立地方的教會,而非反面的、消極的、破壞的,引導人脫離宗派。

      現在有一件事是非常之緊要的。我們同工這幾年來在各地作工,感謝神,接受我們見證的弟兄並不少;但是,因為我們自己是沒有宗派的,就叫接受我們見證者,自然不加入宗派,有的則退出宗派。這固然是對的,但是,危險就是在此。人的心如果沒有基督愛教會的心,他就不會有愛弟兄的心。他就頂自然的,看不見一個地方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我們的弟兄,卻只看見沒有宗派者才是我們的弟兄。頂容易的,就是人不明白我們的目的,乃是為設立並建立地方的教會,而以為我們是設立並建立無宗派的教會。這絕對不是這樣。我們絕對不是設立並建立無宗派的教會。無宗派不是一個夠好的理由,可以讓我們用之來作設立教會的根據。只有一個理由是夠好的,就是地方。所以,我們必須注意叫各地的弟兄看見地方教會的真理,而叫他們不要注意宗派的問題。要叫他們看見聖經交通的範圍,乃是地方上一切的信徒,而非地方上沒有宗派的信徒。他們每一次說「我們」這兩個字的時候,應當包括所有主裏的弟兄,而不是包括和他們一同聚會的弟兄。甚麼時候我們說「我們的弟兄」,「我們」二字不是指主裏所有的弟兄,而「指和我們一同聚會的弟兄,那時我們自己就是宗派。我們應當學習少說我們的弟兄,而多注意主裏的弟兄。地方的教會才是我們的工作。

      我並非說宗派是對的,我也並非說宗派不應當脫離,但是我說,引導人脫離宗派不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工作,乃是和古時的使徒一樣的,就是設立地方的教會。我們要帶領人認識主,將自己奉獻給主,學習順服主,求主賜給光行走在聖靈中,而拒絕肉體的作為。若是這樣,你就要看見,你並不必提起宗派的問題,神的靈會自己引導他們對付這個問題。人如果沒有學習活在聖靈裏,因認識神而順服神,就他雖然脫離了宗派,有甚麼用處?我們的教會必須是包括我所住的地方所有的基督徒,其他的方法都是神所不許可的。

 

道理的不同】加拉太書五章二十節:……異端,」這一節說出許多肉體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是神所拒絕的。其中有一件就是「異端」。這個字,在希臘文意即「以道理和別人來分宗派」。達祕就把它繙作「意見的不同」。這字的意思,並不一定是指旁門左道說的,乃是指發端和人相異說的,或者說是「立異」。原文不一定是指錯誤說的。不過只因我有某種道理與別人不同,與別人相異,所以就和別人分開了。也許我的道理是對的,也許我的道理是錯的,但是對和錯不是這裏注重的點。這裏注重的點,是因道理上的不同,就與別人分別。根本這裏沒有正邪的問題在裏頭,只有因道理的不同而生的分歧而已。

      我們立刻學一功課,就是神也不許可人因道理的不同而分開。例如:有的神的孩子相信,信徒是在災前被提,有的人相信,信徒是在災後被提;有的相信,受洗是要浸入水的,有的相信,只要滴水便可;我們不能因此就分成了兩個團體。這是神所不許可的。我是相信受浸也好,你是相信滴水也好,你相信災前被提也好,我相信災後被提也好;但這些的不同,並不能算為信徒分成兩個教會的理由。設立一個教會唯一合乎聖經的理由,就是一個新的地方。如果在同一地方,就不能有二個教會。地方若是一個,教會就定規也是一個。我們如果住在哥林多,就是在哥林多的教會。我們如果住在以弗所,就是在以弗所的教會。我們如果住在漢口,就是在漢口的教會。我們如果住在武昌,就是在武昌的教會。以道理來分,叫一個地方有一個以上的教會是神所不許可的。不只是邪道,就是以真道作分別的界限,作分別的原因,也是神所不許可的。

      自然在實行方面,這是有相當困難的。許多意見不同的人同在一個教會裏,磨擦有何等的多呢!人的血氣是何等的喜歡,把和自己意見相同的人集合作一個團體,而將意見不同的人關在外面。但是,神並沒有這樣許可。不同意見的相處在一起,固然是肉體所難受的,卻是與靈性有益的。神不是用分開的方法,來解決這個難處,乃是要祂的孩子多學習相愛、寬容和忍耐。在這一種情形之下,你要看見若沒有愛心是會動怒的,若不會寬容是要爭執的,若沒有忍耐是會分散的。也許你所信的是對的,但是現在要看你的愛對不對。也許你的知識是不錯的,現在要看你的愛心錯不錯。一個信徒何等的容易充滿了屬靈的理想和知識,而一點兒沒有屬靈的態度與生活。地方教會裏在道理上和你不同見解的人,要把你顯明出來,到底你光是頭裏屬靈的人呢?或者你是心裏屬靈的人?你所生活的到底有沒有你所知道的多?

      羅馬書十四章給我們看見,對待一個道理見解與我們不同的弟兄,應當如何?如果是我們今天看見有基督徒吃素,有基督徒守安息日,我們要怎麼辦?我們受不住看見有守主日,同守安息日的弟兄在一個教會裏,或者是吃素和吃肉的弟兄同在一個教會裏。但是,神的命令是「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這是神要我們取的態度。這與今天的信徒是何等的不同呢!哦!基督徒的寬大!基督徒的包容!何等的可憐,就是有許多為道理過分熱心的人,只要看見甚麼人所信的與自己的不同,就以為是異端邪說,就害怕得像洪水猛獸。但是神卻要祂的孩子「按愛人的道理行」(15),這是頂寶貝的。

      但是,這也不是說,在一個地方教會之內,每一個信徒都可以各隨己意,信自己所以為是的。不過對付的方法不是以拒絕、不接納,或是另立團體,乃是以教訓,以忍耐的教訓,使「眾人在信仰上同歸於一」(弗四13)。如果一時作不到,就當忍耐,忍耐的等候神的時候。在等候的時候,神也許要施恩改變反對你的人;也許你要蒙恩看見你自己並非一個那麼好的執事,像你自己所想的一樣。很少有一件事情試驗一個教師的靈性,像人反對他的道理一樣!

      腓立比書是特別應當讀的。信徒如果能以主耶穌的心為心,能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就能夠保守教會在一個地方上合一,而不至分開。

 

種族】還有幾種的分法,也是神所不許可的。我們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在這裏,我們看見,教會也不能因種族的不同而分。教會是一個身體,在這身體裏,一切都有生命上的關係,都是不可分的。世界上種族的分別最厲害。就如猶太人種族的觀念,看凡不是猶太人的都是狗,都是下流種,連飯都不肯和他們同吃。但保羅給我們看見,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在基督裏都成為一個身體了。聖經裏,教會是不能以屬靈的偉人而分,不能以得救的由來不同而分,不能以屬基督作超然派而分,不能以道理的不同而分。聖經裏,教會也不能因種族的不同而分。如果以種族來分,就不是教會。因為在亞當裏的分別,因在基督裏的緣故,已經都銷滅了。教會乃是在基督裏的。普遍的教會,是獨一無二的;地方的教會,是只以地方為界限的。種族的教會是無從進來的。

      現今在各處中外雜居的地方,所設立的白人教會、黑人教會,或是亞洲人的教會,和歐美人的教會,都是因為不明教會是以「城」、以地方為境界的原因。除了以地方不同,而設立不同的教會之外,神再沒有許可人因皮膚顏色的不同、習慣的不同、生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教會。反而要將這些人在同一個地方,都聚集在同一個教會裏,來顯出祂兒子的生命和聖靈,是能打破人天然一切的界限的。一切從亞當來的,沒有一樣是不能在基督裏被銷滅的。教會乃是以地方為範圍的;在同一個地方裏面,沒有一個理由是夠好的,可以來分神的孩子。所有的問題都是基督夠不夠銷滅一切在肉體中的東西。那一個是更強有力的,是亞當呢,還是基督呢?那一個在我身上是更有力的呢?我現在肉體中活呢?或者是在基督裏活呢?一切因肉體而有的不同,能不能因基督而沉浸在基督裏面呢?教會裏面有肉體的地位麼?

 

國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不只有種族的問題,也有國籍的問題。但無論是猶太國籍的人也好,是希利尼國籍的人也好;是中國的人也好,是歐美各國的人也好,在基督裏,也都成為一身了。我們不能按種族的不同而分,我們也不能按國籍的不同而分。一切住在那一個地方()的人,不管他是那一國的人,只要他有基督的生命,他就是那一個教會裏的人。換一個地方,也不管他是那一國的人,他就是另一個地方教會裏的人。聖經裏只有城的教會,沒有國的教會,也沒有在某城裏有某國教會的事。

      因為教會是地方的緣故,所以如果有一個弟兄,不管他是那一國的人,或是本國的人或是外國的人,從一個地方遷移(不是遊歷)到另一個地方,他就是後者的弟兄,而不再是前者的弟兄了。一個人教會的籍貫,和他國家的籍貫是沒有關係的,乃是看他的所在地而定。他甚麼時候一遷移他的居所,他甚麼時候也就遷移他的教會籍貫。他一搬了家,就換了教會。他如果從南京遷到漢口,他教會的籍貫就是漢口而不是南京了。他不能再作南京的弟兄,除非他回南京去。他不能入住在漢口,而遙作南京的弟兄。南京沒有權柄管理住在南京之外的弟兄。他如果是從一個外國的地方遷到一個中國的地方,也是一例。在教會中,不知有國,只知有城。一個教會只能算和她同住在一處的信徒作「會友」,不能衝破地方的界限,而擴充自己的範圍到別的地方去。就是拿國籍來作這越界的理由也是不可的。一個弟兄一到別的地方,就是別的教會的人了。教會中從來沒有治外法權的。這一種逾越地方的界限,而有弟兄在別的地方,都是因為不知道教會的界限只到地方為止。神是要教會劃地為政的,所以,我們只好就地為政。

      所以,我們的弟兄應當小心,在他出國的時候,千萬不要在外國組織華僑的教會。商會可以有華僑,學校可以有華僑,會館可以有華僑,甚麼都可以有華僑,但是教會不可以有華僑。教會乃是地方的。你一到了外國的某個地方,你就立刻是該地方教會中的一個弟兄了,像你在國內從一個地方到了另一地方,你就是另一地方的弟兄一樣。國籍的問題根本在教會中是沒有的。要把它帶進來的,都不能不受屬靈的損失。何等的榮耀,如果在一個城裏,所有的基督徒,不管他本來是那裏的人,是那一國的人,能夠一點不注意地上的不同,而完全在基督裏合而為一!「我們乃是某某城裏信基督的人」,是何等可貴的合一呢!

      甚麼是教會呢?有一次,幾位弟兄問我這個問題,我答說,一個基督徒裏面的基督,加上另一個裏面的基督,加上又一個裏面的基督,加上無數基督徒裏面的基督;再減去第一個基督徒裏面的亞當,再減去第二個裏面的亞當,再減去第三個裏面的亞當,再減去無數基督徒裏面的亞當所合成功的那一個,就叫作教會。我今天有資格在教會裏,因我裏面有基督;你今天有資格在教會裏,因你裏面也有基督。你是白種也好,黑種也好,你是中國人也好,外國人也好,你之所以有分在教會裏,乃是因在你裏面的基督,和你自己一點的關係都沒有,所以種族和國籍是不成問題的,也是不當成問題的。所有的問題,就是你裏面有沒有基督?你住在那裏?你裏面有沒有基督,斷定你是否在教會裏。你住在那裏,斷定你是在那一個地方的教會裏。神對於世人是問他是否屬於基督,對於信徒只問他是住在那裏,種族國籍是沒有問題的。

 

階級】社會上的地位階級,也不夠作教會分開的理由。不管你是自主的、為奴的,也都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了。保羅那時候,是在羅馬的統治之下。一切為奴的,沒有自由的權柄,沒有律法的保障,就是死了,也無人過問。自主的每一羅馬人民,不經審判,是不能斷案的。但是為奴的,就不一樣,是沒有公權的。但在教會裏,就沒有為奴的自主的分別了。我們不能立一車夫會。無論他是車夫,是國府主席,如果他們都是基督徒,也都住在一個地方,他們就都是那一個地方教會裏的弟兄了。我們不能以階級的不同,來設立不同的教會。從來沒有官紳的教會,或者鄉愚的教會。自主的,為奴的,若同在一個地方就同在一個教會裏,沒有分別的可能。「這樣,在聖經中,最少有七不可分的教訓。按此七個事實類推,就其他的理由也是被神禁止的,因為除了以地方來成立教會之外,再無其地合法的理由可以因之成立教會了。

 

教會中的得勝者】教會的範圍乃是地方的,人不可以任何的理由來分開她,但是,一個教會的弟兄姊妹的靈性如果發死,如果很平常,就怎樣辦呢?幾個比較好的,能不能招聚三五個人,另有聚會,另立團體呢?聖經的答覆是不能。因神只許可以地方來設立教會。靈性的高低好壞,不能作分開的理由。如果以靈性的程度為分開的理由,結局就今天你不好,我去另立一個團體;明天我不好,他又去另外立一個團體。這樣在不久的時候,就不知要有多少分門別類的團體了。

      不只靈性的程度,不足以為分開的理由,就是地方的組織、行政、方法等不好,也不能作為分開的理由。因聖經不許可以行政、組織的好否,作為分開的條件。聖經只許可以地方來分。聖經裏,只有一個理由可以分開,就是以地方界限的不同,此外沒有任何的理由可以分開。

      或是有一個地方上的教會,他們所信的真理,和你不一樣,或是對於聖靈澆灌的道理,他們的見解和你所信的不一樣;或是對於將來得榮耀的事情,他們的看法和你的不一樣;或是對於聖潔的道理,他們和你所信的不一樣;或是對於永遠得救的道理,他們和你所講的不一樣;但這些都不能作為分開的理由。聖經只許可一個分法,就是以地方為範圍。我們不能因靈性的緣故而分,不能因制度的不同而分,不能因道理解釋的不同而分。我們都住在一個地方裏,所以只能在一個教會之內。這一個沒有脫離的可能。你必須先脫離你所住的地方,你才能脫離你所在的那地方教會。聖經只許可我們脫離宗派,不許可我們脫離教會。除了宗派是可脫離的之外,聖經從來沒有給我們看見,可以因靈性,因道理的不同而脫離教會。一個所謂的「教會」,如果非以地方為界限,而有其他的理由,就她是宗派,是可以脫離的。如果是一個地方的教會,就你沒有脫離的可能。如果因這些緣故而脫離,就你和你所同聚會的人,也許靈性更高尚,也許組織更完全,但你們是一個宗派。

      啟示錄二至三章,有七個地方不同的七個教會,但其中只有二個教會是被主讚美的,就是士每拿和非拉鐵非。其餘如以弗所,只有外表的行為;如別迦摩,不免有道理上的錯誤;如推雅推喇是在道德上有錯誤的;如撒狄,是死透的;如老底嘉是只顧虛榮的,都是很受主的責備的。這五個教會是非常之不好的。但是他們雖然軟弱,他們仍是五個地方的教會,他們並不是宗派。他們是教會,不過是軟弱失敗的教會而已。他們在靈性上是錯的,但是在地位上他們卻沒有錯。所以神只命令祂的孩子在他們所在的教會裏作得勝者,神沒有命令他們脫離那個教會。一個地方上的教會是脫離不得的。所以你總得在那個教會裏。如果可能,你當用禱告的能力,把整個教會復興起來。如果你不能把整個教會改變過來,你就要在裏面作一個得勝者,保守你個人在主面前的清潔。不然你就得遷地為良。宗派是該脫離的,因聖經是定宗派為罪。但聖經從來沒有命令你脫離地方的教會。如果你脫離地方教會,你就立刻成為一個宗派。所以你若要退出一個團體,就要先問它是一個宗派,或者是一個地方教會。如果是地方教會,你甚麼時候脫離,你甚麼時候就是一個分門別類的人。

      如果在一個地方教會(不是宗派)裏,有幾位比較屬靈的弟兄和姊妹,因為普通的弟兄姊妹靈性過於幼稚,就另行聚會,另立團體,那是何等可惜呢!他們應當知道,他們沒有權柄可以這樣作。他們的責任乃是在那個教會裏作得勝者,幫助其他的弟兄姊妹,並代替他們呼求神,直到神眷顧祂的孩子。人的肉體是何等的容易看不起不如自己的人。人的肉體也是何等的喜歡聚集與自己相似的人在一起,而有一個歡樂的時候,雖然是屬靈的歡樂。屬靈的驕傲,和歡樂的貪愛,都會叫比較屬靈的人,忘記了教會應當包括所有神的孩子們在一個地方,卻在神的孩子中挑選自己所喜歡的,來縮小神的交通。但是這個並不是神所喜歡的。這樣的團體,乃是一個宗派,而非一個教會。

      這樣的人必須記得,神的教會並不是軍營,裏面的人是年齡相若,身量相等的。神的教會乃是一個家庭,裏面是有小子、少年人和父老之分的。你不能在一個教會裏,尋找完全相像大小的人。所以,要學習背負別人的重擔,特別要多作代禱的工作。自己作個得勝者,但是也竭力引導別人得勝。因你們流淚的撒種,神必定使你有歡呼的收成!教會的範圍是地方的,沒有脫離的可能。自然宗派又是另一問題。就是彼得保羅當日到了一個地方,看見教會軟弱,他們曾否說,我們要另行聚會?不。他們要進去幫助他們。要記得:他們雖然軟弱,仍是我們主的羊,我們的主就是為他們來死的。但願我們餵主的羔羊!―― 倪柝聲《工作的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