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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權柄該有的限度

 

讀經: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親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來十一23)

「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一17)

「即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中救出來;王阿,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7~18)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裏(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六10)

「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小豥子同祂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裏,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祂。」(太二13)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順服是絕對的,聽從是相對的】順服是態度的問題,聽從是行為的問題。使徒行傳四章十九節:「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但是他們的靈沒有背叛,還是服在一切有權柄的之下。聽從不是絕對的,有的權柄是要聽從,有的權柄不能聽從,像有的涉及基督徒基本問題,如信主、傳福音等。作兒子的人,有事儘可以向父親提議,但不能有不服的態度。我們的順服總該是絕對的,有的事我們能聽從固然是順服的,有的事我們不能聽從也應當是順服的。就是在提議時也該是順服的。這都是態度的問題。

      使徒行傳十五章是教會開會的榜樣,在開會時可以提議或有辯論,但在斷案決定時,各人都該是順服的。

 

聽從代表權柄的限度若有父母強迫兒女不聚會,兒女在態度上該是順服的,但是不可聽從。就如使徒們傳福音,猶太公會禁止他們,他們在態度上是順服的,但在行動上仍照主的託付,傳福音,不聽從公會的禁止。不是吵不聽,鬧不聽,乃是軟的不聽。無論如何,對於在上有權柄的,毀謗的話、強橫的態度絕對不可有。人一碰權柄,便是嫩的,便是軟的。一個人存心的服、態度的服和話語的服都該是絕對的,不可有絲毫剛愎背叛。

      當代表權柄(代表神權柄的人)與直接權柄()發生衝突時,你對代表權柄可以順服而不可以聽從。茲歸納三小點如下:

      ()順是行動問題,是相對的;服是態度存心問題,是絕對的。

      ()只有神是無限順服的對象,比神低的人應得有限度的順服。

      ()若是代表權柄有一個命令明顯與神的命令相反,就只能順服而不能順從。只服由神來的權柄,不從得罪神的命令。

      如父母要兒女去他們不願意去的地方,若無罪惡問題,這是兩可的事。服是絕對的,順不順是另一回事。若父母強迫你去,就只好去。若不強迫,你即可不去。如果作兒女的有這種態度,神必在環境上釋放他們。

 

聖經中的例子】()收生婆與摩西的母親不聽從法老的命令留下摩西,聖經說她們是有信心的人。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不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他們不聽從王的命令,他們卻服王的燒。

      ()但以理違命禱告神,但他服王的審判被丟在獅子坑中。

      ()約瑟帶主耶穌逃往埃及去,免得給希律王殺死。

      ()彼得違命傳福音,並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該的,但他服官長的捉拿和囚禁。

 

服權柄的人必有的表現】怎樣能知到一個人是服權柄的呢?這有幾個表現:

      ()人一碰權柄,自然到處要找權柄。教會是訓練基督徒順服權柄的機關,全世界沒有順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必須學會順服,並且是心裏順服,不是外面順服。學會了服權柄,你在任何場所,都要尋找權柄了。

      ()人一碰神的權柄就軟了,就萎了,就硬不起來了。因為怕錯,真是軟的人了。

      ()遇見權柄的人,就不喜歡作權柄,沒有意思作權柄,沒有興趣作權柄;不喜歡出意見,也不喜歡支配人。服權柄的人,總是惟恐有錯,但許多人喜歡作神的謀士。只有不認識權柄的人才喜歡作權柄。

      ()凡碰權柄的人,口就關閉了,受約束了,不敢隨便說話了、因為他有了「權柄」的感覺。

      ()人一遇見權柄,別人若有干犯的事,他就馬上知道,也能看見許多的不法,也能覺得許多的背叛。他才知道不法的原則遍滿了全地,也遍滿了教會。只有遇見權柄的人才能帶領人學習服權柄。必須弟兄姊妹服權柄,教會在地上才有見證,才有路。

 

權柄等次的維持在於認識權柄】人碰不權柄,就不能在服權柄的原則上設立順服和權柄。比方把兩隻狗擺在一起,就不能設立那個作權柄,那個服權柄,這是無用的。人一碰權柄,就甚麼都解決了。當他一觸犯權柄,他即刻覺得觸犯神了。若有人沒有看見權柄,指明他的錯是無用的。應把他帶到認識權柄後,再指他的錯。遇見這種情形,我們個人要縮回來,且須小心,不要落在他們背叛的範圍裏。

 

馬丁路德與脫離宗派】馬丁路德為因信稱義的基本原則起來說話是對的。今天我們站在地方教會合一的見證上,而脫離宗派也是對的。因為我們看見了基督的榮耀和基督的身體,不能在主名之外有任何其他之名稱。主的名是主要的。為甚麼不說只靠血得救,而說靠主的名得救呢?因主的名是復活的,升天的,神只有一個救法,乃是把這個救法歸在主的名下。再下去我們受浸也是歸入主的名下,我們聚會也是奉主的名聚會。所以光是十字架與寶血不能解決宗派問題。人若看見主升天的榮耀,就不能堅持主名之外的名了。我們只能高舉主的名,不能有其他任何的名。今天宗派的機講是推翻主的榮耀,是褻瀆主的。

 

生命與權柄】教會是靠兩件事維持的:一是生命;二是權柄。順服的生命是為叫我們順服權柄的。教會的難處很少是在不聽從上,多數是在不順服上。我們生命的原則就是順服,正如鳥生命的原則是飛在空中,魚生命的原則是游在水中。

      以弗所書四章同歸於一的路,現在看起來好像很遠,人若遇見了權柄,就不遠了。眾聖徒彼此可能有意見的不同,但是沒有不服,且是從心裏服。這時大家就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了。今天生命已經有了,生命的原則我們也摸了,神若憐憫的話,這條路就很快的走上去了。今天生命不只是為對付犯罪,這不過是消極的一面,生命更是為順服,這是最要緊的,也是積極的。背叛的靈一旦脫離我們,教會中順服的靈就得恢復,那時以弗所書四章的光景就顯在面前了。若是各地教會都向順服的路走去,榮耀的事實就在跟前了。―― 倪柝聲《權柄與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