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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與錢財

 

【對於錢財該有的認識】()擁有錢財並不是罪:許多基督徒對於主耶穌有關錢財的教訓有一種錯誤的領會,以為主耶穌排斥有錢的人,因為祂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十八24);又從祂所舉「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參路十六19~31)看見,主並沒有說明財主死後受痛苦、討飯的死後得安慰的原因,便認為其中主要的不同點乃在於一個生前擁有錢財,另一個一文不名,所以主大概是不喜歡有錢的人。

        實際上,主耶穌並不歧視有錢的人,祂的門徒當中也有「財主」(參太廿七57)。主所斥責的,並不是擁有錢財,而是「貪愛錢財」(參路十六14)。使徒保羅也警告我們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貪財的結果,會使人忽略靈性的享受,而轉向於物欲,帶進許多的罪惡和愁苦。

        ()錢財並非完全無用:主耶穌說:「要借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路十六9)。主這話是說,當我們還活在這世上的時候,錢財自有其用處;等到我們脫離地上帳棚的時候,它就毫無用處了。因此,基督徒應當趁著還活著的時候,善用手中的錢財。

 

【錢財的危險性】基督徒如果能善用錢財,它固然能夠產生良好的功用,但若我們對於錢財的態度不正,它會給我們帶來可怕的後果:

        ()錢財會吸住人的心: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21)。從一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對神的態度,因為兩者是密切相連的。一個人的錢包總是放在最貼身的地方。最能吸住人心的東西,就是錢財。當一個基督徒的心被錢財吸引了時,他的注意力就會從天上的事轉向地上的事。

        ()錢財會成為跟神敵對的勢力:主耶穌又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錢財的背後有一個邪惡的勢力──撒但──神的對頭,它利用錢財來霸佔人的心,叫人在不知不覺中受其支配和奴役,因而奪去了神子民對神該有的事奉和敬拜。

        ()錢財會使人失去對神的倚靠:基督徒原應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但當我們的心被錢財霸佔時,便只會倚靠「無定的錢財」(參提前六17)了。

        ()錢財會引誘人離開真道:基督徒倚靠錢財的結果,最終會被引誘而離開真道(參提前六10)。絕大多數基督徒的失敗,都與錢財有關連。主耶穌的門徒猶大甚至為了錢財而出賣主(參太廿六14~16)。我們若不小心,也難保不會為著錢財而出賣真理。世界上沒有第二件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了。這是全世界最卑鄙的事。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決不可以出賣。

 

【要緊的是你怎樣看待金錢】金錢絕不妨礙我們得到內心的平安,全看你怎樣對待它。要是把金錢本身當作目的,我們就會變得趾高氣昂、目空一切。要是我們用錢只求滿足我們的欲望,我們的生活也會墮落、腐朽。要是我們能做神的好管家,善用金錢,它可以成為我們的祝福,使全家欣欣向榮。主耶穌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

 

【從先賢學習正確的金錢觀】()奥古斯丁的金錢觀:奥古斯丁認為神定罪的是貪財的「貪」,而不是「財」。他說一個窮人如果成天嫉妒別人,或鎮日作發財夢,這種人是犯了貪婪罪;相反的,一個平淡的富人,隨時願意拿出所有與人分享,這種人將蒙神祝福。所以神沒有理由多聽窮人禱告;神真正在乎的是靈裏貧窮的程度,而非錢財的多寡。

        ()加爾文的金錢觀:加爾文視財物為神賜予人的禮物,尤其是給勤勞工作者的禮物。當時清教徒的最大特徵是嚴格律己、節制欲望及強調個人實踐責任,在這種克己與制欲的倫理下,清教徒十分勤勞、節儉。加爾文的觀點深刻影響清教徒,使他們認為財富增加,是神報償他們努力工作的一種方式,所以他們都勤奮工作、累積財富,並認為財富愈多,愈是榮耀神。

        ()衛斯理的金錢觀:衛斯理看到清教徒財富增加之後的情形,在他的日記裏說:「凡是財富增加之處,其宗教精髓即同比例減少。」所以他作出如下的結論:「盡你所能的賺取,盡你所能的節省,也盡你所能的給予。」(gain all you can, save all you can, give all you can)。這三句話後來被許多人視為基督徒的財富理論。

 

【基督徒的理財原則】基督徒理財的方法,和不信的人理財的方法完全不一樣;前者乃是給,後者乃是積蓄。世界上的人是「量入為出」,基督徒的理財是「量出為入」。我要怎樣收入,我就得怎樣支出。許多人的收入出毛病,是因為支出出毛病。許多人只有信心求神給他錢,卻沒有信心把錢給出去。

        ()神的供給是有條件的:千萬不要想神是貧窮的。千山的牛、萬山的羊都是祂的。神如果要供給,像出埃及記裏所說的,叫你吃得嘔出來,叫你吃得討厭了,這在神並沒有難處。神有夠多的豐富,可以養活神的兒女。神不要我們有一個人缺乏,沒有法子生活。所以,不是神不供給,乃是我們必須先作一件事,合乎神的條件,纔能得著神的供給。這個條件就是給人。

        ()要給人,就必有給你的:主耶穌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聖經裏有一個基本的原則:要豐富,就得給;要貧窮,就可保留。誰在那裏只為自己著想,誰定規是貧窮的人。誰在那裏學習給人,他定規豐富。只有一種的人,是神肯供給他的需要的,就是肯拿出來的人。

        ()越多付出,就越多進來:你要有更多的收入,就要有更多的付出。你越能夠給,就越能夠受。這是屬靈的原則。許多時候,我們一缺乏,反而要儘量的給。你千萬不要看手裏剩多少。這樣,當神給你的時候,絕沒有計較,從來是寬宏的:「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給你(路六38)

        ()要把錢拿出去種:「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九6)。基督徒送錢給人,是拿出去「種」,不是拿出去「丟」。你如果盼望你的錢長,你就得拿出去種。多少求供給的禱告,神不能聽。因為你是殘忍的人,沒有種的地方想收割,沒有散的地方想聚斂。那是不可能的事。凡是把錢握在手裏越牢的人,那一個人越得不著。要學習把錢拿出去種,等到你們自己有需要的時候,能夠收你們所種的。有多少,吃多少,當然就沒有了。要種,就不要吃光。許多人老是吃,從來不種,所以等到有需要的時候,就不能收。

        ()要奉獻給神: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十擔是貧窮的原因,九擔是豐富的原因。人以為手裏越多越好。但是拿在手裏的,是貧窮的基本原因。我奉獻給神,就變作祝福的基本原因。那另外的一擔,在我的手裏,就變作我的咒詛;在神的倉裏,就變作我的祝福。

 

【聖經裏得神供應的榜樣】()舊約──一切都拚上為著神:列王記上第十八章,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為著降雨禱告神。那是一個大旱的時候,水是何等的寶貝呢!因為連王都出去找水。但是以利亞吩咐人挑水來,把水倒在祭壇和祭物上。一擔的水,兩擔的水,三擔的水,一直倒到水流在壇四圍像河一樣。神聽他的禱告,就降了大雨。我們要天上降下大雨來,先要把我們的水澆上去。我們如果捨不得我們的水,天上的水就不降下來。以人的思想來說,凡事要留退步。若是雨不降下,起碼還有幾擔水。但是計算有幾擔水在手裏的人,永遠看不見天上的水。

        ()新約──腓立比人得神豐富的供應:腓立比人一次一次的供給保羅,保羅對腓立比人說:「我的神必照著基督榮耀的豐富,來供給你們一切的需要」(腓四19)。接受饋送之人的神,要供給這些饋送之人的需用。斷沒有不供給人,而神供給他的。今天許多人抓住腓立比四章十九節,卻沒有看見祂不是給「求」的人,祂乃是給「給」的人。只有在「給」原則上的人,神纔能供給他的需用。

 

【錢釋放出去讓神行神跡】我願意我們釋放錢出去,叫錢在地上行走,叫錢去作事,給神去聽禱告,去行神跡。你要看見說,錢在教會裏都是活的。有需要的時候,天上的飛鳥,也都會替你效力。當你有需要的時候,神會行神跡。

        不過,還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你需要先把自己擺在神的話語裏。否則,神就沒有辦法按著祂的話成功在你身上。要先把自己給神,然後一直把錢給出去,好叫神能夠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