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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督的血

 

罪人兩面的需要人自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被神趕出伊甸園之後,一面他失去了接受神生命的機會,不能完成神當初造人的目的;一面他犯了罪,成為罪人。為此,神不只要對付罪人的一面,同時也要對付人這一面。所以,神首先差遣基督來到地上,流出祂的寶血,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作了補救罪人一面的工作。然而神光用血拯救我們脫離罪,祂的工作還是沒有完全。我們的罪得赦免還不夠成功神的目的,我們的罪得赦免,並沒有使我們回到神的心意裏。所以我們不是罪得赦免了,就可以足意、歡喜、平安了。

     罪好比一個工廠的產品,罪人好比工廠。罪的貨品固然銷滅了,但只要罪的工廠還在,就還是頂容易出貨。我們的心污穢至極,沒有一個人能夠把他的心拿出來給人看。人這污穢至極的心,不能用血洗淨,人的心必須換掉。主血的用處不是為洗人的心,主的血乃是為洗淨人一切的罪。血不能洗人污穢的心,血只能洗淨天良(就是良心)的虧欠。

     我們得救的時候,乃是接受主血的功效,使我們罪得赦免,但主的血並沒有改變我們的心。我們得救之前,心不誠實,得救之後仍會說謊;我們得救之前貪心,得救之後仍有小貪心;我們得救之前不義,得救之後還是不義;我們得救之前污穢,得救之後還是污穢;我們得救之前很會吹毛求疵,得救之後仍然很狹窄。我們一旦得救了,就想,從今以後我可以一帆風順的作基督徒了。豈知不是這樣。我們發現,罪固然蒙主寶血洗淨了,但罪還是會源源不絕的來。因此,神不只需要用主的血來洗去我們已犯的罪,神還需要用一個方法,來除去我們那製造罪的工廠。工廠如果不除去,光對付產品,是本末倒置的,有一天產品還是要出來。所以要真正對付產品,一定要除去工廠。罪是已經對付了,但產生罪的人還在,所以人還要對付。

     泉州有一個信徒,剛得救的二、三週時,很得勝、很平安。然而再過幾週,又發脾氣如當初一樣,他就非常受攪擾。我就打一個比方對他說,有一次我遇到一個小孩,他的泥娃娃髒了,他要我代他洗。我說,不行,泥娃娃不能洗。他不聽我,還是要我洗,我只好替他洗。結果越洗越髒,洗到娃娃的毛都洗掉了,這個小孩就大哭。我就對他說,我早已告訴你,泥娃娃不可以洗的。不要哭了,我再買一個給你。我們就像泥娃娃一樣,光在外面洗罪,結果越洗越髒,我們必須要從裏面對付起,才能徹底解決罪的問題。

 

神兩面的救法──血與十字架人的外面是罪,裏面也是罪;人作出來的是罪,沒有作出來的也是罪。人實在是壞了,從裏面壞了。我們好像一個債戶,欠人許多錢,沒有錢還債,主就來代替我們還所有的債。感謝主,主替我們還了錢,這幫助太大了。但是我們「賺一千,吃千二」,我們的主替我們還了錢,但我們卻又要借債了;我們是有借債之癖,靠借債過活的人。我們的罪得赦免,我們還是犯罪;我們這人乃是罪人,是由罪組成的。所以我們不單要對付罪,更要對付人。對付罪是用基督的血,對付人則是用基督的十字架。

     血是為洗罪,為除去人外面罪的行為;沒有血,人在神面前就不能得救贖。十字架是為治死舊人,除去人裏面罪的性情。聖經從始至終沒有說,血能夠洗淨人的「我」、「自己」、「舊人」、「自我」,或「肉體」。就好像泥娃娃沒有辦法洗淨一樣。聖經解決罪人的方法,乃是說「除掉他」。這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就是把舊人除去,把舊人釘死(羅六6)。全部聖經裏沒有一處告訴我們,血能洗淨我們的自己、舊人、私慾、肉體等。有一個朋友寫詩說,「私慾罪惡,寶血洗清。」這是不對的。私慾是用十字架釘死的(加五24),因為私慾不是外面的行為,乃是裏面的性情。我們必須小心分辨基督的血與十字架的功用。

 

聖經裏關於血的教訓──舊約現在我們要作一點查經的工夫,看看聖經如何說到血。首先我們要看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舊約裏有三百多次說到血,但別的地方沒有一次說到血的功用,只有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這裏說到。這是舊約唯一的一處,告訴我們血的功用乃是為贖罪。

 

四福音第二,我們要看四福音如何說到血。四福音中說到血的地方不多,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被賣前告訴門徒:「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說出血作甚麼用。血使罪得赦免。主臨死前一夜向人解釋,血的作用乃是為了使罪得赦。這不像摩登派的人所說,血不過是犧牲的表示。不,基督的血乃是為贖罪。

 

使徒保羅我們再看使徒時代人對血的看法如何,首先我們來看看使徒保羅怎麼說。保羅在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耶穌的血,藉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挽回祭」在希臘文就是「施恩座」。約櫃上面平平的蓋子,稱為施恩座。約櫃裏面有律法,能控告我們,定我們的罪;但作為施恩座的蓋子蓋在上面,表明一切的罪都在施恩座底下,神看不見了。保羅說這施恩座就是主耶穌,並說這是神憑耶穌的血設立的。

曾經有一位安息日會的信徒,把十誡掛起來,卻將其中第四誡剪去留空,以告訴人今天人不守第四誡,就是不守安息日。其實,人就是守了安息日,只要他犯了其他任何一誡,他就是犯了十誡。

     但是感謝神,主耶穌今天作了我們的施恩座,祂坐在律法之上,律法不能再控告我們。你若有本事把主耶穌挪開,你就有本事叫律法再控告我們(羅八33-34)。

在以弗所書一章七節,二章十三節,希伯來書九章十二至十四節、二十二節說到,基督流血是為贖罪。血乃是為洗罪,血不是為洗心,因為人的心太壞了,無法用血來洗。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耶十七9),一切的污穢都是從心出來的(可七23)。血不是叫壞心變成好心,血只是為洗罪,叫所犯的罪得潔淨。聖經裏沒有一節告訴我們,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有人也許要說,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二節說到血洗淨我們的心。但這節的心乃是良心。良心乃是與罪有關的,人有罪,良心就不平安;人一有罪,就不敢到神面前,與神就有了間隔,不敢見神,害怕見神。但耶穌的血已經流了,神不能不義,祂不能不洗淨我們的罪。我們欠了罪的債,替我們還債的就是血;主耶穌已經流了血,所以神不能不算數。有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神就不能再向我們討債了。一張債契只能討回一次的債,不能討回兩次的債。我們有這樣的信心,良心就不會再覺得虧欠了。

     有人問我說,我們是藉神的公義得救,或藉神的恩典得救?我回答他說,我們是藉神的公義得救。神的兒子從出生到釘十字架受死為止,是恩典的事;然而神的兒子自十字架被舉起以後,乃是神公義的事。主已經死了,神就不能不赦免。神不叫祂的兒子來死,是可以的,神不過是不恩而已;但神既叫祂的兒子死了,祂就不能不赦免我們,因為神不能不義。不義乃是罪,神是無罪的,因此,神不能不義。主耶穌既流了血,神就不能不赦免相信主耶穌的人。

 

使徒彼得第四,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一章十八至十九節說,「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聖經裏沒有一次告訴我們,罪是藉十字架對付的,舊人才是藉十字架對付的。聖經乃是告訴我們,罪是藉基督的寶血對付的。

 

使徒約翰第五,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一章七至九節說,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的心壞透了,連神都沒法子洗,但我們的罪,神有法子洗。在汕頭聚會時,有一天早晨六時,一位中年姊妹來哭說,一定要見我。這姊妹很不好,她是寡婦,行為放蕩,有點錢,常常犯怪異的罪。她來找我說,「我犯了許多罪,我的良心不平安,不知道神會不會赦免我?」我就舉約翰一書一章九節對她說,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無論你以為可赦免的罪,或不可赦免的罪;你以為有禮的罪,或粗魯的罪;你以為有道德的罪,或不道德的罪,只要是你所能點出的罪,都包括在這「一切」之內,甚至你不能點出的罪,也都包括在這「一切」之內了。

     她說,「但是我太壞了,神恐怕不赦免我。」我就對她很兇的說(但心裏沒有惡意),「你知道你在這裏疑惑誰的話麼?你乃是疑惑信實的神,你乃是疑惑愛你的神,你乃是疑惑那位不能說謊的神。你知道你犯了多大的罪麼?你一生所犯的罪全都加起來,還沒有你在這裏所犯的罪大。疑惑神和祂的話乃是人所能犯最大的罪。」她立刻就破涕為笑的說,「這樣,神果真赦免我了!」我看到她快樂的樣子,才第一次知道甚麼叫「破涕為笑」。第二天早晨她又來了,她說,「我的罪是赦免了,但我的罪有許多疤痕,不好看,怎麼辦?」我說,「你再來讀約翰一書一章九節下半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兒子耶穌的血能將你的罪洗淨,好像你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既然神已經記不起你的罪,你也不應當記起你自己的罪;你要忘記你的罪,忘記弟兄姊妹的罪,也忘記別人一切的罪。不然,你的記性就比神更好了。」

     約翰也在啟示錄一章五節末了說,「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神乃是用自己的血來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脫離一切的罪惡。我們從舊約和新約能夠看見,血乃是為對付罪,為贖罪,為洗淨罪的。基督的寶血已經為我們流了,神是公義的,祂必須赦免所有靠祂兒子的血來到祂面前的人。所以,如果有人不信聖經這些話,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9-10);把神當作說謊的人,乃是犯了第一大罪。我們不該疑惑神的話,神說我們的罪赦免了,我們的良心的虧欠已經灑去了,我們就當存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倪柝聲《神完成祂目的的路和得勝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