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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信解罪性

 

經文:羅三10-20;羅七21

  每一個來到神面前的人,都聽聞過主基督來到這個世界為我們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我們接受神的愛子主基督作救主時,我們便作了神的兒女。使徒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個人,當他用心智行事時,會完全失敗。但他重新振作起來,再努力行走,又發覺這次的失敗比頭一次更慘更甚。他便在嘗試與失敗的循環中生活,看見其他的人比他好,使他感到痛苦,這乃是今天一般基督徒所處光景的真實寫照。

  個人有一個偉大的目標是對的。主拯救我們,不單赦免我們的罪,而且還把我們從罪中救出來,使我們做一個新的基督徒。新的基督徒是與罪一刀兩斷,棄絕以前所犯的罪,並且立安心志,培養新的習慣:祈禱,讀經,向人傳講福音。開始的時候,作得很好。與神交通很親密,對崇拜很敬,祈禱很懇切真誠,讀經很勤奮,心中飢渴慕義,迫切追求,歡喜把耶穌介紹給人,帶領親戚朋友信主;不過,立即會有一件事情發生,就是可能突然地或漸進地再進入罪中,被以前的罪轄管他,拉住他。這樣便與主相離了。讀經時有阻隔,甚至藉口事務繁忙而停止;又不常聚會,業務繁重,要賺錢養家。或者你是一個家庭主婦,被家務了你的時間,或你是個學生,被功課了你的時間。你會發覺到這些事會造成與神相離。主說:「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十三22)每基督徒發覺自己落在這光景中之時,他就會說:「我不應該如此。」於是他便努力使之回復到以前的狀。當他想起開始走天路,主的愛是何等的溫暖時,他就會渴想與主再建立關係。他志這樣去做了。他認識到一個基督徒要做的事很多:例如崇拜,讀經,祈禱…等,但是,他又發覺到在這些事上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了。每一次失敗後到主面前求赦免,又再作努力,失敗了。故他發現自己的心中有很多的羞恥和假裝,他也看到教會中一些年長的基督徒,他們與主來往異常親密;工作中帶有聖靈能力;他看到這情形,極為慕,遂志認為這就是他盼望的最高目標了。使徒保羅也有此目標。然而很多的基督徒,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必有如此需要,惟有牧師,傳道人,才需要有這種生活。很多的基督徒有此情形,有何答案呢?我們能否再失敗呢?使徒保羅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七21

  你認識主之前是怎樣的個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乃是無神的人的寫照。換言之,我乃是一個毫不中用的罪人,此是我們開始時的狀。我以前的性情如何?我犯了罪。聖經中關於罪講得很清楚,並且多次的講到罪。若進行調查,會發覺在基督徒中有很多的罪惡。並非指在十誡中犯了多少條而言。請你注意,天下人間每一個都是罪人。或許有的事環境不容許你做,所以沒有做出來。但是,沒有個人敢說:「我沒犯過罪!」為何呢?為何要犯罪呢?聖經說:「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的罪作的。」(羅七19-20)我們不是犯了罪才成為一個罪人,乃是在我們頭有舊的性情,犯了罪的緣故。我作了不願意作的,乃是舊性情使我犯罪。試問:我們有何盼望呢?只有一個,就是重生。有一日主對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我們如何見到新生命呢?因主死在十字架上就對我們有功效了。的死並非因的罪,沒有犯過罪,祂被掛在十字架乃是為世人的罪之故。經上記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身上。」(賽五三6的身體背負我們的罪。因的死使我們得生,因的鞭傷,使我們得醫治。聖經又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主做了我們的本相,使我們成為現今的樣子。我們的罪放在的身上,而將神的義賜給我們。誰應死在十字架上呢是主嗎?不是,沒有犯過罪。應該死的乃是我們,背負我們的罪。你的罪放在身上,是你的替身。主成了你的替身,你的罪赦免了,你重生了。這個拯救乃是唯一的救法。

  試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否已償付了你的罪價?聖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沒有其他甚麼可支付你的罪價,只有建立在主的身上,你的一切努力都不能代替你的罪價。接受主做救主,就是接受神白白的恩賜。重生是聖靈的工作。主對尼哥底母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參看約三1-8)在約翰福音一章中講到:「凡接待的,就是信名的人,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聖靈將生命帶到人的身上,是超自然的工作,惟有神才能完成之。你的重生如何獲得的呢?靠自己的努力抑或立很多善功,或是付了一大筆金錢才得到的,這些事都不能使你重生;惟有接受主作救主才能重生。使徒約翰說:「凡接待的,就是信名的人,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使徒保羅寫信給羅馬的信徒時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4-16)重生的唯一條件乃是相信主,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必經之路。

  前面提到我是一個毫不中用的罪人,答案在那呢?然而我今日仍是一個毫無辦法的罪人,是因罪根在作祟。我信主有四十一年之久,但仍會犯罪。不但神不喜悅,連我自己也不高興,我並非原諒此事。一個基督徒除非他能認識得勝的真理,否則就沒法勝過罪。個人盲目的做了基督徒,就以為是與罪無關了,那是一件愚笨之事。我心中志從現在起不再犯罪了,我應該在行為中表現出來。若我的行為無改變,則是性情無改變的結果。當我們未認識主之前,我們的性情乃是罪的性情,這樣神不能改變之。我再鄭重的說:「神不能改變他,也沒法改變他。」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7)不可收拾。惟有神將新的性情種在頭,這是神的性情,是新的。但是,我們怎樣去對付舊的性情呢?是否讓它掌管我們呢?「若有人在基督,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這個新造的人並非表面上的改革,乃是內心的完全更新。我現在的新性情是從神而來的,舊的性情是我原來的本相。使徒保羅說:「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17)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七21)我說:我是一個罪人,我以前犯了罪,我現今又犯罪。我以前犯罪乃是舊性情所做的,而我現今犯罪,乃是我的性情沒有改變之故。前面述及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是重生。要得勝罪惡的秘訣乃是死。個人如何重生在神的家呢?主的死作了我們的替身,藉主的死並且信靠,便可重生在神的家,得到一個新生命。是我們的替身,我們今日活乃是藉主的死而達成的。即是與主相聯。使徒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面活。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是愛我,為我己。」(加二20)保羅提到: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與主一同得生,一同活過來,又與主一同坐在天上。誰為你的罪而死呢?是主,作了你的替身,償還我們的罪債。主為我們死,但是我們與同活,這乃是與主相連之意。神的救恩如何應用在我們的身上呢?前面已論到,重生是聖靈的工作。聖經說:「因為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又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4)在羅馬書六章中講到:「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乃是永生。」(羅六23)保羅之意是甚麼?就是說:你得永生乃藉主之故,在主之外無永生。永生是有一個位格,是進入你生命中活的一位,活在你身上,與你相連在一起。你可能對我說:「戴牧師,你說的很對,我要與主相連。要怎樣做呢?」如何得到它呢?實際上與你得救時的情形一樣,就是「信」。你藉信心接受主,你要信靠。當你信靠時,你就接受了神的救恩,所以,你今日要得勝亦須用同樣的方法。使徒保羅寫信給加拉人時提到:「無知的加拉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1-3

  為甚麼一個基督徒開始時做得很好,但後來就失敗了。你今日是否接受了神的救恩,將神所賜的新生命在生活中表現出來。你今日活乃是藉主而活。舊的性情不能活出新的生命,只能犯罪,因為他喜歡犯罪;從主那得的新生命,他要討神的喜悅。使徒保羅將他痛苦的呼聲喊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八24)接他回答自己說:「感謝神,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順服罪的律了。」(羅八25)由此觀之,依靠自己的生活,必然失敗。

  如你信靠主就能走得勝的路,將舊的性情與主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我今日活,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面活,信靠主而活。依靠主走今生之路程,依靠主過得勝的生活。── 戴衛理《得勝生活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