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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的發現

 

讀經:羅馬書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五節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保羅的發現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一節保羅說,「我覺得有個律。」這乃是保羅的一個大發現,他是從許多經歷中發現的。在世界的事上,統計是有用的,統計能幫助人找出事實何在,發現真相如何。在保羅屬靈的經歷上,也與統計有關。在他多年的經歷裏,他發現每當他要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他同在。如果千萬次要為善時便有惡同在,這就是律。一件事若是一直持續發生,那就成為律。保羅發現他犯罪不是一時的、偶然的、不小心的,他發現他犯罪乃是一直這樣,屢次如此。因此他認識罪乃是一個律。這是一個重大的發現。

      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許多基督徒始終沒有發現這律。這不是說,沒有這個律在他們身上,不過他們沒有發現而已。犯罪並不只是一種行為,乃是一個律。罪既是一個律,如果犯的罪花樣多一點也不要緊(我不是勸你犯多罪);但人所犯的罪花樣也不頂多,你或者犯那幾種,我或者犯這幾樣,數目總是不多。每個人主要的罪不過幾樣而已,也就是說在每個人身上,所犯的幾種罪都是專門的。我信你自己總有幾種特別的罪,在你身上是特別有能力的。就是這些專門的罪經常找你,你犯來犯去總是那幾件。從此我們就能看見說,犯罪乃是一種律。犯罪既是一種律,不只是一種行為。因此,能勝過犯罪的,也不是一個行為,乃是藉另一個律。

      保羅被一種罪弄倒了,就是貪心。這不只是指十誡所說貪戀人的東西,也是指心中的一種慾望。許多人以為貪心的罪,就是小偷到人家裏去偷東西。事實上,罪乃是住在人的裏面,作不作出來,都一樣是罪。比如發脾氣,無論有沒有發出來,無論聲音大或小,都是發脾氣。多話的人,無論開不開口,站或走路,都是在說話。一個驕傲的人有本領時驕傲,無本領時也驕傲,在比自己低的人面前驕傲,在比自己高的人面前也驕傲,若不驕傲的時候,就不是他自己了。

      有一個少年人,話極多,只要你碰見他,無論有話無話,無論你喜歡聽或不喜歡聽,他總要說話,你總得要聽。有一天我遇見他,在場的還有一個姊妹和一個主人。我以為那天他又要說話,就預備要聽。但奇怪,那天他不說話了,大家約停了十分鐘,後來才知道他因生病說不出來。多話在他身上是一個律,只有當他生病軟弱到一個地步,沒有力量說話了,他才不說。許多人只知道罪是一種軟弱,但沒有看見罪是一個律。一件事無時、無刻、無處不是那樣,這就是律。

      有一個人非常驕傲,他坐在那裏,人就能聞到驕傲之氣。即使他說謙卑話時,也是驕傲的;那時他也許是一個說謙卑話的人,但卻不是一個謙卑的人,他的謙卑是出力氣的。恐怕這種驕傲的謙卑,這種假謙卑,比驕傲更叫人難受。許多人的犧牲,比他的吝嗇更難看;許多人的愛,比他的恨更難看;許多人的謙卑,比他的驕傲更難看。因為他們的犧牲是假裝的,他們的愛是假裝的,他們的謙卑是假裝的。

我得救以前,很容易發脾氣,也很驕傲。當我信主後,發現自己會發脾氣,也很驕傲,就極力想要對付這些罪、勝過這些罪。然而,我發覺忍耐只是時間問題,只能延遲脾氣,並不能在根本上脫離脾氣。想要與律爭戰是不上算的。所以,要脫離罪,第一個條件就是要領會罪是一個律。一個人如果還以為罪是零碎的、偶然的軟弱,他就不能脫離罪。保羅得拯救,乃是因為發現罪是一個律。保羅的轉機不在二十五節,乃在二十一節。二十一節好像一座橋,橋的兩邊,各有一段路。在羅馬書七章七至二十節,保羅見證自己的歷史,是一直失敗,靠意志得勝是無用的。二十一節是保羅在七至二十節之失敗的一大總結,一個律的大發現。所以他說,「我覺得……」這是裏面的領會,不是心思的領會。七章七至二十節的律(律法)是指外面的十誡而言,二十一節以後,律成為屬靈的、裏面的律。許多人只知道西方的律法,他們盡力作好,要滿足律法的要求,卻又一再跌倒。神的要求是一個律;人自己不能答應那律,這也是一個律。摩西在西乃給以色列人律法,保羅在羅馬書七章也給我們一個律。

 

不能用意志與罪的律對抗罪的統計是把一次一次的罪加起來,擺在那裏,我們一看見就得低下頭來承認自己是失敗者。保羅靠自己掙扎到一個地步,就發覺罪乃是一個律。犯罪不是偶然、碰巧的,乃是頂自然的。許多青年弟兄姊妹若沒有七章二十一節的「覺得」,就永遠沒有七章二十五節的「感謝」。這樣的人也許還要繞幾年的圈子。

      比方說,一個人能夠拔去一顆牙,但是不能除去律。就如馬路上有紅綠燈,你或者可以逃避一次紅燈,兩次紅燈,或者多次紅燈,而警察不知道;但你不能逃過所有的紅燈,總有一次你要被警察逮。紅燈禁止通行乃是一個律,你不能永遠逃過這個律。罪不是偶然意志軟弱的結果。你不要想去爭戰,因為罪乃是一個律。罪的律在每個人身上是頂實在的,人用自己的力量想要勝過罪的律,必定不行。你若已經覺得罪是一個律,就不要想與這個律對抗;你如果抵抗它,一定失敗,因為律是不能變的,律是一直是那樣的。

      羅馬書六、七章是屬靈進步的根基。罪若未解決,甚麼都談不上。但我們不能靠意志勝過罪。比方,人可以靠意志用手托住詩歌本,但不能永久托住詩歌本。起初不覺得重,後來就覺得重;其實不是詩歌本加重了,乃是地心吸力作用在手上,手累了。你若靠自己作好、愛人,就像這個比喻一樣;遲早你要覺得累,遲早你要投降。你與地心吸力爭,一定失敗;以善的意志對付惡的律,也一定失敗。你今天的需要,乃是承認你在亞當裏是敗壞的,在基督裏是新鮮的。

 

得拯救的路我們得拯救的路,乃在於當我們知道罪乃是一個律,是一直那樣時,我們就對自己失望,就會像保羅一樣,從心裏歎一口氣。要知道拯救不在於自己裏面的立志掙扎,乃在於外來的一位救主。因為罪的律在救主耶穌基督身上沒有作用。基督不但是不犯罪的人,更是沒有罪的人,在祂身上沒有罪的律。今天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作生命,我們便得到一個新的律。因為基督身上根本沒有罪的律,基督就像氫氣球一樣,一直往上去。你可以把氫氣球壓在下面,但你不能叫它永遠在下面。今天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乃是新生命,是新的律,這律勝過舊人意志的律,但許多人尚未發現。就好比有些人得一分禮物,但還未打開來看。一個能夠知道真實的重生所帶給他的福分有多少,乃是一件頂寶貝的事。我們所得的不僅是生命,更是一個新的律;這律能勝過罪的律。

      一位弟兄說,我運用意志能少發脾氣,少犯罪;若不運用意志,就不得了。這不是基督徒的路。基督徒的路不在於運用意志,乃在於有沒有發現另有一個律。以用手托住詩歌本的比喻說,不管你把詩歌本放在何處,地心吸力的律是一樣運行的。你若尚未重生,就不可放手,你必須用意志管住自己,作較好的人。因為你一放手,就會犯罪,就如人一放手,就見到地心吸力對物體的效力。但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就不需要用力、花工夫去行善,去不犯罪,因為在他裏面有另一個律,就是生命的律。基督徒是先發現罪的律,然後發現生命的律。沒有發現罪的律,就不能發現生命的律。今天有許多人不知道罪是一個律,因此也不知道羅馬書八章所講生命之靈的律。我在這裏不是講道,乃是幫助人認識這個律。我們先知道罪是律,然後才知道羅馬書八章生命之靈的律。這樣,我們就能真正的勝過罪。

禱告:

主阿,我們從前以為罪是零碎的事,是一件一件的罪,並不認識罪乃是一個律。今天我們看見,這些零碎的罪乃是一個律。主阿,這話雖然重複,但求你使聽見的人能得益處。靠主名求。阿們。―― 倪柝聲《生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