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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與生命的律

 

讀經:

「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太六27-30;「壽數」可譯為「生命」。)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18-1921-25上)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1-4;「罪案」譯為「罪的罪案」。)

(馬太福音六章說的是身體的生命;羅馬書八章說的是屬靈的生命。)

 

生命的律一切的生命都有定律。比如人的身體有多長,就是多長,你不能使它多加一寸。如果有一個人想要長高一點,就去努力,想用意志的力量增加身高,這是不可能的。天然的是如何,它就如何。屬靈的生命也是這樣,你是怎樣的,就是怎樣的,你不能用意志的力量,增加你屬靈的身量。因為生命力是自然而然的東西,它有甚麼就有甚麼,它是怎樣就是怎樣。好像一個矮的人,可以穿高跟鞋叫他高起。但是只能高一段時間,鞋子一脫,地的身高還是要落下去的。同樣的,一個要努力立志謙卑,是一件很難的事,至多只能短期作到,不能永久如此。許多人不是那樣的人,卻要作那樣的人,那就很苦了;他們作基督徒就作得很辛苦,很費力。保羅在沒有信主以前,也是時常立志為善,但是他所願意的善,他反不作,他所不願意的惡倒去作,因為另有一個惡的律在他的肢體中。許多基督徒覺得自己的話太多,也太驕傲,以為只要自己努力一點,節制一點,多涵養一些就好了。卻不知道,這些乃是因為有一個罪的律在他裏面,不是用意志的力量就能解決,就能達到的。

 

生命之律勝過罪的律羅馬書頭三章乃是說到罪人所行的是些甚麼,七章乃是說到人乃是罪人。羅馬書頭三章說到人所行的,這是赦免的問題;七、八章是對付到人所是的,這是釋放的問題。前三章乃是人所行的惡,因基督耶穌的救贖,而得了赦免;七、八章乃是人所是的罪的律,藉生命之靈的律,得釋放。沒有信主的人,是用他們意志的力量來行事為人,但基督徒不應這樣。神乃是用第二個律,來救我們脫離第一個律。

      比方,滿清時代有一種貨物過境稅,叫作釐金,這對許多人來說,乃是很大的重擔。滿清在全國設有許多釐卡。徵收的官員權力很大,一宗貨物如果要經過幾省,要繳的稅就非常重。但是到了民國統治的時候,有一條新的法律,代替了釐金法。那些從前在舊法律下曾深受其害的人,自新的法律頒訂後,就得到極大的快慰。他們不需要再盼望或祈求,因為新的法律已經產生了,把他們從舊的法律下釋放出來了。

 

律是自然的,不需要意志的幫助比如人肉身的生活:眼瞼一眨,就將眼球擦得乾淨明亮,而這個動作乃是非意識的,你不必用記憶的方法去使它作用。我們的心跳、消化、呼吸等,都是有規律的,也是自然而然的。在我們的身體上,有許多的律。許多人忘了神不但給人生命,神也給他有生命的作用。許多人以為神只給人眼瞼、心、肺等四肢百體,但是要知道,神也使這些四肢百體各有各的活動和作用。人以為神給了我生命,我就要靠這個生命的力量去作,但結果反而作壞、作不好了。那裏知道這個生命自己能作,不必你作,這就是律。律就是自己會作。

      有一次,我五、六個晚上都不能好好的睡覺。睡覺對於人身體的新陳代謝有很大的關係。我就很憂慮,若是再不能睡,那有好的精神、體力,那能好好的工作呢?後來我就禱告,從聖經中找出一些關於睡覺的經節來讀,比如主耶穌在暴風狂浪中,卻在船尾睡了的事,但是都不靈。後來主對我說,你要相信身體上的天然的律,就是人累了就要睡,而睡醒之後,就能作事。我就相信,就不憂慮,再睡下去就睡得很好。

      又如同人吃了飯,就會很飽,不覺得餓了。你就不必憂慮說,「我以後還會不會餓呢?若是再不會餓怎麼辦?」人的胃是自然的會餓,你餓了就吃,吃了,過些時候又餓了,你就再去吃。同樣的,在屬靈的事上,也是有它的律的。就像讀聖經這件事,乃是自然而然的裏面的生命要讀,越讀越喜歡讀,越讀越覺得甘甜;若是勉強的去讀,就讀不出甚麼味道來。捐輸、作見證等,一切屬靈的事都是這樣。我們若是照裏面的生命而行,乃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當我們遇見試煉或試探的時候,在這個生命裏面,很自然的就有力量出來抵擋,不必用人的方法、人的力量來幫助。我的責任就是默默的、不焦急的來禱告主,仰望主。那一個生命用不基督徒的焦急,它自然而然的會抵擋撒但,也自然而然的不喜歡犯罪。

 

與生命的律合作──不用意志努力我們只需要安靜的相信這個新的律,這個在我們裏面的第二個律。我們一用自己的力量,就破壞了那個律,違反了那個律。因為花力氣,都是人為的。基督徒的得救,如何是不必花力氣就得到的,基督徒的得勝也是一樣。所以我們作基督徒,不是我們拚不拚的問題,乃是主的恩典帶我們,背我們過去。裏面生命的律,自然而然的規律我們往前。

 

隨從生命之律我們對於這個新的律應當如何呢?羅馬書八章聖靈的工作,就是要使律法的義,成就在基督徒的身上;這個義就是七章裏的人所要立志遵行神旨意而得的義。所以我們對待生命之靈的律的祕訣,就是隨從。隨從就是跟在後面,就是你不能站在聖靈的前頭領路,你要跟隨主來走。乃是主在前面走,我在後面跟隨。我讓主先動了,然後我才動。主所作的我都相信,所以我只要不先動,安息在主裏面就好了。

      在這個時候,我們常會有一個問題發生,就是:「我一直拉住自己還作不好,若放手豈不是更不得了?」一個還沒有信主的人,若不拉住自己,就會更不好,一放手就落到罪和死的律裏去,結果死得更快,因為在他,只有一個律。但是,一個已經重生的人,若是放手,這生命就使我們活在另一個新的律中,就是生命之靈的律;你隨從它,結果就是生命平安。―― 倪柝聲《生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