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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生命

 

【三種不同的生命】新約聖經在提到人的「生命」時,希臘文用三個不同的字,它們的意思各有所指:

    ()肉身的生命:希臘字是bios。當主耶穌稱讚那個寡婦說,她把一切養「生」的都頭上了(可十二44),就是用這個字。

    ()魂生命:希臘字是psuche。主耶穌對門徒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這裏的「生命」,就是用這個字。

    ()靈生命:希臘字是zoe。主耶穌又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約十10),就是用這個字。

    「肉身的生命」會隨身體的衰亡而寂滅;「魂生命」就是人的自我,是人與生俱來的生命,是人天然就有的生命,在人死後,這個魂生命仍將存在,且將面臨神的審判(參啟廿12),不信的人的魂生命,將會遭受第二次的死(參啟廿一8);「靈生命」就是信徒重生時所得的新生命,我們在這一系列信息中所要講論的,就是這一個生命。

 

【生命的由來】當神創造人的時候,聖經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活的魂」(創二7原文)。這裏說明了人有靈、魂、體三部分(參帖前五23):人的身體是塵土造成的,靈是神藉吹氣賦予的,靈進入人的身體後,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人的身體是接觸物質的機關;魂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是人接觸精神世界的機關;人的靈是接觸神的機關,也是人接受神和神的生命的器官,這是人和動物不同的點。

    不幸,由於人類的祖宗亞當犯罪墮落,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致人的「靈」死了(參創二17;三6;弗二1),意即人的「靈」失去了原有的功用,不再能與神接觸了。然而因著神的憐憫和大愛,使我們藉著相信主耶穌基督,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參弗二5),使我們的靈恢復了原有的功用,恢復了和神之間的交通來往。

    就在我們信徒蒙恩得救的同時,基督在聖靈裏進到我們的靈裏,也就是基督復活的生命進到我們的靈裏,重生了我們(參彼前一3)。要知道,我們的靈活過來和我們得著重生,乃是在同時發生的。聖經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廿27)。當我們重生的時候,聖靈進到人的靈裏,好像把燈點起來一般,使它成為一個「新靈」(參結卅六26)。從前舊有的靈,像死了一般;如今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靈的裏面,使人的靈活潑有生命,如同新的一般。

 

【生命的本質】聖經形容我們信主耶穌的人,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我們是神所生的,所以我們自然有神的生命。但是,有一件事我們須要注意的,就是聖經幾乎不用「神的生命」這個詞,只在一處說不信主的罪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聖經卻有很多處提到祂「作」我們的生命,或祂「是」我們的生命;因此,這個生命的本質就是神自己。

    神自己乃是生命的源頭(參詩卅六9)。神為著要讓我們人得著祂作生命,就藉著肉身顯在人間(參提前三16)。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就是主耶穌基督(參約一14)。當主耶穌顯在地上的時候,也就是生命顯現出來的時候(參約壹一2)。祂來到地上的目的,乃是要叫人得生命(參約十10)。所以聖經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在主耶穌將離世歸父之前,祂對門徒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今天,聖靈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是在聖靈裏面,來到我們信徒的靈裏面活著,作我們的生命。所以主又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我們基督徒所信仰的神,乃是父、子、靈三而一的神──父是在子裏面,子又是在靈裏面;父在子裏面顯在人中間,子又在靈裏面進到人的靈裏。實際上,住在人裏面的,有父(腓二13)、有子(加二20)、有靈(羅八11)。所以簡要的說,生命的本質就是三而一的神。

 

【生命的內容】生命的本質既是三而一的神,所以這個生命的內容,包含了三一神的一切:

    ()神本性的一切:聖經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又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把這兩處聖經連在一起看,便知道神本性的一切,也都在這生命的裏頭。這生命含有神本性的一切,就是含有神所是的一切。神之所是,全在這生命裏面。我們得著這生命,也就是得著神本性的一切。

    ()基督的所是:聖經一再的說,基督在我們裏面(林後十三3)、基督住在我們裏面(弗三17)、基督活在我們裏面(加二20),表明基督自己來作我們的生命。我們信徒在這生命裏,經歷基督是「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是「生命的糧」(約六51),是「生命的光」(約八12),是「復活」(約十一25),是「我是」(約八28)

    ()全備的聖靈:神和基督是藉著聖靈來內住在我們的裏面,因此,聖經特別提到聖靈與我們的關係,至少有下列七方面:

        (1)作保惠師: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保惠師」希臘字的意思是:「隨侍在一側,不斷給予安慰、幫助、忠告、訓誨、代言、助辯、中保」。聖靈在裏面照顧我們,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2)作真理的靈:主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原文)。「真理」原文的意思是「實際、真相、誠實」。聖靈將神和基督的一切,都實化在我們的裏面,使我們能夠實際地取用並經歷神和基督的豐富。

        (3)作生命的靈:聖經稱聖靈為「生命的靈」(參羅八2原文),意思是說:一切關乎生命的事,都是藉著聖靈而得以認識並經歷的。

        (4)作印記:聖經說我們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聖靈作印記,將神和基督的形像印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漸漸能彰顯神和基督(參提前三16;腓一20)

        (5)作質:聖經說:「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質」(林後一22原文)。聖靈在我們的裏面,使我們能豫嘗神和基督一切的豐富,作為我們將來能得基業的擔保(參弗一14)

        (6)作膏油:聖經也以膏油來形容聖靈(參路四18)。聖靈作膏油在我們的裏面塗抹,凡事上教訓、引導我們(參約壹二27),使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

        (7)作結果子的靈:聖靈在我們裏面作工,使我們能結出生命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而顯出生命的美德。

 

【生命的性質】生命的內容既是三一神自己,所以這個生命也具有神的性質;聖經特別列舉了下列各種性質,來形容這生命的性質:

    ()這生命是永遠的:聖經形容這生命為「永生」(約三36),意即「永遠的生命」。神是自有永有(出三14)、無始無終(詩九十2)、永遠長存(但六26)、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的神;而這生命的性質也和神自己一樣,是永遠長存、永不改變的。

    ()這生命是聖潔的: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裏」(約壹三9原文)。這裏「神的種」就是指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是聖潔的,是不犯罪的,因為神是聖潔的(彼前一16)

    ()這生命是大能的:聖經又形容這生命具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神是全能的神(林後六18),而祂的生命運行在我們的心裏,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參弗一19;三20)

    ()這生命是豐盛的:聖經說:主耶穌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神的本性是豐盛的,如今我們因著這生命,也得了豐盛(參西二9~10)

    ()這生命是不朽壞的:聖經形容這生命是「不能壞的生命」(提後一10),意指這生命能勝過腐朽,難怪主耶穌說,我們這些接受祂生命的人是「世上的鹽」(太五13),活在世上,具有防腐、殺菌的效能。

 

【只有神的生命纔是真正的生命】在宇宙中,除了人的生命以外,還有許許多多不同的生命,有: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鬼魂的生命、天使的生命等等。但在這眾多不同的生命當中,沒有一種的生命算得是生命,因為它們都沒有神生命的性質。所以聖經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這裏乃是把神的生命當作獨一的生命。在神看來,只有神自己的生命纔是生命,此外任何的生命都算不得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