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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長進

 

【生命長進是福音的繼續】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所以信就可以永遠得福氣,是不滅亡的福氣、永生的福氣。不滅亡不過是一個手續,有永生纔是一個目的。手續和目的,我們應該分得清楚,就像你要去看球賽,買一張票是個手續,入場看球賽纔是目的。一個人的生命,纔是神的目的。

      我們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可以看見一棵樹,乃是生命樹。所以生命的問題,可以說是貫穿了全本聖經。馬可福音一章一節說神的兒子乃是福音的起頭,可見福音的起頭乃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既然是有起頭就有繼續,凡是得著福音的人,他都應該做福音的繼續,只是如果他要做福音的繼續,必須要有一個條件,這個條件是甚麼?就如一個父親的產業,希望他的兒子可以繼承,但必須要等到他的兒子長大了之後。所以我們如果要做福音的繼續,條件就是必須要有長進。

 

【要認識神】講到生命的長進,要由約翰壹書第二章,拿出三點來跟大家一起思想。第一點,就是要認識神。因為認識神纔能夠與神相處。

      從前英國女皇維多利亞,常常帶著宮女,化裝成平民,到各地出巡。有一次她到鄉下去巡視的時候,遇到狂風暴雨,只好躲在一棟房子的屋簷下。她差宮女去向農家借一把傘。而農家不知道她是女皇,怕她們借了不還回來,遲疑半天,就去找了一把又舊又破的傘,借給她們。第二天,由欽差大臣把傘送了回去,並送了一些禮物。那農家纔知道昨天借傘的人是英國女皇,就非常後悔,如果早知道她是女皇,就會拿出最好的傘借給她。所以要認識神,你纔知道該怎樣對待神。

      ()認識神就會敬愛神:認識神就會不犯罪。不犯罪並不是說不會犯罪,而是說不能犯罪。因為認識神,你就會敬愛神;敬愛神,你就不忍傷祂的心。像約瑟,他是一個敬愛神的人,他在埃及的波提乏家中當家宰的時候,波提乏的妻子勾引他,約瑟說:「我怎麼能做這件事,來得罪耶和華呢?」他不忍傷神的心。

      ()認識神也會敬畏神:大衛王犯了罪,先知拿單到他面前講了一句話:「你作了這件事,叫那惡者在神的面前有褻瀆的機會。」人一犯罪,那惡者就會拿著人的把柄,到神那裏去控告他。所以我們若認識神,就會敬畏神。敬愛神是不忍傷祂的心,敬畏神是不敢傷祂的心。

      一個人犯罪,必會受到神的管教。舊約聖經上另一個例子是,參孫犯罪和大利拉姘在一起,神的管教就臨到他身上,非利士人把他捆綁起來,挖了他的眼睛,叫他去推磨。所以犯罪的結果是會遭受神管教的,而敬畏神則是怕會得罪神。大衛王在拔示巴的身上犯罪,神就給他教訓。他借刀殺人,害死了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就賠上了四個兒子的性命。所以認識神,不但是會敬愛神,也會敬畏神。

      雖然我們是敬愛神、敬畏神,有一顆不願意犯罪的心,但是很可能會偶然犯一次罪。聖經上有兩種罪,其一是故意犯罪或存心犯罪;其二是偶然犯罪,就是為過犯所勝的犯罪。不管是那一種罪,都會使我們靈裏面變得昏暗,與神之間的路被堵塞。你與神之間的路堵塞了,你的禱告就通不到神那裏去,而神的意思,也不能達到你這裏來。

      有甚麼辦法能夠恢復呢?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祂一定要赦免我們的罪。」聖經明白告訴我們,我們在神那裏有一位中保,我們若認罪,神就會赦罪。所以生命的長進,第一個就是要認識神。

 

【要遵行誡命】生命長進第二個講究,就是要遵行誡命。聖經上不論舊約、新約,都講到遵行的問題。聖經上的那個「福」字,是帶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遵行。神對亞伯拉罕說:「論福,我要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要叫你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所以我們若要得福,條件就是遵行。馬利亞說:「萬代要稱我為有福。」因為她遵行了神的話。神要她被聖靈感動而懷孕生子時,她說:「我是你的使女,情願照著你的話成就。」所以她就得著福。

      舊約有舊約的律法,新約有新約的憲法。新約的憲法記載在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裏,也是要我們去遵行的。我們單單看馬太福音第五章最後一節:「你們要完全,如同天父的完全一樣。」我們怎麼能夠達到完全呢?在馬太福音第五章中,我們最少可以看見有四件事。

      ()要講究心:第一件,要講究「心」。五章三節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在這一段經文裏出現了兩個心。我們要討神的喜悅,要與神之間的關係建立得好,就要看重我們的「心」。那個撒瑪利亞婦人和主耶穌談話的時候,耶穌對她說:「神是個靈,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說:「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個帕子的解釋是當時摩西由山上下來,因為他的臉發光,猶太人看見他就害怕,他就不得不用一個帕子,把臉遮起來。帕子是代表看見和看不見,而這之間取決於我們的心,所以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就是那向著神的心。

      我們想到,大衛之所以合神的心意,就是他的心向著神。他幼年牧羊的時候,心向著神,他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缺乏...(詩廿三篇)。後來他在逃難的時候,心也是向著神,他在詩篇裏面說:「神是我的磐石,我的山寨,我的避難所。」。他甚至於犯罪的時候,心還是向著神,他說:「神阿,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卅一篇;五十一篇)。他在富貴的時候,他曾說:「我住在香柏木的王宮,神的約櫃卻在帳棚的裏面。」他的心也向著神。我們與神的關係,總要重視心,就是那向著神的心。大衛王他幼年的心向著神;逃難的心也向著神;犯罪以後的心,也向著神;富貴以後的心,也向著神。如果我們的心是向著神,帕子就會被除去,我們與神之間,就沒有間隔,與神之間的路也完全疏通了。

      ()要講究功用:第二件事值得我們重視的,就是馬太福音第五章上談到:「你們是鹽,你們是世上的光...。鹽是功用,光也是功用。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應該講究功用。有兩種功用,一種是鹽的功用。鹽的功用是防腐,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的腐敗的事。你買一條魚回來,放上一些鹽,這條魚就不會腐爛了。一個基督徒,應該要發揮防腐的功用。另一種功用就是光。光是排斥黑暗的,黑暗就是虛假,虛假的反面就是真實。基督徒應該有真實的功用,甚麼叫做真實呢?就是他口所講的就是他心所想的,就是一個人有錯,如果被人家指責出來,就趕緊低頭承認。所以一個基督徒,他不但是要有鹽的功用,也要有光的功用。

      ()要講究義:第三件事是要講究「義」。主耶穌說:「你們的義一定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對聖經的了解只是在紙上,並不在他們的身上。聖經對他們只不過是一種知識,一種衡量人的標準。我們的義乃是──聖經不單單是在紙上,而且是在我們的身上;不但是一種知識,而且又是做人做事的準則。

      ()要講究得勝:第四件事要講究「得勝」。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裏面說:「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給他打。有人拿你的裏衣,外衣也給他拿去。人強迫你跟他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路。」給人打右臉和左臉是甚麼意思呢?就是我們能勝過我們的面子,今天世界上的人常常講面子、要面子、賣面子、搶面子,所以喜歡表現出虛假的一面,為此,我們要在這虛假上得勝。裏衣和外衣是甚麼呢?就是物質。一個基督徒是應該在物質上得勝,纔不會讓物質控制我們的心,迷惑我們的頭腦。至於走一里路和二里路,乃是指勞苦。我們今天不是不勞而獲,因此要生活就當付上勞力、肯勞苦,這是基督徒所應有的態度。我們若要完全,如同天父的完全一樣,那麼先要看重心的問題、功用的問題,與法利賽人有分別的問題,和得勝的問題。

 

【學習、剛強、吃生命樹的果子】我們的生命要怎麼樣增長,還有一個重點,可以從約翰壹書第二章裏面講到的三種人──「小子」、「少年」、「父老」──領會出來。

      小子是認識父的,因為小子表示年紀小,甚麼事都需要去學習,知道祂是父,我們乃是祂的兒女,是有家的,我們要過家的生活。小子一定要受教導,學習過神兒女的生活,纔會過神家的生活。

      少年人就是那勝過惡者的。少年人是要打仗的;裏面要與肉體爭戰,外面要與世界爭。少年人,就是要做一個剛強得勝的人。

      父老是認識那起初原有的(約壹二14)。起初原有的是甚麼呢?我們就會想到神當初造亞當的時候,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神把他放在伊甸園裏面,對他說:「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反過來說,生命樹上的果子,他可以吃。亞當被神造了還沒有完全,他必須先接受神的生命,纔能夠把神的形像活出來。我們信主的人,已經得著了赦罪和生命兩樣福氣。我們已經得著了福音的好處,但是還得讓神的生命增長,所以我們必須繼續不斷的吃生命樹的果子。─― 吳勇《生命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