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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的生活

 

信徒的經歷】當信徒與主有愛情上的關係,而完全以神為滿足的時候,他們常有一種感覺生活的經歷。這一種的經歷,在信徒看來,乃是非常寶貴的。至於信徒得這一種經歷的時候,多是在他有脫離罪的經歷之後,和尚未進入完全屬靈生活的經歷之前。許多信徒因為沒有屬靈的知識的緣故,就常以為這樣的經歷是在他們脫離罪之後所有的,並且是叫他們這樣快活的,所以,這一種的經歷,乃是最屬靈、最屬天的了。因為這樣的感覺生活所給他們的快樂,是非常滿意的,他們就難割捨離開這感覺生活的經歷。

      當信徒有這感覺的生活時,他就覺得主是親近他,好像是他用手所可摸得到的。他覺得主的愛是非常的甘美的,他也覺得自己是非常的愛主的。在他的心頭好像有暖火正在那裏焚燒似的,有一個說不出來的快樂,叫他在此時覺得自己好像是已經上了天堂一般。在他的胸前好像有了甚麼一件的東西,正在那裏作用,叫他莫名其妙的舒服,如獲至寶一般。無論他是行走舉動,這一種的感覺,總是和他同在。當信徒經歷過這些的時候,他真不知自己是在那裏,好像是已經脫離塵表,飄然遠去與天使為伍一般。

      在這樣的時候,讀經是很有趣味的,越讀越加增這一種快樂的感覺。禱告也變成非常的容易。這時在神面前表情,是一件爽心的事。好像越禱告,天上的亮光照得越明。在這樣的時候,能對主說許多的決心話,表明自己是怎樣愛主的。這時,信徒更喜歡安靜幽獨,與神相對,他最好就是能夠長久這樣關上門來與主交通,因為這時的快樂,真是非口舌所能言、筆墨所能形。從前雖然很愛在人群中討生活,好像在人群中有甚麼可以補他的要求的;但是,現在卻喜歡孤獨,因為孤獨在主面前所得的快樂,比在人群中所得的真是差得不可以道里計。當信徒有這樣感覺時,他更喜歡安靜,因為他怕在人群中失去他的快樂。

      這時為主作工,變成非常的容易。本來對人好像是沒有甚麼話可說,現在因為有了這一種愛火在心裏焚燒,好像對人說到主是非常有趣味的。此時真是越說越有味道。此時為主受苦,也變成非常的甘心。因這樣覺得主親近的緣故,就以為如果為主而粉身碎骨也是歡喜的。在這一種感覺中,所有的擔子都變輕了,所有的艱難都變容易了。

      當信徒有這樣感覺的時候,他的外行同時也改變了。本來也許他是多言的,現在卻受了這感覺的幫助,能以靜默。也許此時看見別人喋喋談話的時候,心中要隱以之為非。本來也許是輕浮的,現在卻變為非常的莊嚴。此時,別的信徒如果甚麼地方沒有敬度,他卻最會覺得,最會斷其不對。總之,在有這經歷時,信徒的外行必定謹慎了許多,並且,眼光好像明亮了,更會看出別人的短處。

      當這樣的信徒看見別的信徒的時候,他的心總是暗暗可憐他們,以為他們沒有他那樣的經歷。他以為自己的快樂真是美好,可惜他的弟兄姊妹們並不知道。當他看見他的弟兄姊妹們在冷靜中服事主,他不免以為他們的生活是沒有趣味的;像他這樣充滿了神快樂的生活,才真是最高的生活。好像平常信徒此時不過是在山谷中行走,他自己卻在山頭雲表中翱翔一般。

      但是,這樣的經歷能長久麼?一位信徒能否天天都有如此的感覺,而快樂到一生呢?許多的信徒總不長久有這樣的經歷。最令信徒悲傷的,就是當他有這經歷之後,還沒有一兩個月──這是就普通而說──之後,他所最心愛的快樂,忽然沒有了。他在早晨照常起來讀經,但是,從前的味道沒有了。他禱告,但是,好像還沒有說幾句話,就沒有話說了。他覺得他自己忽忽如有所矢。前日他看別的信徒如何在靈程上差他甚遠的,現在他才覺得自己也不過是他們中間一個人,與他們是一樣的。他的心頭像冷了許多,從前暖火焚燒的感覺,也不知道跑到那裏去了。他並不覺得主是和他同在的,是與他親近的,好像主現在是離他很遠。也許有的時候,連主在甚麼地方,好像都不知道了。現在受苦,就覺得苦,並不像從前那樣覺得快樂。現在傳道,也沒有從前的趣味,好像只說一二句話,心中就不高興再說了。總之,在這樣的時候,甚麼好像都是黑暗的、枯燥的、乾旱的、死冷的。在這時,信徒好像被主留在墳墓裏,沒有甚麼可以安慰他的心。他從前所盼望長久的快樂,現在已經失去了。

      信徒在這樣的時候,就想他必定是犯罪了,因此,主就離棄了他。如果沒有犯罪,就為甚麼主不再和他同在了呢?他也許就要搜查自己近日的行為,看他到底如何得罪主,盼望當他承認拒絕之後,主可以再回來,再充滿他,使他再覺得那一種的親密,那一種的快樂。但是,當他自己檢查的時候,他卻不看見甚麼特別的罪;甚麼大概都是與前相同的。如果今日的情形,足使主離棄,就前日的情形也都使主離棄了。如果沒有犯罪,就為甚麼主離開他呢?信徒自己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總以為必定在甚麼地方得罪主了,所以,主才棄絕他。撒但就也從旁控告他,使他以為自己真是犯罪了。因此,他就在主前呼求赦免,盼望再得他從前所得的。

      但是,這樣的禱告並沒有效力。信徒不特不能立即恢復他所以為失去的,並且,一天過一天,他的感覺越枯乾的厲害,越冷淡的厲害。在這樣的時候,無論他作甚麼都是沒有趣味的;有時可說連絲毫的趣味都沒有。這時的禱告,不過就是勉勉強強的禱告幾句。從前一連幾點鐘的,現在不過幾分鐘而已。並且就是幾分鐘也是勉強的。如果照感覺來說,連這幾分鐘好像都是不禱告的。讀經也是一樣的枯乾,從前越讀越有趣味,現在聖書卻像一塊石田,掘不出甚麼東西來。至於待人接物,以及其他的事,沒有一件使信徒快樂的;不過,因為他是一個基督徒,因此照他所當作的去作而已。這些都是乾燥的、勉強的。

      這麼一來,有的──不是所有──信徒就退步了。許多的事知是神的旨意,但是,只因他自己陷入這樣憂愁的地位,就也不顧了。許多的事是他本分所應當作的,也因他自己冷淡而不理了。當他在有感覺時,所更正的外行,現在又一一如舊了。從前他心裏憐惜別人那樣不檢點,但是,他現今仍是如別人一般。從前多言、輕浮、好嬉笑、愛熱鬧,現在他也照樣。雖然中間曾經過一番的改變,但是這已是過去的了。

      當信徒失去那一種感覺上的快樂時,他就以為甚麼都已經失去了。他以為主的同在既不覺得,就是主不和他同在了。主的熱情既不覺得,就是主不歡喜他了。這樣的情形一過了幾時,就好像連神在甚麼地方都不曉得了。信徒現在如果尚不灰心,就是一心一意的要復得他從前所失去的。他已經愛他的主了,他是何等羨慕親近祂呢?現在他絲毫都不覺得祂的愛,他怎能受得住呢?

      如果信徒這個時候並不因灰心而在外面退步,他就還要進前尋求神。然而,自己雖然盡力掙扎,要脫離這樣的枯乾感覺,卻是作不來。如果他在外面有了甚麼好行為──自然此時都是勉強的,他的心也要暗地自責,以為這是假冒為善,要在外面裝作美好,其實內心乃是不一樣的。他這一種造作的工夫,總不能成功,總是有許多失敗的地方。這自然是加增信徒的苦楚的。如果此時,有人稱讚他,他的心裏就要慚愧非常,因為旁人不知道他此時心中的感覺,是何等的黑暗。人如果責備他,他反倒要覺得這是公義的,因為他知道他自己的軟弱。此時,他看見別的信徒怎樣長進,怎樣與主有親密交通,他就覺得羨慕非常。他此時要覺得環圍他的人,都有多少的善行,而他自己好像甚麼都沒有,眾人比他都強。

      這樣枯燥的光景,要一直繼續不止麼?或者信徒還會得他從前所得的呢?他還會得。過了不久,也許有幾個禮拜的工夫,忽然他所失去的感覺回來了。這也許是發生在聽人講道之後,或者在自己熱切禱告之後,或者在平常早起讀經的時候,或者在半夜睡醒想念到主的時候;總之,時候是不一定的,然而這快樂總算是回來了。

      這個時候,從前所失去的光景,都重新回來了。主的同在還是那樣的美好,愛心還是那樣在心頭焚燒,禱告讀經還是那樣的有趣味,主的自己還是那樣的可愛、可親、可以摸得。親近主不特不是個重擔,並且是心裏所貪愛的。現在甚麼都改變了,不再是黑暗、苦楚、枯乾,乃是光照、快樂、滋潤。信徒以為從前是因他不忠心的緣故,因此,主離棄他;現在他既再得主了,他就應當竭力保守他現在所有的,不要再失去這個感覺生活的經歷。他在外面的行為,就比從前還要謹慎,照他所能的而天天服事主,盼望可以保守他的快樂,不再如前次那樣的失敗。

      但是,奇妙的就是他雖然如此忠心盡心,但是,過了一時,主又離開他去了,他所有快樂的感覺又都完全失去了,他父是陷入苦楚、黑暗、枯燥的情形裏。

      我們如果查考信徒的經歷,我們就知道,在信徒脫離罪,而與一位有人位的神接觸之後,這樣的經歷乃是常有的。起初主叫信徒覺得祂的愛、祂的同在,祂的快樂,但是,過了一時,這感覺竟然沒有了。又過一時,這感覺又來了,又使信徒快樂,但是,再過一時,又失去了。這樣來來去去的經歷,在普通信徒的身上,一生最少是有好幾次的。當信徒屬肉體,還沒有學習愛主的時候,大概沒有這裏所說的經歷。乃是當信徒比起開端時更進步時,學習愛主了以後,才有這一種的經歷。

 

這經歷的意義】當事信徒自己看起來,當他有那樣經歷的時候,就是他靈性最高的時候;當他失去那樣經歷的時候,就是他靈性最低的時候。信徒常常說到他自己的生命,是高高低低的。他的意思,就是當他覺得快樂,覺得愛主,覺得主同在的時候,那就是他靈性最高的時候。當他覺得黑暗、枯乾、苦楚的時候,那就是他靈性最低的時候。或者換句話說,當心中覺得有暖火的時候,就是他屬靈的時候;當心中覺得冰冷的時候,就是他屬魂的時候。這些是信徒平常的看法。但是,這是實在的麼?這乃是完全的錯誤。我們若不明白這錯誤,就要失敗到底。

      信徒必須知道:「感覺」從始至終都是魂生命中的一部分。當信徒靠感覺而活的時候,不管他所覺得的是甚麼,他都是屬魂的。當信徒覺得快樂,覺得愛主,覺得主的同在時,他乃是靠感覺活的。當他覺得枯乾、苦楚、黑暗時,他也是靠感覺活的。當他覺得枯乾、黑暗、苦楚時,是如何屬魂的;當他覺得滋潤、光明、快樂時,也是如何屬魂的。屬靈的生活,從來不是受感覺支配的,也從來不是在感覺裏面的。屬靈的生活是會支配感覺的,不是感覺來支配屬靈的生活。今日最被信徒誤會為屬靈的,就是感覺的經歷。許多信徒因為從來未曾進入屬靈的生命裏,所以,就以為上面所說那樣充滿了快樂的感覺,就是屬靈的經歷。豈知這不過是屬魂的。屬靈的經歷,乃是在直覺中所經歷的,其他都不過是屬魂的。

      在這裏,我們看見信徒有最大的錯誤。他因為受了情感的作用,覺得自己是上升及天的,就以為他自己有了這升天的生命了,豈知這不過是他如此覺得而已。他以為當他覺得主與他同在的時候,他就有了主;當他覺不得的時候,主使離棄了他;豈知這不過是如此覺得而已。他以為當他覺得有暖火在心裏焚燒,覺得非常愛主的時候,他就真是愛主的;當他沒有這焚燒的感覺,覺得冷淡的時候,他就真的失去愛主的心了;豈知這不過是他這樣覺得而已。我們知道:我們所覺得的怎樣,事實並不就是怎樣,因為我們的感覺乃是最不足靠的。實在說來,當信徒有感覺時,和他沒有感覺時,信徒都是一樣不改的。信徒可以覺得進步,但是,他並沒有進步;也可以覺得退步,但是,他並沒有退步。這不過都是自己感覺而已。當信徒滿有感覺的時候,他以為自己已經進步了;豈知這不過是因他還是屬魂的,所以因為受了一時情感的興奮,便猛然前進;等到情感退時,他又是依然故我了。情感的作用,幫助屬魂的人前進;聖靈的能力,幫助屬靈的人前進。在此二者之中,惟有聖靈的能力是會使人真前進的。

 

神的目的】這樣,神為甚麼將這樣的感覺賜給信徒,而又將它收回呢?神將這樣的快樂感覺賜給信徒,是有幾個目的的。所惜的,就是信徒不明白神的意思。

      神如此賜給信徒快樂,祂的目的乃是要信徒因神這樣施恩給他,而更親近神。神乃是藉祂的恩賜,而吸引人親近祂的自己。祂盼望祂的兒女們看見祂這樣施恩給他們,而知道祂是怎樣的親愛他們,因而無論在甚麼光景中,都相信祂的愛。但是,信徒卻當有感覺時就愛祂,沒有感覺時便忘記了祂。

      對於信徒的生命,神這樣的作,也是要使信徒自知。我們知道信徒一生最難學的一個功課,就是自知──自知敗壞,自知虛空,自知充滿罪惡,毫無良善可言。這一個功課是信徒一生所繼續學習的,是越學越深,越知道自己的生命和性情,在神的眼光中是污穢到甚麼地步。但是,這樣的功課,乃是信徒所不願學的,也是信徒天性所不能學的,因此,主就用許多的法子來教訓信徒,要引他們到自知的地位。在神許多的法子中,這樣的賜給感覺的快樂,而不收回,乃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為乃是神如此的對付信徒之後,信徒才知自己的敗壞。當他枯乾的時候,他就要想到自己在快樂的時候,是如何錯用了神的恩賜,如何自視甚高,輕看別人,如何因被當日的情感所用,而作了許多不是從靈出來的事。這樣的思想,會使信徒謙卑。他如果知道這樣的經歷,不過要使他自知而已,他就斷不那樣的全心追求這樣的經歷,以為這是最高尚的。神要信徒知道:當他滿有快樂的時候,所作的事不榮耀祂的名,一若他覺得苦楚的時候那樣的多。他在光明的時候,並不比在黑暗時更為進步。他自己的生命,在這兩種不同的光景中,都是一樣敗壞的。

      神的目的是要信徒勝過他的環境。基督徒總不應當因他環境改變的緣故,而令其生活受了影響。凡受環境的影響,而改變其生活的,都不是深在主裏有經歷的。但是,我們已經知道環境所影響的,就是我們的情感;乃是情感受了環境的影響,因而使我們的生活起了變化。因此,信徒如果要勝過他的環境,他就不能不勝過他的情感──感覺。這是很要緊的一點。凡要勝過環境的人,必須勝過他自己各樣不同的感覺。如果他沒法勝過自己時刻改變的感覺,他就沒有法子勝過環境。這都是因為使我們覺得環境改變的,乃是我們的感覺。環境一改變,感覺就覺得,就隨之而改變。人如果不能勝過他的感覺,他的生活,就要隨感覺而改變。所以要勝過環境的,不能不先勝過感覺。

      因此,主就使信徒有了這樣不同的感覺,意思要他學習如何勝過這些感覺,因而能勝過他們的環境。他們如果能勝過這樣強烈相反的感覺。他們就必定會勝過外面無論如何變化的環境。這樣,信徒才會達到穩定的地位,而有固定的生活。不然,就要隨波逐流而去。神乃是要信徒當有感覺時如何,在沒有感覺時也是如何。當有感覺時,信徒是怎樣忠心事奉神的,是怎樣與祂交通,怎樣作工、禱告、讀經;神要信徒當沒有感覺時,也照樣忠心事奉祂,與祂交通、作工、禱告,讀經。神要祂的兒女不因他自己感覺的光暗,而改變了他的生活。如果是應當忠心的,應當作工的,應當代禱的,就快樂時應當這樣,苦楚時也應當這樣。斷不能在覺得油潤時這樣,到了覺得枯乾時便不這樣了。信徒在他的生活上,不能勝過不同的感覺,他就不能勝過不同的環境。不能勝過環境的信徒,都是因為他還沒有勝過感覺。

      神如此作,還有一個意思,就是要訓練信徒的意志。真實屬靈的生活,並不是感覺的生活,乃是意志的生活。屬靈人的意志已經蒙聖靈更新,現在乃是等候靈的啟示而出主張,而使令全人來跟從靈的啟示。但是,信徒的意志,多是非常的薄弱的,時常不能貫徹他的主張,或者,竟然受了情感的作用,而不要神所要的。因此,訓練意志使之強壯,乃是一步緊要的工夫。

      當信徒興奮時,他自然很容易的進前,因為有了情感的作用在那裏幫助他。當信徒頹喪的時候,信徒就很不容易前進,因為此時沒有情感的幫助,不過是自己的意志在那裏作主而已。神的目的既是要意志剛強,不是要情感興奮,因此就不時使信徒有了一種枯燥、乾旱、淡泊、荒涼的感覺,要使他在這時,藉靈的力量,運用自己的意志來作興奮時所作的,興奮時是情感作用,現在神要信徒的意志代替情感作工。在這樣沒有感覺幫助的時候,意志才會因運用而逐漸強壯。許多信徒,誤會以為當有感覺時,乃是他生活最高的時候;沒有時,乃是最低的。豈知信徒真實的生活,乃是信徒靈藉意志而有的生活;當信徒沒有感覺時,意志會生活到甚麼地位,那個地位就是信徒生活的真相。在枯乾時,信徒如何生活,那才是他的真生活。

      還有,神如此的引導信徒,還有一個意思,就是祂要引信徒進入最高的生活裏。我們如果察看信徒的經歷,我們就知道當主每一次帶領信徒進入靈程更高一層的時候,祂總是先給他有這種感覺的生活一次。我們可說,信徒有了一次的感覺生活之後,他的靈程就多走過一站。這是因為神乃是先將祂所要信徒得的,使信徒在感覺上先覺,而後收回這感覺,使信徒用靈藉意志保守他在感覺上所得的。他的靈如果能藉意志,不顧感覺而進前,信徒就要看見他的生命有了進步。這個是我們的經歷所能證明的。在我們經過這樣「忽高忽低」的生活的時候,我們常是想,我們是進步了而又退步了,始終都是不長進的。我們雖然覺得這幾年來,或者這幾個月來,我們所經歷的不過都是進而又退,退而又進的;但是讓我們將我們們今日靈命的情形,和我們才有這樣經歷時候的情形比較一下,我們就要看見我們實在是有進步的。我們乃是在不覺得進步之中進步了。

      許多信徒因為不知道這個道理,因此就生了許多錯誤。當他完全奉獻主以求得靈性上一種新經歷(如成聖得勝等)的時候,他真的就很明顯的進入一種的新生活裏,自己覺得進步,滿有歡樂、光明和輕快;他就以為他所羨慕、所追求的完全生命已經得了。但是,過了不久,他的新經歷,忽然暗昧了,他的快樂,他感覺上的興奮都失去了。信徒就多有灰心,以為他是不能完全成聖的,不能像別人一般得更豐盛的生命的。因為他多時所羨慕的,得還不幾時,就失去了。豈知這是靈程中的一個定律。在感覺上所得的,必須在意志裏保守。在意志裏所保守的,才真成功為信徒生命裏的一部分。神不過將這感覺收回而已,神意思是要信徒在沒有感覺的時候,用意志照他有感覺時所知道的而行。信徒這樣行,就過了一時,他要看見他在感覺中所失去的,不知不覺中,已經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這是靈程中的一個定律。信徒若常記得,就不致於灰心。

      所以,一切的問題,都在乎意志。我的意志是否仍舊那樣的降服主,仍舊那樣的願意隨從靈的引導?如是,就無論感覺方面如何改變,都不要緊。我們當注意意志是否順服靈,不要理感覺。例如:當信徒才得重生的時候,他常是滿有感覺上的快樂的;但是,過了一時(有的年餘),這樣的快樂感覺卻沒有了;我們能否說他又沉淪了呢?自然不。他靈中已經有生命了,感覺怎樣是不成問題的。

 

這生活的危險】當神以這樣的經歷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如果明白它的意義,而照神的旨意行,就絲毫沒有危險的可言;但是,信徒一則不明白神的目的,再則靠這樣的感覺而活──當有感覺時,就急起直追,當沒有感覺時,就葡蔔不前──因而,就難免發生了靈性的危險。他們現在是以感覺作為他們生活的原則,因此,這生活就有許多危險了。

      信徒如果靠這樣輕快的感覺而活,他的意志就常是軟弱的,不能供靈的使令。並且,靈的知覺就也沒有長大發展的可能。因為信徒都是以他的感覺,代替靈的直覺。他乃是隨情感而行。因此,靈的直覺在一方面是受了情感的壓制,另一方面是被人放棄,不來使用,因之就難以長大。因為直覺惟有在情感安靜的時候,才能使人覺得它的意思,也惟有受人時常使用,才會變成強壯。信徒這樣的倚靠情感而活,就叫意志長久沒有自主的能力,直覺長久沒有明顯的聲音。意志既常是痿痺的,信徒就越需要感覺來促進意志作工。因此,意志就隨感覺而轉動,有則進前,無則停止。在沒有情感時,意志自己總不會作工,總得有感覺的作用來鼓舞它。這樣信徒的屬靈生活,就一天低過一天。並且好像今後若沒有情感的作用,就沒有屬靈的生活一般。情感的作用,乃是這樣信徒的嗎啡針。但是,可憐信徒還不知道這個,還以為這乃是最高的靈命,乃是他們所當追求的!

      許多的信徒所以如此錯誤的緣故,都是因為他們以為當一種的感覺來的時候,他們不特覺得主的愛而已,並且他們也非常愛主的。難道使我愛主的感覺,也應當棄絕麼?難道使我熱切愛主的感覺,也是有害於我麼?這樣的問題,就是表明信徒的愚昧。

      我們要問一句話,當信徒充滿了快樂感覺的時候,他真的愛主麼?或者他是愛這快樂的感覺呢?不錯,這一種的快樂,是神賜給我們的,但是,收回這快樂的,豈不也是神麼?我們如果真是愛神的,就無論神把我們放在甚麼境遇裏,我們都不能不熱烈的愛神,如果我們的愛心不過是在有感覺時才有,在沒有感覺時就也沒有,就恐我們所愛的並不是神,乃是我們的感覺而已。

      但是,信徒以為他那樣的感覺就是神。豈知神和神的喜樂並不是相同的。聖靈必須指示信徒,他才會知道當他覺得枯乾時,他所迫切尋求的,並不是神,乃是神的快樂。他所愛的並不是神,不過是那能使他快樂的感覺而已。這感覺雖然是使他覺得神的愛,覺得神的同在,然而,他並不直接愛神,只因這一種(使他覺得神愛,和神同在)的感覺會叫他覺得滋潤、光明、輕快,所以,當他失去這些的時候,他就再來追求這感覺。他們心中所喜歡的乃是神的快樂,並不是神。如果他們真是愛神的話,就當「眾水、大水」來,叫他們覺得苦楚的時候,他們還是愛神的才可以。

      這自然是一個很難的功課。我們信主的人是不能不有快樂的,主也喜歡將祂的快樂賜給我們。如果我們是照神的旨意而享受祂的快樂(意即我們自己不求這個快樂,神叫我們覺得快樂,我們就感謝神,神叫我們覺得枯乾,我們也感謝神,自己不強要甚麼),就享受這快樂是有益無害的。但是,我們如果享受神的快樂之後,以為這樣的快樂是可樂的,因而終日徵逐尋求這快樂,就我們此時已經離了神,而尋祂所賜給的快樂了。神所賜的快樂,是不能與神相離的,如果我們在神之外,去享受祂所賜的快樂,我們的靈命已經遇險了。這就是說,我們如果不是以神為樂,乃是以神賜的樂為樂,我們就不會在靈程上進前了。我們多不是因神的緣故而愛神,乃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緣故而愛神,乃是因為愛神,心裏就會有快樂,所以才愛神。這個很清楚楚的告訴我們,我們實在非愛神,乃是愛快樂──雖然這快樂是神的快樂。

      這樣作,就是將神的恩賜,比賜恩的神看得更重!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是靠魂而活,還沒有明白怎樣叫作真正的屬靈生活。我們乃是將快樂的感覺,當為我們的神,而誤以之為可樂。因為信徒如此錯誤了,神就照祂的旨意,將這快樂收回,反叫他們覺得苦楚,要叫他們知道可愛的乃是祂,不是祂的快樂,信徒如果是真以神為樂的,就當覺得苦楚時,也要一樣的高舉神;親愛神;不然,就陷入黑暗的境界。神這樣作,並非破壞信徒的靈命,乃是破壞信徒在祂之外所拜的偶像;祂乃是除滅一切有礙靈命的。神要我們活在祂裏面,不活在祂的感覺裏面。

      還有一個危險,就是當信徒如此靠感覺而活,而不靠靈藉意志而活時,他們就要受撒但的欺騙。這個,我們從前已經略為說過了,現在特再申述之。

      一件事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就是撒但最會以假冒屬神的感覺給信徒的。當信徒尋求完全隨從靈而行時,撒但就已多方將各種的感覺給信徒,使之混亂了;如果信徒再存心隨感覺而行,牠就有更好的機會以施其騙子的手段。信徒如果繼續不斷的要得感覺,就正中了撒但的計,因為此時牠就要以各種的感覺給信徒,使之以為這是從神來的。

      邪靈是會使人覺得興奮,也是會使人覺得頹喪的。如果起初的時候,信徒因為受欺,接受了撒但的感覺,撒但在信徒的魂裏,就已經得一個「地位」了。此後牠就能有更厲害的欺騙。牠要使他的感覺幾乎完全都受了牠的支配,不時使信徒在感覺上得超凡的經歷,叫他的全身為牠所震動、所接觸,覺得熱,覺得冷,覺得受引導,覺得滿溢,覺得身驅輕快,離地而起,覺得從身上至腳底好像有火完全燒過,覺得全人的污穢都已除淨,甚麼都是清淨了。當信徒被邪靈所欺哄到這個地位時,他全人就要繼續不斷的靠這些感覺而活,意志完全變為麻木,直覺完全受了包圍。信徒全人要完全在外面的人裏活,因而使裏面的人受了捆綁。到了這樣的地步,就幾乎事事都是照撒但的意思而行了,因為仇敵如果要信徒作甚麼,只要以某種的感覺給他便夠了。然而,信徒不知,反以為他是得神奇經歷的人,所以,比別人必定是更屬靈的。

      超凡的經歷,是今日催殘信徒靈命最厲害的。也不知道多少神最好的兒女,都落在這個窠穴裏,他們以為這些神奇的經歷,使他們的身體上覺得有靈的能力活動,使他們憂喜、冷熱、笑哭、有異象、有夢兆、有聲音、有火埳,並且有說不出的奇異感覺,必定是聖靈賜給他的,乃是一個信徒所能達到的最高點了。他們從來不切實的知道,這些乃是邪靈所作的工夫。他們未曾想到在聖靈之外,還有邪靈會如此活動。他們更不知道聖靈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人靈裏面的;在身體上使人覺得甚麼的,十九是從邪靈來的。今日信徒為甚麼多陷到這個地步呢?就是因為他們不活在靈裏,而愛活在感覺裏!因此,邪靈才得施其伎倆。所以,信徒必須拒絕感覺的生活,不然,他就是留地位給邪靈來欺騙他。

      我們在此不能不鄭重請神所有的兒女注意他身體上的感覺。我們必定不應當讓甚麼靈違反我們自己的意思,而在我們的身體上發出甚麼感覺。應當拒絕一切在外體上的感覺。應當不相信身體所有任何的感覺。不要隨之而作,反要禁止。因為這些是仇敵欺騙的初步。我們只當隨從在我們全人最深處的直覺。

      如果我們謹慎看過信徒感覺的生活之後,我們就看見在信徒這一種的經歷中,是有一個貫通的原則的。無他,就是「為己」。為甚麼要快樂的感覺呢?為己。為甚麼怕枯乾呢?為己。為甚麼要身體上的各種感覺呢?為己。為甚麼要有超凡的經歷呢?為己。哦!願聖靈開我們的眼睛,知道我們所以為最屬靈的感覺生活,其中仍是充滿了為己的心!願主叫我們知道,當我們滿有感覺快樂的時候,我們的生命還是以己為中心──愛自娛!靈命真假的試驗,只看我們如何對待己。――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