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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神的要求】在信徒的經歷上,愛情的順服主,可說是一件最難的事。但是主卻注意信徒的愛情過於別的。主的要求乃是信徒將愛情完全交給祂,任祂作主。主要求在信徒的愛情中居首泣。我們常聽人說到奉獻的問題。我們知道奉獻乃是信徒屬靈生活的首步。奉獻並非靈性的目的,乃是靈性的開端。奉獻領導信徒到成聖的地位。一句話可以說的,就是:如果沒有奉獻,就必定沒有屬靈的生活。但是,信徒從奉獻中最首要的莫如愛情。愛情的奉獻與否,就足以定規信徒的奉獻是真是假,愛情就是奉獻的試驗品。我們很容易的獻上我們的時間、金錢、能力、以及許多別的,但是,我們很難獻上我們的愛情。這並非說,我們不愛基督,也許我們是很愛我們的主的;但是我們如果不是以首位給了甚麼人,而以次位給主,就是在愛主之外,又另外愛上甚麼人,或者自己主張自己的愛情,這都算不得奉獻,因為我們還未將愛情奉獻上。每一個屬靈的信徒都知道,愛情乃是應當最先獻上的;如果愛情沒有獻上,就可說甚麼都沒獻上。

      在信徒的愛情中,神要求信徒完全愛祂。主不願意祂和別人(或事或物),來平分信徒的心;就是主以大分,主也是不喜歡的。主要求完全。這是信徒魂生命為己的致命傷。主要我們與我們自己所愛戀的分手──「分心」。主要我們完全愛祂,也完全隨祂而愛。「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廿二37)。「盡」就是涓滴為主。主並不願意我們留下一點的愛情隨自己的意思而愛。祂要完全。祂是「妒忌」(出廿5)的神,祂不許甚麼人得祂兒女的愛心。

      但是,信徒在神之外,所愛的人是何等的多呢!有的也許不過就是甚麼一個特別親愛的人。也許不過就是一個以撒,一個約拿單,或者一個拉結。然而,神要一切所愛的,都放在祭壇上。神受不住看見我們留下誰與祂競爭。我們所有的一切都當獻上。這乃是信徒得屬靈能力的途徑。祭物一放在祭壇上──不只!乃是末了的一個祭物放在祭壇上時──火就要從天降臨。沒有祭壇,就沒有天火。沒有背十字架,將一切所愛的獻給主,那裏有聖靈的力量呢?這祭壇也不當是空的,火要燒其上的祭物。沒有祭物,火將燒甚麼呢?弟兄們哪,並不是我們腦中明白十字架,口中談論十字架,就會得聖靈的能力的,乃是我們切實的將一切獻上。如果我們有甚麼祕密的繩索尚未割斷,我們的心還向神私留下甚麼牛、羊、亞甲,我們就不能看見聖靈的能力在我們身上顯明。

      就是因為信徒在愛情上不讓主作主,以致神的工作受了阻擋。多少的父母因為捨不得兒女的緣故,便將兒女留下,以致神的國度受了虧損呢!多少的夫妻,因為彼此捨不得,因而使禾田缺乏收割的人呢!多少的信徒因為捨不得朋友的緣故,因而坐在後方,讓他的弟兄在前面單獨爭戰。最可惜的就是信徒想:他能同時愛他的「愛人」和主。不知他們若愛了「愛人」,便不能愛主;愛主使不能愛他們的「愛人」。我們如果不能同亞薩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25)。就我們還是活在魂裏。

      我們不能不注重信徒全心愛主的重要。沒有甚麼滿足主的心像我們的愛一般。主並不是要看見我們怎樣為祂作工,為祂活動,主喜歡看見我們愛祂。以弗所(啟二)的教會雖然為主勞碌作工,但是,只因他們離了當初的愛心,主便不喜歡。如果我們的工作是因愛主而作的,主就喜歡。如果我們並沒有為基督,我們和祂沒有感情,我們並不愛祂,就雖然在外面為祂作了許多的工,究有何用呢?我們應當知道,為主勞碌而不愛主乃是一件可能的事。當日的以弗所人就是如此。讓我們稍微求神的光,照我們的活動到底是為何故?愛主的心,在我們裏面是否濃厚?口口聲聲說主,終日勞碌為主,而心裏並不愛主,有何用呢?哦!願我們有一個完全的心為我們的愛主!

      神的兒女們從來沒有想到他們的愛人是何等的會阻擋他們靈性生命長大的。當信徒在神之外,別有所愛時,他就要看見神在他的身上是如何逐漸顯為無關緊要。就是他所愛的人也是愛神的,然而,恐怕他從今之後為他所愛的人而愛神,比他為神而愛神的心更多了。這樣就他與神的關係從屬靈的降低變為屬肉體的。我們斷不可因甚麼人事物來愛神,我們只能因神而愛神。信徒如果是因他所愛的人而愛神,就他的愛心乃是為他所愛的人所主張。神不過是受他所愛的人的惠,才會得他的愛心。這樣,就目前他所愛的人影響他來愛神,將來他也可以影響他失去愛神的心。

      並且,當我們的心傾向甚麼人時,我們很難保得我們的心冷靜,反之,我們多是受了情感的作用,而發了狂熱的心去求他的喜歡。在這樣的時候,恐怕親近神的趣味,反不如親近情人了。恐怕所有一切屬靈──直覺──的事物都要減少了趣味。也許外面依舊不改,但是,心已經盤桓在所愛的人的身旁了。在這樣的光景中,屬靈的趣味,若不完全銷滅,也要減少許多。這麼一來,世界虛榮的心必定勃發不可制止。因為信徒此時只藉這些使他所愛的人喜悅。屬世的事物、態度、美麗、榮耀,以及許多不勝念的事物都要逐漸為信徒所尋求,以博他所愛者的歡心。神和祂的要求,要被信徒所忽略、所不顧。在這個時候,信徒要知道他只能愛一人,事一主;愛了人就不能再愛神了。所以,我們與人一切的祕密關係,都當斬斷。

      實在說來,惟獨神能夠滿足信徒的心,人並不能滿足信徒的心。多少信徒的失敗,就是因他要在人的身上去尋求他只能在神身上得的。一切屬人的情愛不過都是虛空的,神的愛乃是滿足信徒的欲望的。信徒一在神之外去追求甚麼情愛,他的靈性立時就要墮落了。我們只能靠神的愛而活。

      這樣說來,我們都不必愛人麼?我們看聖經如何一再吩咐我們應當愛弟兄、愛仇敵,我們就知道神並非要我們不愛人;祂不過要掌管我們的愛情而已。祂要我們不為自己而愛甚麼人,要為祂而愛人,也在祂裏面而愛人。我們天然的好惡在此並沒有地位。天然的親情也失去它的能力。神要我們能夠因愛祂的緣故,而受祂的支配。當祂要我們愛誰時,我們就能順服;當祂要我們與誰斷絕時,我們也能聽從。

      這是十字架的生活。乃是當我們真蒙聖靈將十字架的工作,深深加在我們的身上,叫我們有了將魂生命交給死地的經歷時,我們才會在我們的情愛上失去為己的心。但是,當我們真經過死時,我們就不會「貼」在甚麼人身上,而專以神的命令為引導。當我們魂的生命經過這一步時,它就失去它的能力,它就在情愛這件事上,如同死了。然後,神才指示我們應當怎樣重新在祂裏面愛他們。神要我們和我們從前所愛的人在祂裏面有了一個新關係。一切天然的關係都當斷絕。應當經過死,而後在復活的新境地上,重新發生關係。

      但是,信徒看這樣的生活是何等的難呢!那些真如此生活的人,就知道這是何等的有福呢!神因為信徒奉獻的緣故,或者為信徒好處的緣故,就常有「剝奪」信徒所愛者的事。神如果不是作工叫我們的愛心順服了祂,就是奪去我們所愛的,當祂用後者的法子時,祂如果不是使我們所愛者改變了心不愛我們,就是使環境攔阻我們不得愛他。或者他要遠徒,或者他竟離世,或者有其他的遭遇。如果我們奉獻的心在神面前是誠實的,神就要剝奪一切,等到我們只剩了祂。信徒如果要得真實屬靈的生活,就不能不甘心的捨去他所親愛的一切。凡與愛神的心有衝突的,神都要求我們捨棄。屬靈的生命是不許我們的情愛分散、流蕩的。我們的愛情,無論是錯在存心,錯在太過,或者錯在目的者,在神看來,和我們的恨惡錯了,乃是一樣的。從自己所出來的愛情和恨惡,在神看來,是一樣污穢的。

      當信徒經過這樣的程途時,他就要看見,他現今愛人的心是何等的清潔呢?沒有甚麼屬自己的攙雜在裏面。一切都是為神,也都是在神裏面。從前雖然愛人,然而愛自己更多,以自己比別人更為重要。現在乃是與人同憂同樂,背負他們的重擔,用愛心服事他們。不是愛自己所要他愛的,乃是愛神所要他愛的,不是愛己過人,乃是愛人如己。因為現今我們乃是在神裏為神而愛自己,也是在神裏為神而愛別人,所以,我們能愛人如己。

      信徒應當知道,他這樣的讓神掌管他的愛情,乃是他靈命長大所不可少的條件。我們的愛情是何等放蕩不羈呢!如果不是伏在神旨意之下,就時時有危害我們靈性生命的可能。錯誤的思想還容易糾正,錯誤的情愛真難以收拾。我們應當全心愛主,隨主支配我們的愛心。

 

屬魂的愛主】然而,在此讓我們提出一個警告。我們不要想,只要自己怎樣一下,便會愛主了。一切從我們自己出來的,都是主所拒絕的,就是愛祂,也沒有用處。在一方面我們看見信徒和主沒有深切的情愛,令主憂傷;在另一方面我們看見就是愛主的,仍然還是在魂中愛主。信徒如果利用他魂的能力以愛主,就這樣的愛也是主所不喜歡的。信徒的愛,就是用以愛主,也應當完全受靈的支配方可。現今用屬世的愛以愛主的太多了;屬神的愛我們很少看見。這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今日信徒多用屬人的心來接受屬神的事。他們談說他們的父神,他們稱呼主為他們「親愛的主」,他們想念到主的苦難;當他們這樣作時,他們心中充滿了快樂,和愛主的感覺。他們以為這是從神來的。或者當他們想到主的十字架時,他們也不免流淚,對於主耶穌好像有了說不出的熱愛。但是,這些事從他們生命經過,如同航船過海沒有痕跡。這樣的愛心就是許多信徒的愛心了。但是,這到底是甚麼呢?這樣的愛心不過要使自己覺得快樂而已。這並非愛神,乃是愛快樂的感覺。主苦難的外觀感動了他的心;但是,『內裏的真理尚未影響他的生命。

      主耶穌的受苦在今日信徒心中是何等的沒有能力呢!就是想到這些時,反倒使信徒驕傲起來,以為自己是同等的愛主,別人遠不及他!當他們說到這些事時,他們好像乃是天上的人,但是,實在他們還沒有離開他們可憐的「自己」半寸。當你聽見他們的談話時,你要想他們是何等愛主的人。你要稱羨。但是,他們完全乃是自愛。他們所以這樣想念主、談論主、愛慕主,乃是因為他們這樣作時,要覺得快樂,所以,他們才這樣作。他們的目的乃是得這樣作的快樂,並非為主阿。因為這樣的想念,會使他們的「靈性」()舒服,所以,他們便繼續如此想念。這是屬魂的、屬地的,並不是出乎神的,因此,不是屬靈的。

      到底屬靈和屬魂的愛心如何分別呢?在外面分別人這是最難的,然而,每一個信徒自己卻可以分別自己愛心的源頭。魂就是我們的己,所以,一切屬魂的總脫離不了「己」之一字。屬魂愛主的心就是有己的作用在裏面的愛心。為自己感覺快樂的緣故而愛神,就是屬魂愛神的心。如果愛心是屬靈的,就沒有私下為己的攙雜在愛神的心裏:就是因為神的緣故而愛神,因為愛神的緣故而愛神。無論全部或一部為己的快樂或別的緣故而愛神的,都是從魂來的。並且,我們若看這愛心的結果,也可知道其來源。如果是屬魂的,就這樣的愛心並沒有能力幫助他長久脫離世界。他應當操心、用力,以掙脫世界的吸引。如果是屬靈的,就世界的事物自然要在這愛心面前脫落,信徒要輕看它們,以之為可厭可憎。他好像今後不會再看見世界了,因為神的榮光把他屬肉體的眼睛弄瞎了。並且,他有這樣愛神經歷之後,他並不因之而自高,反要自卑,好像在人前枯落了一般。

      神的愛的性質乃是歷久不變的。我們的愛是最會變動的。我們如果用自己的愛來愛神,我們就要看見當我們感覺不快樂的時候,我們對神的愛就冷淡了。如果經長期間的試煉,他就要失敗了。這是因他是用自己的愛來愛神,是為自己──為自己的快樂等等──來愛神,所以,當自己得不所希望的快樂時,就退後了。加果是神的愛,就無論是陷入甚麼光景,處在甚麼地位,都是絲毫不變的依然愛神。真的「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八6~7)。信徒如果是真的愛神,就無論他的遭遇如何,感覺如何,他總是愛神的。屬魂的愛在情感作用停止後,也停止了;屬靈的愛是堅強的、殘忍的,無論如何不放的。

      主常是使信徒經歷過他感覺所以為苦痛的,好叫信徒不為自己而愛祂。當信徒用自己的愛,為自己而愛主時,他是要覺得主的愛而愛主。但是,當信徒使用神的愛,為神而愛神時,神就使他不覺得祂的愛,而要他相信祂的愛。在基督徒生活的開端,主總是多方吸引信徒覺得祂的愛。但是,當信徒經過這個以後,祂就要引導信徒走更深的一程,就是祂不使信徒覺得祂的愛,而要引起信徒相信祂的愛的心。我們應當注意,深嘗主的愛,這一步的經歷是每一個要走更深路程的信徒所必須經過的。因為信徒惟有受了主的愛的吸引,才會為主捨棄一切,而進前歸主。在信徒靈命的前段裏,這樣在感覺上覺得主的愛,乃是必須的,很有幫助的,也是信徒所應當追求的。但是,既有覺得主愛的經歷之後,過了一個合宜的時候之後,信徒就不應當再要「抓住」這一種的感覺;不然,靈命就受損害。這是因為各種的靈歷乃是為靈命程途中的各站的,在各該站中,那樣的經歷乃是正當的、有益的;但是,信徒如果在末後的站中,要有前幾站的經歷,就非退步或滯留不可。神在信徒覺得主的愛之後,乃是要信徒相信主的愛。因此在信徒經歷過主愛感覺一時──不是立即──之後,神也是就要使信徒不再覺得主的愛,而要信徒相信主的愛心乃是依然不變的。所以,當信徒有覺得主愛的經歷之後,竟然一時不再覺得的,就當知道這時是他相信的時候。他不應當驚奇。

 

當提防的一件事】我們已經知道了我們如果要隨從靈而行,就當保守我們的情感寂靜,不然,直覺的聲音就聽不見。我們的愛情如果非完全休靜的伏在神的旨意之下,就我們的心不時要紛亂,因而阻撓了靈的引導。信徒在靈裏,應當時常注意到刺激他愛情的人物。撒但如果在別的不能得勝,牠就要在這裏試探。也不知道有多少的信徒已經在此失敗了,所以,我們應當小心。

      最會鼓動愛情的,莫如朋友;而在朋友之中,尤以異性的為最。因為在男女性別之中,不只在生理上需要調劑,並且在心理上亦然。因為天賦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就使他們有互相吸引的能力。這是屬魂、屬天然的,所以,是信徒所應當拒絕的。

      異性最會衝動情愛,乃是一個確定的事實。人從同性所受的刺激,總比異性減少許多。因為心理上互相要求的緣故,就使人以為異性比同性較為可親。這一種的傾向是普通的、天然的、秉性的。因此,對異性的情愛是最會受了一點挑動而燃熾的。

      這都是說到天然的方面。因為事實是如此,所以,信徒如果要隨從靈而行,就不能不在此注意。我們應當知道,在我們的對待人──指愛心──中,如果對於同性是一樣,對於異性又是一樣,我們就是已經受魂的作用了。如果我們並沒有因為別的緣故,只因其是異性的緣故而有不同的待遇,就我們的情感還是屬乎天然的。信徒如果覺得有甚麼奇異的力量正在吸引他親近甚麼異性的人,只因其是異性的緣故,他就應當知道他天然的情感在那裏作用了。自然有時這樣的刺激是攙雜在更正當的目的中,然而,在信徒的友情中,如果有一分異性的觀念混和在別的觀念中,他就應當知道他們的交往,不是全然屬靈的了。

      工人在他的工作上,和作工時,必須注意他的工作有沒有被異性的思想所侵入。一切要在異性中得榮耀的心,都必須絕對的抵擋。一切因為受異性影響而說的話語,和所有的態度,都足以銷滅實在屬靈的能力。所有的事都應當安安靜靜的在清潔的存心裏作。應當記得不只是罪才是污穢的,凡從魂來的都是污穢的。

      這樣說來,就信徒不應當有異性之友麼?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我們看主在世時,也曾與馬大、馬利亞,和其他的女人來往。不過要點是:情愛是否完全在神管治之下,是否沒有魂的作用夾雜在其間。弟兄和姊妹來往是正當的,但是,總不應當有魂──不只是罪──的作用。當信徒還未經過十字架作切實的工夫之前,照普通來說,還是沒有異性之友好。但是,無論如何,無論信徒達到甚麼地位,他如果尋求、羨慕異性的朋友,他就必定是被魂所支配的。一切都應當順服神的安排。

      總之,信徒的愛情必須完全奉獻給神才可以。我們在甚麼時候覺得我們對於甚麼人很難捨棄,我們就應當知道我們的魂生命在那裏掌權了。在甚麼地方我們的愛情不能完全順服神的旨意,就在那個地方必定有許多不屬靈的夾雜在裏面了。一切屬魂的情愛都是引我們到世界和罪惡裏。情愛若非從主而出,不久就要變作情慾。在這樣事上失敗的,古今何止只有一個參孫。大利拉今日還是到處剃人的頭髮呢!

      我們已經說過這是信徒最難奉獻的一點,因此,奉獻這個的,就是真實屬靈的記號。信徒向他的戀愛和求愛死到甚麼地步,他就屬靈到甚麼地步。這是一個最大的試驗。凡沒有向人世的情愛死的,就沒有向任何的事物死。向情愛的死就是說出世界的死。貪求友情,貪戀人愛的,都沒有向己的生命死。真切向魂生命死的,必定在捨棄在神之外的情愛看出來。屬靈的人是何等的超脫呢!這是因為他走在人世情愛的上面。――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