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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屬靈的人

 

      一個重生的信徒,雖然他的靈已經活過來了,雖然也有聖靈住在他裏面了,然而這人,尚可依然為一個屬肉體的信徒,他的靈依然受他魂或體的壓制。一個重生的信徒,要成功為一個屬靈的信徒,乃是有專一的步武,為他所應當專一行為的。

      簡單說來,一個人最少在他的生命上最少可有兩次的大改變──從沉淪的罪人,變作得救的信徒;和從屬乎肉體的信徒,變為屬靈的。罪人變作一個信徒,如何是一個實在的事實,屬肉體的變作屬靈的,也如何是實在可能的。神能叫一個罪人成為一個信徒,有祂的生命;神也能叫一個屬肉體的信徒,成為一個屬靈的信徒,有祂的生命更豐富。凡人一相信基督,他就成功為一個重生的信徒;凡人一順服聖靈,也就能夠成功為一個屬靈的信徒。一個人因為與基督有正當的關係,所以成功為一個基督徒;一個人因為與聖靈有正當的關係,所以成功為一個屬靈人。

      惟有聖靈會叫信徒屬靈。使人屬靈的,乃是聖靈的工作。在神救贖法的安排中,十字架乃是消極的,作破壞的工夫,除滅一切從亞當來的;聖靈乃是積極的,作建設的工夫,造就一切從基督來的。使信徒有聖靈的可能者,乃是十字架;使信徒屬靈者,乃是聖靈。屬靈的意思,就是屬於聖靈。聖靈加增人靈的力量,叫祂管治全人。叫以我們若追求屬靈,切不可忘記了聖靈。然而我們也切不可放下十字架,因為十字架與聖靈,是工作的左右手。失一下可。此二者,沒有一個能單獨作工。十字架常是引人就聖靈,聖靈常是引人到十字架。一個屬靈的信徒,必須與聖靈有靈上的經歷。他如果要成功為一個屬靈人,他必須有幾步的經歷。注意這幾步的經歷,並非謂必須由一而二,由二而三的,不過為書寫的緣故,就不得不分為先後而寫,其實,在經歷上多是同時發生的。

雖然有好多事關乎信徒如何進步成功為一個屬靈人,是我們所要提起的,但是,信徒不能忘記了我們以往的教訓(第二部第四章、第五章)。信徒應當知道攔阻一個人屬靈的就是肉體。所以,一個信徒若能持一個信徒對待肉體所當有的最終態度,他就要很容易的進步,一件很希奇的事,就是惟獨人越屬靈,他越知道甚麼是肉體,他對於肉體所發現的越加增。人若不知道甚麼是肉體,他就不屬靈。上文(第二部第五章)所提起一切關乎肉體的事,乃是一個人追求屬靈的根基,沒有人可以忽略的。如果對於肉體,我們不注意,就無論任何的進步,都是虛浮的、淺薄的,不是真切的。實在說來,如果一個信徒知道如何在凡事上拒絕肉體,肉體的活動;肉體的能力,和肉體的意見,就我們可以說,這個人已經是屬靈的了。但是,我們喜歡在這裏再提起一點積極方面的事,意即直接與靈發生關係的。

 

靈魂的分開(比較第三部第五章靈和魂的分開條)這裏(來四12)主要的點,就是到底我們的生活,是因靈中直覺的指示,或者是受了我們()天然好惡的影響?神的話要在這樣的事上,為我們判別,到底甚麼是屬乎甚麼。惟有神的利劍才會將我們生活的根源分別凊楚。人的刀如何會剖開骨節和骨髓,神的劍也會將組織最密的靈魂剖開。這樣的分開在最初的時候,不過是一個知識,後來必須成為一個經歷。其實信徒惟有在經歷上才會知道靈魂是如何分開的。信徒必須在經歷上讓主將他的魂和靈分開。不只這樣願意,這樣追求,這樣奉獻,這樣的禱告,這樣的讓聖靈與十字架作工;必須這樣得,必須有這樣的經歷。信徒的靈,必須在實際上脫離魂的懷抱。魂和靈,必須分開凊楚,好像主耶穌的靈魂絲毫不攙雜一般。直覺的靈應當完全自由,單獨為聖靈的居所和辦公處,斷不可讓魂(指心思和情感)有一點的能力來影響它。靈必須脫離魂一切的糾纆。

      十字架的工作,對於魂的生命,必須是非常的實在。魂生命受十字架的取締,必須是非常的確實。魂生命必須有經歷上的失喪。魂的機關,必須持守居在下面受靈管理的地位。

      信徒必須這樣的有魂和靈分開的經歷,叫靈確實的不再受魂的包圍,才能成功為一個屬靈的信徒。因為一個屬靈信徒與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全人乃是他的靈管理。這樣,靈的管理並不只是聖靈管理魂和體,並且是人自己的靈,因聖靈藉十字架作工的緣故,以致高升為全人的首部,不再受魂和體的管理,反而有能力叫魂和體完全受它()的支配。

      魂和靈的分開,乃是信徒進入屬靈生活消極方面所不可少的工作。這乃是屬靈的預備。沒有這個,信徒就無論如何總是受魂的影響,以致在生活中時常靈魂攙雜。有時有了屬靈的生活,而有時卻又被心思、情感所支配,或者竟靠天然的生命而活。生命的表顯不能純一。靈和魂都作信徒的生命原則,沒有純淨屬靈的生命。這樣就要留信徒在屬魂的地步裏,叫他自己的生命受損失,叫神聖靈不能用他作重要的工。

      如果信徒的靈和魂,有真實的分開,並且順靈而行,不順魂而行,就當自己的魂一有作用時,立即覺得,並且要立即掙脫它()的能力和影響,好像受了污檅一般。真的,屬乎天然的乃是污穢的,並且也會污檅靈。靈魂分開之後,靈的直覺,必定非常敏銳,一有魂的作用,就會立時感受痛苦,而且反抗,就是別人有魂的作用時,也會立時覺得難受。就是當別人以屬魂的愛心或情感相對時,靈中也必生了厭煩,好像受不住一般。乃是當信徒靈魂的分開,變成非常實在之後,信徒才有實在清潔的感覺和存心。信徒對於「清潔」的意思,才有的確的領會。信徒才知道不只罪惡的事乃是污穢的,就是一切屬乎天然的,也都是污檅,應當拒絕的。不只知道,並且在靈的直覺裏,對於一切屬魂的──無論在自己或別人──若一與接觸,好像就受了污染,應當立時潔淨一般。

 

與主聯為一靈的認識】保羅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並非成為一魂。復活的主,乃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所以祂與信徒的聯合,乃是祂與信徒的靈相聯合。魂不過是人的人格,乃是屬乎天然的,只可作為當主與信徒的靈聯合時,所用以發表這個聯合結果的器皿。在信徒的魂裏,沒有甚麼是與主的生命有同樣性質的,惟有靈,才能有這樣的聯合。這樣的聯合既是靈的聯合,就魂在裏面是沒有地位的。如果魂和靈還是攙雜的,就要叫這個聯合不純粹。只要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了一點隨我們的思想而行,或者在甚麼事上有了自己的意見,或者在那裏有了情感的作用,都足以叫這個聯合在經歷上不牢固。惟有相同的性質,才會有相貼的聯合。混合品是不行的。主的靈是怎樣清潔的,沒有絲毫的攙雜,就我們的靈也應當如此,才會與祂有真切的結合。信徒如果捨不得自己美妙的思想,不肯除去自己的喜好,不肯將自己的意思放在一邊,而順服神的旨意,就這樣的聯合在經歷上的發表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靈的聯合,斷不容有甚麼屬魂的攙雜在裏面。

      這個聯合是從那裏來的呢?乃是藉與主同死同復活。「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這節聖經,說明我們與主聯合的意思,就是聯合在祂的死和復活裏。這個在死和復活裏與主聯合是甚麼意思呢?這並沒有別的,就是我們與主完全合為一。我們接受祂的死為我們的死;將這與祂在死裏的聯合,作為我們與祂聯合的入門。同時接受祂的復活,作與祂同死的我們的復活。我們若用信心這樣接受,就我們與祂要在經歷裏同站在復活的地位上。但是,主耶穌是在聖善的靈裏復活了(羅一4),祂乃是按靈復活的(彼前三18)。所以,我們與祂在復活裏聯合,就是我們在祂復活的靈裏與祂聯合。這是很明白的。向一切屬我們自己的死,向祂的靈而活,就是這裏的意思。然而這些都是因我們運用信心(看第三部第一章脫離罪的途徑{\LinkToBook:TopicID=149,Name=脫離罪的途徑})而成的。我們如果這樣的聯合在祂的死中,失去一切屬罪惡的,屬天然的,而在復活的生命裏,與祂聯合,這就是我們的靈,與主聯合成為一靈。羅馬書七章四、六節說:「你們藉基督的身體……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基督)……叫我們服事……靈的新樣。」我們是藉基督的死,而與基督聯合,並且聯合在祂的復活生命裏。這樣聯合的結果,就是叫我們有靈的新樣以服事,而無所攙雜。

      何等的奇妙!十字架常是一切的根基。十字架工作的目的和結果,就是信徒的靈得以與復活的主聯合成為一靈。十字架必須在消極方面、破壞方面,作了深工夫,叫信徒真是失去一切屬罪惡的、屬天然的,然後信徒才能與主樍極的復活生命相聯合而成為一靈。信徒的靈,必須帶同信徒所有的一切而經過死,以致那些屬乎天然的、不能永存的,都在死中失去,而讓靈在復活的新鮮裏,完全純凈、毫無攙雜的,與主聯為一靈。信徒的靈,聯於主的靈,靈靈相聯,成為一靈。這樣聯合一靈的結果,就是能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主。沒有天然的、自我的,以及一切「動物的活潑」混調在生活和工作裏。此後魂和體,只作發表主自己生命的旨意、工作和生命的用處而已。這樣靈的生命,就要在諸事上表顯它的性質。這樣,就時常有「流出」主的靈來的經歷。

      這是升天的生命。信徒乃是與在神右邊的主相聯合。在寶座上的主的靈,流通到信徒在──不是屬──世的靈來,寶座上的生命在地上活出來。元首與身體,有一貫流通的生命。當信徒與復活的主相聯合之後──信徒必須天天保守他的「萛」和「獻」──主就能夠藉信徒的靈,傾倒出祂賜生命的能力來。一個水管連接在泉源上,如何會流通活水,信徒的靈聯合在主的靈裏也會湧流生命。這是因為主不只是靈,並且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在這樣信徒的面前,沒有甚麼能攔阻他。他的靈裏充滿了生命,並且,沒有甚麼能限量這生命,因為他的靈就是緊聯於賜生命的靈。我們需要生命在我們的靈裏,叫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時常得勝。主耶穌所有的得勝,我們都可因這樣的聯合而得。祂所有的旨意和思想,我們都可因這樣的聯合而知道。這樣的聯合,就叫信徒多得主的生命和性情。而建造主在他裏面的新造。因死和復活,信徒的靈,就高升像主高升一般,在經歷上到了「天上」的境界,將一切屬世的,都踐踏在腳下。這樣與主的聯合為一靈。就叫信徒的靈,不能再受甚麼阻遏,不能再受甚麼攪擾,乃是翱翔天際,超越雲表之上,常是自由的,常是新鮮的,對於一切事物,都是有極明瞭的天上的眼光。這與一時受情感作用的,大不相同,乃是在地上活出天上的生命來。這樣的生活中,乃是常有天的性質在內,常是屬靈的。

 

聖靈已住在裏面的認識】聖靈已經在信徒的裏面了,但是,他尚不知道,或者不肯順服祂。所以現在他必須認識住在他裏面的聖靈,而完全順服祂。信徒必須知道神的聖靈,乃是成位的,住在他的裏面要教訓,要引導,要將在基督裏的「實質」、真理賜給信徒。聖靈這樣的工作,惟有當信徒願意承認他自己的魂是何等的蒙昧,何等的遲鈍,願意從今以後,真實自居愚昧,喜悅受教時,才得實行。信徒必須願意讓聖靈掌管一切,讓祂啟示真理。乃是當信徒知道在他全人的最深處,在他的靈裏面,有神的聖靈住在那裏,而在那裏等候祂的教訓,聖靈才能作工。乃是不自己追求甚麼,完全願意受教,聖靈才能以我們心思所能消化的真理,教訓我們。不然,就要發生危險。當我們知道在我們裏面有一個靈,就是神的至聖所,乃是比思想和感覺更深的,乃是用以與聖靈交通的,而在那裏等候神的聖靈,我們才知道祂實在是住在我們裏面。當我們在裏面承認祂,尊敬祂,祂才肯從我們裏面的隱密處,顯現祂的能力和工作,叫我們的魂和知覺的生命,得祂的生命。

      哥林多的信徒乃是屬肉體的(林前三1)。我們看見保羅當勸他們離開肉體的景況時,如何不只一次的勸告他們,以為他們乃是聖靈的殿,聖靈乃是住在他們裏面的。知道聖靈住在信徒裏面,乃是脫離肉體景況的助力。信徒必須用信心知道,完全知道,明白知道,長久知道,聖靈乃是住在他裏面的。信徒不應只知聖經講論聖靈的道理,他應當認識聖靈自己。就是在這樣的知識中,信徒當將他的自己,毫無留戀的交與聖靈更新,願意將魂和體的各部分,一概降服於祂,讓祂引導,讓祂更正。

      使徒問哥林多的信徒說:「豈不知……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他好像很希奇這樣真確的事,他們還不知道。他好像以為聖靈住在信徒裏面的事,乃是一個救恩最首先的一個效果,你們還不知道麼?無論信徒的程度如何,就是低如哥林多信徒的──但是,可歎,許多信徒,恐怕也不比他們更高──也應當清楚知道這個事實了。不理這個,要叫一個信徒侵入屬肉體,不能屬靈。你如果尚未在經歷裏知道祂住在你裏頭,你曾否在信心裏知道祂是住在你裏頭呢?

      想到聖靈是神,想到祂乃是三而一的神中之一,想到祂乃是父和子的生命,想到祂的尊貴,再想到祂如何居住在我們這屬乎肉體的人的裏面,就要叫我們敬畏、尊重而讚美。主耶穌取了罪身的形狀,但是聖靈住在罪身的形狀裏,這是甚麼恩典呢!

 

聖靈的加力】人的靈要掌管全人的魂與體,要作聖靈生命的運河,流出生命給眾人,必須得聖靈的加力方可。以弗所書三章十六節說:「求祂按他豐盛的榮耀,藉祂的靈,叫你們裏面的人的力量剛強起來。」這是使徒為信徒禱告的話。若不是十分緊要的,使徒就必不如是禱告。他求神藉祂的靈,叫信徒裏面的人的力量剛強起來。這「裏面的人」,就是信徒的新人,就是信徒信主之後方有的。所以就是信徒的靈──重生的靈。使徒的禱告,就是要信徒的靈,蒙聖靈的加力,能以剛強起來。

      看此,我們就知道有的信徒的靈是軟弱的,有的是剛強的。至於信徒的靈剛強與否,都是看他有否特別蒙聖靈以能力賜給他。以弗所的信徒,早已有聖靈的印記了一(13~14)。所以使徒為他們的禱告,必定是在聖靈住在他們裏面之外的恩賜。使徒的禱告意思以為他們不只應當得聖靈,住在他們的靈裏,他們並且應當得聖靈特別的能力,灌輸入他們的靈裏,叫他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信徒可以有聖靈住在他的靈裏,而有一個軟弱的靈。

      信徒應當覺悟自己的靈的軟弱,然後他才會祈求聖靈將能力充滿他的靈,靈裏充滿力量乃是信徒的需要。在許多的時候,信徒的身體很好,但他自己的感覺有一點懶惰,在那個時候,若要為主作工,好像心裏很不願意,有了受不住的情形,這就是靈軟弱,不能管治情感。有時信徒的感覺很興奮,但他的身體卻有一點懶惰,在那個時候,若要為主效勞,好像也是不能的。門徒在客西馬尼園就有這樣的光景。這是為甚麼緣故呢?因為「靈雖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靈願意是不夠的,靈也應當剛強。靈若有力量,就可以勝過肉體的較弱,有時,信徒當對人講道作工的時候,好像有一種沒奈他何的情形,自己覺得沒有法子可以支配他。這也是為靈沒有力量的緣故。不然,雖然人救不來,是因他自己不要,並非因自己缺乏力量。對於環境也是這樣。因為外面紛亂的緣故,信徒就覺得自己也受影響了。靈如果剛強,就信徒能泰然處最紛亂的光景。禱告是靈強弱最大的試驗。靈有力的就會多禱告,並且在未答應之先,是不肯罷休的。靈無力的,就難以不疲倦、不灰心,而幾年、幾十年的求神。在一切的事上都是如此。有剛強的靈者才有毅力,不管環境,不管感覺,一直進前。否則,不久就覺得不能支持了。至於與撒但的交戰,更是需要靈的力量。真在靈裏有力量的,才知道如何運用靈的力量,以抵擋、以攻擊仇敵。不然就所有的交戰,不過是戲劇中的爭鬥,不是出自心思的想像,就是出自刺激的感覺,有時也許還是血氣的力量。

      所以如要得這聖靈的能力,信徒這一方面,必定也有當作的工。應當有專一的降服,應當除去一切生命上有疑惑的事物和行為,應當願意遵行神一切的旨意,應當相信神會以聖靈的能力灌入他的靈,應當禱告這件事。信徒這方面若沒有所阻礙,神就必定立時成功他所盼望要作的。信徒不必等待聖靈來充滿,因為聖靈早已降下了。信徒所應當等待的,不過就是讓十字架在他裏面作夠深的工夫,履行聖靈充滿他的條件。如果信徒忠心、順服,相信,聖靈的力量,就要在最短的期間,灌入他的靈,叫他剛強,叫他有力生活,有力工作。也許有的信徒,在一次降服主的時候,就能立刻得,並不必有甚麼等待,因為他早已履行聖靈充滿的條件了。

      這個聖靈以祂自己的能力灌射入信徒裏面,或稱為信徒被聖靈充滿,乃是一件發生在靈裏面即裏面的人──的事。聖靈並非充滿人的感覺、或者身體,乃是充滿人的靈。乃是「裏面的人」,被聖靈的能力所奮興,而變為剛強,並非外面的人。這是最要緊的,因為這個要叫我們在尋求聖靈充滿的時候,不去尋求身體上的感覺、震動、拘攣、摔倒,而單用信心(加三14)。但是信徒應當小心,切不要以信心為搪塞,而竟然沒有得聖靈的加力。條件必須履行,態度必須堅持。神要成功祂的應許。

      我們若讀使徒在下文所說的,如何知道、明白,並充滿,我們就知道這靈中的得能力,要叫我們靈的知覺,變為非常的明顯。靈像體一樣,也是有它的作用和知覺的。在信徒未得聖靈能力大量的灌入他的靈中時,信徒很難察知他靈的直覺。當信徒有這個靈裏剛強的新經歷之後,信徒的靈的直覺,就變為明顯。許多信徒,就也更容易的知道他自己靈的直覺。這是因為裏面的人,已經剛強起來,所以他的直覺,也剛強起來了。因之信徒就更能覺得出他靈微細的動作。

      這樣靈裏滿有聖靈能力的結果,就是能以管理自己的魂和體,叫它們完全歸順它。無論思想、愛慕、感覺、主意,都受靈的支配。這樣叫魂不能再獨立行事,乃是作靈的管家。不特如此,並且叫聖靈能以藉信徒的靈流出神的生命來,以滋潤、甦活枯乾、死亡的人。這與在聖靈中的浸禮是有分別的;因為這裏的加力,是注重在生命或生活的問題(自然,也影響到工作);而在聖靈裏的浸禮,乃是專為工作的用處。

 

隨從靈而行】我們已經看見過,一個屬魂的信徒,如何變成為一個屬靈的信徒了。但是這並非說他從今之後,就不再隨肉體而行了。反之,他乃是時刻有墮落到屬肉體的危險。撒但乃是時刻儆醒的,他一有機會,就立即要叫信徒失去了他的高位,而降到卑下的生活裏。所以信徒最要緊的,就是時常儆醒,隨從靈而行,才能保守他長久屬靈。

      羅馬書八章將隨從靈而行的緊要,說得很清楚。第四至六節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隨從靈的人,思念靈的事……思念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隨從靈,就是與隨從肉體反對。信徒若不是隨從靈,就是隨從肉體。有的信徒有時隨從靈,有時卻隨從肉體。但是他應當「只隨從靈」。信徒必須學習如同只隨從靈,就是只隨從靈的直覺而不一刻隨從魂或體而行。這樣隨從靈的人,有一個結果,就是他「思念靈的事」。他這樣思念靈的事,叫他全人都放為「生命平安」。所以隨從靈的結果,就是生命平安。

      隨從靈的意思,就是順直覺(看第五部第一章)而行。隨從靈,就是生活、工作、舉動在靈的裏面,也用靈的能力,並被靈所支配。這樣,就要時常保守生命與平安。信徒若非隨從靈而行,就不能保守他的屬靈。所以信徒應當知道靈的種種作用,以及它的律法,好叫他知道如何行走。

      信徒的隨從靈而行,乃是逐日免不了的工夫。他必須知道:我們生活在世上,並不是隨最好的感覺,以為我們應當怎樣我們就怎樣,也並不是隨我們心思裏最好的思想,或是忽然的,或是長久的,以為我們應當這樣那樣,我們就這樣那樣;乃是應當隨靈中直覺的引導而行事為人。靈的微小知覺,乃是聖靈表明祂意思的地方。聖靈並不是直接向我們的心思,叫我們忽然想起甚麼。聖靈的工作,都是在我們的靈裏作的。所以,我們如果要明白聖靈的意思,我們就應當順靈中的直覺而行。但是,有的時候,我們的靈中有了知覺,但我們並不知道這種知覺的意義是甚麼──要求甚麼,表明甚麼──我們就應當用禱告的工夫,叫我們的心思明白直覺的意思。明白以後,就隨之而行。心思可以忽然明白直覺的意思是甚麼。但是,如果沒有直覺,而心思自己所發的忽然思想,乃是不可跟從的。直覺的教訓,乃是表明聖靈的意思。我們所當跟從的,只有這個。

      這樣的隨從靈而行,是需要倚賴和信心的。我們已經看見過,所有屬肉體良善的行為,都是獨立的,沒有倚賴神的。魂的性質就是獨立。信徒如要隨他自己的思想、感覺和欲望而行,他就不必用工夫來等候神、禱告神、倚賴神來引導。「隨從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是用不倚賴的。乃是當信徒要尋求神的旨意,自知無用,自知靠不住,自知是軟弱到不可收拾的地位時,他才會有倚靠神的心。信徒如要得神在他的靈中引導他,他就必須在他的靈中等候神,而不隨便以自己的感覺和思想為引導者。信徒必須記得,凡沒有倚靠、等候、倚賴、尋求神,就去作,就會作,就可以作的,都是隨從肉體而行。戰戰兢兢倚賴神在靈中引導的,才是隨從靈而行。

      這樣的行也是需用信心的。信心和眼見並感覺是相反的。魂的感覺總是要求、抓住、羨慕一切能看見的,能覺得的,以為它行事為人的保證。如果信徒是隨從靈而行,就是說他是不隨從魂而行。這就是說,他是靠信心,並不是靠眼見。所以,隨從靈而行的人,在一方面就不因沒有屬人的幫助而難過,在另一方面也不因有屬人的反對而動心。就是因為有信心的緣故,才能夠在黑暗中相信神,而不以自己的根源為倚靠;才能夠相信那不見的能力,過於得見的自己的能力。

      隨從靈而行是有兩部分的:一是動工,一是用能力來作工。在許多的時候,信徒並沒有在靈的直覺中得他應當作某事的啟示,而他卻要求神賜他靈力以作這工。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從肉身生的還是肉身。有的時候,信徒所作的,乃是從靈中得啟示,明白神的旨意的;但是,他後來卻用自己的能力來作這工(看第二部第四章{\LinkToBook:TopicID=138,Name=第四章 肉體的誇耀})。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靠聖靈入門,而又欲靠肉體來成全是不成功的,要跟從主的人,必須被主破壞到一個絕對不能自信的地位。以為沒有一個良善的思想是他自己會發起的,也沒有一點能力可以成功聖靈所動工的。所有的思想、聰明,知識、才幹、恩賜,都必須撇開,來完全倚靠主。世人原是敬拜、迷信這些的。但是,我們應當時刻承認自己的不堪、不配、無能、無用。不敢在神還沒有命令之先,就作甚麼,也不敢稍有自恃的心作神的吩咐。

      我們若要這樣的隨從靈而行,我們就應當隨從靈直覺裏微小的知覺而動工,就應當倚靠靈的能力來作直覺所啟示的工。不隨從思想、意見、感覺和傾向,只隨從直覺,就叫我們開始得不錯。不倚靠自己的天才、能力、本事,只倚靠靈的能力,就叫我們繼續成全得不錯。我們應當謹記:甚麼時候停止隨從靈而行,就在甚麼時候起首隨從肉體而行,也是在甚麼時候體貼肉體的事,而讓死在我們靈中活動了。因為「不隨從肉體」,才會「隨從靈」。「因為隨從肉體的,體貼肉體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八4~6)

      我們的目的乃是成功為一個屬靈人,並非要成功一個靈。分別這個,才不會叫我們屬靈的生活偏枯。我們是人,要永遠為人,不過我們為人最高的造就,就是為一個屬靈的人而已。天使是靈,不是人,他們沒有體,也沒有魂;我們人是有魂、有體的。我們作屬靈人,不作靈。因此,我們還是有魂有體的。「屬靈人」的意思並非全人只剩下靈,沒有魂,也沒有體了;因為那是一個靈,並不是一個人。「屬靈人」的意思不過是這一個人乃是服從他的靈管治的,靈為全人的最高機關而已。我們應當非常的注意這個,不然我們就要誤會。並非謂因為人屬靈了,因此他的魂和體的功用和機關就都取消了。屬靈的人仍是有魂和體的。

      一個屬靈的人是依然有他魂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的。雖然這些是魂生命的各部分,然而,這些功能,乃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要素;因此,屬靈的人雖然不是靠它們活的,然而卻沒有消滅它們。反之,它們乃是死過,更新過,復活過,因而它們與靈完全聯合,而作靈發表的工具。屬靈人是有情感、心思、意志的,不過它們是完全順服靈直覺的引導的。

      屬靈人有情感,不過他的情感不像從前那樣的單獨行動,乃是完全受靈的支配的。現在情感不再如從前那樣的有自己的欲好,有自己的愛情,有自己的感覺,因而處處掣靈的肘,而反抗靈的舉動。現在乃是只好靈所喜歡的,只愛靈所指引的,只覺靈所允許的。靈是它的生命,靈一舉動,它就響應。

      屢靈人也有心思,不過他的心思不像從前那樣的放蕩,乃是與靈同工的。現在的心思不是以它所想的理由、理論,來反對靈的啟示,不是以紛紜的思想來擾亂靈的安靜,不是以自己的智慧為誇詡,而悖逆靈的啟示;乃是與靈同心協力在屬靈的程途上進行的。如果靈有啟示,它就思想出這啟示的意思,如果靈因爭戰而「下沉」,它就扶助靈而爭戰,如果聖靈要教導甚麼真理,它就幫同靈思想明白。靈有能力停止它的思想,也有能力使之思想。

      屬靈人也有他的意志,不過他的意志不像從前那樣的以自己為中心,向神獨立,乃是以靈的是非定依違的。現在再不像從前那樣的有己意,那樣的不服神的旨意,那樣的剛硬不能軟化;乃是完全破碎,不再抵擋神,不再與神相違,不再野性難馴;乃是一得靈的啟示,明白了神的旨意之後,便為靈出主張來遵行。它好像是靈的臣子,站立在靈的門口,等待靈的吩咐。

      屬靈人的身體也是服從靈的。他並不是如從前那樣的以身體的情慾來吸引魂使之犯許多的罪,現在乃是蒙寶血洗凈,被十字架對付了它的情慾,完全作魂從靈所得命令的僕役。它很快響應靈所有指引。靈藉更新的意志,有完全的權柄能管住它。它並下像從前那樣的在迫住軟弱的靈。屬靈人的靈已經剛強起來了。身體是服在它能力之下。

      使徒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說出一位屬靈人的實情:「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裏說一位屬靈的人,乃是:

      ()他得神住在他靈的裏面,叫一切成聖。靈的生命,灌輸全人,叫全人的各機關,都靠靈命活,都是靠靈力而行。

      ()他不靠魂命而活。他的心思、想像、感覺、理想、情愛、意見,都一一蒙聖靈更新洗凈,完全服在靈的管治之下,而不再單獨行動。

      ()他雖然尚有身體,並非一個脫體的靈,但是體的疲倦,痛苦、要求等等,決不能影響靈,而叫它失去升天的地位。全身肢體,都是作義的器具。

      所以,屬靈人,就是一位屬於靈的人。他的全人,都是被靈所管理,全人所有機關,都是完全服在靈之下,而受它的節制。他的靈,作他生活的特徵,無論甚麼,都是從靈而出。他乃是有絕對的、倚賴的:他所說的話,所作的事,並不隨便自己作去,乃是每一次都否認自己的能力,而從靈裏支取能力出來。屬靈的人,就是靠靈而活的人。――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