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世人都是神的兒子麼?

 

      現在有一種很時尚、迎合潮流的道理,以為神是普世人的父,世人都是兄弟,都是神的兒子。以為:當主耶穌降世時,猶太民眾對於神的觀念是很窄狹的,所以基督特別表明此道,叫人明白,祂不是極威嚴可怕的神,乃是頂慈愛可親的父。所以祂教門徒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種說法,很能博得人眾的歡迎;但是,這是糖殼的毒藥丸,叫屬乎肉身、未曾重生的人非常快樂。因為他們不必再為他們的罪憂愁,神是他們的父,斷無為父的人,罰子下地獄之理。他們不必重生,不必懊悔,不必離罪,不必結果。神是他們父,神是愛他們的。他們不必信主耶穌,不必倚靠祂,不必接受祂作救主;因為他們已經是神的兒女了。他們以為神只是愛;刑罰惡人,永遠沉淪,是神所不肯作的。

      這種道理是頂危險的。它是福音的仇敵,人的信心的破壞者。它欺騙人,引人入永苦的地方,叫人無可救藥。實在基督來,祂雖然以神為父,但是,祂並不傳神作普世人的父,乃是令人應當更換一個父,才有得救的可能。主耶穌只以神為祂門徒的父,並不以神作普世人的父。這點是應當注意的。

      感謝神!因為祂賜給我們以一本聖經,作我們的導師。神的話是不會錯誤的。惟有它是我們最高的法庭,解決、判定一切的問題。在它面前,並無人世理想存在之餘地。我們的神並不留屬祂它的人在黑暗裏。凡謙卑的人,祂要引導他的判斷;溫柔的人,祂要教訓他的道路。我們若真是謙卑、溫柔、受教,神必定指教我們。「人若立志遵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願神的聖靈,在我們這個研究上指引我們,叫我們明白聖經的教訓。

 

主耶穌所表明的神】雖然在舊約裏已經多次稱神為父,以賽亞書六十三章十六節說:「你卻是我們的父」;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九節說:「我是以色列的父」。但是,進入至聖所的路尚未開通,所以,蒙愛的以色列人,究竟與神不能有父子親密的交通。主耶穌來了,祂表明神的父格。在山上的教訓裏,主耶穌十七次說到神是父。除了末了一次(太七21)以神為祂自己的父之外,其他各次,祂都是說,「你們天父」、「你的父」、「我們在天上的父」。在馬太福音裏共有四十三次以父稱神,其中二十一次是指祂為門徒的父說的。馬可福音共有五次,其中二次是主耶穌的父,一次就是單單說父,其他二次是門徒的父。路加福音二次記神為「父」,三次記神為門徒的父,八次記神為主耶穌的父。約翰──神子的福音──以神為父計有一百十四次之多,除了書末之外,全書都是以祂為主耶穌的父。單在十四到十七章裏,我們的主末次談話與禱告中,已約有五十次稱神為父了。真的,不錯,主耶穌是特別表明神為父。當祂禱告快完的時候,祂說:「我已將你的名指示祂們」(十七26)。這個名就是父。主耶穌所表明的神,就是父。這是不錯的。但是,主耶穌雖然表明神的父格,到底這個父格是有限的,或是普通的呢?神是某種人的父呢,或是作全世人的父呢?世人的一部分是神的兒子呢,或者都是呢?這個問題應當有最謹慎的答覆。因為,世人若都是神的兒子,像有的人所傳的,則世人對神的關係,都是一樣的,並無甚麼分別。世人都是神所創造的,所以都是神所生的。我們應當彼此相愛,自由廣闢,我們都是由一個仁愛的父親而來,他日我們也都是向一個地方而去。若有人得救,眾人就都得救,斷無甚麼分別。沒有審判,因為神是我們的父;沒有地獄,因為神是仁愛的父;沒有救主,因為我們用不──世人若不都是神的兒子,則我們應當尋求知道如何才可以作神的兒女,以免後日受神的刑罰。

 

四種「子」道】聖經裏表明有四種的「子」,是世人所無幹、無分的。單照這四種子道而看,世人就已有分別了,世人已不都是神的兒子了。

 

耶穌基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在祂的為神兒子裏,是有一種的特別、單獨,為神其他兒子所沒有的;所以聖經說:祂是「父的獨生子」(約一18)。祂是如此神聖,如此清潔,如此特別,沒有人能像祂那樣稱為神的獨生子。既說「獨生」,就是將其他世人,一概擯棄在外。

 

天使】天使也稱為神子(伯卅八7;創六)。他們是直接承受神道的人(約十53)。我們世人既非天使──這用不證明,自然無分在這個子道裏。

 

以色列人】他們也是稱為神的兒子。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說:「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子」(申十四1)。我們不是以色列人,自然我們不能在這個地位上,作神的兒女。

      神在聖經中,頭一次稱為父的,就是在於出埃及記。當神差遺摩西去拯救以色列人時,祂說:「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22)。神並不是全世人的父,祂單獨把以色列人選召出來,稱他們為兒子;世人並不在內。就是以賽亞、耶利米、諸先知所說的神的父格,也都是單對以色列人說的,並不許世人插足其間。雖然,瑪拉基說:「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麼」(10)?但是「我們」兩字並不是指全世人說的。請看下文,就明白了。「我們各人怎樣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約呢?」神立約的百姓,就是以色列,並無別族。神只與他們的列祖立約,並非與全世人的列祖立西乃山的約。所以除以色列人外,這裏無人是神的兒子。並且先知說:「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1)。瑪拉基的預言是專為以色列人說的。

      我們的主,在世上所設比喻中的兩個,也是以此選民是神子為根據。「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工作。……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太廿一28~29)。這個比喻是否證明神是全世人的父?不。我們的主說這個比喻,以警告祭司長和民間長老,因為他們不受約翰所傳的道,並且厭棄基督。小兒子就是指悔改的稅吏、罪人、妓女等說的;他們雖然是汙穢的,然而他們肯改變,順服恩召;所以他們是順命的兒子。浪子的比喻,與這個也是一樣意思的。這是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議論主耶穌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所以主說此,以責備他們。大兒子指他們說的;小兒子指悔改的罪人說的。

      我們在肉身上,既非以色列人,則以色列人在肉身上得為神子的權利,與我們是毫無相干的。我們不能在其中作神的兒女。

 

亞當】亞當是神所直接創造的,他也稱為神的兒子。「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38)。除了亞當之外,世人並不是神所直接創造的,所以世人不能像亞當那樣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三章全篇的家譜,連亞當共有七十五人(36節該南不算)。此七十五人都是神所創造的,但是為神所直接創造的,則只有亞當一人。七十四人都是稱作人的兒子,惟獨亞當──神的直接創造──稱為神的兒子。所以這個家譜已足證明世人不因創造,而為神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塞特是亞當──不是神──的兒子」。

      人既是神所創造的,又是一脈從亞當所生的,聖經雖然不稱他們作神的兒子,然而卻以他們為神的種類。保羅在雅典傳道時,說: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徒十七226-29)

      這裏的「所生的」,原文用「真挪士」字。這字在聖經都是譯作種類、族、列國;惟有在此譯作「所生的」。這字與「兒子」大有分別;惟像「兒子」一樣,也是一個名詞。所以這裏只說到世人是神的種類,並不以世人作神靈性上的兒子。並且看上下文,更明白保羅所說的,是指人是神所造的說。神是這樣高大慈愛,所以不應當把偶像拿來當神拜。這節聖經並不證明世人都是神的兒子。

      人斷不能以神的創造,作為人是神子的根據;因為,如果創造就能證明子道,則牛羊犬馬也都是神所造的,牠們也都是神的兒子嗎?

      世人既不是()耶穌基督,()又不是天使,()又不是以色列人,()又不是亞當;則世人斷不能像這四種人那樣為神的兒子。世人既不能在這四種「子」裏尋一種,叫他們也像那一種人稱為神子;則世人應當在這四種之外,另找一個根基,叫他們成為神的兒女。但是,在聖經裏,我們沒有看見別的說法,除信主之人外稱誰作神的兒女。世人既沒有聖經的憑據,稱他們作神的兒女;世人就不是神的兒女了。

      至於這四種的子道,現在已都沒有了;若欲雲其有,則除以色列尚留在地上外,其他都不在了。但是時至新約,就是以色列肉身上的權利,也已經擯棄了(約八)。因為「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九8)。如果原稱為神兒女的以色列人,也在擯棄之列,則其他不稱為神兒女的世人,尚有權利自稱為神的兒女麼?在這個世代中,神已不分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都是一樣看待。世人──無論以色列、外邦──都不是神的兒子。

 

世人──以色列和外邦──是誰的兒子?】以色列人對基督說:「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約八42)。我們的主所答覆是頂明白的:「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42~44)。我們的主明以以色列人為魔鬼的兒子,因為他們行魔鬼的私慾(44)。如果主所揀選的以色列人尚不得作神的兒子,是以魔鬼為父,則其他世人豈不更如此麼?這是何等的嚴肅!我們的主不只以以色列人為魔鬼的兒子,祂並且有更大的眼光。主說: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祂說這話,就是將全世界一切未重生的人(詩一一六11,三4)都歸於魔鬼的名下,作牠的兒子。這樣的見證,豈不清楚麼?他們不是神的兒子。

      到了約翰的書信裏,更顯明的將這個界限推廣到全世界的人身上。「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約壹三8~10)。親愛的朋友哪!不要受欺。全世界的人,是屬乎兩個父親。世人是作這兩個父親中一個的兒女。他若不是神的兒女,就是魔鬼的兒女;這裏並沒有中立的地位。神是全世人的父,世人都是祂的兒女的理想,在這幾節聖經面前,完全站立不在。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作魔鬼兒女的人,不只是反對基督的人,就是一切尚未顯出他們是神的兒女的人,也都包括在內。這兩家的人,各有他們的特性、特質,就在這裏顯出他們是屬那一家的。屬魔鬼的人,是死在罪惡與過犯之中的;屬神的人,是神所生的,是有永生的。照普通而言,死人和活人是不難分別的。所以神的兒女們,應當特別謹慎,顯出他們是屬神的。當我們讀馬太福音十三章時,我們又見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的分別。好種是天國之子──神的兒女;稗子是惡者之子──魔鬼的兒女。稗子和麥子,雖然在初生時,好像是相同的,但是到了結果的時候,就要分別出來。現在,雖然有許多人外面是很不錯的,但是實在的果子一出,就能分別了。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是必定顯出來的。

      保羅對以弗所的信徒說:「你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3)。這裏也是明將「你們」(現在信主耶穌為神兒女的人)和別人(可怒之子)分別出來。沒有由恩得救的人,都是可怒之子,撒但的種類。

所以聖經是串珠的表明這個大道理:神不是全世人的父,世人不全是神的兒女。自創世記三章後,聖經都是表明世人分為兩家──婦人的後裔(屬基督的),和蛇的後裔(屬魔鬼的)。神既如此分開世人,我們信祂的人,就當謙卑接受。

 

世人不都是神的兒女】在聖經裏尚有其他許多的旁證。我們可以略看一二。神是全世人的父的理想,以為主耶穌在山上教訓時,都是稱神為父,所以神是全世人的父。然而,我們應當注意一下,到底山上的教訓是對誰說的。如果主耶穌是對閒雜眾人說的,則那個理想所說的就很有理;若不然,主是對一班特別的人說的,則那個理想就要跌倒。馬太福音五章一至二節說:「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主耶穌沒有教訓這些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門徒也上山來),祂就開口教訓祂們(誰?門徒,不是眾人)說。」主耶穌山上的教訓,是對祂門徒──就是基督徒(徒十一26)──說的,不是對大眾說的。所以主耶穌在山上教訓裏,十六次以神為門徒的父,並不以神為那些群眾的父。山上教訓所有的「你們」和「我們」,都是指門徒說的。由此而觀,世人都是兄弟的理想是無根基的。

      在山上教訓時,主耶穌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裏是說神怎樣不偏待世人;然而,我們的主是頂謹慎的,祂並不以此就混了神的父格,祂並不以為好人歹人,義人不義人,都是神的兒子;祂立刻就分別出神的父格來,祂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這裏分明把好人歹人,和神的兒子分別出來。並且作神兒子的人,應當有這一種的愛心才可。平常的世人那足以語此?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你們」是神的兒子,因為神是「你們的天父」。這裏分明把「你們」──神的兒子──從「人」分別出來。這豈不明白麼?眾人不都是神的兒子。這句還有一個意思:「在世上尚有人不是你的弟兄,神也不是祂們的父;神是『你們的天父』;他們雖然不是神的兒子,但是神是完全的,祂卻出日下雨給他們。」再分明沒有了。神的兒女應當愛仇敵,愛不是神兒女的人,因為天父是這樣。

      主耶穌回答猶太人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八42)。神的兒女在性情上,必定應當像他們的父神;好像身體上的特點,表明肉身的父親一樣。神喜悅主耶穌,神的兒女們也必親愛祂。不愛主耶穌的人,神不是他的父。不然的話,則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二節,豈不太重?聖經特意記下這一句話,作我們的指引。基督的話,將一切未重生的人,完全擯棄,不承認他們是神的兒子。「倘若」二字深深刺入這問題的根基。如果基督的「倘若」站立得住,則神為普世人的父的理想,完全失敗了。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太十二50)。遵行神旨的人才是神的兒子。世人沒有得救贖,沒有重生;不能知道神的旨意,他們又怎能遵行神的旨意呢?我們的主這個見證,是深深拒絕世人都是祂的兒子的理想。

      約翰一書三章一節的話,也是頂堅固不移的。「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人作神子是神特別的慈愛,世人無幹。這裏明把「我們」和「世人」分開。「我們真是神的兒女」;世人呢?世人不認識我們。若使世人都是神兒女,則聖靈斷不在此將信徒和世人分開,也斷不說「世人不認識神」。如果世人都是神的兒女,則聖靈在此所說的,一點的意思都沒有!請看:「世人都是神的兒女,世人不認識神的兒女」成為甚麼話?世人都是神子的理想,是聖經所無的,是聖經所反對的,也是聖經明瞭的教訓。

      彼得對信徒說:「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彼前五9)。這裏並不說世人是信徒的兄弟,乃說信徒的兄弟是在於世上。世人不是他們的兄弟;世人中有他們的兄弟。這節聖經是說:他們的兄弟如何受魔鬼的苦難;這是因為他們不屬乎世界。「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魔鬼自然不必搔擾地們。世人與「弟兄」是大有分別的。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弟兄」(彼前二17)。眾人──世上之人──是與弟兄兩相分開的。神所分開的,人不要合起來。世人不都是弟兄,因為世人不都是神的兒子。

      所以書信裏所常說的:「恩惠平安從父神賜給你們」,是對一種特殊的人說的;書信中的「我們的弟兄」的稱呼,也是專對信徒說的。

 

神的兒女是怎樣?】雖然世人不都是神的兒女,但是世上總有神的兒女。主耶穌既表明神的父格,則神必須是某班人的父。聖經將神的兒女,與世人分開的事實,就是為此作證。但是,神的兒女是怎樣呢?聖經對於這一個問題,不是寂默無聲的,且有明確的見證。聖經表明,神的兒女們,有他們的()地位,()心靈,()性質,並()行為;這四種表明誰是神的兒女,誰不是。凡沒有這四樣的,都是撒但的兒女,不是神的。雖然有時神的兒女們軟弱了,跌倒了,好像趕不上此四者,但是這是一時的,不是長久的。他們一復興,一起來,就恢復平常的光景。(這裏應當注意一下:神的兒女是這樣,但不是因為他們是這樣,他們就變成神的兒女。下文要說,如何為神的兒女。)

 

神兒女的地位】神與世界是分開的。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仇麼?與神為仇的人不是神的兒女,所以神的兒女是離開世界的人。「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父,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4~18)。人都是神子的理想,在這幾節聖經面前,完全跌倒了。神的兒女們,與世界是沒有沾染的,是從世人裏面出來的人。在神的面前,凡是屬祂的和凡是屬撒但的,中間的界線是極乎分明的。神不願意祂的兒女們,與世人混起來。從神看來,義和不義、光明和黑暗、基督和彼列、信的和不信的、神的殿(信徒)和偶像的中間,是有一個深淵隔開。祂看世上是有兩大家的人,他們是相反的、對敵的。神的兒女們不是那些仍在「他們」(世人)中間的人,不是仍沾不潔之物的人,乃是分別的、聖潔的。神兒女們的地位,是和那些世人完全不相合、不相同的。

      信徒如果真是這樣與世界分開,他當然得不世人的稱讚和同情。這樣,他自己若不是驕傲,就是屬靈。他若不是自驕,不與人來往,鳴高自賞,則他必定有美好的生活,與他分別的地位相稱。神的兒女們,若與世界混合起來,他們就失去他們見證的能力。世界就要以為這樣的基督徒,與我們也沒有甚麼分別!如果一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屬世的人就要以為這人是何等的高傲!若使神的兒女們沒有驕心,則物議有何可怕?不過,在今日的世代中,如果信徒真是活出主耶穌聖潔、屬天、公義、愛心的生命,則世人必定與他們不洽。若我們屬主的人顯不出我們在主裏面的分別地位,則難怪世人相信世人都是神的兒女,因為我們與他們都是一樣的!因此,信徒更當表明他們與世界是分別的。

 

神兒女的心靈】「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或作這等人)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4~16)。人有聖靈在心,為他作見證,他是神的兒子,這個人才是。「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十四17),所以世人不是神的兒女。聖靈引導我們;這證實表明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祂除神的兒子外,不引導別人。不只有聖靈,並且有我們的心,也作見證。不是神兒女的人,怕神;一想到神祂的威嚴,並將來的審判,他們就怕;因為他們沒有愛神的心。懼怕是罪的最先結果,是從魔鬼來的。因為沒有得主耶穌寶血的洗淨,良心仍然汙穢;所以有許多的懼怕。但是,我們屬主的人,作神兒女的人,所接受的並不是懼怕的心,乃是兒子的心。我們對神已經沒有了懼怕;因為神已經因主耶穌十字架的功勞,赦免我們的過犯,稱我們為義,作祂的兒女了。我們現在與神是有父子的親情;祂愛我們,我們愛祂。祂如何愛惜我們,顧念我們,撫摩我們,照我們,都在「父」之一字裏表彰出來。我們怎樣對祂順服、敬愛、自由、傾心吐膽,都在「兒女」二字裏顯明出來。人世父子如何有種種的關係;屬靈的父子中的種種關係,更為深摯得多。「阿爸,父」的稱呼是何等的親密!何等的和合!世人一點兒也沒有這種心靈。一件是我們所當記得的,就是這種兒子的心,是接受的,不是天然有的。這就是說,本來我們是沒有這心的,如同其他世人一樣,惟因我們接受了這心,所以才能以神為父。記得這事實,就明白以神為普世人之父的錯誤。

      加拉太書四章四到六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遺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遺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在這裏記神有兩個「差遺」。一、祂遺子──主耶穌──來救贖,成功了兒子的名分。人在律法面前,原是有罪的;所以主耶穌因為要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定罪,祂就捨命於十字架,代替我們受律法的刑罰。祂在肉身中定了罪案。因為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所以祂就叫凡肯接受祂救贖的人,得兒子的名分。他們本來不是兒子,但是,根基在主耶穌的死上面,他們就都得為兒子了。二、被主救贖的人既為兒子,神就差遺祂兒子──主耶穌──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叫我們呼神為「阿爸,父」,與神有親情。聖靈在這裏稱為「兒子的靈」。這兒子就是神獨一無二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所以不說基督的靈,或主耶穌的靈,而說兒子的靈,就是要表明這個靈與眾兒子是大有關係的。因為倚靠獨一無二的兒子,人得為神眾兒子之一。因為有了獨一無二兒子的靈,所以神的兒女們,得有稱神為父的快樂與愛情。因為有兒子的靈,所以我們就有兒子(主耶穌)與父交通的親密。主如何,我們也如何。稱神作「阿爸,父」是聖靈的工作;如果不是有聖靈的感動,稱神為父,是侮慢神的,就是呼叫「阿爸,父」,也無熱切的滋味。

      照此看來,普世人都為神子的理想,豈非太近膚淺,尚不知此(為神子)中的深奧麼?需知害怕的心、分離的心,就是撒但兒子的特徵;惟有有聖靈住在心內,而有兒子的心的人,才是神的兒女。聖經只知道這一種的神的兒子,其他都是人的理想和假冒。

 

神兒女的性質】「使你們無可指摘,試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神的獨生子主耶穌是沒有瑕疪的,所以神的眾兒女也應當像祂。外面的世代,雖然是彎曲悖謬的;我們的內裏,卻是無瑕疪的作神兒女。為人兒女的,應當克肖其父;為神兒女的,也當在性質上,與他們的天父相同。彎曲悖謬的世代,並不是神的兒女;那裏有神的性情,那裏有神的兒女。「神的兒女」,不只是一種稱呼,也不只是一種權利,也不只是一種關係,乃是一種從天上來的生命。因為……「父用真道生了我們」(雅一18),所以我們「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有神的生命的人,有神的性情的人,才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女是神所生的,所以秉他們天父的性質。凡程度比這個低下的,都不是神的兒女。寶座上的生命,是一貫流通在祂在世的兒女們身上。

 

神兒女的行為】1. 他們的自己是聖潔的、公義的「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約壹二2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9,原文作繼續犯罪)「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10)。繼續犯罪不已而無拯救能力的人,不是神所生的,所以尚是屬魔鬼的。聖潔、公義的行為,表明一個屬天的關係。勝過世界罪惡的生命,乃是神所生的生命(4)。神的兒女們,在消極方面,有時雖然不幸失敗,然並繼續犯罪;在積極方面,則行公義,勝過世界。

     2.他們對於主耶穌是有深摯的愛心的「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八42);因為他們是神所生的,所以就愛神的獨生子。愛心是在心裏,心裏的好惡、愛恨,表明一個人到底是屬神的,或是屬魔鬼的。外面的行為,有時還可欺人,但是心中的光景,不能欺神也不能自欺。自知不愛主的人,就也自知神不是他的父。如果已經得了神的生命,就必時常想慕愛主,勝過一切。這個試驗是頂清明的。祂們也必以主耶穌為主,加冠在祂頭上,承認祂作主人:「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壹五1)。惟有從神而生的人,才能信耶穌基督。祂是基督,所以祂是主;這節不是說,空口的信,乃是承認耶穌為基督,而以一個受苦、得榮的彌賽亞所當得者獻給祂。神的兒女們,因得主耶穌的代死,知道主的寶貴,所以他們在救主面前,願意傾油在祂頭上、腳下,承認祂作主。

      3. 他們對人是滿有愛心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7)。神是愛,他們是神生的;所以就像神有愛心。愛心是神兒女們的一個特徵,世人因為看見我們相愛,就知道我們是主的門徒。他們是常使人和睦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一團和氣,就是表明其人的本原在天。就是他們的仇敵,他們也是受命當愛的:「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4~45)。這樣的寬大、慈愛,惟有從天來的重生,叫人更變生命,才能這樣的像神。神的兒女們,必定應當在這裏表明他們與世人不同處。愛仇敵的心,和為逼迫的人禱告,是世上所無的;但是,天父既是如此不偏待人,信徒既為神的兒女,就當像父一樣。究竟這不是造作的,乃是自然的,因為神的生命在裏面作主,所以能如此。消除恨惡是重生生命最先的一個表顯。看此四條,神的兒女是何等的聖潔!何等的慈愛!世人都是神子的理想,在此一照,就無立足的地位。但是,可惜者,就是許多已經得重生為神兒女的人尚是軟弱,不時跌倒,以致他們不能將神兒女們的程度舉起來,給世人看;以致世人見不得作神兒女的人,與他們有甚麼大分別;所以才敢以為全世人都是神的兒女!如果神的兒女們,時常表明他們的地位、心靈、性質、行為,則世人何至於此?

 

如何方可成為神的兒女?】世人既不都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女又既是如上文所說,則最要緊不過的問題,就是人當如何才能變成神的兒女?換一句話說,從撒但的兒女,變作神的兒女的方法是甚麼?

      我們未成為兒子之前,我們必定應當先生出來才可。末生不得為子。為子的頭一步就是生。我們末為神兒子之前,我們必須為神所生。雖然世人不都是神的兒子,但是世人都能變成神的兒子。這只看他要不要,願不願而已。肉體的生產,是人自己所管不到的,父母、地方、時日、光景、親屬,都是他所不能揀選的。神的奇妙恩典,就是人若揀選要作神的兒子,他卻是能達得到。雖然他不能自生,然而,他能相信,因他的信,神就重生他,他就作了神的兒子。

      「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變作)神的兒子」(加三26)。神的法子是最簡單的。凡人見他自己作撒但兒女的危險,和將來的災禍,若願意作神的兒子,他不必別的,只要相信神對祂兒子(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全心信靠祂,信服祂,用信心接受祂作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功,用信心將祂(耶穌基督)獻上作祂(罪人)自己的贖罪祭;神就立時赦免祂的罪,稱他為義,將新生命放在他裏面,使他在基督耶穌裏成為新造的人:他就立時變成神的兒子了。相信基督耶穌的意思,不過就是接受主耶穌來心中作救主。「凡接受(舊譯)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祂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現在恩門大開,要作神兒女的人,不是怎樣自己克苦修行,依賴自己義行,慢慢進化變作神的兒女:乃是在一刻之中,接受主耶穌為救主,倚賴祂所成功的救恩,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了。作神兒女的人是要有權柄的,並非可以隨便自稱,像以世人都為神子的理想一樣。這個權柄,不是人所自有的,乃是當人接受基督作救主時,基督所賜的。基督所以能賜人以此權柄的緣故,乃是因為祂替人受死於十字架上,已經完結了一切罪的問題。因為祂背去世人的罪,所以信祂的人就得免罪和罪的刑罰。罪的問題一解決,就沒有甚麼能攔阻信祂的人去得恩典和真理。以前的罪已解決了,神的聖靈就將神的生命和性情,放在信祂的人的心裏;他裏面一有了神的生命,他就立刻作神的兒子;因為神的生命進入他心裏的那一刻,就是他重生的時候。重生這層工夫,完全是神的工夫:「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在約翰福音三章裏,我們的主清清楚楚的,與尼哥底母說重生的道。祂以十字架作重生可能的根基;聖靈作重生的媒介;信心為重生的方法。人受了重生,並沒有何等的感覺,不過他在日常生活上,自將見得行為改變,思想更換。這是神工,不是人能。沒有得神從上頭生的人,他仍是屬地,作魔鬼的兒女。

      約翰福音二十章十七節的話,將我們以神為父的關係,聯合在主耶穌基督裏。「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神是在主耶穌裏作人的父;所以凡人不是藉信心而在主耶穌裏,他就斷不是神的兒女。「有子的人才有生命,沒有子的人,就沒有生命。」不接受神的獨生子,就不能作神的兒女。眾兒女都是在獨生子裏面蒙神的悅納。凡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就都在祂裏面成功為神的兒女了。我們乃是藉祂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在祂以外,神並不是人父,乃是人的審判者。在祂裏面,神是人父,因為祂已經替在祂裏面的人受神的審判於十字架上。這是恩典的福音,人眾得救的法子。

      主耶穌的救恩,現在已經完成了。凡肯相信祂名的,就是肯接受祂的人,就都成作神的兒女;不肯的人,就像「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世界末了……天使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太十三38~40)。永生永死,只看接受與不接受神的救恩!

      成作神兒子的條件,只有一件,就是信,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惟有倚賴十字架上的主耶穌,能夠叫人成為神的兒子。不是工作,不是行為,不是自己,乃是信心。

      人既成為神的兒子之後,神的重生生命在祂裏面,就要一天一天在恩典裏長進,叫他的生命一天一天越像神,越有神兒女的樣子,他就能在諸事上,表明神兒女的程度。肉身的兒女並不是一刻亦成人的,所以神屬靈的兒女,也不是一重生之後就立刻滿有基督完成的身量;乃是逐漸長大的。我們蒙恩的人,既得為神的兒女,就當「完全,像在天的父完全一樣」。神所要求於祂兒女的,就是完全,像祂那樣的完全。我們若說,我們是父神的兒女,而不像祂,則我們雖是,世人究也難信;我們要失去我們的見證。父神是歹人好人,一樣看待的,則我們作祂兒女的人,怎可恨惡我們的仇敵,不肯赦免別人的罪呢?我們若是祂所生的,有分於祂的性情,則我們必定有祂那樣的慈悲。如果我們是祂的兒女,而不愛祂所愛的主耶穌,則我們是個不肖子,不會體貼父心。如果我們是祂的兒女,而不日日步步受聖靈的引導,那怎樣可以呢?

      我們若說我們有這個屬天的關係,則我們在諸事上,必定應當帶屬天的氣味。我們若是神的兒女,從上頭生的,我們的一切,必當與一個沒有重生的人大有分別才可。若我們說,我們是屬天的,而與世人沒有甚麼不同,我們就是降格聖經的教訓。無論在何種生活中、環境中,神的兒女們總當帶有天家的色彩,因為屬天的生命,不能不有屬天的發表。所最可惜的。就是神的兒女們,現在多多失去祂們的特性,在諸事上與世界通融。聖徒與世界的界線不清,就是能力簿弱的原因。

所以我們當「作順命的兒女,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我們的既是聖潔,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我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人的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在世寄居的日子」(參彼前一14~1517)

      我們既然有父若此,則我們不特要在生活上,表明我們天父的性情;並且更當活在世上,好像是有父的人一樣,不要憂愁,如同孤兒一般。對於我們的衣食,以及一切的需用,都當完全靠主,因為我們有父慈愛的眷顧。「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是主耶穌安慰我們的話。作神的兒女是何等的美好!

 

神兒女們的將來】「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這個啟示是何等的大呢!雖然將來如何,尚未顯明,然而「像祂」二字,豈不已包括一切麼?豈不能叫我們的心歡喜麼?現在在世,雖然有許多反對,然而,主一再來,萬事就都好了。我們雖然本是極乎卑微下賤的,然而主卻要叫我們像祂;何等的榮耀!這都是主耶穌的原意,因為祂降世受死,就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得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1)。現在萬物因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制,所以歎息勞苦。神的兒女一得榮耀,千太平年一現出來,「萬物復興」的時候就到。

      但是榮耀是在於將來。現今的時候,神的兒女們是與神的獨生子一同受人的厭棄。十字架是今日的分額;冠冕是明日方有的。現在的道路,雖是窄狹的,但是千太平年一到,「義人在祂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太十三43)。千年樂國的與主一同作王,就是全視乎今日的為主受苦。但是,我們一想到那些不是神的兒女們的將來,就要替他們儆惕。我們的是榮耀;他們的是永遠沉淪、火湖,就是地獄的永火,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太廿五41)。永遠的刑罰,是「可怒之子」所當得的,我們因有主耶穌的代替,已完全得救了。阿利路亞!

      我們已經看過聖經對於世人都是神子的理想的意見,聖經完全不承認這個理想是實的。所以親愛的閱者,不要受欺,不要以為人都是神的兒子,所以用不重生,叫人改良夠了。應當知道:如果神要人改良,則許多已經陷入罪惡,深至無可改良的地步的人將若何?對於他們,這樣的「福音」,太不成福音了!當今的時候,神的恩門大開,凡肯進來的,都能得救。神願意因主耶穌的緣故,收留罪人。凡肯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人,都是作神的兒女。

      注意!你自己到底是在那一邊:神呢,或是魔鬼呢?神的兒女呢,或是魔鬼的兒女呢?得救呢,或是沉淪呢?永生呢,或是永死呢?此二者之中,是無中立的地位的。你到底是在那一邊?

      你如果還沒有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而靠祂作神的兒女,則你尚是屬亞當,屬乎魔鬼的。亞當犯罪,生子照他自己的罪像(創五1-3)。你是從亞當罪像一脈傳下的,若不是重生,就沒有別的法子可以作神的兒女。

      不要以為你自己比別人好,所以你必定不是魔鬼的兒女,應當知道,神只有一種兒女,就是因信主耶穌、得祂救贖的人;除此之外,神都不要。請你不要在太遲的時候來相信。―― 倪柝聲《儆醒謹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