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行神蹟是自自然然的

 

讀經: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吉;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

「獨行奇事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詩七二18)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是我們的主對十一個門徒所說的話,祂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這兩節聖經說到行神蹟的問題。我們對於這兩節聖經到底怎麼看法呢?

 

神的話沒有一點是可以給人表演的】在這裏,有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神的話沒有一個部分是可以給人表演的,也沒有一個人能表演得來。不只馬可福音十六章這兩節聖經的話人表演不來,任何的聖經節所說的話人都表演不來。神肯聽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的禱告,降下火來,證明只有耶和華是神,巴力不是神(王上十八30~39)。神肯藉神蹟來證明祂的自己,來證明祂是神,但是神不肯讓人拿神蹟來表演。有的人想把馬可福音第十六章這兩節聖經來表演,但是神不理他們,神讓他們失敗。你不能說他們不相信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話,他們是信,但是,神不替他們表白,神不替他們證明。因為神是神,祂只肯作祂自己所要作的,祂不肯照人的意思來作。

 

信心是最自然的東西】我們要記得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信心是最自然的東西,信心是不必花力氣的。有的基督徒,當他對於信心還不夠認識的時候,他的禱告要得神的答應,是很吃力的。他每一次要得神的答應,就得把許多信心擺進去,就得把很重很重的信心擺進去,差不多他要喊說:「我在這裏信呀!我在這裏信呀!」禱告雖然得了答應,但是他信得夠累了。等到他有了夠多的學習之後,他也禱告,也相信,神也聽他的禱告,但是,用不他那麼花力氣了。他就是那樣自自然然的禱告,神也自自然然的答應他。以往他出力的信,信到他的心好像都要裂了;他要信,但是不能信,信不出來,他信都信得累了。現在他的信是自自然然的信,是不花力氣的信了。

 

行神蹟是自自然然的】信心是自自然然的,神蹟也是自自然然的。行神蹟的人,從來不覺得他是在那裏行神蹟。行神蹟,在信神的人看來,是平常的事。離神遠的人才覺得這是希奇的事。凡是活在神面前的人,和神近的人,就不覺得行神蹟是甚麼希奇的事。

      弟兄姊妹,你總讀過以色列人過紅海的故事吧!我們第一次讀到這個故事,覺得十分驚奇,那麼多的人走過紅海,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可是我們看那些以色列人當時怎樣,聖經裏並沒有記載說,他們在紅海這一邊的時候,大聲呼喊說,「多麼希奇呀,海水要裂開了,」或者說,「看呀,這真是神蹟呀!」他們是到了紅海那一邊的時候去作詩,到了紅海那一邊的時候去唱歌;當他們回頭看的時候,才覺得這是一個大神蹟。今天信主的人也是這樣。當神在他們身上行神蹟的時候,他們並不覺得這是神蹟。當他們回頭去看的時候,他們才覺得這是神蹟。弟兄姊妹,你想想看,許多次你生病,神醫治你,你當時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嗎?沒有。許多次你碰難處,得神的解脫,你當時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嗎?也沒有。乃是當你回頭去看的時候,才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過──就連這個回頭看也是很自然的,不是故意的一直回頭去看。

      有的人把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的話領會錯了,因為他們站在人的一邊來看這兩節聖經,所以覺得這些事很特別。但是,弟兄姊妹,你一想到神,就一點不覺得特別。這些事與以色列人過紅海的事比較,那是很小的事。這是不是說,信主的人天天喝毒物喝不死?不。人如果故意去喝毒物,那就必定要死。這乃是說,你如果認識神是怎樣的神,你如果認識神的大能,那你就要看見,神有甚麼事不能作呢?神蹟並不是人用多少力氣去信出來的,神蹟乃是神大能的彰顯。神是獨行奇事的神,神自己動手的時候就有神蹟。神動手的時候,你一點不覺得行神蹟是為難的。今天人的難處,就是人對於神蹟奇事是在離神很遠的地方來看,所以神蹟奇事就是了不得的事。可是,親近神的人要看見,神蹟奇事在神的家裏是很自然的事。

      從前有一個女孩子,她的家住在海邊,是打魚過日子的。後來她出嫁了,嫁給一個住在山裏的人。住在山裏的人因為交通不便,物質缺乏,所以生活很困苦。有一天,她的公公氣得很,他說這一個媳婦不知道省儉,是一個敗家的媳婦,因為一個海螃蟹的殼子,三天就被她吃完了。他氣忿忿的去找親家說話。他的親家留他吃飯,飯桌上擺了許許多多的海螃蟹。等一等看看他們的天井裏,海螃蟹的殼子不知道堆了多少。他想不必說了,回家去吧。許多人看得神蹟就像這個山裏的公公看海螃蟹。他們也許十年才經歷一次,也許三十年才經歷一次,所以把神蹟看作希罕的事。但是,活在神的面前,神蹟是平常的事,神的手是神蹟的來源,神是一直在那裏施行神蹟。

 

神蹟不必我們花力氣去作出來】所以,神蹟不必我們花力氣去作出來。神的大能從我們身上顯出來,就有神蹟。保羅那一次被毒蛇咬了,他把蛇甩到火裏去(徒廿八3~5)。你看保羅那一天的神蹟是怎麼行出來的。他並沒有對米利大島上的人說:「你們來,我要行一個大神蹟給你們看。」他就是簡簡單單的把蛇甩到火裏去了。他一點沒有鼓吹。不認識神的人才在那裏鼓吹神蹟,真認識神的人就不鼓吹神蹟。(當然,這並不是說,不鼓吹神蹟的人就是認識神的人。有人不相信神,自然也不相信神蹟。)認識神的人決不鼓吹神蹟,因為神蹟在他身上是自自然然的事。弟兄姊妹,當你禱告得答應的時候,你如果覺得你作了一件了不得的事,那就證明你的信心幼稚得很。如果你真是相信神的能力,那就不知不覺的得神聽你的禱告,不知不覺的神給你行了一個神蹟。在那種情形之下,神蹟實在自然得很,一點不覺得吃力,一點沒有希奇。

      我們必須記得,神蹟是在我們不覺得的時候行出來的。如果我們覺得是在那裏行神蹟,就不成功。換句話說,我們立志行神蹟的時候,神蹟離開我們很遠,好像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那樣,但是,當我們活在神面前的時候,當我們能信神的時候,不知不覺就有神蹟。像保羅那一次不被毒蛇咬傷的神蹟,是也在不知不覺中行出來的。如果人家要他再來一次,他就不能。如果人家要我們也學保羅那樣來一次,我們也不能。我們不能效法別人的事,我們也不能重演自己所經歷的事。我們在這裏是摸基督徒經歷中一個重要的原則。在我們基督徒的經歷中,神聽我們的禱告,神替我們行神蹟,有一個根本的原則,就是不知不覺,就是自自然然。起先,我們覺得自己多有力量,我們覺得我們有了不得的信心,但是,當我們有一點學習,有一點進步的時候,就不那麼覺得了。你也不知道你怎麼信的,你就是這樣交在神的手中,事情就是這樣出來了。

      在保羅身上,有許多神蹟奇事發生,但保羅說他自己是「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神肯藉人作工,但是神不肯叫人覺得他自己能作甚麼。不認識神的人,才在那裏說他能作這一個,說他能作那一個。真認識神的人,就要說,我不知道我能作甚麼:一個真能被神所用的人,他不覺得他能作這個,他不覺得也能作那個,他作了就是作了而已。哦,感謝神,神的能力是大到一個地步,甚麼事情都是祂自己作,不必我們作。我們越作基督徒越簡單。凡作得複雜的人,有毛病。我們越過越認識神,越過越簡單,就是這樣,連相信都沒有從前那麼花力氣。我們活在神面前,一天過一天,越過越簡單,就叫我們真能從心裏說:「是神,不是我們。」弟兄姊妹,你如果真正認識神,神的作為在你身上就都是自自然然的。―― 倪柝聲《十二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