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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邪教教主的真面目

 

  一九九三年三月﹐在湖南省湘潭縣一農戶家中﹐一個新的邪教組織“主神教”粉墨登場。隨後﹐該組織迅速發展蔓延到全國二十餘個省市自治區﹐並多次召開全國性代表大會﹐發展信徒上萬人。  一九九八年一月﹐公安部將“主神教”案列為全國邪教組織五大專案之首﹐要求限期偵破。
  一九九八年六月﹐湖南省公安廳披露﹕“主神教”案已被一舉破獲﹐“主神”劉家國及重要骨幹二十六人被抓獲。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筆者趕赴湘潭市看守所﹐見到了剛被一審判處死刑的劉家國。這個曾經被信徒們頂禮膜拜的“主神”﹐其真實面目是什麼呢﹖
  1999618﹐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主神教”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家國﹑朱愛清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劉家國系首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3萬元﹔朱愛清系主犯﹐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萬元。
  據稱﹐“主神教”案是我國至今為止第一大邪教案。
  1999621﹐筆者在湘潭市看守所見到了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中國第一大邪教教主劉家國。
  劉家國戴
沉重的手銬腳鐐﹐艱難地挪到筆者面前。他身高約1.65﹐上身套灰色的T恤﹐下身穿一條奶黃色的沙灘褲﹐兩腳趿拉乳白色的拖鞋﹐這種都市青年人時下流行的穿﹐讓你無法把它與“神”聯系在一起。
  劉家國是安徽省霍邱縣城關鎮牌坊鄉五一村的一個農民﹐文化程度僅為小學。他有多個化名﹐如王建業﹑王傳林等﹐至被捕時﹐連他最親近的骨幹成員也不知其真實身份。
  自封“主神”﹐“其實我不是什麼神﹐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1988年﹐我23歲時﹐母親要我跟她去縣城教堂聽教﹐我主要在其中一個分支教會城南教會活動。我在教會表現得很活躍﹑很積極﹐牧師認為我外貌顯得很誠實﹐所以﹐他還讓我給教堂的人教唱聖歌﹑上聖課。當時﹐教堂裡的人都知道我劉家國這個人(劉的臉上露出得意之色)。大概是1991年﹐教會內部因互相嫉妒發生紛爭﹐城南教會被取消了﹐我只好到縣城教堂去。”
  說到此﹐陪同採訪的承辦法官對筆者說﹐劉家國把重要的東西隱瞞了。
  事實上﹐19915月﹐劉因參與邪教組織“呼喊派”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寫了再不重犯的保證後被釋放。不久﹐他受
上縣“呼喊派”頭子“救恩”指派﹐四處活動。同年11月﹐劉家國被霍邱縣人民檢察院批捕﹐劉聞訊外逃﹐後來加入邪教組織“被立王”。
  劉家國是這樣自述他加入“被立王”的經過的﹕“有一天﹐在教堂裡有兩個陌生的年輕人注意到我。他們多次找我談話﹐跟我講有關耶穌復活的經過﹐後來﹐他們問我想不想見‘神靈’﹐我當然想見啦。我跟
他們到了安徽阜陽﹐見到了‘被立王’頭子吳楊明。當時﹐我心裡一驚﹕這神靈不是和我一樣也是活生生的人嗎﹖我當時心裡雖然產生懷疑﹐但沒講出口。
  “正式加入”‘被立王’後﹐與吳楊明接觸的機會多了﹐我更加堅信了自己的看法﹕吳楊明不是神﹐而是一個人。我感到我被‘被立王’欺騙了﹐所以﹐我對吳楊明產生了反感。
  “後來﹐吳楊明賜我教名‘憐憫’﹐要我到湖南去傳教﹐於是﹐我來到了湖南湘鄉﹐發展教徒。
  “在湘潭縣傳教時﹐我與朱家的一位小姐發生了性關係﹐結果被‘被立王’的人責罵了一通。我想﹐一個人有性需要是正常的﹐我對他們的責罵極為不滿。‘被立王’倒臺後﹐我就搞了‘主神教’。”
  劉家國說﹕“參加‘被立王”的經歷﹐使我看到現在的人特別迷信神的作用。神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他們並不清楚。但你只要打
神的招牌﹐就會有人相信你﹐並願為你奉獻一切。所以﹐我當時就想﹐既然吳楊明這個人可以當神﹐難道我就不能當神嗎﹖”
  筆者問﹕“‘主神教’的信徒們都把你看作是神﹐你認為自己是神嗎﹖”
  “你們看我是不是神﹖”劉家國反問道﹐“如果我真是神的話﹐現在會在這個地方(指看守所)嗎﹖今天我可以跟你們講實話了﹐‘主神’是別人對我的稱呼﹐我接受了﹐其實﹐我自己一直認為我不是什麼神﹐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劉家國的話﹐真實與謊言並存。事實上﹐“主神”是他自封的﹐儘管他心裡明白自己不是神﹐而是一個普通的人﹐但在“主神教”的信徒們面前﹐他卻披
“神”的皮。
  19975月﹐“主神教”在湖南衡東縣召開了第一次全國性代表大會﹐參加會議的有來自廣西﹑云南﹑山東﹑天津等15個省市自治區的骨幹人員近50人。會議開了2天﹐最後一天很晚的時候﹐“主神”如幽靈一般出現。
  他對
跪拜在地的幾十名信徒說﹕“我就是神。聽從神的意願﹐服從神的安排﹐就會迎來光明的幸福。”
  “蒙召”﹐“都是她們自願的”﹖
  筆者接下來的提問﹐沒想到會使“主神”感到難堪﹕“在‘主神教’制訂的《十條誡命》教規中﹐有‘不可偷盜﹐不可淫亂’﹑‘不可嫖賭逍遙’的戒律﹐而你自己在‘被立王’時就與朱家的一位小姐發生性關係﹐當了‘主神’後甚至與10多個女信徒發生性關係﹐你認為自己算不算違反教規﹖”
  “主神”的臉先是一陣紅﹐沉默稍許後﹐終於艱難啟齒﹕“我說過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嘛﹐與女人發生關係是由於我的性需要。我與她們發生關係是違反了教規﹐但說實話吧﹐我搞‘主神教’﹐就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
  承辦法官這時在一旁向筆者補充道﹕“劉家國在受審時﹐曾交待過﹐他搞‘主神教’的目的就是想多騙點錢﹐多玩點女人。”   “那都是她們自願的﹐我沒有強姦她們。”“主神”急忙解釋﹐他似乎特怕法官提到“強姦”二字。據說﹐在法庭上﹐劉家國不承認自己有強奸行為﹐他對女信徒只是“蒙召”行為。實際上﹐“蒙召”是“主神”奸污婦女的一種遁詞。劉家國把“蒙召”的含義解釋為女信徒把童身獻給“主神”﹐與“主神”肉體合一才能得到靈魂的拯救﹐這是神對凡人的恩典。
  “主神”是如何“蒙召”女信徒的呢﹖據調查﹐大多數是他授意手下的骨干去做女信徒的思想工作﹐有時他也親自出馬﹐連欺騙帶威脅使女信徒就范。
  199512月﹐“主神”與朱愛清來到衡山縣嶺坡鄉的女信徒“良善”家。“主神”發現“良善”有一女兒﹐便提出要“蒙召”她。少女不從。朱愛清便威脅說﹕“如果不願意的話就會有大難降在你身上。”說到這裡﹐朱又心虛地說﹕“你要是答應了﹐與‘主神’‘蒙召’這種事是千萬不能對別人說的﹐否則會遭到神靈的懲罰﹗”在這種軟硬兼施﹑威逼利誘下﹐一個花季少女被“主神”姦污了。
  而另外一名幼女的遭遇則更慘了。19946月﹐在湘鄉市的骨幹“憑信主”家中﹐部份信徒組織小型聚會。13歲的小女孩小碧因為好奇﹐跟
姐姐從邵陽來到湘鄉﹐想看看“神”的樣子。“主神”見小女孩長得秀氣靈巧﹐授意手下將小碧強行關進“主神”的臥室。當晚﹐“主神”伺機強行姦污了小女孩。
  收取“奉獻金”﹐“為了救苦扶貧”﹖
  “主神教”沒有經濟實體﹐甚至連“主神”都是寄居在信徒家中。“主神教”的活動經費完全靠收取信徒的“奉獻金”。
  筆者問劉家國﹕“你收取‘奉獻金’主要用來幹什麼﹖”
  劉家國答﹕“主要是為了救苦扶貧。”
  筆者要他舉幾個例子證明一下。
  劉家國仰起頭﹐想了片刻﹐才訥訥地說﹕“有一年﹐桂陽有個婦女﹐家裡受了災﹐我捐了200元錢﹐還有﹐好像……還有一個婦女家裡也遭了災﹐我也捐了200元錢。”
  筆者問﹕“‘主神教’的信徒大多來自窮鄉僻壤﹐家境貧寒﹐生活困苦﹐你是怎樣向他們收取‘奉獻金’的﹖”   劉家國感到有點招架不住﹐支支吾吾地答不上話。
  事後﹐承辦法官告訴筆者﹐為了能從信徒們身上榨取更多的錢物﹐“主神”的骨幹成員變
法子向信徒們收取“奉獻金”。
  婁底是骨幹成員朱愛清傳道的地方﹐她向信徒們散佈種種謠言﹐說什麼“銀行要倒閉了﹐地球將會毀滅”﹑“錢存在家裡不安全﹐要存到神那裡去”﹑“你們現在交一元錢﹐將來會得一千元的回報”﹑“花錢打針吃藥﹐不如請神消災化難”等等。在“主”的訓導下﹐跪在她面前的信徒們紛紛拿出錢來﹐沒交錢的則一直跪
﹐直到求托親友借來為止。
  雙峰縣的信徒張某交了“奉獻金”﹐沒料到“主神”又向他提出新要求﹕“大家都有手機﹐‘主神’沒手機怎麼行﹖你幫他買一部吧。”張某認為“神”的意志不可違﹐祇得忍痛為“主神”購買了手機和傳呼機﹐在電信局登記的是自己的名字。本以為出錢可以消災﹐沒料到引來災害﹐“主神”每月的手機費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神”不但沒有給他帶來財富﹐相反﹐家裡的東西被迫賣得所剩無幾﹐還欠了一屁股債。手機因欠費停機了﹐“主神”又將同樣的故事在別的信徒身上再演下去。
  據調查﹐僅在湖南省﹐“主神”就誘騙所謂“奉獻金”22萬多元。
  這些“奉獻金”真如劉家國所說是“為了救苦扶貧”嗎﹖非也。他騙取的這些“奉獻金”﹐大部份用在個人享受上了。平常﹐他穿
高檔西裝﹐騎名牌摩托車﹐手機和傳呼機換了一個又一個。對於特別的女信徒﹐劉家國便用那些窮鄉僻壤的善男信女的血汗錢供養起來。據為“主神”生下男孩“志明”的18歲少女胡某供認﹕“我被安排到株洲﹐租住兩室一廳﹐有一個17歲的女信徒照顧生活﹐她見我必下跪。一年多時間裡﹐‘主神’只來過兩次﹐第一次給我3000元﹐第二次給我2萬元﹐還為我買了只大金戒指﹐給了我家裡一些錢。”
  一位經教育後醒悟的“主神教”信徒事後說﹕“要不是政府抓獲了‘主神’﹐我們還不知道‘奉獻金’都花在‘主神’和他的情婦及私生子身上了﹐我們還以為全用來傳教了哩﹗”
  筆者最後告訴劉家國﹐信徒們因加入“主神教”而引起的家庭糾紛時有發生﹐夫妻打架致重傷或輕傷不計其數﹐夫妻離婚16人﹐因信“主神”迷信方法治病死亡4人。我們問劉對此有何感想。這些話似乎揭痛了劉家國的爛疤﹐他急躁地站了起來﹐仍要狡辯﹕“這又不是我造成的﹐別人有痛苦﹐我都是盡力去解決的。”筆者問他解決了什麼痛苦﹐劉說不出所以然。
  筆者即將離開看守所時﹐劉家國正拖
腳鐐一步步走向監牢。望他那即將逝去的背影﹐筆者深切地感到﹕只有正義之道才是通向光明之路。
  (原載《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