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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面的真理──主觀的和客觀的

 

讀經: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4~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與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二8)

「照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0~21)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

 

何謂主觀客觀】有一件事,是我們常常說的,就是客觀的真理與主觀的真理。全新約的真理,只分這兩方面;全舊約的真理,也只分這兩方面。為要使許多人明白的緣故,我要把甚麼叫作客觀的,甚麼叫作主觀的,先解說一下。客,就是客人;主,就是主人。從客人那方面看,就是客觀;從自己這方面看,就是主觀。客觀的意思,就是在別人身上;主觀的意思,就是在自己身上。一切不在我身上的真理都叫客觀的真理;一切在我裏頭的真理都叫主觀的真理。一切在我之外的,都是客觀的,雖然是在我之外的,但它還是真理。一切在我裏頭的經歷,都是主觀的,這也是真理。聖經對於兩方面的真理,是雙方並重的,我可以舉些例子在下面。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十四章十六節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可惜許多人只會背三章十六節不會背十四章十六節。豈知這兩節是有同樣價值的。神有兩個賜:三章十六節,是把子賜給我們;十四章十六節,是把聖靈賜給我們。神把祂的兒子賜給罪人,把聖靈賜給信祂兒子的人。神把祂的兒子賜給世人,叫世人可以因祂得救;神把聖靈賜給信祂兒子的人,叫他們有能力得勝。一個是兒子的賜給,一個是聖靈的賜給。一切在兒子裏作的,都是客觀的真理;一切在我裏頭,藉聖靈作的,都是主觀的真理。凡在基督裏作的,都是客觀的;凡在我裏頭藉聖靈作的,都是主觀的。主在十字架死的時候,你已經與祂同死了,這是客觀的事實。你若摸摸你自己,看看你死了沒有,你就必定不會覺得你是已經死了。你對一個罪人傳福音,說你是罪人,但是,基督已經為你死了。請問,他能不能看見他是已經與基督同死了呢?沒有一件事,在基督裏的,不是客觀的。一切在基督裏的,都是客觀的。聖靈的工作,一切在我們裏頭作的,都是主觀的。聖靈並沒有在祂裏面作了甚麼。祂所作的一切都是在我們裏面;基督所作好的,都是擺在那裏;聖靈所作好的,都是擺在這裏。一切的東西,一切的工作,只要是在基督裏的,都是客觀的;聖靈所作的,都是主觀的。請我們記牢,客觀的是在基督裏,主觀的是在我裏頭。

      約翰福音十五章四至五節,主兩次重複說一句話:「你們要常在我裏面。」甚麼叫在我裏面?在我裏面,就是在主裏面。在主裏面,是客觀的。先有了客觀的一切,然後才能有「我也常在你們裏面」的經歷。這是主觀的。我們應當記得,所有的「我也常在你們裏面」,都是繼續在「你們要常在我裏面」之後的。一切主觀的經歷都是根據於客觀的事實。光有聖靈的工作,沒有基督的工作,就從古到今,沒有一個人能得救。光有基督的工作,沒有聖靈的工作,也沒有一個人能得救。我已經說過,人有兩腳才站得穩,在兩眼才看得清楚,鳥有兩翅才能飛在空中。照樣是你先在主裏,主才在你裏。

      約翰福音六章四十七節說,「信的人有永生。」這是我們信的人,誰都知道的。但是,永遠摸不,我的永生在那裏。信是信的,不錯,信的人是有永生的。但是,約翰福音四章十四節是說甚麼呢?是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我所賜的水,是生命的水,要從裏頭一直湧,一直湧,叫你覺得它的味道。一方面是說有永生,一方面是說有活水的泉源一直湧,叫你嘗永生的味道。六章四十七節是客觀方面的,四章十四節是主觀方面的。約翰一書二章八節說,「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有的真理,是在祂裏頭的;有的真理,是在我裏頭的。都是真理,都該注重。約翰說,怎樣才能結果子呢?「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換一句話說,客觀的真理,和主觀的真理一平均時,就多結果子。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七節說,「真理的聖靈……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常與你們同在」,這是客觀的,這是指聖靈藉基督與門徒同在的。「要在你們裏面」,這是主觀的,這是指基督藉聖靈住在門徒裏面。現在是客觀的,是在你之外的,但是,聖靈一來住在你裏頭,客觀的就變成主觀的了。

      一方面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另一方面,保羅在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七節說,「基督在我們裏頭,成了有榮耀的盼望。」我們在基督裏,這是客觀方面;基督在我們裏,這是主觀方面。

      我們若要從聖經找出這兩方面的真理,可以找出幾百節,一方面是客觀的真理,一方面是主觀的真理,這兩方面我們一拿牢,就是說聖經的軌道被你拿牢了。火車是有兩條軌道的,若是單軌,就有出軌的危險。若是有兩條軌,火車在上頭,可以一直跑。客觀的真理,和主觀的真理,是我們該注重的。若我們有同樣的注重,就要得頂大的幫助。我不是要講甚麼神學,我願在實行方面來講一點。我姑且把基督在客觀方面所成功的最大的幾件事提一提,也把聖靈在我們裏頭作的,就是在主觀方面的也提一提。

 

基督在客觀上所成的事】第一,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替我們死了,這是聖經中,客觀真理的中心。碰一碰就是基督怎樣死,碰一碰就是基督怎樣贖罪,碰一碰就是基督怎樣作挽回祭。除非你不讀聖經,一讀就是講到這些事。是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這件事,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功了,已經擔當了你的罪,已經擔當了我的罪,已經擔當了許多人的罪。這是事實。

      既然主耶穌擔當了你的罪,擔當了我的罪,擔當了全世界人的罪,為甚麼全世界的人不都得救呢?有的人信了主,我們知道他已經得救了,為甚麼他並沒有得救的快樂呢?為甚麼他還是為他的罪擔憂呢?這是因為他一直看主觀方面,就看見在我裏頭還是頂有罪,在我裏頭還是頂污穢,在我裏頭還是頂骯髒,這樣怎能得救呢?但是,我們要知道,基督所作的,是客觀方面的,當然在主觀方面找不到。燈如果在這裏,若到那裏怎能找呢?主所作的,只在各各他,祂不作在我們裏頭。如果在我裏頭找,就永遠找不。雖然在我裏頭找不基督為我死,但是,在十字架上,能不能找呢?如果在十字架上,能找基督為我的罪死了,就可以說,阿利路亞,我的罪基督已經擔當了,我已經得救了。甚麼時候,你的信心能跑到客觀方面,聖靈就要發出能力射到你裏頭,叫你有赦罪的平安,有得救的快樂。如果你在主觀方面找,就永遠找不,因這不是神的辦法。神是先把兒子賜給人,後把聖靈賜給人。聖靈的賜給是在神的兒子之後的,先是基督,後是聖靈。聖靈所作的,就是將主所作的那一邊,成功在我們的身上。

      希伯來書說到信心好像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假使我們今天坐在船上,船上有一頂大的錨,不過這錨一直擺在船上,那有甚麼用處呢?錨要拋在水裏,船才不會搖,錨不是擺在船上的。信心也是這樣。信心從來不是相信在我這裏的,信心是要拋在主耶穌那裏,是從這邊拋到那邊去。甚麼時候在客觀方面有所抓住,甚麼時候在主觀方面也就牢靠。如果錨擺在船上,船不住的搖動,就再打幾個錨擺在船上,船會不會穩定呢?我告訴你,如果打再大的錨,滿船都裝的錨,船仍是搖動不安的,只要把錨拋在水裏就好了。我們越看自己就越灰心。如果把我們的信心,拋到主耶穌的十字架上去,我們就平安了。必須那邊先有,然後才有這邊,一掉頭就不行。以客觀為起點,以主觀為結局就對了。光注重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不注重聖靈在我裏頭所要作的,就永不能有經歷。光注重在我裏頭的聖靈,不注重基督在十字架所成功的,也毫無用處。

      例如我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這件事,是不是我們自己把自己釘死呢?不是的。羅馬書六章六節告訴我們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是我們自己去釘,乃是基督死的時候,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了。這是客觀的真理。你的眼必須看主。若是你自己釘自己那就不得了,你看見了你的可惡,但是怎麼釘也釘不死。信徒頂大的錯,是說,雖然聖經說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了,但是,我看看自己,還是頂硬心,還是頂會發脾氣,還是頂壞頂不好。和祂同釘死,可是越弄越不死。這是你錯了,因你是從你這個人來起頭。你應當記得,每一個真的起頭,都是基督。不是看自己死了才是真死,乃是基督死的時候,你已經和祂同死了。錨,拋出去才有用處,信心,是拋到基督那邊去,才生效力。你的眼如果老看自己,釘又釘不死,裝死又是假死,你就怎麼都弄不死。你在十字架上,已經和基督同死了,這是基督作的。在客觀方面,基督已死,你也已經死了。

      羅馬書八章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必要死,若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這與羅馬書六章六節剛好對起來。那邊是與基督同釘,這邊是藉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釘死是基督成功的,治死是藉聖靈作的。與基督同釘,我相信,我可以說,阿利路亞!基督死的時候,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死了。在這一邊,今天,聖靈提起一件事,對你說,這件事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願不願順服?你說,我肯,這件事就過去了。明天,聖靈又提起一件事對你說,這件事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願不願順服?你說,我肯,這件事就又過去了。聖靈說,你的脾氣,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可以不發脾氣了;你說,我肯不發脾氣,聖靈就要給你能力不發脾氣。聖靈說,你的驕傲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可以不驕傲;你說,我肯不驕傲,聖靈就要給你能力不驕傲。你肯一樣一樣的順服,聖靈就要一樣一樣的成功在你身上。你若是靠自己,想把脾氣壓下去,就咬牙硬作也不成。你先看基督在那邊所成功的死,聖靈就要把那個死,成功在你身上。

      頭兩世紀,信徒請安的話,有的是說「主必快來」,有的是說「在基督裏」。看一看在基督裏的,甚麼都是甜的,甚麼都是寶貝的。同時,聖靈在你裏頭,也要治死你身體的惡行。今天的基督人,不是太注重客觀的真理,就是太注重主觀的真理。太注重主觀的真理,就是自己壓自己,好像錨不拋在水裏,仍是沒有用處。有的人以為基督已經死了就甚麼都不管,這也不行。基督已經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不信,你還是沉淪。基督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你肯信,你要祂,你就得救。照樣聖靈對你說,你的脾氣、你的驕傲、你的嫉妒,都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肯,你要的話,聖靈就要給你能力得勝。你相信客觀的真理,同時,聖靈要把客觀的真理,成為你主觀的經歷。你相信外面的真理,聖靈就要把它成功在你裏面。你相信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聖靈就要把它成功在你身上。

      不只同死的真理是這樣,就是復活的真理也是這樣。以弗所書二章六節說,「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我們怎樣復活呢?是和祂一同復活。又是基督,又是客觀的真理。這復活,不只以弗所書是這樣說,在別的書信中也有。彼得說,「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換一句話說,每一基督人甚麼時候重生,甚麼時候他就與基督同復活了。每一重生的基督人,都與主同復活了。每一與主同復活的基督人,都已經重生了。是與祂同復活,是祂把我們復活了。

      復活是甚麼意思呢?復活的意思是這樣:主耶穌死了,身體在這裏,全身的血流完了;頭上因戴荊冕的傷痕,不知有多少;手和足有釘痕;肋有槍傷,這是死的權柄抓住了祂的身體。現在,神的生命,跑到這身體裏,祂就活了。這個生命在祂身上勝過了一切死的作用,叫所有的傷,所有的痛都好了。這就是復活。本來是眼睛不會看,耳朵不會聽,手足不會動的。現在都會了。死,在聖經中,就是絕對的沒有能力,極其軟弱的。死,就是屬靈的無能,就是屬靈的不可能。本來身上有頂多布捆,但是復活時如何呢?主耶穌從死裏復活,與拉撒路的復活大不同。拉撒路從墳墓出來,手腳裹布,臉上包手巾,還需要人替他解。主耶穌復活了,聖經記說,「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墳墓裏),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祂並非慢慢解,慢慢剪,是神的能力生命一進去,那合法不合法的捆綁,就都沒用處了。剛才是屍首,現在是行動自由了,這就是主的復活。

      我記得剛作工的時候,我曾求主叫我與主同復活,我想,主若叫我與祂同復活,我就有能力行神的旨意了。我這樣禱告又錯了,又是從我這個人起頭。聖經是說,我已經和基督一同復活了。這是一件已經成功的事實。請你記得,越回頭看自己越不好。我們不是不該有主觀的經歷,我們乃是該先相信客觀的真理。我現在可以說,主,我感謝你,因你已經復活了,我也和你同復活了。你把這事實先相信。我已經復活了。我怎樣復活的呢?是覺得我復活了麼?不是基督叫我復活了。我們可以問自己是怎樣得救的。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豈不是聽見一個福音說,主耶穌已經為你死了,主耶穌的血,已經把罪洗淨了,你相信,你就得救了麼。我們不是回頭看自己差不多,是當看那邊──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這樣一抓牢,你就平安了。

 

聖靈在主觀方面之工作】但是,如果我們只注意客觀的真理,不注意主觀的真理,就又只有一個翅膀,還是不能飛。我們不能只注意一半,還有一半也是該注意的。以弗所書二章六節說,我們已經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章十九至二十節反而說,「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裏復活……在以弗所的信徒,雖然都已經和基督一同復活了的,但是使徒保羅,要在以弗所的信徒,知道主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十九節是說這能力有多大,二十節是說這能力是甚麼能力。這能力乃是復活的能力。換一句話說,我們雖然已經復活,我們還當知道復活的大能。在客觀方面,已經有復活;在主觀方面,還當知道復活的能力。如果有人說,我的脾氣已經釘死了,我仍然可以發脾氣,這是不可以的。在客觀方面,我的脾氣已經釘死了,但是,在主觀方面,還該藉聖靈來冶死我的脾氣。在主觀方面,還當藉聖靈的能力,拒絕世界,遵行神旨。有了客觀方面的事實,也得有主觀方面的經歷。今天頂不好的光景,就是不信客觀的事實,只打算在主觀方面用工夫。有的人只要相信客觀的事實,不理會主觀方面的經歷。但是,按聖經看來,沒有信心,永遠得不蜃靈的拯救;沒有順服,也永遠得不屬靈的拯救。信心是對於基督所已經成功的,順服是專門對於聖靈所要成功的。信心是對於基督,順服是對於聖靈,所以信而順服是頂緊要的。

      腓比書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保羅說他這樣丟棄萬事,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曉得復活的大能。他不是說要曉得復活,因復活是一信就已經有了的。但是,在主觀方面,還是需要丟棄萬事,才能曉得基督復活的大能。升天這件事,是新約中最末了一個已經成功的大真理。因主的降生、主的受死、主的復活、主的升天,都是真理中最大的真理。對於升天這件事,當我才信主的時候,不知花了多少工夫。我想我如果天天是坐在天上,罪惡是在我腳下,不知道多好。但是,我好像飛機在空中一樣,不能耐久,一下子又落下來了,我一直求,一直求,盼望有一天我能穩坐在天上,打破我素來升天的記錄。有一天,我讀以弗所書二章六節說,「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的話,我明白了。基督人是甚麼時候與基督一同復活,也就在甚麼時候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了。基督人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不是因為殷勤,不是因為禱告,是因基督升天的時候,也把我帶到天上了。祂在天上,所以我也在天上。不過我該讓主升天的能力,在我裏頭彰顯出來。

      另一方面,我們看歌羅西書三章一至三節:「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這是主觀的。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這就是升天。因為你們已經死了,已經復活了,已經升天了,所以你們當求上面的事,你們該天天思念上面事。比方說,一個罪人聽見主耶穌已經為他的罪死了,他想,主既然為他的罪死了,他仍舊去犯他的罪,我們都知道是不可以的。我們已經有了升天的地位,如果我們一直思念地上的事,就升天的地位也是徒然。如果你一面信基督升天的時候,你也升了天,一面你一直思念上面的事,不思念地上的事,這樣,就在客觀方面,你是在天上,在主觀方面,你也是在天上。

 

二者並重】弟兄們,光有客觀的事實,沒有主觀的經歷,就不免近乎理想,一點天上的味道都沒有。在客觀方面,都是基督作的,絕對需要相信。在主觀方面,是聖靈要作的,絕對需要順服。所有屬靈的經歷,都是先相信基督所成功的,後順服聖靈所指示的。基督所成功的,是叫我們得地位;聖靈所命令的,是叫我們有經歷。基督所成功的,是事實,需要我們相信;聖靈所引導的是原則,需要我們順服。所有屬靈的經歷,都是從客觀起頭,沒有一個例外。絕對的從客觀起頭。錨應該拋在基督的死裏、復活裏、升天裏。

      約翰福音十五章四至五節:「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這裏的次序是頂要緊的,要先在我裏面,「我」是主。該先在基督裏,這是客觀的。我也在你們裏面,是基督在我們裏面,這是主觀的。先有客觀的,主觀的就擺在我們裏面。底下有一個應許,就是多結果子。先在主裏是客觀,有了客觀,而後才有主觀──主在我們裏面。當你相信客觀的事實,就客觀方面所有的,也搬在你裏頭來了。客觀加上主觀,結局就多結果子。光有客觀,永不會結果;光有主觀,也永不會結果;客觀和主觀聯合起來,就能結果。

      在預表方面,我們看見當初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裏,一同禱告的,有男人,也有女人。男人是代表客觀真理的,女人是代表主觀真理的。男人在那裏,就是代表客觀的真理在那裏,就是道理在那裏。女人在那裏,就是代表主觀的真理在那裏,就是經歷在那裏。結局呢,就得了三千人和五千人。教會的起頭是如此,將來基督降臨的時候,一方面是神的羔羊,這是客觀的。一方面,是羔羊的新婦,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是主觀的。

      一切基督人的生活,能不能得主的喜悅,只看他是不是不偏於這邊,也不偏於那邊。今天在教會裏,有的人,專門講主觀的真理,如所謂的聖潔派。這完全只有女人。有的人,專門講客觀的真理,如所謂的弟兄派,這完全只有男人。這樣兩方都有虧損。光注重主觀方面,不但得不經歷,並且一天到晚苦死了。另一方面,一直注重客觀方面,歡喜的過日子,以為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同升天了,就甚麼都不管,也不會有經歷。一直注意客觀方面和一直注意主觀方面都不是神的辦法。聖經的原則,總是先客觀,後主觀。先有基督的事實,後有聖靈的引導,結局就能多結果子。但願神叫我們在祂的道路上,更知道如何順服祂,如何服事祂。―― 倪柝聲《得勝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