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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兩面的真理

 

讀經: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八節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怒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

 

      我們知道腓立比書,是保羅在羅馬的監獄中寫的。保羅在那裏不但寫了腓立比書,也寫了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他所寫的這三本書,各有所注重。以弗所書,是講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是講到基督在教會裏如何。腓立比書,並非講到像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那樣深奧的道理,乃是特別注重一件事,大意是不要他們爭論。腓立比書四章二節:「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這是兩個作工的姊妹,有不和睦的事,所以,保羅特地的勸她們。

      腓立比書是特別注重到謙卑、和睦、彼此相愛的事。可以說,腓立比書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的一種註解。保羅勸腓立比人,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接就講到主是怎樣虛己;怎樣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怎樣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告訴他們,這是基督的存心,所以勸他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但是,立刻有一難題發生,就是雖然願意如此,卻是作不來。聽是一件事,作又是一件事。使徒保羅如此講到主怎樣虛己,怎樣卑微,怎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樣一個高的地位,恐怕那兩個姊妹想,這麼高,怎樣作得來?所以,保羅就告訴她們到底如何方能作得到,這就是十二至十八節所講的。

 

作出得救的工夫】十二節:「這樣看來,我親愛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出(原文)你們得救的工夫。」「這樣看來」,是承上文而言的。「我親愛的」這個稱呼,是保羅每當要講一種頂要緊的話的時候所用的。他既這樣稱呼,他的下文就必是緊要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這話是甚麼意思呢?保羅的意思是:從前我在你們那裏傳福音給你們,你們是常順服我。現在出了事,你們就更當順服我。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傳福音,不但有我在你們那裏作榜樣,不但在你們與我接觸的時候順服我,乃是現在仍要順服我。所以這幾句話裏,包括三件事情:一、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你們順服我,是因我與你們有接觸。二、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你們更是順服,是因我不在你們那裏,更把你們交託神。三、現在有一件事要順服,就是應當恐懼戰兢,作出你們得救的工夫。

      「就當恐懼戰兢,作出你們得救的工夫」這句話,我們應當多讀幾次。「恐懼」可譯作「敬畏」。敬畏,是對於神的;戰兢,是對於自己的。一面對於神要敬畏,一面對於自己要戰兢。試探是那樣厲害,所以要戰兢;神是那樣高大,所以要敬畏。但是,這得救的工夫,怎樣作得出來呢?我們感謝神二神有法子,是作得出來的。

      聖經裏是把得救的事情分作三個時期的。第一,已過的,是神救我們脫離地獄的刑罰。第二,現在的,是神救我們脫離罪惡的能力。第三,將來的,是神使我們進到國度與基督一同作王。我可以舉幾個例:

      提摩太後書一章九節:「神救了我們……。」這是已過的,這是每一個信的人都得了的。

      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凡靠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這是今天的救恩,這是今天所能得的。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這是將來的得救。

      聖經明說有三樣的拯救,一是已過的,一是現在的,一是將來的。有的基督徒可以得已過的救恩,但不一定能得現在和將來的拯救。有的基督徒已得過去的救恩,也得了現在的救恩,並要得將來的拯救。一個人可以脫離地獄的刑罰,但仍有天天犯罪的。一個人可以脫離地獄的刑罰,但不一定將來作王。我還要舉出三處的聖經,來證明這三個時期的得救。

      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這是已過的得救。

      羅馬書五章十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這是說到現在我們因主的生命所得的拯救。

      羅馬書八章二十四節:「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這是將來的。

      我們感謝讚美神,我們已經得救了!但是,還有兩個得救未成功,所以我們要追求。有的人以為未得救,我們告訴他一信就得救,那是指脫離地獄的刑罰說的,我們已經得救了,但是,還應當脫離罪惡的能力,還應當追求將來國度的榮耀。所以,我們應當恐懼戰兢,作出我們得救的工夫。

      慕迪先生,是頂有能力的傳道人,頂會救人的靈魂,但是他說,我一生中,從來沒有看見一個懶惰的人會得救!這樣看來,一個人就是要脫離地獄的刑罰,如果他懶惰的話,也就得不「所以主說,你這睡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

 

真理的雙向性】我在前幾週多講到我們自己不能作;我們要作的話,就苦得很,只要我們肯投降,肯相信,都是基督替我們作的。但聽了這一半,還有下一半──恐懼戰兢,作出我們得救的工夫,是我們當負責的,如果我們不作,那就偏了。不錯,基督已經替我死了,替我流了血,替我復活升天了。有的人以為既是這樣,我不過敬拜而已,就絕對的被動。所以,也不必祈禱,也不必讀經,也不必奉獻。但是,我們應當知道,因為神已經作了,所以我應當更熱心;因為神已經作了,所以我應當作出來。我們怎樣作得來呢?下一節告訴我們了。

      十三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立比書二章十二節與十三節,可說是兩面極榮耀的真理,把甚麼都包括了。看上一節,是以為甚麼都是自己要作;看下一節,是說甚麼都是神要作。一面說我們應當作,一面說是神要作。這並非相反,乃是相合的。十二節是說我們當作;十三節是說神能使我們作所當作的。

      這兩節聖經,解釋了聖經裏面頂重要的兩方面的真理。我們看見聖經裏,一方面有許多是神嚴肅的命令,就是神命令我們作這樣,作那樣,好像神把一個難擔的重擔給我們去擔。我們力不能勝,舉足都難,好像要被壓死了。另一方面,有許多是神的應許,這也是神作,那也是神作,都是神的恩典,都是神的工作,好像一點都不必我們作甚麼。有人因為不明白這兩方面的真理,就不免偏於一端。有一等的人,以為都是神的命令,都得自己去作,就看神的命令是一個重擔,挑又挑不動,不挑又不行,就好像要被壓死一般。另有一等的人,又以為都是神的恩典,都是神的工作,甚麼都是神作的,一點不必自己去負甚麼責,就不免放鬆了自己。人如此的偏──無論偏於那一方面,都有一個危險,就是:聖經的命令既作不來,聖經的應許又得不。因為神的真理是兩方面並重的。神在我們裏面作,我們在外面作──作出神在我們裏面所作的。光讓神在我們裏面作,我們不在外面作,就我們甚麼都得不;我們自己在外面作,而沒有神在裏面作,就我們甚麼也都作不到。

 

信神使我能】人生所有的事,都包括在「立志行事」這二者裏。立志,是裏頭的定規;行事,是外面的作為。凡裏頭所已經定規的,外面就去實行,這叫作立志行事。立志,是指我們心裏的光景;行事,是指我們外面的生活。但是,我們裏頭的立志,外面的行事,都是神在我們裏面運行,直到我們成就祂的美意。所有的立志,都是靠神的運行;所有的行事,也都是靠神的運行。

      多少時候,我們想順服神,卻是不能;但是,神說,我在你裏面運行,所以你能順服,所以你作得來。多少基督徒頂苦,多少事作不來。多少時候對神說,順服你頂苦,我真作不來。我想不愛世界,作不來。我不應當恨某人,作不來。但是,神沒有叫你吃苦,祂要在你裏面運行,直到你作得來。所以你應當向神說,雖然我順服不來,我捨不得世界,我不會愛人,但是,我求你在我裏面作工,作到我肯順服你,肯丟下世界,肯不恨人。如果你能信,你這樣禱告之後,就必定有改變。就是有甚麼是你三四年來都不能得勝的,你這樣一交託,一相信,就必定會得勝。

      戚伯門先生起初作工的時候,聽他的人,一天比一天多;禮拜堂也蓋的頂大。慕迪先生聽了他的名聲,就特地乘火車到他禮拜堂去聽道。慕迪先生進了禮拜堂,暗暗坐在那裏聽。聚會完了,戚伯門認識慕迪,所以下了講臺走到慕迪那裏,請他有甚麼話就直說。慕迪先生就說:「弟兄!你所作的是一個失敗的,不是成功的,你的生命裏有了錯誤。」戚伯門聽了這話,心裏不高興,總想你慕迪不應當這樣批評我,你沒有權柄這樣說我。但是,說總被慕迪說了,並且自己也知道有一個地方不完全。當他知道了他是頂捨不得他的妻子兒女的時候,他一連兩三週頂難受!最後,他對神說:「神!我沒法不愛我的妻子和兒女。」但是,我求你作工作到我能。從那天起,他才知道如何愛他的妻子兒女了。後來,他作工大有能力,有人要他作見證,他有幾句話說,在我身上如果會傳福音,會講道理,如果有一點甚麼好,我知道是從那裏來的,不過是那一次的順服而已。

      神要作到我們能作的地步。亞伯拉罕吩咐他那個老僕人去為以撒娶利百加,是那老僕人要用盡力量把她送到迦南。但路上的駱駝,亞伯拉罕早已預備好了。下耶利哥被強盜所傷的那個人,是那個撒瑪利亞人扶他騎在自己的牲口上,把他送到客店裏去。我們要走,是無力的,因為我們已經受了罪的傷害,我們自己永遠沒有能力走。但是神在我們裏頭作工,叫我們真能立志,真能行事,真能作得來。凡一切能成就神美意的,都是祂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能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如果我們把這個記得牢,我們就好了。

      英國潘湯先生有一句話說,因為有神住在我裏頭,凡神所能作的,我都能作。有一個女人死了,有一個牌子上寫論到她的一句話:「她作了她所不能作的!」

      我們天天都過了似乎過不來的日子。如果我們要得完全的救恩,要生命清潔完全,必須是神作的。許多人是想效法基督,這個永遠學不成功。乃是神作了,所以我才能作。天天要拉牢,是神在我裏頭作。不是我作,必須神作了,我才能作。如果我們看見聖經所說的既是如此高,是我應當作的,就試試作去,就必定失敗。我們不過只該求神作工作到我們肯而已。

      潘湯先生講過一個故事:有一個醫生,吩咐一個看護去叫一個病人作一件事。看護就照醫生所說的去叫那病人作;但是,那個病人說,我不能作。看護就去回報醫生說他不肯作。醫生就去查看那病人為甚麼不作。察驗了,醫生就說,這個病人,不是不能,也不是不肯,乃是不能肯。我們在裏頭是不肯,在外頭是不能。裏頭不肯丟棄世界,外面就不能丟棄世界。但是,神能在我們裏頭運行到我們真肯,真願照神的美意行,並且也能行出來。

      因為神作進了,所以我們當作出;因為神已經在我們裏面運行,所以我們在外面要作出。我們今天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何能實行。不是等,不是去禱告,是要你現在作出來。凡是信主的人,已經有基督住在他裏頭了。「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基督在你們裏頭麼?」

      普通的錯誤有兩個:一是以為我要作好,我盼望作好,盼望得一個屬靈的生命。一是以為我已經得救了,所以一個指頭都不動,好像他自己不必禱告,不必讀經,不必奉獻,基督會叫他熱心的。前者的錯誤,是以為靠自己能作好:後者的錯誤,是以為得救了甚麼都不必努力追求。實在說來,一個人得了救,如果不殷勤,就不能有屬靈的生活。但是,如果不相信神,就也不會有成功。必須相信是神在我裏頭運行,使我能立志行事,所以我才能祈禱,才能讀經,才能作見證。相信在先,以後是作出。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了。我們一天過一天,要殷勤的作出得救的工夫。不是沒法,乃是神已經作了;因為我得了,所以我必定能。我現在舉個例:

      當主教訓祂的門徒說: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十七3~4)。這句話一說完門徒立即禱告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門徒知道這件事他們作不來。一次、二次、三次已經夠了;若是一天七次得罪,又七次回轉,這樣真不勝其煩,忍耐這個,頗不容易。所以,他們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主如何回答他們呢?「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來栽在海裏,它也必聽從你們。」這個與赦免有甚麼關係呢?這是因為我裏頭有信,所以就能對我裏頭恨人的心說:恨,你離開我。你能這樣信,所以當人求你赦免時,你也必定能說,我赦免你。因為相信神作了,所以你能作。不但赦免人,要先有信心,就是讀經、祈禱、不愛世界,也要先有信心。信神使我能,所以就必能。

 

神能力運行的結果】十四節:「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怒言,起爭論。」使徒已經告訴他們,是神在他們裏面運行,使他們能立志行事。這樣運行的結果,頂明顯的,就是與人和睦,無不平之鳴,不起爭論。無爭論,是沒有甚麼疑惑不決的。不發怒言,是能相信人,能彼此相愛。二章十三節是說神的生命在我裏頭作工,所以十四節就有完全的和睦。

      不但腓立比書這樣的表明,就是以弗所書、歌羅西書,也有同樣的例。以弗所書三章十九節說了「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之後(20~21節乃讚美的話),四章二至三節立即請到「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的話。神的能力在裏頭運行,一表顯在信徒中間,就是頂和睦。歌羅西書一章十一節:「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榮耀的權能,是神頂大的能力。我們以為得了榮耀的權能,就可以作一件奇事,行一個神蹟,作一件人所想不到的大事。那知不過是忍耐寬容。這是神能力絕頂的表明。

      對一個嚕囌的信徒有忍耐,比禱告神,求神答應,是更難的多。忍耐是難的,但是,神的能力是使我們能作得到的。三本書都是說基督徒一得了神能力的運行和充滿,就能與人和睦,就能忍耐寬容。

      十五節:「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無可指摘」,是人沒有話說。「誠實無偽」,是裏面簡單,不心懷二意。「彎曲」,是不直。「悖謬」,是脫了節,聯不起來的意思。這節頭一個的「世代」,照原文可譯作「種類」。第二個「世代」,照原文當譯作「世界」。這一節的大意,是說一個基督徒,在這對神的旨意彎曲脫了節的種類中,是不像他們的,乃是簡單無可指摘的。在這世界中,是好像光一樣。「照耀」,是生命的表明。

      十六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有的信徒以為不必開口作見證,用好行為領人好了。但這是啞吧信徒說的。我們是應當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生命的道」,可譯作「生命的話」。我們是應當將生命的話拿出來,或者說,特別舉起來給人看見。不只要用生命作見證,也要用口作見證。聖經從來沒有說作見證只用生命作不用口作的。在我們的親戚中間,在我們的朋友中間,在與我們有接觸的人中間,必須開口作見證;不然,你就沒有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不錯,馬太福音曾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但是,同時也告訴我們要承認主的名。你如果能信,能行,也請你信你能在與你同居的人中間,不但發光,也能作見證。保羅的意思,你們能如此,就完全了。

      「基督的日子」,就是基督掌權之日。「空跑」,指找罪人,傳福音說的。「徒勞」,指服事信徒,牧養他們,教訓他們說的。使徒以為他們能如是,就他在基督的日子,可以誇口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了。

      十七節:「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就是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保羅的意思,他們能這樣,所以就是賠上自己的命,陪他們死,也是願意的。如果他們真把自己當禮物獻給神,所以,就是將自己的命賠上去,也是願意的。

      保羅本來是喜樂的,但是,保羅還要與他們眾人一同喜樂。

十八節:「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上一節是說保羅本來喜樂,並且要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這一節是說你們要喜樂,並且也來同我保羅一同喜樂。哦!真被神能力運行的人,除了喜樂以外,沒有別的了。

      弟兄姊妹們,我們當信神已作,所以我也能作。我們現在能肯就好了。―― 倪柝聲《得勝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