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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見證

 

教會的見證】(先點一支蠟燭放在講臺上。)這一支蠟燭,有被風吹熄的可能。加果這一支蠟燭沒有被風吹熄的可能,它的光要繼續多少時候?燒到底就了了。現在,要問初信的弟兄說,你們喜歡你們的光就是這樣延長不了呢?還是喜歡你們的光就是這樣到底就完了呢?所以在這裏還有一件事要作。(拿出另外一支蠟燭來,用第一支蠟燭把它點亮。)現在的光,是不是比剛才多了一倍?但是,第一支的光,會不會因為叫第二支的光亮而減少?我們知道沒有減少。(再點第三支。)再點一支,會不會叫第一支的光減少?再點一支,它本身的光並不會減少。(再點第四支。)再點一支,它本身的光也沒有減少。但是,這一支的光(第四支),它也會繼續到它完了為止。如果再點一支,再點十支,再點一百支,再點一千支,這一個光要一直繼續下去。這就是教會的見證。

      有一件很可惜的事,就是光到有的人的身上,見證到有的人的身上就停止了。這是最可惜的事!教會是一代過一代,一直傳下來的。但是,有多少人沒有後代,就斷絕了。但是,有的人還是繼續下去。對初信的弟兄,我們不盼望見證到他們身上就停止。一支蠟燭只能燒到它的光停止了,也照樣,一個人的見證,到他死為止。如果一支蠟燭要它的光一直繼續下去,就要在它的光末了之先點別的蠟燭。這樣,第二支可以再燒,第三支可以再燒,第一百支,第一千支,第一萬支,可以再燒。如果一支過一支,一直在那裏點,這一個光就能夠遍滿普天下,而它並沒有減少。這樣與它自己毫無損失,又能叫見證繼續下去。

      所以,初信的人要學習為主作見證。因為這個見證如果不繼續,福音傳到你身上就停止了。你們固然是已經得救了,有了生命,也亮了。但是,如果你們不叫別人也亮,到你燒完了,就了了。所以,你們要帶領許多人到主面前去見主。不是雙手空空的去見主,是要帶許多人到主的面前去。

      我曾說過,凡人信了主以後,在第一年之內,不會開口承認主的,恐怕一輩子也不會開口。我今天在這裏也說同樣的話。凡人在信主第一年之內,不會為主作見證的,恐怕一輩子也不會作見證。除非主有大恩典臨到他身上,或者有大的復興。我們看見許多人,第一年不作見證,就一輩子不會作見證,一輩子不會帶領人歸主。所以要對初信的弟兄說,你們信了主,你們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愛,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救主,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救恩,第一次得了這麼大的釋放,而你們不能為主作見證,把你們當作一個光給別人去點一點,就在你們身上的盼望少得很。

      初信的人,第一年不開口,將來總是難以開口。要叫每一個初信的人,在第一個禮拜,第二個禮拜,就起首作見證,就起首帶領人歸主。這件事千萬不要放鬆。過了些日子,想要恢復,已經太遲了。許多作工的人的失敗,就是人得救之後,沒有好好的安排,結果下一代不行。所以盼望你們在人得救之後,頭幾天,頭幾個禮拜,頭幾個月之內,就帶領他們往這一條路走。要叫他們馬上對人作見證,帶領人歸主。

      你們可以把這個比方,再拉長一點。神的兒子來到地上的時候,祂點了好幾支蠟燭。然後到了保羅,主在他身上再點這一支。從那一個時候起,很少,或者說沒有看見是我們直接在那裏救人。你所看見的,教會二千年來,都是一支蠟燭,從頭燒到末了光熄了。再有一支蠟燭,又是從頭到末了光熄了。但是一直到今天,教會還繼續在地上,救贖、救恩也還繼續在地上。這是因為一支蠟燭,把另外一支再點,一支點一支的往下點。在有的人身上是點十支,點八支,點幾百支,所以雖然第一支燒了,還有第二支繼續下去。一支一支的點,你看見光是一直的接下去。許多人捨去他自己,把你們點了。我們不盼望光到你們身上為止。我們是盼望初信的人,一個一個在那裏盡他所能的去作救人的工作,去作見證,帶領人歸主。在那裏能夠一支一支的點,叫一代一代的人,能把這一個見證,繼續光照在地上。

 

作見證的意義】我想有好些經節我們特別要讀。現在先讀四個地方:

「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約四2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五19)

「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嗎?並且他到這裏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裏。」(徒九19~21)

「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繙出來就是基督)。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繙出來就是彼得)。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腓力找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一40~45)

「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為祂作見證。」(徒廿二15)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壹四14)

 

      前四處是連在一起的,後二處也是連在一起的。從這幾處聖經裏,我們可以看見甚麼叫作為主作見證?作見證的意義是甚麼?

      使徒行傳二十二章十五節說:「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為祂作見證。」這是主託亞拿尼亞對掃羅說的話。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萬人作見證。所以初信的弟兄作見證的第一個根基,是在乎看見和聽見。你不能見證你所沒有看見的事,你也不能見證你所沒有親耳聽見的話。保羅的特點,是他不像別人是聽見別人所傳的,他的聽見是親耳聽見。他是把他親耳聽見,親眼看見的見證出來。

      約翰一書四章十四節,說這一個見證,是甚麼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人所看見的,人就作見證。感謝神,你們在最近的時候,已經相信了主,已經遇見祂,相信祂,接受祂,你們是一個蒙了救贖的人。你們是已經脫離罪孽,得了赦免,有了平安的人。你們知道相信了主之後,你們是何等喜樂的人。這一種喜樂是你們從前所沒有的。本來罪孽的重擔壓在你身上,是何等重的事。今天,感謝神!這一個罪孽的重擔,已經脫去了。你們是看見的人,你們是聽見的人,今天你們對於這一個該怎麼辦?今天,你們就要將這一個見證出去。我們不是請你們去作傳道先生,也不是要你們從今以後把職業丟掉了,出來為主作工。乃是說,應該將你所看見,所聽見的,向你的親戚朋友,你所認識的人見證出來。並且,應當想法子把人帶到主面前去。

 

怎樣作見證】再看以上四處的聖經。這四個地方是相當簡單,都是特別指作見證說的。

      往城裏去說──撒瑪利亞的婦人:第一個地方,是約翰福音第四章。撒瑪利亞的女人,當她看見主的時候,主向她要水喝。後來主對她講活水的道,給她看見,人活在地上沒有活水是不能活,不能滿足的。人活在地上,喝這井裏的水,還要再渴。你能夠多少次的喝,還是多少次的渴。你還是不能滿足,還要喝,多次的喝。這一個世界所能貢獻給人的一切,就是我們喝了,還要再渴。所以,今天的滿足,不過是一時的滿足,等一等遠要渴。只有主的水,喝了不渴,因為有泉源在你裏面湧起來,叫你一直的滿足。惟有這種裏面的滿足,才能夠叫人脫離世界上的要求。

      到這裏,你們看見當主耶穌指明出「我是誰」的時候,本來那一個女人水罐子是最要緊的,現在她把水罐子丟掉了到城裏去,說:看哪!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所有的事,都說出來了。你們要去聽祂。這就是作見證。

      這一個女人是已經嫁了五次。一個丈夫過去,再嫁一個,再過去,再嫁一個。總是不滿足,一連換了五個丈夫,就像人喝水,喝了還要喝,總不滿足。到了今天,主說,現在你所有的丈夫還不是你的丈夫,你還是一個不滿足的人。但是,我有活水可以叫你滿足。當她聽見這話的時候,當她得了這麼大的一位主的時候,就把水罐子丟了,到城裏去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她第一件事,就是作見證。

      見證甚麼?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有一個人把我完全說出來了。這一個女人,素來行了許多的事,也許有一部分是城裏的人所知道的,有一部分是城裏的人所不知道的。她怕把她的事告訴人,現在卻被主都說出來了。她就作見證說,我素來所行的許多事,沒有人知道,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完全說出來了。所以你們來看,莫非這就是基督麼?我告訴你們,她一看見主就開口。聖經說,許多人因這女人的話,就相信了。

      從這裏,你們可以看見一件事。每一個人都有作見證的需要,就是作自己的見證。如果主把你這麼大的罪人拯救了,你就必須在神面前看見說,非開口來作見證不可。在這裏,有一位救主把我救了,我沒有法子不開口來承認祂。道理雖然講不出,最少我看見了這一位神,這一位是基督,這一位是神的兒子,這一泣是神所立的救主。我也看見我是罪人,被主拯救了。你只要這樣講就夠。你只要講你的感覺就夠。

      到底這是怎麼一回事?我說不上來。但是你們來看,我這個人是變得多好!我也不知道這件事是怎麼樣的。本來我以為自己是一個好人,今天我看見我是個罪人。本來我不以為是罪的,今天主把它說出來給我知道了。現在,我明白我是甚麼種的人。從前的時候,我作了許多事,別人不知道,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從前我也犯了許多罪,但是我一點不覺得是犯了罪。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的事完全說出來。我自己所知道的事,祂給我說出來;我自己所不知道的事,祂也給我說出來。我只得承認說,我摸了救主。在這裏有一個人告訴我說,連我今天的丈夫還不是我的丈夫。祂說,你喝了這水還要再渴。你還要再來打水,還要再渴。我所不知道的事,祂告訴了我。你們來看,這一位恐怕是救主,這一個恐怕是基督,只有這一位能救我們。

      我告訴你們說,凡看見自己是罪人的,都應當有見證好作。當你看見這一位主的時候,你也應當有見證好作。請你們記得,這一個女人的見證,是在她遇見了主之後一個鐘頭以內的事,是頭一天的事。並不是在她過了多少年之後,赴復興會才有的。回家去,就立刻作見證。我很妥當的說一句話,如果頭一年是啞吧的人,總是一輩子是啞吧的。

      總是人一得救,就應當出去,把所看見的,所懂得的去對人說。不要說你所不懂得的。不要講那麼多,那麼長的話給人聽。只要說你所知道的。有的人,可以說,我沒有信主的時候,夜裏睡不,現在會睡了。我從前常常氣悶,現在無論作甚麼事都覺得好得很了。也許有的人可以說,我從前吃飯吃不下,現在吃得下了。許多這一類的事,你所經過的,像睡不,吃不下,氣悶,今天信了主,都過去了,你可以把事實拿出來給他們看。不必說你所不能說的話,不必講你所不知道的事。

      弟兄姊妹要學習不多話,不可越過你的地位來說你自己所不知道的話,以致引起人的辯論。就是把自己當作活的見證擺在人的中間,你要看見人沒有話說。

      回家去作見證──一個被鬼附的人:再看馬可福音五章一至二十節。在這裏有一個人被鬼附,可以說是聖經裏附鬼最厲害的一個。鬼附在他身上,他就用石頭砍自己,看見人就動武;用鐵鏈鎖他,鐵鏈被他弄斷;住在墳塋裏,人也不敢從他那裏經過。主把他身上的鬼趕出去,鬼跑到豬的身上去,豬就死了許多。這一個人要跟從主,主不許。主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族那裏,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你對他們去傳,這是一件何等大的事,主替你作了。我告訴你們,這就是見證。

      這個被鬼附的人,他不能住在屋子裏,只能住在墳墓裏。墳墓是死人的地方,活的人住在死人的地方。他住在那裏,人不敢從那條路經過。結果主耶穌吩咐那些鬼出去,鬼附到豬群裏去,豬的數目約有二千,都投到海裏淹死了。在那裏,有一個人身上所能忍受的鬼的力量,是兩千隻豬所不能忍受的。鬼的力量,在他身上是這麼大,是超過二千隻豬所能忍受的。他用石頭砍自己的身體。沒有一個落在鬼魔手裏的人,不是用石頭砍自己的。前面是一個尋求世界快樂的人,這裏是一個兇惡的人,主救了他。主對他說,主替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你是怎樣的蒙了主的憐憫,所以你應該回家去告訴你的親屬。

      一個人蒙恩的時候,總得讓家裏的人知道,讓附近的人知道,讓親戚鄰舍和你一輩的人都知道你是個得救的人。不只告訴他們說,你信了耶穌,並且告訴他們,主替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你就是將你的事向他們承認,頂實在地向他們作見證。當你這樣作的時候,好像你把別人點亮了一樣。救恩不停止,救恩繼續下去。如果救恩不停止在你身上,救恩就能得繼續。

      到會堂裏去宣傳──掃羅的故事:再看使徒行傳九章十九到二十一節:「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麼?並且他到這裏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裏。」這裏的「就」字,在希臘文裏有一點特別。在中文裏看不出它是一個重的動詞,不過好像是一個虛詞,或連帶詞而已。但這是一個時間的字眼,在中文裏可以繙作「立刻」。所以這裏應該是說:「立刻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

      約翰說,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的,都是從神生的。掃羅到了這裏,就是這樣立刻得救了。但是當他一得光,一跌到馬底下,來到大馬色城裏去的時候,眼睛看不見,軟弱得很。後來亞拿尼亞來給他受了浸,他吃了飯就健壯了。過幾天他立刻就去說耶穌是神的兒子,立刻就去作見證。他這樣作,有一點難。因為他是公會裏的一個。猶太人的公會,是七十個人組織而成的,他是那七十個中間的一個。他拿了大祭司的文書,出去要把相信主耶穌的人捆綁起來,送到祭司長那裏。但他現在卻接受了主耶穌,這怎麼辦?本來他是去捆綁接受主的人,現在他自己也許要被捆綁了。他逃也得逃去,了了就算了。但是他反而走到會堂裏去,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不只是一個會堂,乃是許多會堂。

      在這裏你就看見,一個人接受主之後,第一件事要作的,就是為主作見證。那個時候,也許保羅的眼睛有病。等眼睛的病好了,一有機會,他立刻就去作見證,說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每一個相信主的人,都應該這樣作。

      一切不信的人,聽見耶穌的名字的也好,連在歷史上知道有一位耶穌的也好,總以為耶穌是拿撒勒的耶穌。世界上的人,都承認有一位耶穌。但人只知道在許許多多世界的人中間,有一個人叫作耶穌。換一句話說,耶穌在你的心目中不過是那麼許多人中間的一個。雖然比較特別一點,但還是平常的人。到有一天,當你得了亮光,心眼開起來的時候,你得了一個啟示,你找到了一個事實: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怕是半夜三更,你也要跑到人家裏去說,神有一個兒子,給我找到了。神的這一個兒子,就是耶穌。

      我姑且假設一個比方來說:我們這幾天在外面雇用了一個小孩子送信、送菜。你們都和他相當熟,你們知道這一個小孩子,不過是鼓嶺山上的一個普通人家的小孩子吧了。有一天忽然有一個人跑來告訴你說,我告訴你一個頂重要的消息,這一個小孩子郭功餘,他不是姓郭,不是叫功餘,他的父親是作總統的。我告訴你們,你們要覺得這是很大的發現。也許半點鐘之內,整個鼓嶺都知道了郭功餘是總統的兒子。

      但是,我告訴你們,有一天你找到說,在人的中間有一個人,被人找出來說,是神的兒子,那是不得了的事。你們要看見那一個關係。當人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承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的時候,他是作了一件大事,不得了的大事。他不能馬馬虎虎的過去,因為這是一件大事。在全世界二十二萬萬人之中,六千年之中,我找出一個人來說,這是神的兒子,這是甚麼事?你們不要以為說,你們所說的這一位主耶穌,是一個馬馬虎虎的人。我告訴你們說,你們是在這世界千萬的義人中,在六千年中,忽然知道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實在是一件大事。如果今天在這麼多人中,有一個不是人,有人找出來說,他是天使。我告訴你們,你們都要覺得希奇。何況祂是神的兒子!

      不要說在那麼多人的中間。就是在這裏,在我們這一百個人之中,有人忽然找出來說,某弟兄不是人,他是天使來作人,你們要覺得說,這是何等大的事。但是我告訴你們,天使和我們的主比起來,不知道差了多少萬萬倍。在這裏,沒有可比擬的,那個比例差得太多。

      今天,在這裏有一個人,騎在馬上的時候,還說要殺凡信奉這名的人。但是,當他跌到馬底下爬起來的時候,進到會堂裏去,卻說這一個人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他若不是瘋子,就是看見了異象。他若不是瘋子,就是得了啟示。如果沒有得啟示,他定規是瘋子。但是他不是瘋了,他是得了啟示。他的確從千萬人中,揀出了一個人來說,祂真是神的兒子。所以,初信的人,你們像保羅一樣,已經在千萬人中,揀了一個人出來說,這是神的兒子。你們就應當半夜三更去告訴人說,我遇見了神的兒子。

      我告訴你們,如果有的人得救了,他還能夠坐在那裏,好像若無其事一樣?他相信了主耶穌,還覺得並不算是怎麼一回事,並不會覺得是那麼希奇的,並不會覺得那是特別的,我就懷疑這一個人。因為在這裏有一個人,是超越人的常情的,是特別到沒有法子再特別的──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多麼大的事!你們看見了這麼大的事,你們得半夜三更,去叩你朋友的門。你這樣的作,我一點都不覺得希奇。人應當到山頭上去喊,人應當到海邊去叫,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在宇宙裏面有一個神蹟奇事,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

      在這裏有一個人病剛剛好,眼睛剛剛看見,就立刻到會堂裏去說,拿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不是作工的人的工作。每一個相信主的人,看見一個事實,找到這一個奇妙的事的人,都得立刻到會堂裏去喊說,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不知道你們怎樣覺得,每一次當我想到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的時候,我總是覺得這是全世界第一大的發現。沒有第二個發現,比這個更厲害。把全世界所有的發明都合在一起,都趕不上這一個。在這裏有一個人是神的兒子,給我們找出來了。這是一件大事。

      今天有一個某某省長,某某主席,或者一個總統,或者一個元帥,一個國王,從我們中間微行而過,卻給你知道了,你覺得你的眼睛厲害。他本來不要給人知道,是微行而過的,現在給你知道了,你覺得這是一件大的事,當神的兒子微行而過的時候,給我們找出來了。這一個微行的,是神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告訴你們,這是一件大事。所以,當彼得對主說,你是永生神的兒子的時候,主耶穌對他說,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當祂微行在我們中間的時候,如果不是父叫人知道,就沒有一個人能知道祂。

      所以,初信的弟兄!你們千萬不要以為說,你們的相信是一件小事。基督教說信仰,說信心,說相信,為甚麼緣故?因為這是超越過一切人所有的。世界上沒有這一個東西。從人的眼光來看,這是快事。在人世中間,沒有這樣的東西。但是弟兄們!你們是相信了,你們如果在這裏發現拿在你們手裏的信心,是何等希奇的東西,你們會叫,你們會喊,你們會到街上去,你們會到會堂裏去,你們會到聚會的地方去,你們會到每一個地方,一有機會,就要說,我找到了拿撒勒人耶穌是神。你們看見我們的弟兄保羅所作的事,是希奇的事。你們如果領會,你們所看見的是何等希奇,你們也會作同樣的事。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希奇的事實,也是極大極榮耀的事實。

      一個對一個作見證:第四處的聖經,是安得烈去找西門,還有腓力去找拿但業(約一44~45)。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一個人信主之後,不只要到城裏去對人講,不只要回家去對人講,不只要在公會裏作見證,並且還要有一個特別的見證,就是一個領一個。

      安得烈和腓力是一個找一個 安得烈一相信了主,就去帶領他的哥哥彼得來遇見主。到後來才發現,彼得乃是一個更大的恩賜,也許是更大的使徒。但是安得烈是引導彼得的人。他自己先得救,然後去帶他自己的哥哥。腓力和拿但業的關係,不是弟兄,乃是朋友。在這裏有一個人是去帶領他的弟兄,還有一個人是去找他的朋友。腓力找了拿但業,把拿但業帶到主面前。這是一個找一個。

      配基注重對付一個 請你們記得,基督教的根基,就是建立在這一個救一個上。前一百年的時候,英國有一個信徒,名叫哈利配基(Harley Page)。他特別蒙主的恩典,開他的眼睛看見說,我甚麼恩賜都沒有,甚麼事情都不會作,我是最簡單的人,我不會帶領許多人,但是最少我總能一個對付一個。許多人能夠作大的工作,我作不來,我就只對付一個人,只注意一個人,老注意他,老跟他。我只會說,我得救了,你也要得救。抓牢一個,怎麼都不放。總得要等他得救才過去,老替他禱告,老和他講話。結果,到他去世的時候,得了一百多個人信主。

      何多馬和他的「一一團」 接他下去,就有何多馬(Thomas Hogban)所發起所謂的「一一團」(One by one band),一個救一個的團體。配基是一個很簡單的人,何多馬從他得了幫助,也這樣老是一個一個的釘去作,總是要等到這一個人得救了,才再換一個。不然的話,老是對付這一個。配基的意思是:我如果要對付兩個不行,對付三個更沒有這件事,我只對付一個,總不肯讓他過去。結果到他去世的時候,得了一百多個,結結實實的一百多個。後來何多馬受他的感動。何多馬是有學問的人,也是一個會禱告的人,他就組織了一個「一一團」。在二十七個國家之中,都有他們的團體。現在是停止了,從前是救了許多人。他們不管教會問題,只管救人。

      老跟一個 初信的弟兄,要自己看見,也許我不是大有恩賜的,我初信就像安得烈一樣。不過安得烈在他得主的那一天,就去找他的弟兄。腓力也是在他遇見主的那一天,就去找拿但業。這都是當天作的事。所以當你得救之後,立刻就得對你家裏的人作見證。可是,你如果覺得力量不夠,就可以對付一個,老跟這一個。像中國人所說的死釘住他一個,總不放,我就是要你這一個。這樣作,我們就要把人帶到主的面前來。

 

甚麼時候作見證】人應該一相信主,就作見證。不管對一個人作見證也好,對朋友們作見證也好,在家庭裏作見證也好,或者是到城裏面去叫也好。或者是清晨的時候作也好,中午的時候作也好,或者在一個地方作也好,在一帶地方作也好。你看那個被鬼附的人,是在一帶的地方作見證。不管是在會堂裏也好,在鄉村裏也好,這個見證總得作。每一個信主的人,這一個見證,總得要作。

      人在信主的第一天就救人,那是一個很大的祝福。不知道在我們中間有沒有這樣的人?如果沒有,這個機會是過去了。初信的人,要當天就救人。這是神的大憐憫。講到這裏,我記起一個故事,是相當出名的,那一個故事的名字,就叫作狄營長。

      有一個人叫作叨德,算是前一個世紀很會救人的人。他得救的時候,是十六歲。情形是這樣的:在一個放假的日子,他到一個鄉村裏去,在那裏碰一個教會裏的一對老夫妻招待他。那一對老夫妻很會作工,就把他引到主的面前去。他本來是一個年紀輕的人,糊裏糊塗。那一天他跪下來禱告,得救了。後來,他就和那一對夫妻在一起談話。那時,是他們大家在一起喝茶的時候。他禱告完了之後?就和他們在一起喝茶。在喝茶的時候,他們就談起,在我們這一個地方,總得要等那一個狄營長悔改了,才有辦法。他是一直要打人的,實在沒有辦法。

      叨德是一個年紀輕的人,一聽見這個話,就問:狄營長是誰?他們就告訴他,他是一個退伍的軍人,已經六十多歲了。在他家裏,預備了一支手槍,誰給他開口講福音,他就打他。對於基督徒,他就給他們起一個名字,叫假冒為善的人。他看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是假冒為善的人。只要是基督徒,他就要打。所以沒有一個人敢向他傳福音,也沒有一個人敢從他住的那條路上走過。因為一從他的路上走過,他就要,咒詛的,非常的兇。叨德就說:「主阿!我蒙你的恩典,今天第一天你救了我,我要去向他作見證。」茶沒有喝完,就說,我要去。得救沒有兩個鐘點,就要去向狄營長作見證。

      那一對老夫婦就勸他說,這是不行的,我們許多人勸過他都不行,你不要去。有的人給他用槍托打出來,有的人給他用棍子打出來,有的人看見他要開槍,就趕快跑出來。又不能因傳福音被打而控告他,所以他越打越厲害。並且他又是長官,退伍的軍人,是律法上保護的人,沒有人敢碰他。他說:不上我覺得我應該去。他就去了。一到狄家門口,一叩門,狄營長就出來開門。狄營長就說,青年人,你要作甚麼?棍子拿在手裏。他就說,好不好讓我說幾句話。兩個人就一同走到房子裏去。一到房子裏,叨德就說,我盼望你能夠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狄營長就把棍子拿出來說,恐怕你是新來到這一帶地方,你是初到這裏來,所以原諒你,不打你。難道你在這裏沒有聽見嗎?這一個地方,是誰都不許提起耶穌的名字的,走!快快走!

      叨德就再說,我勸你應該相信耶穌。狄營長就發火了,到樓上去,把手槍拿下來,很兇的對他說:走!不然,我就開槍。他說,我是要勸你信耶穌,你要開槍,只好讓你開。不過當你還沒有開槍之前,讓我禱告。他就立刻當狄營長的面,跪下來,禱告說:神阿!在這裏有一個人,不認識你,求你救他。第二次再說,神阿!在這裏有一個人,不認識你,求你憐憫他,憐憫狄營長。一直,一直的禱告,跪在那裏不起來。一直說,神阿!求你憐憫狄營長!求你憐憫狄營長!當他禱告到五六遍的時候,他就聽見在他旁邊有個聲音,好像是歎一口氣。等一等,又聽見手槍放下來。再等一等,狄營長也跪下來了,在他的旁邊,禱告說:神阿!你你憐憫狄營長。五分鐘之後,那一個人相信了主。他就拉一拉這個青年人的手說:我一生都是聽見福音,今天我是第一次看見福音。這一個青年人告訴人說,當時我看見他的臉,照舊是犯罪的臉,每一橫都是罪,每一橫都是兇的。但是,光從每一橫裏照出來。每一橫好像都是在說神憐憫了他。第二個主日,狄營長就到禮拜堂裏去禮拜。一直到死,狄營長也帶領了幾十個人得救。

      叨德就是有這一股勁。在教會的歷史中,他也是一個很不錯的人。頭一天相信主,兩三個鐘點之內,帶領了一個出名不容易對付的人得救。這個狄營長的故事,是世界出名的。叨德雖然不是很會講道,但是很會救人。所以一個初信的人,總要他越早開口帶領人相信主越好。總不能讓時間空過去。

 

信徒快樂的祕訣】每一信徒,在他一生之中,有兩個大日子,是他得快樂的日子。第一個快樂的日子,是他相信主的日子。我已經接受了主,所以我特別快樂。第二個快樂的日子,就是他第一次帶領人歸主的日子。有許多人,頭一次帶領人真的到主面前去的時候,那個快樂,也許比他自己得救還要快樂。千萬不要墮落到一個地步,沒有快樂。許多人不快樂,是因為從來沒有替他的主說過一句話,從來沒有帶領一個人到主面前來。

      聖經裏說,只有有智慧的人,才能救人。所以,初信的人,應當在起頭相信主的時候,就學習救人。總得學習作智慧的人,在神的教會裏才有用處。許多人到了今天,還沒有屬靈的竅,就是因為他不會救人。人救不來,所以一輩子都是呆的笨的。我們不是勸人到講臺上去講道,我們是要人能救人。許多人講道行,救人不行。許多人,你把一個人帶到他面前,他就毫無辦法。只有能對付人的靈魂,把人帶到主面前去的,那才有用。盼望初信的人,從起頭就能有學習。

      決不能說,一個人有了光而不照出來的。沒有一個人有了牙而不長的,有了泉而不流的。照樣,也決不能說,有了生命而不想生生命的。誰對於罪人不能作見證的,恐怕他還需要人對他作見證。誰沒有心意,沒有興趣要叫人悔改歸主的,恐怕這一個人還需要悔改歸主。誰在人面前為主沒有聲音的,恐怕他還需要聽神福音的聲音。決沒有有光而沒有光線的,也決沒有有泉而沒有水的。總不能有一個人進步到一個地步,連救人都不救。我不是說傳福音,我是說救人。我不是說傳福音,我是說作見證。沒有一個人能進步到一個地步,不必向人作見證。所以,初信的人,一起頭,就要好好的學習作見證。這是一件進步不了的事,是一輩子要作的事。

      當你們再多走一點前面的路的時候,你們就要聽見弟兄們對你說,你應當作活水的管子。我們應當接在聖靈裏,讓活水,讓聖靈流到我們身上來。但是我說,這也是所有的弟兄說的,就是生命的管子有兩個頭。一個頭是向聖靈,向主,向生命開的。一個頭是向人開的。但是,人這一邊的頭如果沒有開,活水就永遠不會流。沒有一個人能錯誤到一個地步,以為說,我向主開就夠了。請你們記得,凡只向主開的,生命的水,還是不會流。要向主開一個頭;向人,向世界,向罪人,也開一個頭。那一個頭一開,活水就流出來。有許多人,在神面前沒有能力。也許是因為他向主開的那一個頭沒有開。但恐怕有更多的人,在神面前沒有能力,是因為他向罪人作見證,帶領人歸主的那一個頭沒有開。

      在這裏,我不是說講臺上的傳福音。我個人就看不起那些在講臺上能傳福音,而下了臺不能對付靈魂的人。這一點用處都沒有。講臺上的傳福音,決不能代替個人的對付人。救靈魂是一件有智慧的事。只有有智慧的人才能作。光是在講臺上傳福音的人,不一定會帶領人。但是有智慧的人,就能得人。所以,那一個見證的頭,必須開起來,活水就能在那裏流。不然的話,沒有用處。

      以往的時候,也有人作這樣的事,我今天也來作。我算了一算,如果在我們中間,有一萬個信徒,從今以後,在各地真是同心合意的,好好的作見證。不是在講臺上作,是真的去救人,每一年一個人帶領三個人歸主,我告訴你們說,十年的工夫,全世界的人都得救。今天的福音傳得太慢。神的兒女,只要有一萬個起來,每一個人一年救三個,個個都這樣作下去,十年的工夫全世界的人不夠救。因為十年要有二十三億六千五百四十四萬人得救。今天全世界只有二十二億多的人口。這樣,你們才知道,今天個人救人的事是多懶惰。因這個懶惰,損失是多麼大!

      我盼望年長的弟兄對於救人的事,總要釘牢初信的弟兄去作。總要他們告訴你,甚麼時候他們救了第一個人。每一個負責的弟兄,都得有一本帳薄,記載弟兄們某年某月某日拯救了第一個人。第一個得救的人,一定要他們告訴你。如果他們沒有告訴你,你要去問他們。問一次不夠的話,下一次要再問他,再問他。總要個個人都在相當的時期之內,帶領人到主面前來。如果一個人一年之內能帶領三個,那是大有果效的事。把一萬個當作基數起頭,全世界的人,十年之內都要得救,一個也不漏掉。所以要給這些弟兄看見,他們的責任該是多大。這不是小的事,這也不是低的事,要給他們看見,這是多麼高的事。

      你們不要以為說,天國的福音要傳遍普天下,是難的事。我告訴你們說,神的靈如果能夠在這一代裏挑選人,十年就夠。聖靈作工,作了二千年所不能作了的,我們能夠跪下來說,主!你作十年。祂如果挑選一萬個人作十年,每一個人,一直繼續地在那裏作,我相信,十年之內,福音要傳遍天下,十年之內,人要救完。那是榮耀的日子。所以,我今天盼望說,你們能看見這一件事,這一個世界雖是這麼大,但人並不多。

      在中國得救的人,的的確確是少。這一件事,實在是最羞恥的事。以人口的比例來說,在中國基督徒的數量趕不上日本,只有日本的六分之一。以數量來說,也趕不上印度。印度要比我們多好幾倍,但是印度的人口比我們少。他們只有三億多,我們卻有四億五千多萬。所以老實說,在福音的事情上,我們中國是最落後的。讓我們看見在這一個國度裏面,福音是第一落後的。得救的人最少,教友也最少,所以,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應當在主面前看見,我們應當多負起責任來。

 

作見證的責任】有許多人沒有聽見福音,是因為你沒有作見證,結果就永遠的分開而不是暫時的分開。那一個分別,真是太大。蔡爾毛士博士是前一個世紀下半紀講道最好的人,也是最會救人的人。他講一個故事相當好。

      他說,有一次他到一個人家裏去吃晚飯。吃完後,就讀聖經。蔡博士是非常有學問的,很會說話,在那裏談了許多學問上的事。那時有當地兩個年紀很大的酋長也在那裏談談。這位酋長也是很有學問的,他們就談了很久。後來大家回到房間裏去。酋長的房間剛剛好是在他的對面。蔡博士到了自己房間的時候,就聽見對面房間裏有一個聲音,好像是甚麼東西跌下去。他跑過去一看,看見酋長跌在地板上,已經死了。其餘的人也都跑來了。

      蔡博士馬上就站起來說,如果我知道有這一件事,我前兩個鐘頭就不談那麼多的話,我的手指頭要指給他看永遠的事。但是,我沒有花五分鐘的時間,說到關乎這一個人靈魂得救的事,我沒有給他一個機會。如果我知道現在我所知道的,剛才我要盡我的力量去告訴他,人需要知道耶穌為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現在太遲了!剛才我如果對他講這些話,你們定規要笑我不得時。現在我說這些話,時候是太遲了。吃飯的時候我所可以說的話,現在盼望你們能聽,每一個人都需要相信主耶穌和祂的十字架。我告訴你們,這一個分別是永遠的分別,不是暫時的。何等可惜,這一個人,永遠不能到天上去。

      所以初信的弟兄要看見說,這一個不能放鬆,總要帶領人歸主。在我們裏面,要有一個意念,就是要帶領人歸主。最少要他們聽見主的福音,並不是要講道。盼望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意念,乃是要救人,把人帶到主的面前來。當我初信的時候,就有年長的人告訴我,每天應當最少對一個人講福音。當然許多生病的人不能這樣作。沒有病的,要鼓勵他們,一天至少要對一個人講到主耶穌。

      每一個人應當有記錄,應當一年救多少人。或者一年救三十個,或者一年救五十個。最怕的禱告,就是那些摸不邊際的禱告。你到主面前去說,主阿!求你拯救罪人。這是沒有邊際的。你總要有一個確定的目標,要十個就是十個,要二十個就是二十個,要三十個就是三十個。你說:主!我問你要三十個。也不是要三千個,五千個。你把簿子記下來,得了一個就記下一個。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以算一算,不夠的要補。你說,主!你還缺我五個,現在要過年了,你不給我不行。總是勸弟兄姊妹都要這樣的作。我告訴你們,一年的工夫救三十個,五十個不算多。如果討十個二十個,是很平常的。總要有專一的數目來討。等一等,你看見主所給你的也是專一的。你說,主!我要二十個。你天天在主面前禱告,有機會的時候,就去作見證。

      最少一天總應該對一個人作見證。千萬不要想作傳道,站在講臺上傳福音。總是看見人就作見證,碰人就作見證。光是在講臺上傳福音,根本沒有用處。千萬要叫年紀輕的人,學習天天去作見證,天天找機會替主作工。有的人可以把所有的時間擺下來為事奉主。但是,也有許多的人在他的身上只有講臺上的盼望,而沒有任何其他工作的責任。這一點用處都沒有。不要存這種虛空而又虛浮的盼望。我盼望你們要把這一條路擺在年紀輕的人的面前,就是要個人帶領人歸主,至少要一個對一個的去說。

      你們知道慕迪是最會救人的,在講臺上救人也不少。他在美國,是有史以來最會救人的。腓力是第一個,慕迪可以說是第二個。慕迪有一個定規:無論有講臺也好,沒有講臺也好,最少一天總要對一個人傳福音。有一天,慕迪到床上去睡覺了,忽然間想起來,今天沒有傳過福音,怎麼辦呢?就起來,穿了衣服去找人。看看鐘,不對了,已經半夜了,南上已經沒有人了,現在可以到那裏去找人呢?他沒有辦法,就去找警察。他就勸一個警察說,你要相信主。那一個警察心裏正是非常難受,就很生氣地他說,你這個人,半夜裏甚麼事情都不作,卻來勸我相信耶穌。慕迪怕他,稍微給他講了幾句,就趕快回去了。但是感謝神,過幾天,那一個警察就得救了。

      我想,初信的弟兄身體沒有病的,最少應當在神面前立定一個志願,有機會就去找人,最少一天找一次。我想,如果初信的弟兄每一個都這樣作傳福音的人,帶領人歸主,不幾年中國可以打下來,很快的可以打下來。前些日子我們說這話,今天再說。我們不要有其他的組織,其他的團體,只要教會傳福音,就甚麼都不能攔阻。

      盼望舉起你們的火來,去點亮所有的人。讓每一個人都出去把別人點亮。我告訴你們,福音的見證,是從我們的身上繼續下去直到主來。千萬不要到我們的蠟燭點完了,就了了。盼望藉這一支蠟燭,點亮另一支蠟燭,再點亮另一支蠟燭。一年之內問神要三十個五十個不算多。每年都要把人帶到主面前來。我告訴你們,這樣,教會就能有前途。我們要作從前許多年所沒有作的。在我們面前有許多工作要作。少年的弟兄,要全體起來。―― 倪柝聲《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