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災前全教會被提()

 

      今天晚上,我要提起的一個問題,是非常之重要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被提」。被提是一個專門名詞。被提,意即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要把我們接到天上去。我們都知道主不久還要來。聖經告訴我們說,祂還沒有來到地上之先,要把我們接到天上去,然後祂才到地上來。這把我們接到天上去,就叫被提。

關乎被提這件事,在基督人中間,有好幾種意見,讓我今天向大家提起一點。擺在我們前面的,也是我們叫仰望的,就是被提。但是,可怕的災難,也擺在我們的前面。這災難,稱它是試煉也可以,或者稱它是末了的三年半也可以。這災難,按聖經看來,是非常之大的。「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太廿四21)。被提、災難,都擺在我們的前面。所以若沒有被提,就必經過災難;若不經過災難,就必須被提。因比,在基督人中間,對於被提這件事,就有好幾種不同的意見。

 

三種不同的意見】有的基督人說,所有得救的人,就是真得了重生的人,真有了新生命的人,都在災難前就被提。這就是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

      有的基督人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才被提。這意思就是說,所有得救的人,就是真得了重生,真有了新生命的人,都得經過試煉,然後才被提。

      有的基督人說,在所有得救的人中,少數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多數的人要經過災難才被提。他們說,不是每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都能在災難前被提。乃是得了重生,而又儆醒預備,一天過一天等候主再來的那些人,才能在災雜前被提。反之,那些雖然得了重生,卻不儆醒預備,卻不等候主再來的人,就不能在災難前被提。這不是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乃是說只有少數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這也不是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才被提:乃是說有多數的人要經過災難才被提。所以這樣相信的人,是折中了第一和第二種的主張的。

      簡單的說,第一種的人,是說全教會(重生的)都要在災難前被提。第二種的人,是說全教會(重生的)都要徑過災難才被提。第三種的人,是說少數儆醒預備等候主再來的人,才能在災難前被提,其餘的(也是重生的)要經過災難才被提。

      我們要謹慎!對於被提,雖然有這三種的不同,但是,我們的態度卻要公允。因為在這三種人中,都有聖經知識很好的人,和很屬靈的人。他們都有他們的理由。例如,在相信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的,有:達祕(J. N. Darby)、凱瑞(William Kelly)、叨雷(R. A. Torrey)、慕迪(D. L. Moody)、布魯克(J. H. Brookes)、古銳(J. M. Gray)、加百休(A. C. Gaebelein)、賽斯(J. A. Seiss)、可可福(C. I. Scofield)等。

      在相信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才被提的,有:慕勒(George Mueller)、哥頓(A. J. Grodon)、宣信(A. B. Simpson)、耳們(Dr. Erdman)、莫爾赫(Prof. Moorhead)、富勒斯(H. W. Frost)、堪麥隆(Robert Cameron)、吳乃鐸(Jas. Wright)、牛頓(B. W. Newton)等。

      在相信少數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多數的人要經過災難才被提的,有: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布門(R. C. Chapman)、郭維德(R. Govett)、彭伯(G. H. Pember)、潘湯(D. M. Panton)、李德保羅(Paul Rader)等。

      因為各方都是很靠得住的學者和屬靈的人,所以跟從人是作不到的。因為若要跟從人,到底當跟從誰呢?他們都是神最特出的兒女呢!這樣的情形不過叫我們承認就是最好的人,也都有錯誤的可能。我們要自己無依無靠的來求神賜給亮光。

      因為各方都是很靠得住的學者和屬靈的人,所以,就是誰與我們有不同的意見,誰也不該有謾的態度,誰也不該說些基督人不該說的話,就如「這是從撒但來的教訓」、「這是從撒但來的思想」等語。我們要知道地們是我們的弟兄,並且也許地們在基督裏的生命,比我們更深,所以,我們千萬不要隨挭以為他們是「假先知」,是「不明白預言的綱領者」,以為他們的主張是「謬惑」,是「狡猾的教訓」。如果這樣說法,就不但對不起弟兄,也是對不起主。我們只把理由擺出來,只憑聖經的教訓,下一個清楚的斷案而已。

      當然不能三種的意見都是對的。若不是三者都錯了,就是只有一個是對的,其餘二個是錯的。我們要知道誰是誰非,就必須根據聖經來斷定。只有聖經有權威。我們要從聖經找出憑據來,看列底誰的理由最充分,誰的理由不可恃。

      不過有一件事,我們要十分注意的,就是每一次要從聖經中找憑據的時候,不是只把差不多的就引來,不能以為只要有了聖經節就是有了憑據。我們必須注意那一節聖經到底是不是證明那一件事。如果只有聖經節就萛憑據,不問聖經是不是證明這一件事的話,就好像一個無用的律師,引許多不相干的律法,來替他的當事人辯護一樣。這是不是津法所許可的呢?現在我們先看第一派的人的主張。

 

相信全教會都在大災難前被提的理由和臆斷】當我得救後一年多的時候,我因多讀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所寫的書,所以我也以為全教會都是在災難前被提,不過我沒有對人講起就是了。後來我仔細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的話,總覺得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話,有些說不過去。不錯,這兩處聖經,是說到被提;但是,這兩處聖經,那裏說到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呢?誰給我們權柄,說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是說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呢?我自己問自己的時候,卻把自己問住了。從此,我就仔細查考了。這麼多年來,據我查考所得的,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有兩個大錯誤。第一,是他們所引的聖經,並不能證明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第二,是他們的臆斷太多,太以假定的為事實。我現在要先講到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如何的不可恃,然後再講到他們的臆斷是如何的太多。

      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所持的理由,據我所知道的約有七點,是他們所以為最大最靠得住的理由。我相信我並沒有遺漏甚麼,就是有遺漏的話,也不過是最小的點。他們所持的七個理由實在勉強得很。我們可以逐一一的來看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如何不可恃。

 

 

      羅馬書五章九節:「現在我們既靠者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祂免去神的忿怒。」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九至十節:「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報明,我們是怎樣進到你們那裏,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裏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他們說,這兩處聖經說靠主耶穌的血,能以免去神的忿怒,說主要救我們脫離將要來的忿怒。這將要來的忿怒是甚麼呢?豈不就是指大災難說的麼。所以,脫離將來的忿怒,就是脫離將來的災難。要脫離將來的災難,就是被提;不被提,就必經過災難。所以,被提必定是在災難前就被提。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一節:「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都與祂同活。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他們說,大災難是神的大刑罰。神既然沒有預定我們受刑,所以,我們不會經過大災難。如果經過大災難,就是受大刑罰了。但是,神沒有預定我們受刑,所以,我們必定都是在災難前就被提。

      他們根據以上兩處的聖經,所說的理由充分不充分呢?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一章九至十節的話,有甚麼憑據是指大災難說的呢?這個若不能先解決,就怎能用這兩節作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呢?

      退一步說,就是這裏的忿怒是指大災難說的,也不能據此就說全教會都是在災難前被提。不錯,大災難是神的忿怒;不錯,大災難是神的刑罰。不錯,這兩處聖經是說我們將來不會受神的忿怒,不會受神的刑罰。但是這兩處的聖經,並沒有說我們將來不會受撒但的忿怒,不會受撒但的刑罰。因為大災難時,還有從撒但來的刑罰呢!神是刑罰不信的人,撒但是刑罰信的人。我們若查考啟示錄,就要看見基督人所受的,是從撒但來的忿怒,是從撒但來的刑罰。大災難時,不只有從神一方面來的忿怒和刑罰,並且還有從撒但一方面來的忿怒和刑罰。所以,照聖經看來,他們所引的這兩處的聖經,就算不得理由。

 

 

      耶利米書三十章六至七節:「你們且訪問看看,男人有產難麼,我怎麼看見人人用手掐腰,像產難的婦人,臉面都變青了呢。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他必被救出來。」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節:「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

      他們說,耶利米說:「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以理說:「你本國的民必得拯救。」所以,大災難是臨到猶太人的,不是臨到教會的,因為教會不是雅各家,不是猶太人。

      如果光照耶利米、但以理所說的,就大災難是只限於猶太人的。但是,我們要記得主所說的話。祂不只說,「經上記說」;並且說,「經上又記說」。光看一面的聖經是不夠的,我們也得看別的聖經:「經上又記說」是一個頂要緊的原則。所以,照別處的聖經看來,大災難不只是專為猶太人的。因為啟示錄三章十節明說:「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這是指大災難說的,是眾人所共同承認的。是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不只是猶太人。耶和米和但以理是對猶太人說的,當然就只說到猶太人。所以,我們可以說,大災難一方面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一方面也是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所以,他們不能引這兩節作證據。論理,這是說不過去的。

 

 

      啟示錄四章一節:「此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對我說,你上到這裏來……

      啟示錄四章四節:「寶座的周圍,人有二十四個座位,其上坐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頭上戴金冠冕。」

      他們說,啟示錄二至三章,是指今天教會的時代說的。啟示錄四章一節:「你上到這裏來」,是指全教會被提說的。約翰是代表教會,所以,有聲音對約翰說,你上到這裏來,就是指全教會被提說的。二十四位長老也是代表全教會,所以坐在二十四個寶座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是指坐在天上的全教會,就是得榮耀的教會。啟示錄第六章才起頭有大災難,可是全教會在第四章已經在天上,可見教會並沒有經過大災難。這樣,全教會就必是在災難前被提的。

      但是,我們看啟示錄四章一節,並不是對第二至三章的七個教會說的,乃是對約翰個人說的。這件事,是已過的,不是將來的。是當約翰在拔摩的海島上,主對約翰個人說的。約翰從拔摩的海島上被提,是因主要將以後必成的事指示他。這一卷的啟示錄,就是約翰所看見的記錄。如果引這一節作為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證據的話,就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也可以作為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證據了。我們知道,主的靈雖然曾把腓利提去過,但是,後來有人在亞鎖都遇見他。我們都知道這是不能算為證據的。

      說到二十四位長老是代表教會,也是完全靠不住的。照聖經看來,二十四位長老是不能萛為全教會的代表的。因為:

      ()二十四的數目,不是教會的數目。聖經從來不用二十四這數目來代表教會。代表教會的數目,若不是七,也必是七的乘數。

      ()聖經從來沒有用長老來代表教會的事。不錯,在舊約,猶太人中有長老。在新約,教會中也有長老。但是教會並不是長老。按歷史的事實來說,神所最先揀選的是天使,其次是猶太人,再次才是教會。不但教會萛不得長老,就是猶太人也算不得長老。這裏的長老,是和天地海發生關係的,並非和人發生關係的。就是說,教會中有年長的,但能不能說全教會都是年長的呢?就是說,教會中有長老的職分,但能不能說全教會都有長老的職分呢?

      ()啟示錄四章二節說:「有一個寶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寶座上。」這一位是神。五章六節說:「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這一位是誰?我們知道是基督。四章四節說:「寶座的周圍,又有二十四個寶座(原文),其上坐二十四位長老……頭上戴金冠冕。」這三節聖經告訴我們說,神是坐在中間的那一個寶座上,基督是站在寶唾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二十四位長老是坐在寶座的周圍的那二十四個寶座上。如果二十四位長老是代表全教會是坐在天上的話,你想能不能神坐在寶座上;並且頭戴金冠冕;而基督反沒有坐在寶座上,反沒有戴上金冠呢?乃是到了第十九章基督才首戴冠冕,到了第二十章基督才坐在寶座之上。教會能不能在基督之先,就坐寶座,就戴冠冕呢?坐寶座、戴冠冕,是表明甚麼呢?是表明掌權,是表明作王。難道教會反而在基督之先就掌權、就作王麼?我們都知道,這當然作不到。所以,二十四位長老,必不是教會的代表。

      ()長老所穿的白衣,聖經沒有說是用寶血洗凈的。別的地方說到白衣,就說是用羔羊的血洗淨的(啟七14)。聖經說到白衣,豈不是指基督的義麼?長老的白衣,沒有用羔羊的血洗過,豈不是表明他們沒有罪麼?教會都是經過羔羊的血洗的,就長老怎能代表教會呢?

      ()長老所唱的歌,不是蒙救贖的歌。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尊貴榮耀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而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可見長老所唱的歌,是關乎神創造的歌,並非他們蒙救贖的歌。五章八至十節:……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這雖然是救贖的歌,但這是他們讚美主救贖了別人,並非讚美主救贖了他們:中文的老譯本和英文的譯本,把「買了人來」的「人」譯作「我們」,就下文的「他們」怎說得通呢?所有世界上靠得住研究聖經古卷的譯法的人,沒有說把「人」字譯作「我們」是靠得住的。那知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卻把這靠不住的譯法拉得頂牢。這怎能萛得理由呢?能不能說二十四位長老是教會,而所唱的父是神救贖別人的歌呢?這樣講得通麼?

      ()長老是宇宙中的長老。因四章四節說:……其上坐二十四位長老……四章七節說:「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牛犢,第三個活物臉面像人,第四個像飛鷹。」這裏所說的這些東西,不是教會,不是猶太人,不是外邦人,不是地球,乃是以宇宙為範圍的。請問教會能不能萛宇宙中的長老呢?如果不能,就這裏的二十四位長老當然不是教會,乃是宇宙中的長老了。

      ()五章八節:「祂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這一節所說的,有一件事很希奇的,就是長老把眾聖徒的禱告帶到神面前。教會自己會禱告,教會也會為人禱告,但教會卻不能把別人的禱告帶到神面前來。這不是教會所作的,教會從來沒有這麼作。可見長老並不是被提的教會了。

      ()七章十三至十四節,有一件頂希奇的事,就是記載有三等的人:長老、約翰和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人。長老問約翰說,這些人是誰?是從那裏來的?約翰說,我主,你知道。如果說二十四位長老是代表被提的教會,約翰也是預表被提的教會的話,這裏就碰見一個難題。因為長老問約翰,約翰又問長老,這真是代表問代表,預表問預表了。這樣,就是教會問教會是誰,教會問教會是從那裏來的了。

      ()七章十三節,約翰稱長老為主,而長老並沒有更正約翰,以為約翰不該稱他為主,這可見約翰的地位不如長老。約翰承認他們的地位是最高的。如果長老就是教會,就約翰也是長老了。如果約翰也是長老,就約翰稱長老一聲弟兄可以了,為甚麼約翰稱他為我主呢?所以,我們可以斷定說,長老並不是被提的全教會。

      ()二十四這數目,是按字面解的,並非表號的。因約翰在啟示錄裏常說,二十四位長老中的一位對我說。這樣說了多少次。可貝當時的長老實在是有二十四位的。就這二十四是一固定的數目,並不是表號。如果二十四位長老是教會,就二十四位長老中的一位對約翰說話,就是教會的二十四分之一的人來對約翰說話了。我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二十四在這裏是個固定的數目,當然長老也是固定的。二十四既不是表號,當然長老也不是表號了。因為不能把長老當作表號,而又把二十四當作實數。不然就要變作絕對無意義的笑話。

      所以,他們說二十四位長老是教會,根本就講不過去,因為二十四長老,根本就不可能是教會呢。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至十七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過;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他們引這裏的聖經告訴我們說,在這裏豈不是說到被提麼?我說,是,我也這樣相信。但是,我要問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有沒有告訴我們甚麼時候被提呢?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只告訴我們以被提的事實,並沒有告訴我們以被提的時候。若說有被提的事實,我承認;若說有被提的時候,我就找不出。無論是順讀倒讀,我只找得出被提的事實,卻找不出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

      有一位弟兄對我說,難道你不相信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麼?我說,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沒有你說的那麼多。我的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只說要被提,並沒有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這是算不得憑據的。拿這一節當被提的證據就可以,拿這一節當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證據就不夠。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他們說,這裏說到無論死的活的都要變化,這豈不是都要在災難前被提麼?我要說,這也正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一樣,只告訴我們說教會要被提,沒有告訴我們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不但沒有告訴我們說全教會是在災難前被提,反而有憑據說,是在災難後被提。就是因為這句話:「號筒末吹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號筒末次的吹響,是那一個號筒呢?惟獨啟示錄講到吹七號的事。第七號是末次的號筒。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所說的末次的號筒,與啟示錄的第七號正相對。如果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末次的號筒,是在災難前吹的,反而在這末次的號筒以後,在災雜裏再吹七次號筒,有無此理呢?如果在災難前就已經吹了末次的號筒,就在災難後應當無吹號筒的事了。如果說這末次的號筒,不是啟示錄的第七號,就請問是甚麼號是末次的號呢?比方,有人說,這是我頂末了的一元了。但是,我還有七元呢?他能不能這樣說呢?我們知道,如果他這樣說,是頂無意思的了。所以,根據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不但算不得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反而證明被提是在災難後的。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六節:「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他們說,這裏明明說:「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這豈不是應許全教會在災難前被提麼?是的,這裏有應許。但是,請問這一節能算作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麼?這一節並非應許人得救了,就能不經過災難。這一節並沒有勸人趕快信主,得重生,免得經過災難。這一節是說:「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這是得救以後的事。人不是靠儆醒、祈求得救,因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但是被提的事卻不是與得救的信發生直接關係的。被提乃是由於儆醒和祈求。並且這一節的原文是:「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算你配站立在人子面前。」所以,在這裏不是恩典的問題,乃是配不配的問題。這一節聖經,是一位應許,但是,是一個有條件的應許。如果說,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話,就請問所有基督人是不是都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如果有的基督人不是這樣的話,就這就一節聖經算不得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了。

 

 

      啟示錄三章十節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

      他們所有的憑據,可以說,這是一個頂大的了。他們說,這一節聖經明明是應許教會不經過災難。是的,這一節聖經是一個應許。但是這一節聖經有沒有說,所有基督人都不經過災難呢?沒有。因這一節聖經,又是有條件的。這一節聖經,沒有應許所有的基督人不經過災難。這一節聖經是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是因為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所以你才蒙保守。主乃是保守一些遵守的人,不是保守所有的人,不管他遵守不遵守。

      甚麼叫「遵守我忍耐的道」呢?在啟示錄第一章就有「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話。這頂清楚的告訴我們,今天是我們和基督一同忍耐的時候,將來才是我們與基督一同掌權的時候。今天是基督忍耐的時候。人祂,祂並不打死他;人咒祂,祂好像未聽見;人反對祂,祂也不出來嚇一嚇他們。好像無論人怎樣對待祂,祂都不管。祂今天是受人反對,受人識評的時候。這就是基督忍耐的道。基督今天是如此。所有的基督人,今天也該如此。今天許多的反對逼迫,基督都忍耐,我們也當和基督一同忍耐。二千年來,沒有看見基督報過一次的仇,祂忍耐到一個地位,好像宇宙中並沒有祂一樣。

      試問是不是每一得重生、每一得救、每一靠寶血的基督人,都是遵守基督忍耐的道呢?如果所有的基督人,都是遵守忍耐的道的,就所有的基督人都能不經過災難。如果有誰沒有遵守基督忍耐的道,就這應許不是為他的。這應許是有條件的。如果沒有遵守條件,就不能得條件之下的利益。

      有一年夏天,在鼓嶺有一查經班,就是有一班人在那裏查考啟示錄第二至三章。有一次,我去旁聽,剛好他們正講到啟示錄三章十節;有一位弟兄說,有一班人說,全教會不能都在災難前被提,他們的眼睛是多瞎呢。這裏豈不是明明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麼?會完了,我和也們中間四五位弟兄同走的時候,就問他們說,這一節聖經是不是應許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呢?今天所有的基督人是不是都遵守了基督忍耐的道呢?當然沒有。如果我們只抓這一節的應許,不管上文的條件,就全世界的人,也可以抓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的應許說全世界的人,個個都是得救的了。如果有人這樣說,你必定說他丟掉了幾個字,就是「凡信祂的」這幾個字。「凡信祂的」,是條件;「不至滅亡,反有永生」,是應許。不能要永生而不信主。一個罪人如果沒有信,他就不會不沉淪,他就不能有永生。照樣,一個基督人如果沒有遵守基督忍耐的道,也就不能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得蒙保守免去這試煉了。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把「遵守我忍耐的道」這句話丟掉了。所以,他們引這一節就算不得憑據。

      他們說,這應許是給非拉鐵非全教會的。非拉鐵非是遵守基督忍耐的道,非拉鐵非又是代表全教會的,所以,也可說全教會都是遵守基督忍耐的道,所以,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

      但是,我們要知道,啟示錄二至三章是說到當時在亞細亞的七個教會。這七個教會是同時存在的。雖然這七個教會,是指教會的七個時代,但是,這七個教會,也是當初同時存在的。主有沒有對在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老玨嘉這六個教會這樣說?都沒有。主為甚麼只單單對在非拉鐵非的教會如此說呢?主只對在非拉鐵非的教會如此說,就證明在非拉鐵非的教會,並不代表所有的教會了。如果是的,就老底嘉、推雅推喇等都要得非拉鐵非的應許了。

      一九三一年,我在北平遇見一位西國朋友對我說,主不是應許非拉鐵非的教會要免去試煉麼?非拉鐵非不是代表全教會麼?這豈不是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憑據麼?我說,主只應許在非拉鐵非的教會;但所有的教會,不是非拉鐵非的教會,所以,主並沒有應許所有的教會。

      以上這些,我們不過看看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所持的理由,都算不得理由,這是消極方面的。另外,他們還有根本的錯誤,我們也要說一說;這個只好等到明天再講。──  倪柝聲《四種被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