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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從婦女蒙頭說到教會的權柄

 

        前些時候,有人寫信訊問我關於婦女蒙頭的問題,我自己也有些感動,要把我從主所領受的,在這《通訊》上寫出來。這是一個在很長時間被教會所忽略了的問題,有許多人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16節,以為這不過是古時代的風俗,是一個地方的情形,和今天的教會是沒有多大關係的,所以就根本不在乎這件事。我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但我從來沒有一次聽到人提到這個問題,(教會同樣是把《聖經》上許多的問題給忽略了!)但在近年來,因為有的教會特別提到婦女蒙頭的事,因此引起好些人的爭辯:有的人絕對地反對,也有的絕對地贊成;更有的過於極端,如同在某處的聚會,有蒙白頭的,表示清潔;也有蒙黑頭的,表示謙卑、隱藏;甚至有的說蒙頭和人的得救都有關係;這實在是走了極端。我自己對於這個問題,不敢說有夠深的明白,因為我自己對《聖經》的原文是不太瞭解的,只是與經常有交通的幾位懂原文的朋友們有過幾次的談論。

        不過,就在漢文的《聖經》裏,我們若用虔誠屬靈的態度去讀的話,也已經可以明白其中重要的意思。神的道理,只要是記在《聖經》上的,就沒有與我們無關的,連《舊約》的預表、禮儀,雖然我們今天並不照著去做,但那裏面所含的靈意和真理的原則,是一樣與我們有益的。所以婦女蒙頭的道理,雖然在中國的社會裏,婦女們的服裝、制度與當時猶太社會的很不一樣,但倘若這只是一種社會制度的問題,我想保羅絕對不會把它寫在《聖經》上,即使保羅是為當時教會一時的需要而寫過這樣的話,聖靈也不會把它保存起來,倘若裏面沒有相當價值的話。我們知道保羅給哥林多教會所寫的信,不只是現在所有的前後兩封信,保羅給其他教會所寫的信,也不只是《新約》中的幾卷,肯定不止那個數,但《聖經》沒有把它們都保存起來,只留下了今天《新約》中所存的幾封信。所以我敢斷定:《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16節的真理,仍是今日教會中所當注意的,縱然在外面的表示上,我們不必如同當時當地的婦女一樣,有那麼樣蒙頭的帕子,但在它所包含的真理上,我敢肯定地說,姊妹們是應當蒙頭的。我自己並沒有引導,讓我帶領的教會中的姊妹們,在外表上有蒙頭的記號,然而我卻不敢把主的真理放下不講,使教會在真理的教訓上有缺欠,在蒙福的道路上受損失。

        這不但是一個真理,在我看而且是一個重要的真理,你從保羅的話語裏可以看出來,他把這蒙頭的道理與紀念主掰餅的道理放在一起,而且用同樣的話慎重地說出來:"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紀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林前十一2)"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林前十一33)。這兩處聖經一處是論到蒙頭,一處是論到晚餐,他的話語都是相同的,都是保羅傳給教會的,他在哥林多時,安排了教會的事,告訴他們當照著主的吩咐紀念主,也告訴他們婦女是應當蒙頭的。當時婦女的問題,有些人想婦女們是神的兒女,男女在教會裏都是沒有分別的,而且脫離了一切的轄制,那樣,婦女在社會上是蒙頭的,至於在教會中聚會時,就是在神的家裏,是否可以把蒙頭的制度取消了呢?保羅在這裏的答復是不可以的。固然,當時猶太社會有好些制度是風俗,甚至有些是不良的習慣,但唯獨婦女蒙頭雖然是風俗,裏面卻含有屬靈的意思。這就如同在我們中國,雖然是一個不信基督的國家,然而在古人所遺留的道理中,卻也有許多是合乎神的道理的。所以保羅在這裏就給我們清清楚楚地講明瞭:婦女雖然信了主,雖然在主的教會中,就是神的面前,禱告和講道時,也是應當蒙著頭的。不過,在今天中國的教會中據我的意見,因著社會的習慣是沒有這樣的,信主的婦女,今天若是蒙上頭,別人也看不出來是表示什麼意思,並且姊妹在頭上沒有蒙頭的表記,也不羞辱自己的頭(丈夫)。保羅的話是這樣說:"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該蒙著頭。"(林前十一56)。比方說:在今天的中國,一個信主的妻子,他若頭上沒有蒙頭的記號,他的丈夫一點不感到羞辱;至於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一個剃發、剪發的女子一定是一個娼妓,或是一個因著不守貞節而被丈夫羞辱的女子,她就得剃發或是剪發。但在今天,中國社會並沒有這樣的習慣。再說,在滿清統治中國的時候,連男人也蓄著長髮,那清楚的是一種制度,社會既然沒有這種制度,因此女人沒有蒙頭的記號,使丈夫也感不到什麼羞辱,所以我們今日做姊妹的沒有什麼帽子或帕子做蒙頭的記號是可以的。另一方面,我也願意弟兄注意,若是你遇見有的姊妹,是為敬奉神的話在頭上有蒙頭的記號,而且她的教會也有如此的規定,你就一點也不要批評她,也不要輕視她,因為她向神的態度是對的,這就如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八至十章講那吃祭偶像之物是一個道理。她的良心中是這麼規定的,你就不可輕看,也不可使她的良心難過。但是有一些姊妹,只是隨著人,沒有經過深的禱告和思想,只在外面記號上做了蒙頭的人,在實際方面卻沒有作蒙頭的姊妹,這樣的蒙頭是沒有價值的,是無謂。

        現在我要說到蒙頭在真理方面所有的地位和重要。

第一節 蒙頭的意義



        一、這是屬靈的秩序

        保羅在這裏告訴我們,"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個人的頭(原文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這是神家中的秩序,這不是不平等,更不是壓制,乃是秩序,連基督也以神為祂的頭。我們的神是有秩序的神。天空中的星球,地球上的萬物,春夏秋冬的運行,沒有一件是雜亂無章的,都是有秩有序地在神的命令下運行。神的家裏也是如此,神在萬有之上,為萬有之主,基督雖是神的兒子,與神同體同榮,但是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教會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這是聖靈的秩序,是神的安排,是一個榮耀合一的秩序,守著這個秩序就叫神的旨意通行無阻。

        這個作頭的意思就是說,在事情進行的時候,我們該站在自己的地位上,作我自己當作的,而讓其他人作他自己所當作的。這在一個團體中、在一個家庭中、在一個事務中永遠是這樣的。各人都拿主意,個人都隨心所欲,這只能成為一種混亂,連小事也不得成功。各人都當有主意,但末後的結論是得有一位來決定的。即使各人都同意了,到進行的時候,也還是要讓一位來指揮、來司令的,這是我們都能明白的道理。因此在神的家中,連神自己也守著祂所規定的秩序:聖靈完全順服在聖父與聖子的命令中,主耶穌的講道和行事沒有一樣是隨著自己的意思,祂自己說:"我來了,是要遵著禰(天父)的旨意行。"又說:"我要遵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所以我可以說,即使主在地上的時候,向著神也是蒙頭的。今日聖靈在神的教會中,也是從來不顯露自己,而是榮耀基督。我們知道這三位一體的神是同等的、是同權同榮的,然而他們在進行事工之中,都是遵守秩序的。所以,在今天神的教會中,在信徒的家庭中,姊妹是當站在蒙頭的地位上,這是教會的秩序,也是家庭的秩序。一件事情的決定,是弟兄所當負責的;代表教會的事,也是弟兄所當負責的;姊妹是幫手,是扶助。這不是說姊妹沒有工作,有許多工作是姊妹做的,也是弟兄不能代替的;但在做頭的事上該讓弟兄在前,姊妹在後。神的創造也是如此,弟兄的天性多半是剛強的,他的思想或者有的時候不周到、有漏洞、是需要女人來補滿的;雖然在愛主的感情和表現方面,當弟兄的常常趕不上姊妹;但在工作的進行上,在剛強的見證上,弟兄常站在重要的地位。今天有的教會,有好些熱心服事主的姊妹起來,有的弟兄也甘心退後,讓姊妹作領頭的,這實在是放棄了主給自己的責任,說絕對一點,這是懶惰!是不長進!是得罪主!如果姊妹在教會中,守著這屬靈的秩序,站著自己蒙頭的地位,也是給做弟兄的一個見證,一個提醒,告訴做弟兄的說:我站了我的地位,我知道弟兄是作頭的,你們看見我這樣站地位,這樣讓弟兄做頭,就該自己想起來弟兄也有一個頭,乃是基督,你也不能任意妄為,你也不能專隨己意,你也不能驕傲自大,在你以上還有一個頭,是你當順服的,基督是你的頭,同時也是我們的頭。這樣,自己站了地位,蒙了頭,同時提醒了作弟兄們的也站地位,也尊主為大,不敢任意妄為,不敢隨從己意。一個教會,弟兄姊妹若都如此守著地位,都尊基督為大,你想聖靈的運行該是何等地暢行無阻!


        二、服權柄是表示我們以上有一位作頭的

        蒙頭是表示在我以上有一位作頭的,我自己是伏在祂的權柄之下。在本章第10節說到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伏權柄的記號("記號"兩個字在原文是沒有的,乃是說在頭上有權柄)這個意思是我們當十分注意的。《聖經》裏記載著有好幾個虔誠的婦女,都有這樣伏權柄的生活,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聖經》特別的稱讚她稱自己的丈夫為主的敬虔態度(彼前三6)。我們當注意,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不只是外面,乃是心靈的。在《創世記》十八章的記載,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到明年這時,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衰敗,我主也老邁了,豈能有這喜事呢?"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不是規矩的,不是被亞伯拉罕勉強的,乃是她出自心靈的。撒拉說這話的時候是獨自一個人在帳篷裏,而且是心裏說的話,這就可見她不是因懼怕而稱丈夫為主。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五章提到做妻子的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順服"在漢文的翻譯旁邊加上小點,那是表明原文是沒有"順服"兩個字,若把這兩個字去掉,我們來讀:"你們做妻子的,自己的丈夫如同主。"(弗五22)這就更加重了裏頭的意思。我們再看一位虔誠的婦人,就是主耶穌的母親瑪利亞,當她在加利利的迦拿與主同赴娶親的筵席時,主人的酒用盡了,瑪利亞近前來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3)。在這裏我們注意到瑪利亞的態度:她靜默無聲,她順服,她不爭執,她知道主有辦法,所以她安靜地退下去。這是一個蒙頭的態度,雖然按肉體說,耶穌是她的兒子,但她絲毫沒有不滿意的態度,她竟然對僕人說:"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我不用引證太多,這叫我們看見,蒙頭的意思就是表示我們以上有一位作頭的,在我們以上有權柄是我們應當順服的,而且不是外面的,乃是心靈的。

        從這一個道理我們就可以知道,在神的教會中,姊妹是應該站在蒙頭的地位上,不是不做工,不是不出意見,乃是說在一切作頭的事上,作妻子的要讓丈夫走在前邊,作姊妹的要讓弟兄走在前邊。保羅稱讚堅革裏教會的女執事非比,說她是一位善於幫助人的,"因她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在這裏你可以看出來,一位服事主的姊妹是教會的幫助,是神僕人的幫助,是許多人的幫助,這是她的用處,然而在一切為首的事上,是該讓弟兄們去做的。

        從這一個道理,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姊妹站在蒙頭的地位上又是一個見證,自己順服讓弟兄們做頭,同時也是給全教會說:"我站我的地位,你也應當站你的地位。我因著順服主,聽從主的話,作一個蒙頭的姊妹,你們也應當順從主,聽從主的話,在基督面前作一個蒙頭的教會。"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教會在基督面前也永遠當站在蒙頭的地位上。教會負責的弟兄、執事、長老,在任何事工上總當記得,你有一位當順服的,你不是頭,頭是基督。所以姊妹蒙頭,同時就警告了教會,也當在基督面前作一個服權柄的,作一個順服的。姊妹在弟兄面前站地位,弟兄在基督面前更當站地位;姊妹蒙頭並不是教弟兄任意妄為,自高自大;乃是叫弟兄看了更當自己謙卑,順服元首。請弟兄姊妹想一想,若是教會在主基督面前都是這樣的話,神的能力和恩惠將要如何地進行在祂的教會中!

第二節 問題的嚴重



        一、各人站自己的地位,順服當順服的

        現在我要提到一個嚴重的問題,關於神的旨意,也關係神的教會,就是各人站在自己的地位,順服自己所當順服的,這在屬靈方面是一件嚴重的事。《舊約》《民數記》在第一段一至十章內,記載著神為以色列人安排了一個屬靈的秩序:安營、起行、事奉。在這以後我們就看見,以色列的悖逆就顯出來了,甚至在神僕人的家中米利暗與亞倫,一個是哥哥,一個是姐姐,譭謗了摩西,因此就惹動了耶和華的憤怒:米利暗長了大麻瘋,亞倫受了斥責。我們讀到《民數記》第十二章叫我們的心是何等的警惕。再看可拉黨的背逆,大坍與亞比蘭的同黨,他們反對摩西與亞倫,他們聚集攻擊主的僕人說:"他們擅自專權,全會眾既是個個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在這裏你可以看見,當他們驕傲、不服、越過地位攻擊神的僕人時,他們的結果是十分驚人的:"地開口把他們都吞下去,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燒滅他們的同黨二百五十人!"(民十六章)弟兄姊妹,你看見嗎?神所設立的人你若反對他,便是反對神,神所有的安排、定位,你若是不服,你也是反對神。米利暗不過是說了一句話:"難道耶和華單和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被耶和華聽見了,這句話顯出了她心中的不服。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在這些地方應當留意,許多人不蒙神的喜悅,許多人受了神的斥責,恐怕他還不明白是為了這個緣故。說話越過了自己的身份,做事越過了自己的範圍,這在耶和華面前是一件背逆的罪。


        二、撒但墮落和夏娃受誘的教訓

        撒旦為什麼墮落的?因為它自高自大,居心自比神。夏娃為什麼受了引誘?是因為她自己來對付問題,未曾與亞當有一個商議。我們若稍微留心的話,今日基督徒的家庭中,在神的教會中,許多的事出了漏洞,出了破口,撒旦能乘機會,神的旨意不能通行,大概有許多是因為人不守自己的地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不服從自己所當服從的,如同米利暗一樣的態度:耶和華豈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也和大坍、亞比蘭一樣的口氣:神的會眾既是個個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我也是神的兒女,我也是神的僕人,我也有服事,也有工作,我一切也不在你以下,為什麼我要服你?你作教會的領導者,作教會的長老,你也曾經有一些事辦的不恰當,有錯謬,我的主意有時比你還覺得高明一些,你曾經也用著我的提醒幫助,才有某件事情的成功,若不是我提醒你、幫助你,你一定要弄得一塌糊塗。既然如此,我為什麼要服你呢?為什麼我的地位就比你低呢?弟兄姊妹請你注意:你的話語耶和華聽見了。不但我們對於神安排的祂的僕人應當順服,甚至肢體在彼此間也當順服。《聖經》明說:"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第三節 權柄的問題



        一、今日看不到有屬靈權柄的教會

        作神的兒女,應該有屬靈的權柄,"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神的教會也當有屬靈權柄,捆綁當捆綁的,釋放當釋放的。但試問今天有權柄的基督徒是誰呢?能執行屬靈權柄的教會是哪一個呢?教會在地上負著極大的使命:拯救人的靈魂,摧毀撒但的勢力,使基督的國早日降臨,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然而在今天不但很少看見有能執行這個委託的教會,甚至許多的教會連自己的責任也忘記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作什麼事,就以為只要有人講道,有人做禮拜,有一座高大的禮拜堂,這便是教會,這是多麼可憐的現象!主的心是何等的傷痛!


        二、要存謙卑、誠實、順服的心,尊主為大

        神在今天,一切屬靈的事祂都不單獨來做,祂要藉教會來做,祂的恩惠要運行在教會裏,祂的權柄要運行在教會裏,祂的成功是藉著教會來成功的。神藉著基督成全了救贖,並且叫這位榮耀的基督作教會的元首、教會的頭,把祂的豐富、能力、權柄、都運行在教會裏。弟兄姊妹,讓我們注意,要存著謙卑、誠實、順服的心尊主為大,尊主的命為聖,順服祂的旨意,順服祂的安排,服在祂的權柄之下,離開祂就不能勝過。


        三、順服權柄的,才有權柄

        我說一個比方,一個作長官的,他是有權柄的人,他能發命令,人都要聽他的話。他這個權柄是從國家元首來的,政府委託了他,他就能執行政府的命令。但是假若他只是執行政府的權柄,自己卻不服政府的權柄;他只叫別人聽他的話,自己卻不聽上級官員的話,我們知道他的地位和權柄就要很快地丟掉。服權柄就有權柄,不服權柄就會失掉權柄,這不僅是屬地的原則,也是屬靈不變的原則。所以一個基督徒在家庭中,妻子當順服丈夫,兒女當順服父母,在教會中弟兄姊妹當順服教會的負責人,在社會上我們也要順服應當順服的人,甚至在馬路上,你也當順服員警的指揮。國家的制度和法令,基督徒不僅是不當反對的,而且是應當誠實地順服,別人可以是外面的順服,基督徒卻要從裏面來順服;別人是作給人看的,基督徒是作給神看的。再說另外一方面的事,我們作神的僕人,為主做工的人,一定不怕人的反對、人的攻擊,只要我們服在主的權下,反對我們的就等於反對神。所以我們不因人反對我們而害怕,反倒要為反對我們的人而擔憂,因為我們只要討神的喜歡,一切的逼迫、譏笑、淩辱就一點都不能傷著我們。神若是不許,就無人能加害我們,但對方卻要在神的面前吃很大的虧。所以我們要為反對我們的人禱告。連在教會中也是這樣,若有弟兄反對教會的負責者,他若真是神僕人的話,這就等於反對神,這要承受到何等不良的後果!我講到這裏,心中是何等地戰兢,就連對國家中掌權的人,保羅也是說一樣的話:"凡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2)

        以上所提的,有人想著近乎專制,倘若教會的負責人是犯罪的,是違背神的,難道我們也當順服嗎?自然是不能。《聖經》也照樣的有話說,長老是可以控告的,罪惡是當去盡的(提前五1920)。神的真理沒有一樣是有偏的,神的話語如同在泥爐中煉過七次的銀子,毫無錯謬,毫無偏差,今天一切的紛亂、排擠、破口、撒但多趁機會,工作失去果效,肢體不得聯絡,都是因為人不注重神的話,或是改變了神的話的緣故。

        我只簡略的講到這一點,是要請諸位讀者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或者能為弟兄姊妹解釋一點疑難。從來人對於蒙頭的道理是有許多議論的、爭辯的,但我們在這裏所提的,盼望不引起爭論,只叫我們看見主的真理。我也請特別反對婦女蒙頭的人安靜地思想一下,《聖經》中每一個真理都有祂的地位,主的每一個命令都有祂的權威,我們要把每一個真理放在祂當有的地位上,不可小題大做,故意誇張;也不可抹殺主的話,等閒視之。不只是遵行我們個人看為要緊的,乃是要遵行全部神的話語。當然女人蒙頭的道理不會比十字架的救恩更為要緊,但在教會的建立中,秩序、地位、權柄都有祂相當的地位和價值。你只作一個蒙恩的人卻不守著秩序和地位,那會叫你自己的工作不能圓滿的發展,也叫全體的工作受到牽連和擾亂。我們若在神話的各方面來留意、來遵行,我們就要看見神完全的恩惠、能力、要運行在祂的教會中。

        在今日的末世,撒旦的權柄何等的倡狂!我們何等的需要聖靈的權柄來抵擋它,來消減它!主在世上的時候,打發他的門徒出去做工,特別給他們趕鬼的權柄,我們今日是何等的需要與主有正常、親密的聯絡,好接受祂豐富的能力,讓元首的一切,能從祂的身體上實行出來。── 楊紹唐 田雅各《生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