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精金的燈台

 

讀經:出2531~40節:“要用精金作一個燈台。燈台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燈台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台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台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要做燈台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燈台的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做燈台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3717節:“他用精金做一個燈台:這燈台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41~6節:“那與我說話的天使又來叫醒我,好像人睡覺被喚醒一樣。他問我說:‘你看見了什麼?’我說:‘我看見了一個純金的燈台,頂上有盞燈,燈臺上有七盞燈,每盞有七個管子。旁邊有兩棵橄欖樹,一棵在燈盞右邊,一棵在燈盞的左邊。’我問與我說話的天使說:‘主啊,這是什麼意思?’與我說話的天使回答說:‘你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我說:‘主啊,我不知道。’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纔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啟112~20節:“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我一看見,就僕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

我們相信,在神的兒女中,有一種逐漸加強的感覺,就是感覺需要一個新的屬靈地位。這種感覺可能並不普遍,但在我們所碰見的人中,實在碰見了不少這樣的感覺。在神子民的歷史上,這是神對待祂子民的法則——不斷地創造一種感覺,需要達到從未達到的新地位,或者恢復以往失去的地位。神的靈運行在我們裏面、工作在我們身上的一切情形,都驅使我們去尋求一個新地位。無論怎樣,我們要得著新的屬靈地位。這一點,我們相信,在許多人心中會引起同感共鳴。如果我們滿足於我們目前的屬靈情形,那是於我們最沒有益處的。我們需要一種深的感覺,領我們更深地向著主,糾正我們的錯誤和虛假,澄清我們的一切,幫助我們脫去許多虛浮的,得著那些重要的。這精金的燈台,可以具體地給我們看出神呼召我們的旨意,給我們造出並加深需要一個新的屬靈地位的感覺。這精金的燈台,我們要從四方面來看它。

一、燈台的功用

先說這燈台的功用。簡單地說,燈台的功用,就是供應光。燈台不是用來作裝飾品,不是供人欣賞的美術品,不是什麼難以索解的深奧表號,也不是什麼不可思議的暗示。燈台是為著供應光。光是燈台存在的理由。

從聖經看來,在神的意念中,燈台的功用就是這個。當使徒約翰開始記錄他所看見的異象時,他說:“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當主向祂的僕人說話,又藉著祂的僕人說話時,那焦點是什麼呢?就是每一個教會的存留,完全根據於祂那燈台的功用。雖然主也提到許多別的事,但那最重要的事就是光。主說得很清楚,教會若失去燈台的功用,就不能繼續存留。

祂說:“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什麼時候挪去?乃是當它只剩燈台而不再供應光的時候,器皿在而功用不在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之下,最好還是把燈台挪去。主也明說祂要把燈台挪去。弟兄姊妹,我們在這裏要注意,教會是被召來作金燈台,來供應光的。

關於光,在這裏要題起兩點:

(一)光是一種沖擊力

這個光是一種沖擊力。神的子民被救贖成為這種力量。真的光都有一種沖擊力。凡與它的性情不合的,都不能與它共存,都要被它沖去。我們都知道光有一種力量,我們從黑暗中突然進入陽光之下,我們受不住它的光輝,我們必須遮蔽自己的眼目。這種沖擊力實在大得很。這就是光的沖擊力。這意思是說,燈台的見證,不是僅僅傳達許多信息而已,不是單單陣述一些冰冷的事實,不光是道理和教訓的問題。何等容易,在年日的消磨中,那起先含有沖擊力的光,會逐漸黯淡變成字句。一大堆的字句,思想是合乎聖經的,可以說是屬靈的思想,可惜只是思想而已。燈台何等容易退化到這個地步,雖然器皿猶存,但是不知怎的,那偉大的沖擊力不復存在了!以致無力再影響周圍的人了!有些教會,她們仍舊擁有她們的正統教訓和信仰,他們情願為這個真理或那個真理來犧牲一切,她們恨惡那些錯誤的教訓,可是她們那個沖擊力已經消失了!好像四圍並不感覺有她們的存在!哦,這種情形也許我們都明白,但我們僅僅明白還是不夠的,這種情形應當使我們深深地受責備。

(二)光所照明的是什麼

還有一點,就是光所照明的是什麼,它的沖擊力究竟顯明瞭什麼。我們在此可以具體的看出什麼是沖擊力。

1.神聖潔的能力

精金的燈台所照亮的,在這裏我們題起三點。第一點就是顯出神永遠的聖潔的能力。神那永遠的聖潔,藉著人子帶進教會。啟示錄起首描寫行走在燈台中間的人子的時候,說:“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我們回頭去看但以理書,就看見這是用來描寫那位“亙古常在者”——“頭發如純淨的羊毛”(但79)。由此可知,頭發如純淨的羊毛是代表亙古——超於時間卻又包括時間——和完全聖潔、絕對聖潔。當你看到一切的事都被帶到這位‘人子’、‘亙古常在者’、‘永在的父’面前受審判,你就要明白一切的事,如何要先受祂永遠的聖潔的挑戰和對付。燈台就是要顯明這個光的沖擊力。聖潔要成為一種沖擊力,沖擊一切不聖潔的,它不能任憑不聖潔的繼續存在。哦,聖潔不是一個人人所愛的名詞,而是 一個十分可怕的名伺,我們應當在我們屬靈交通的生活中認識它。如果火焰的眼睛在燈台中鑒察到什麼與祂的頭與發不一致的,這見證的沖擊力就會減少,甚至失去,而那燈台也將無由存留。這是嚴肅的話,但又是何等真切,真切的驚人!我們可能保存第一流的道理和屬靈的思想,可能站在很高的教訓上,而同時在私人生活上,卻有許多的不聖潔、不純潔,是經不起神聖潔的光的同在的。

當然,要‘作’一個金燈台,那些不聖潔的,必須在神面前好好對付,這是各人應當去‘作’的事。我們要記得,我們所能給與四圍的影響,不是由於我們的教訓,不是由於我們的道理,不是由於我們的思想,而是由於在我們身上有一件東西的存在,它比話語更深,它比合乎聖經的言辭更加切實,它是一種實際的能力,它要使我們四圍遭受到一種因我們的存在而有的能力。可是,若是黑暗的權勢在我們裏面有了進步,我們就不能彰顯這個能力。黑暗的力量是在於不聖潔。如果它們能把不潔偷偷地放在人的裏面,它們就攻破了我們,它們要冷笑我們的教訓,要譏刺我們的見征。它們完全不怕我們擁有任何深奧的真理。我們不潔,它們就得到力量。我們從聖經中可以看出,一個團體內只要有一個人生活不聖潔,已經足夠阻礙全體的前進。一個亞幹可以使全以色列退後失敗,(書71

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56)要‘作’一個金燈台,就要對付這個不聖潔。這是你的事,這也是我的事,這是我們個個人都必須注意的事。神那永遠聖潔的光是個極大的能力。哦,我們巴不得當罪惡潛入的時候,就感覺無法存留。那些該受對付的事被顯明,並非因人說了什麼話,乃是因著神的聖潔與我們同在。聖潔是個了不得的能力,這個聖潔的光必須顯現,使人有所感覺。

2.神熱烈之愛的光

聖經說這位在燈台中間的人子‘胸間束著金帶’,這又是一個表號。‘帶’說出力量,行動的力量;‘胸’說到愛情。‘胸間束著金帶’說出祂那偉大神聖的愛。在燈台中間的人子,是有那偉大神聖的愛;燈台,就是見證,也應該如此。這光的沖擊力,乃是神聖之愛的能力。哦,在此我們不能不承認失敗,俯伏在主面前認罪。我們知道那麼多的真理、那麼多的教訓、那麼多的知識、那麼多的屬靈的指示,但是,人能從我們身上遇見多少愛的沖擊力呢?神那強烈的愛,是撒但無法抵抗的。弟兄姊妹,你是否覺得在這裏需要一個新的地位呢?你曾否反復思想這愛的問題?我們沒有餘地可以容納僅作裝飾品的燈台,燈台的價值是憑著它的功用來斷定的。它的功用,是神茉耀的光輝最顯耶穌基督的面上,給人看見神那強烈的愛,那愛的胸帶。

請聽,要‘作’一個金燈台,這裏我們需要‘作’。我們等候愛湧進我們的心,我們求主用愛充滿我們,這雖然是對的,但另有一方面,你要‘作’!你要有所作為!在這件事上,我們也有我們的一分。這是一個極大的屬靈的爭戰。因著這個見證重大的價值,仇敵撒但將要受到極大的虧損。針對著信徒一切的猜忌、懷疑、紛爭,就是撒但作各種仇恨的工作,只有神那強烈的愛纔能勝過這一切。要好好思想,我們應當有所作為,我們要作這個燈台,我們唯有藉著神的恩典來作。我們若思念這些事,我們就會去作。我們若面迎這些事,我們就會去作。我們的心總要在主面前受對付。

3.神公義的光

關於燈台中間的人子,另一件事就是祂的‘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銅’常是代表力量,也可以表示公義。腳好像光明的銅,是說到祂的行動、祂的道路、祂的步伐,都是公義,絕對公義的。這也是關於我們的行動的。照聖經看來,使徒的公義的行為是指那與撒但的黑暗工作相敵的東西說的。在神的話語中,不義或是罪惡,總是說到那些與撒但有關的事情。撒但唯一的目的是要搶奪神所當得的權利。奪取別人的權利,這是不義的根源和特性。

如果我們搜索不義的源頭,我們發現不義就是我們的己搶奪主的地位。弟兄姊妹,你要仔細思想,查究各種不義的行為,探求它的源頭,每次你要看見,在不義的後面,總有己的動力存在。這裏有一位人子,祂從十字架回來,祂曾死過,現在卻活著。祂在燈台中間,祂是那絕對無私,就是完全公義的化身。在祂身上,神已經得著一切的權利,沒有一處可疑,沒有一點爭執,不惜任何代價,唯有神是一切。祂好像對這些教會說:‘看我的腳’,這裏有一種絕對無私的沖擊力。不只是絕對為神,也是完全是神。

弟兄姊妹,你覺得這些話太為難嗎?你要知道,主要帶我們來到一個新地位,是這種的地位。我們要把這事放在心上。教訓、聚會都算不了什麼,除非那含有沖擊力量的光是這一切的源頭和結果,毫無摻雜,也無矛盾,更無虛慌。所以關於我們的教訓,第一不是聽見,而是看見。如果我們的聚會、我們的教訓能叫我們得著什麼益處,那就是因為我們看見了東西。‘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約翰不只聽見聲音,約翰並且轉過身來看。看見什麼?看見光——聖潔之光、大愛之光、公義之光:帶著沖擊力的光。

二、燈台的性質

這燈台是用精金作的。在神的話語裏,金是代表一切屬神的東西。這燈台是屬乎神的,人在這裏沒有地位,它的性質完全是屬神的。

這金是精金,是在火中鍛煉過的金。不錯,金是代表一切出乎神的。可是當它與我們發生關系的時候,當它與教會,就是神的子民聯系的時候,我們看見有一個特殊的因素需要加進來,那就是這金是經過火煉的,是痛苦和艱難的產物。

對於基督的苦難,我們應當有認識。基督的苦難有兩方面:有它贖罪痛苦的一面,這是它所獨有的,沒有人可以有分;也有它代表工作的那一面,就是它帶領神的眾子進入榮耀。毀滅撒但的權勢。當然,在祂裏面,撒但毫無所有,祂是無罪的。然而同時祂卻站在人的地位上來受試驗,看祂是否運用祂的自由意志,在神以外來滿足自己的興趣。這不是說在祂裏面有錯誤的意志,乃是說要顯明那無罪的意志到底傾向誰。祂那聖潔的恩賜的運用和揀選的責任,受到嚴重的試驗,在熱烈的火焰中、各種的苦難中受到試煉。每一個苦難的結局,就是顯明祂是否挑選神旨意之外的東西,以圖逃避苦難而過比較容易的生活。這是代表的苦難,這就是代表跟從祂的人所受的苦難。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雖然祂裏面是無罪的,但是在這一點上是與我們相同的,就是在苦難的火焰中,它只要將祂的意志從父的手裏拿出來,而交給撒但,它立刻可以脫離一切的苦難。但是,你想祂肯如此作嗎?

說到這裏,見證的問題就引了進來。在此我們要看見,見證成了比話語、道理和教訓更深切的東西。它成為一種力量、效能、沖擊力。因為它是由火煉中產生的。如果我們能抓住這個,我們要得著極大的幫助。大多數的基督徒都認為,主呼召我們來事奉祂,祂要我們作的工作就是許多外面的活動,就如向未得救的人傳福音,或是完成教師的職事,以及作各種各樣的事情。我們承認這些都包括在祂的呼召之內,我們萬萬不可忽略這一些的責任;但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得清楚,不管我們怎樣火熱地、殷勤地在這些外面的活動上來事奉主,我們總不能因此而逃避那深切的裏面的苦難。或者有人想,若是你肯作主的工,受主的差遣,作主所要你作的事,與主沒有絲毫的間隔,心也向主敞開,時常受主對付,以致沒有留下一件得罪主的事,這樣,主就必定用祂的能力,在各方面來完成你的使命,控制環境,不讓任何攔阻臨到,沒有對抗,沒有病痛,也沒有中途的挫折。但是,我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也不會如此。

我們去讀新約,看一看那些使徒們的經歷。他們的責任是何等沉重。他們是時代的先鋒,也安置了福音的根基。他們作了何等大的工作。當然,主喜歡福音傳遍各處。當然,祂要各地的教會被建立。這是一點也沒有疑問的。我們也可以看出,這些人如何完全降服於主,他們的生活如何與主相聯,不容絲毫可以得罪主的事存在。他們實在是為神傾倒出來的人。可是,他們也題起撒但的攔阻,(帖前218),他們也說到害了極重的病。(腓225~27)主的僕人被囚在監裏,躺臥在病榻上,遭遇各種的患難,這些似乎都對我們說,神所要作的事會遇到各種的攔阻、限制和挫折,這是何等的矛盾!這是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不!事奉主的人的經歷是這樣的。他們並未逃避苦難

——各種的苦難。再看新約裏所題起的教會雖然不多,但同時幾乎都提到他們的苦難。

這些教會所忍受的是何等大的苦難,這是與主的旨意相聯的。他們站在神的旨意上,他們見證神,他們絕對為著神,但是神卻沒有使他們不受苦難。

神並未斥責撒但說:“那是我所喜悅的,不可摸我的受膏者”。他們竟然受了苦,主也指示他們將要受苦,苦難是不可少的。

最後再看普遍教會的歷史,這是 一部什麼歷史呢?這聖物、寶貝、貴重的珍珠、羔羊的妻,竟寫下一部受苦,受苦到死的歷史!在尼羅(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一個皇帝)時代,成千的基督徒被惡獸撕裂。這是什麼故事?!主並未差遣天使來攔阻。他們都經過了火!

這是什麼意思?這表明主注意見證過於注意工作。當你從工作的立場上來觀察,就有許多事情令你迷離惶惑。實在說來,主首先注意的,並非工作。這不是說你不要為主作工,乃是說主所注意的第一件事,不是工作,而是見證,是光,是活的火焰。見證比成套的道理和教訓更加實際。不要亟亟於將一種名伺、思想、或是真理傳給別人,不要亟亟于問人曾否見到這個真理、那個真理;因為在你的意思裏,可能真理僅是一種教訓、一個觀念而已。如果你在說話以前,先注意到一個活的生命的沖擊力,這樣,人就看出你有一樣東西是他們所沒有的,人就看見你有一樣東西是他們所需要的,這纔是見證。這一個見證是藉火煉而產生的。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他受苦”(腓129)。這是主恩賜給你的,你會不會熱忱地伸出手耒要它呢?‘為祂受苦’,這是主給你的恩典。見證是這樣來的。

我們要知道,就是在這些試煉開始的時候,人獲得了真正的效能。自從亞當墮落以後,這就成了一種宇宙的定律——人生所有的豐盛,都由艱難而來,盡是火煉的後果。在屬靈的境界裏,見證的真實效能,是因火煉而生的。在此,你要看見,主得著了一些比外表的活動更實在的東西。他所得著的這一些東西是言語無法形容的,是不能當作道理來述說的。這些東西,單單從外表的活動裏去找是無法找到的。這些東西是從魂裏擰出來的,是經過生產的艱難的,是能滿足神的。在這裏面,神才有所得著。

見證的性質既是這樣——它是從火中鍛煉出來的,它是經歷許多火煉的結果——聖靈就樂意將自己交托於此。清注意撒迦利亞書4章,那裏先知述說他所見的——有純金的燈台和橄欖樹,並從橄欖樹流入燈台的油,來維持火焰的燃燒,隨後就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纔能,乃是倚靠我的靈”。聖靈將祂自己交托於什麼呢?我們停下來問自己,到底沒有聖靈,我們能作什麼?沒有祂,我們的一切有什麼價值?假若聖靈不與我們同工,我們還是放棄我們的工作為妙。我們是完全倚靠祂的;離了祂,什麼都不能作。但是聖靈願意將祂自己交托於誰呢?交托於這樣的燈台,是從火中煉出、經鐵錘打成的。

事實是這樣,神要得到一個經過火煉、經過擊打的工作。乃是經過許多的擊打,神才在我們的生活中實在有所得著,或者把什麼東西從我們身上除去。凡未經火和錘的器皿,只是一個沒有光的燈台,及供裝飾罷了,因為聖靈只肯把自己交托于曾經火煉的器皿。燈台可以成為一種美麗的飾物,但是神不要這個。

三、燈台的形狀

現在來看燈台的形狀。在出埃及記25章裏,對於燈台的形狀有詳細的記載,這裏說它有六個枝子連於中幹上。可以說,這是一個團體的東西,是眾多的合一。在啟示錄裏,燈台在形式上雖有變化,(是七個,不是一個)但是原則未改。這裏是說有七個金燈台,但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祂將一切掌握在祂的手中,祂自己使七個燈台合而為一 ——基督身體的合一。我們在這裏所要看見的,就是神的見證並非藉著離散零星的個人或是派系來完成的,而是由火煉成功的合一裏達到豐滿的。哦,當神藉著試煉將祂的兒女合在一起的時候,你就得到了主所特別寶貴的東西。我們一同經過火,多年中共患難,同艱苦,神就藉此在我們身上作了工,把我們合成一個——不是外面安排或外面同意的合一。這裏有十分寶貴的東西,請你注意——撒但常想用困苦、艱難來分散我們,但是撒但並不能藉著這些將我們分裂離散。當你遭受這些的時候,你第一個傾向就是分離你自己,跑開,或者指責別人,這就是撒但的工作。當神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同伴帶經火煉的時候,它的目的是要掃除一切個人的成分,掃除使人分散離開的東西,而把我們聯合為一。你若從未與人同經患難,你就不懂什麼是真的合一。那些曾共患難的人,達到了成熟的地步,這是及其寶貴的。這個比血統的關系還要深厚。

在羔羊和新婦中間是如此,在身體上的肢體中間也是如此。這個合一是必須經火煉來完成的。因此,神許可祂的兒女受苦。教會是同經試煉的,從試煉中出來的時候卻帶著一種深切的合一,能代表神的見證。這是神所十分珍視的。所以當經上記載在燈台中間的人子的時候,首先注意到的就是祂‘身穿長前,直垂到腳’。在你仔細觀察祂的各方面以前,你先摸著那整個的、直垂到腳的袍子,是把所有的肢體包在一起,合而為一的。在復活的大能裏,祂已勝過了一切反抗合一的事,勝過了一切的分門別類、一切的結黨紛爭。祂經過死而出來,在祂的死裏,祂將這一切都毀滅了。所以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我們需要認識那能除掉己的火煉,消滅一切的分離,經火煉出一種合一,使主得到滿足。

我們必須關心到效能的問題,就是所說的沖擊力,屬靈的影響力;不是字句,不是教訓,不是形式,不是空架子,而是一種火焰,深於言悟,使人感受光的火力。這是主所要的。我們必須把自己交托於此。它幫助我們明白拭煉的意義。願主賜下恩典,使我們能作人的天然所難作的事,就是給試煉一種新解釋。試煉是一種儲蓄,是一種信託。試煉是與我們所追求的真實緊緊相連的。在主裏面有經歷的人告訴我們說,當人誠心向主尋求更大的能力、更豐富的生命、更深的祝福、更多的產業,要有所得著的時候,不久他們就會進入利害的試驗中,這是主答應他們禱告的方式。他們並未求苦難,如果他們早知要如此,他們恐怕也不敢求他們所求的。可是這是主奇妙莫測的法則。我們要看見,主所要的是真正實在的價值。對於祂所最愛的人,祂並不免去他們的試煉,祂認為惟有寶貴的材料才配經歷祂那煉淨的火。

四、燈台的見證

在出埃及記裏,我們看見主在當初怎樣設立祂的見證,主第一次把這件事擺在人面前。撒迦利亞書就像其他先知的職事一樣,乃是在見證多多少少有所失去的時候,重作恢復的工作。純金的燈台是神當初全備的心意。

什麼時候它的豐滿在神的子民中有所虧損,那時就需要恢復到當初去。神一直作恢復的工作,直到祂當初所啟示的心意得以完全達到。這多年來,主的手在有的人身上,帶領他們有一種職事,要作祂器皿的一部分。就是為著恢復的緣故,主要再一次實際地給人看見,關於這個在地上的見證,祂的心意是怎樣的,所以這個職事的基礎乃是‘精金的燈台’。

關於這個燈台的見證,特別要注意到三點:第一、基督的豐滿,第二、教會乃是見證的器皿,第三、十字架與見證的關系。回溯我們屬靈的歷史,我們最後所看見的,在主看來卻是首先的。主帶領我們經過,不是從頭開始,而是領回頭去。我們乃是從後面的兩點著手,而同時達到首先的一點。現在先簡單題起那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基督的豐滿。

(一)基督的豐滿

我們已經說過,燈台是精金的,代表一切都是出於神的。當我們默想基督是這個燈台的時候,首先引起我們注意的,就是基督如何是完全出於神的。神是祂的一切。從這裏看見豐滿——神的豐滿。

燈台有兩個主要的數字,就是三和七。這表明神的豐滿和屬靈的豐滿。中幹兩旁各有三個枝子,合起來共有七枝。這是神的豐滿和屬靈的豐滿。

主耶穌的一生就是給我們看見這些。祂藉著肉身住在人中間,作神的燈台,用活潑的光來顯示神的一切意義。我們知道,燈台也在祂自己的光中。‘燈光對照’(出2537)照明了其他物件,同時也照亮了自己。它是站在它自己的光中;它的光照亮它自己。主耶穌時常說類似這樣的活。我們從祂身上看見見證,那見證又是為祂作的。祂一直行在神的光中,毫無黑影遮蔽。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祂裏面的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在無數的事件上都可以證明這點。我們應當細細地讀祂裏面和外面的生活,注意神如何是祂的一切,祂如何拒絕一切來讓神作祂的一切。

什麼是耶穌的見證?哦,讓我們脫離一切錯誤的思想,以為見證乃是一套特別的教訓。不是的。耶穌的見證,就是神要在祂的家中得到的,第一是這裏有一個東西,完全地、徹底地從一切在神之外的愛惜、興趣、目的和雄心裏被拯救出來。除了神以外,沒有其他的中心。我們必須能說:‘這是出於神的,完全屬乎神,而且就是主自己’。

火產生了這種金子。哦,這是何等的工作,火來燒去所有雜質和渣滓,最後能說:“這裏全部是出於神的,沒有一點人的成分在內”。如果我們能看到這一點,我們就能明白神一切的法則。神在作什麼?就是要製造這一人見證,裏面一切的力量、智慧、忍耐和繼續,都不是出於人,而全是出於神的。是的,神是一切。這就是基督的豐滿。

啊,我們對于基督的豐滿所存的殘缺思想!我們喊說,要基督的豐滿。可是,若非先有徹底的倒空豐滿是不會來的。神如果要來充滿,其他的一切就都得出去。不然就不是‘一切的一切’了。基督的豐滿要求一個完全的地位。問題是在這裏,基督的豐滿是需要進入的,是需要來經歷的。何等的豐滿呀!我們唱說:“我舍一切而要耶穌,耶穌滿足我全心他的豐滿我不能言!但這豐滿我知道”你真是這樣嗎?是情感、詩詞、歌賦,或是你的確知道這些是真實的?哦,我們面臨這個試驗——除祂以外,究竟還要什麼?我們實在不明白自己的心。無論如何,真的見證乃是‘神是一切’。在主耶穌的身上的的確確是這樣的。

我們是否明白什麼是見證?我們是否明白基督的豐滿?你說:“好,這有什麼特別呢?豈非整個基督教都是這種見證的器皿嗎?基督教的中心當然是基督。它所作的見證:就是說基督是一切,要成為一切,也滿足一切的需要”。不錯,話語果然是這樣,信條也是如此。但是,在實際上,基督教卻有許多在基督以外的東西。有不少人能用肯定的語氣說,基督是他們的一切。可是他們實在不知道他們的心是怎樣的。只要主的手摸著我們自己所寶貴的,就立刻發生爭執;那時就不十分容易說,基督比這些更寶貴了。這種經驗非常實際。惟有神的烈火才會顯明,究竟在我們各人身上以及在整個基督教裏面有多少是外加的東西。哦,請看所謂的基督教,我們不能不承認說,有多少稱為基督教的,是在基督之外的,許多都是外加的。這裏缺少分別純金和渣滓的工作。神所要的是經過火出來的純金的見證,惟有神智慧的眼睛知道何者需要經過火煉。在普通所謂的見證和真實屬靈的見證之間,有一個極大的分別。我們真不敢說,今生我們可以達到完全是基督而毫無雜質的地步。但是,無倫如何,神總向著這個目標而工作—— 一切出於神,一切都是屬靈的、屬天的,絲毫沒有屬肉體、屬地的成分。當你摸著燈台的時候,你摸著一個比燈台本身更深的東西,就是它那屬靈屬天的性質。簡明地說,你並非碰到一個什麼東西,而是遇見了主。那個東西、那個組織、那班人、那個地方,都算不得什麼。你所感覺的就是主自己。‘主在這裏’——這個就是耶穌的見證。你渴慕得到這個嗎?在我們旅世的途中(每人只能走一次,)人若指著我們說,我們身上帶著主的同在,有基督的馨香在我們身上,我們與人接近就會引人想起主,這是我們在人間所能得的最高榮譽。我們心裏所願的,不就是這個嗎?我們聚集在一起,有人來到我們中間,與我們接觸,能說:“我在那裏所遇見的,不是一班人,不是一些字句,也不是一種特別的教訓,我不知怎的遇見了主”。我們豈有比這個更大的願望嗎?主要得著這個,就必須用強烈的火焰。這樣的見證就是純金的燈台,就是主耶穌。願主賜恩,叫我們尋求這個。但願我們的存在帶進祂的同在。

(二)教會乃是見證的器皿

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的豐滿乃是神主要的、基本的意念,同時也是見證的最終意義和性質。現在要來看教會是神所揀選的器皿。神將主耶穌的見證交給教會,使教會作祂在地上的見證。神在教會裏面的工作,也是向著基督的豐滿去的。

教會跟隨主耶穌的腳蹤,見證的器皿步主的後塵。主對祂的門徒,就是教會的核心,說:“跟從我”。不久他們發現,跟從主不是光跟著祂各處奔走而已。‘跟從我’,有更深的意義在內。哦,這是何等的意義!教會的屬靈歷史,就是一種更深的跟隨基督,走祂所走的每一步路程。

第一是祂的生。祂是從聖靈生的。作耶穌的見證的器皿,也必須由聖靈而生。它不是一件人自己能裝配的東西,也不是人所能組織和安排的。它必須生,它必須由靈而生,它必須直接從神而來。你若把超然神跡的成分從主耶穌的生拿掉,使主的生和普通人的生一般,你就立刻拆毀了神對於屬天見證的基本觀念。照樣,你若模仿它的形狀,依樣畫葫蘆地製造一件東西出來,你不能擔保說,裏面必定有那天上的火焰。這個器皿必須天生,你無法仿效。讓我們記住,任何神的工作,是不容許將原本翻版添印的。版板是神的,不是人的。一切屬乎神的,必須從神生,不是出於人意,不是出於情欲,乃是出於神的。生不過是第一步,但這是極重要的開步。你不要說:“我說也要在我們那裏設立一個這樣的東西”。你千萬不要想你可以翻制你所認為好的東西。神若不作,而你偏要作,結果必定會刺傷你的心。

從聖靈生了以後,就進入試驗,試驗以至於完全。主耶穌的受試煉,內中並無罪的成分。經上明明說祂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210)。“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這些經文絕無罪性的含義,不過是說祂被放在人類的地位上,代表地經過我們所必須經歷的。(在祂裏面亳無罪惡,在我們裏面卻是有的)。所以這裏是題到原則的問題,就是試驗意志的動向:“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檷的意思”。陰府用盡了它的詭計,古蛇想盡了牠的陰謀,來攻擊主的意思,想誘惑祂稍微偏離父的旨意。用吸引、誘惑、賄賂、苦難、攻擊、奸詐、各種的方法來試探祂,但是祂始終向父忠誠不惑,堅定不移。這個是祂受試驗的原則。我們也要同樣受試驗。教會必須走這條因受試驗得以完全的道路,也像祂那樣忠誠不惑,堅定不移。

神賜給人一個自由意志,讓人自由揀選,自由取決。神十分重視這個自由意志。祂要人善用這個自由意志。人的命運決定於如何運用這個意志,神將這個信託於人,使人負有道德上的責任。我們屬主的人,不能坐待主來替我們決定一切,而完全不用我們的意志。神不會背乎祂自己,不會一面給我們自由意志,一面又不顧我們的意志而單獨行事。當然,這不是說,在非常的時候,神不會這樣作;但最少這不是神的平常舉動。在普通的時候,神總是尋求我們的意志來與祂的意志合作。根據這人原則,主在經歷各種試驗以後,證明祂是完全的。在此,我們需要跟從主的腳蹤。教會必須走上這條道路,就是願意與神同心合意。這裏面有時要求極深的舍己,有時需要奮發地揀選神的旨意。這不是一件消極的事,而是一種積極的行動。

經過試驗,就有印證。我們相信,主耶穌受洗,是表明完全降服於神的旨意,這是十字架的射影,其中包含死、埋葬和復活。主耶穌從水裏上耒,神的印證接踵而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主的受洗,象徵祂從奉獻直到受死這一段時期,因此神的印證實在根據於祂的至死順服。向著自己死,向著所有在神之外的死,而徹底地絕對地服從神的意志。印證是試驗的結果,是表示贊成。要緊的點在這裏:神只引人注意到一切出於祂自己的,神從耒不要人注意到人或者工作,即便是屬於祂的人,或是為著祂的工作,神也不要我們去注意,神單是要人注意祂的自己。可是對于祂的兒子,祂卻一再叫人注意,說,‘看哪’!照樣,凡作耶穌的見證的器皿,不管是個人,或是團體,也應當如此;神繼續不斷地工作,直到祂能指著那器皿說:“這裏有我,這是我所要的。看哪在此你可以找到我”。不是高舉人物,乃是吸引人注意神自己。有一件事是十分確實的,神決不會在教會裏建立在祂以外的東西。什麼時候教會充滿了聖靈,基督也在其中掌權,什麼時候神就使教會增長。這個是教會長大的原理,也是教會複興的秘訣。神得先找到一個器皿,裏面有祂兒子的成分,使神能說:“這個,我可以賜福,我加以印證,我要加增它,我要建立它”。

1332節,主說:“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主耶穌是因苦難得以成全的。既已完全,就被提接到榮耀裏去。凡未完全的,都不能進入榮耀。不要以為榮耀僅是一處地方而已:它可能是一個地方,但同時它也是一種情況,一種榮耀的光景。耶穌既經試驗和印證,就得了榮耀。教會進入榮耀,也是因為得以完全的緣故。完全,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說,一切不是屬乎主的都出去了,一切存留的就是主自己。這個叫做主在聖徒中得了榮耀。是祂的榮耀,不是我們的。

這個很是簡單,可是這是教會基本的性質。這個見證的器皿——金燈台——必須背向一切與神相反的東西,這就是說,要完全背向在我們信徒裏面的世界。也許我們以為世界是外面的,實在它在我們的心裏。我們貪求某種地位,以榮耀自己為滿足,這個就是世界的靈。這是與神完全相反的。耶穌不尋求祂自己的榮耀,只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祂曾說過:“我不求自己的榮耀。”(約850)根據上下文來看,這句話正反映了當時那班猶太人怎祥尋求自己的榮耀、地位和名利。基督既然是絕對與世界的靈相背,祂的教會,就是這見證的燈台,也應當蘊藏著這種性質,反對世界的靈。教會的靈是給而不是得,是榮耀基督而不是高抬自己。

見證的器皿反對一切撒但的工作。我們如果要用一個字來總括撒但的工作,那一個字就是‘己’。你若回溯聖經中關於撒但的記載,你要看見,牠之所以成為神的仇敵,就是因為有己的尋求。牠造成亞當、夏娃墮落的悲劇,也就是把同樣的己的靈種在他們裏面——‘你們便’(創35)。己,以己為中心,人的這種性情是與生俱來的。在吃奶的嬰孩身上就可以看出這種性情,嬰孩何等歡喜大家都注意他。這種靈在我們每一個人裏面,什麼時候它使我們把人或者團體當作事情的中心,什麼時候我們就失去了耶穌的見證。哦,撒但用這個方法不知道破壞了多少神可以珍視的東西,就是設法使人變成一切的中心,一切都繞著這個人轉動,或者吸引人去注意那個器皿,使人在不知不覺間忘掉了主。‘己’能很詭詐地表現在神的工作上,許多工作就失敗在人的自己太顯露。在工作上為自己尋求名聲、地位和榮譽,這些不知不覺地潛入,使主耶穌被遮蓋起來。人是何等容易被人、物,和工作所吸引呀!

再論到分門別類的事。撒但有一個主要的工作,就是煽動爭論,使神的兒女結黨紛爭。哦,撒但慣於離間神的百姓,非至他們分開,不肯罷休。甚至牠不容兩個人真有屬靈的交通。因此為屬靈的合一來爭戰,是個十分真切的爭戰。要反抗撒但和牠一切的軍兵。這個燈台是一塊錘成的,不是許多片拼成的,沒有焊接的痕跡,沒有一處你可以指著說:“如果要拆開它,可以從這裏著手。”你找不到一處裂縫,這是整個的一塊經火煉成的。這個與撒但的分離工作是完全相反的。讓我們認清:分開是撒但的工作;耶穌的見證反對分開,要在神的大愛中合而為一。由此可見,一切孤立的決斷、道路和生活,是何等危險而有害。

有一件可悲的事,就是許多時候,神的工作被作工的人所攔阻或拆毀。題到這點,相當可怕,但這是的的確確的事實。問題不是發生在工作上,乃是發生在工人身上。他們不能相處,不能同工,必須東西分離。這是為什麼緣故呢?你說,這當然是因為十字架的工作在他們裏面不夠深。不錯,但是另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把工作放在見證之上,甚至把工作來代替見證。他們出來是為著工作,而不是為著見證。假如他們發生爭執的時候,他們肯停下來,一同商討,一同禱告說:“注意呀,這個樣子是與耶穌的見證相反的。我們在這裏究竟為了什麼?我們撇下一切,犧牲一切,就是為這一點工作嗎?主的見證在哪里?我們作了這些工作,但是我們自己卻是與主相背的”。這樣,他們就要重振旗鼓,說:“見證高於工作,工作必須是見證的結果,工作不可與見證分離,我們必須一同站在見證上來榮耀神”。我們基督徒在地上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工作,還是為了見證?許多人關心主的工作過於關心主的見證。據他們說,他們也關心主的見證,但是他們最難與人相處。我們常常遇見這種情形,叫你不能不說:“好,他們注意主的工作,但是他們的見證實在不知道在哪里!”

讓我們坦白地面迎事實。我們應當十分關心主的見證。耶穌的見證絕對無私,反對一切以己為中心的活動。耶穌的見證不在我們作了多少工,講了多少道,乃在我們如何彰顯基督。我們在家時常爭吵嗎?別人容易與我們相處嗎?我們是否時常使人為難,發生爭執,或者造成緊張的情形?那些都是魔鬼的工作,叫我們沒有見證。基督徒在地上是為著見證,而見證則表現於我們容易與人相處。除了那些以己為中心的人,誰都覺得主是容易相處的。我們不要改變‘見證’的真意。見證乃是主顯在我們裏面。我們不是要人知道道理,乃是要人認識主。

許多時候,我們心目中的基督教己經變質成了一種虛有其表的組織。如果我感覺自己已經蒙召來作主的工,於是說:“我當怎祥准備作工呢?”於是就進一個神學院,受訓一個時期,學業修閉時,就以為說:“好了,現在我已經准備好了”。試問:“准備好了”。究竟是什麼意思?是否說,在知識上,在神學上,已經准備就緒了?哦,恐怕這些東西不會維持我走多遠。我什麼時候真的准備妥當,只有主知道。最好我重新去從事我的職業,靜靜地等候主來印證我的呼召說:“好了,你是我所要的人,現在要差遣你往我所安排的地方去”。我盡可放膽相信主,如果是祂選召我作工,雖然我要在職業中等候一時,但遲早主的印證要臨到我。門徒被召以後,仍操舊業,直等到主來印證祂的呼召。大數的掃羅在大馬色路上蒙了呼召、但是他等候在安提阿,直等到主來印證祂的呼召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1322)。主的意思就是:保羅現在已經准備妥當,主已經得著祂所要的,現在時候到了,蒙召來作工的信徒們哪,你怕等候嗎?你能相信主嗎?請記得,主所要的是見證,在你所想不到的地方來培養這個見證。你也許以為若能以全部時間作主聖工,就能更有見證。可是有一位久作主工的人告訴我們,在許多屬靈工作的機會和需要當中,最困難的事,就是如何保持見證和需要的平衡。我們只得承認,許多時候,我們失敗了。我們這裏所講的見證,不是我們的職事、我們的教訓。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著作、我們的講章,這些算不得是見證。如果在這些背後缺了神所稱許的東西,這些就等於零。神要我們的見證超過我們的職事。摩西雖是神親自所召,但是神在半路上要擊殺摩西。神差遣了摩西,但是“摩西在路上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出424)。因為摩西在這裏缺了一個東西,而這個東西是不能少的。是在你後面的那個東西叫作見證。只有主知道祂是否已經得到這個,祂在何時何地可以使用我們。我們若要被主所用,我們自己就必須先成為主所要得著的東西。聖靈知道何處有需要,也知道何處有供應,而把二者湊合起來。安提阿有需要,巴拿巴是個充滿聖靈的人,知道能供應這種需要的是誰,因此就到大數,將掃羅帶到安提阿來(徒1124~26)。主知道你目前所作的事務是何等瑣屑、單調,或者是何等繁忙、沉重,主完全明瞭你的處境。但這是你被安排在那裏受試驗,等到主認為可以的時候,祂要說:“來,你是我所揀選的,我另有託付給你,上來吧!”但願你的工作是這樣的。

總而言之,主要見證,勝於要工作。我們若用工作來代替見證,就要發生混亂。我們在此原是為了見證,因此神的僕人,不論大小,難免受到新的管治、新的試煉。這個看來似乎是矛盾的,工作豈不需要那個人嗎?然而人卻因著試煉、苦難,竟然無法作工。這是何等矛盾!可是主所注重的,是器皿的屬靈度量,而不是工作的成就多少。

願主憐憫我們,給我們恩典能接受這些話。我們要記得,主所要的是一座純金的燈台,為著作見證,而不是為了作裝飾品!目的在見證主,而不在引人注意自己。

(三)十字架與見證的關系

關于金燈台的見證,我們已經說了兩點——基督的豐滿與教會是見證的器皿。現在我們要注意第三點,就是十字架與見證的關系。

燈台和蠟燭不同。蠟燭的火光是因自身燃燒而來的,而撒迦利亞書給我們看見,燈台的光是由於兩棵活的橄欖樹,流出油來供它燃燒,這是用之不盡、取之不竭的。這個遠勝蠟燭。我們不用自備見證的燃料,神也從來沒有要我們這樣作。神的聖靈是見證所需要的燃料。當我們遇到忍受、耐久和效用等等這些問題的時候,就會發覺我們所有的燭和神所供應的燈是何等地不同。世上最長的燭,遲早要燒盡。惟有永活的源泉——神的靈——是無窮無盡的。

整個燈台的構造,表明它是建立在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原則上。你試試看走進燈台,閉上眼睛,用手慢慢順著燈台的中幹往上摸,摸到一處叫作‘球’,你的手在這裏遇到了阻擋,不能順利而上。我們在屬靈的道路上,會碰到一件東西或事情,阻擋了我們的上進。這個阻擋被安置在路上,向著我們挑戰,叫我們重新振作精神。越過這個球以後,又遇見一件東西,像是‘花’的形狀,它的葉瓣往外伸張。若再繼續上溯,就會發現,這個‘花’實際上是個‘杯’,是個器皿,盛東西的器皿,再往上撫摸,一時全無所遇,一切順利。但是後來卻又再度遇見球、花、杯。再去摸兩旁的枝子,由底部往上摸,也遇到球、花、杯。這裏值得我們加以注意。我們也許想,只要在燈台底部碰到一次就夠了,以後就能一帆風順了。但是事實不是這樣,一路上要多次碰到。這個見證的器皿充滿了這三件東西。

‘球’所代表的是什麼?球使你不能順利進行,你受到了攔阻。這豈不是說,現在你必須停留片刻。注意,這裏是說到主耶穌的死,說到十字架的死的方面。你不能輕易越過,你必須好好思想,你無法忽略十字架的意義,你不能隨便跳過它。當主將十字架擺在你的道路上,你應當反復思想,要明白主耶穌的死究竟是什麼意思。

但是感謝神,上面就有花,是杏花。杏花顯示新的生命、新的盼望。新的前進。杏花是復活的表號(民178)。杏樹開花,表示新的時季開始了,因為杏花是在早春開放的花。這裏好像告訴人說,復活已來,新年已到,大地回春,活潑豐盈,這裏可以見到死而復活。

隨後是‘杯’。杯是一種器皿,無疑地它是說到死而復活的結果,就是生命的靈。因著死而復活,“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2)。這個器皿滿了死、復活,和新的生命之靈。

在燈台上面的燈,不斷送出見證的光,照耀這個死、復活,和靈裏的生命,使它們永遠顯在人面前。因此在天上的亮光中,你要看見耶穌的見證包括三方面:以‘死’——就是‘不’——來對付一種環境:以‘復活’——就是‘是’——來接受另一種境遇;並且藉著‘新生命’的大能,活在神所喜悅的境界裏。

再看啟示錄。啟示錄一開始就給我們看見在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祂自己說:“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我們看見七個金燈台和在燈台中間的那位永活者,這就是耶穌的見證顯在燈台中間,這個見證就是耶穌的死和復活深深組織在每個燈台裏面。那些匠人用各種的工具,著力地錘打、雕刻,在精金上作出再三重複的表號。哦,如果我們要作神這種見證的器皿,就是作耶穌的見證,也必須經過裏面的錘打和雕刻,主耶穌的死和復活必須深切地雕刻在我們裏面。

這個恐怕就是主對於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的挑戰。主述說各教會的錯和對,無非要領她們回到當初的見證裏去。當教會開始的時候,在使徒行傳頭幾章裏給我們看見,使徒們的信息集中在主耶穌的死和復活上面。他們傳揚那位釘十字架的耶穌,神已經叫祂從死裏復活了。他們無論何往,都述說這件事,一切建立在這上面,也都由此建造。這是一件基本的事——基督的被釘和復活。由於傳揚這一個信息,他們因而受到許多困難。因為從來沒有人聽見過這種事情,說有一位釘死了,不經人手,也不是任何心理作用,竟然由死複生,而且活到永永遠遠——唯一的原因是神叫祂復活。神這樣作,表明這位復活的主是完全合乎神心意的。(神決不與那只有局部向著祂的心意聯合)。祂行使復活的大能,是因耶穌基督完全合乎祂的心意。主的一切都是出於神的。這個見證引起許多困難。是的,地上發生難處,是因陰府已經發生問題。

我們可以這樣說,在這時代的末了,升天的主來到教會中,要重新帶領教會回到當初去。祂好像說:“你有許多工作,你有許多好處,也有一些壞處。但是主要的問題是,在你那裏,在你裏面,有沒有我的死和復活的沖擊力?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你在萬民中是否見證這個,不是用言語,而是用權能?”  這是主向眾教會所發的問題,我們無法逃避這個問題。

這一個見證乃是一切的根基。教會或者神的每個兒女,必須被主帶回到這個根基上。你若偏離了十字架,你就不能上進。教會的歷史充滿了十字架的兩方面——死和復活。你無法越過十字架,好像說你已無需十字架,你已達到比十字架更深的地位。不,這件事永遠不可能!真正的屬靈經歷,乃是你多次碰著十字架。十字架每次都有新的意義和應用。你遇到了球,除非你讓十字架再一次摸著你那出於舊造的,你就不能進入復活的生命和享受滿溢的福杯。這種經驗會再三臨到,屬靈的歷史就是這樣的,而且必定是這樣的。

經過了球,還要往上去。請注意,這是一種一直往上的動作。向上的動作,就是屬天的動作。越過你越接近屬天的豐滿、榮耀的豐富,直到頂上的燈盞所表明的豐滿的光、見證和榮耀。我們要記住,主耶穌的十字架,無論是一次基本的工作,或是以後多次多方的對付,目的總是為著更滿的豐盛。哦,千萬不可誤解十字架死的方面。許多人一直注意死,注意怎樣去死,以致撲滅了屬靈的生命:在他們身上,你見不到屬靈的生命,因為他們整天在想怎樣與基督同死。死的方面固然是必需的,但這不過是一條路,它要引你進到豐滿。這是一種向上的動作,復活的動作,為要得著屬靈的豐滿。

神要得到一班子民,不只在言語上傳揚主耶穌死和復活的事實和道理,更要他們在聖靈裏成為一團烈火,活潑有力地表彰死和復活的真意義。神要在今天顯明祂是一位無所不能的神,是一位施行神跡的神,是一位超越天然的神。祂用什麼方法來證明自己呢?最好的方法就是:一面帶領我們認識主耶穌的死,認識如何結束我們舊的生命、能力、供應、自滿自足等等,直等到我們死透了。那時我們不能不說:“我無法往前,我已經無能為力,我已經山窮水盡!”就在那時,我們另一面發現了神是新的開始、奇妙的起首、復活的神。這個見證乃是說:“設若不是神,我們早已滅亡了。這是主的作為,這是神的復活大能,這是神自己,除祂以外,沒有別位”。這個叫作耶穌的見證。

我們會把這些話當作道理接受,或者也會傳說這些話,但是我們是否准備好,讓十字架來斬除我們自己的一切,一再領我們到智窮力竭,一切力量和盼望都完了,就像保羅所說:“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18~9)。我們是否願意接受這個作我們生活的原則呢?這個實在是個榮耀的基礎。這個就是見證。只接受道理,是無法接受這個的。危險在這裏——有些人接受了這個道理,卻沒有進入這個生命和能力裏面。

我們應該靜靜俯伏在主面前,與主立約,我們不但要在話語、道理、教訓、知識裏相信這個見證,更要讓祂的死和復活運行在我們裏面,使我們真正能在聖靈的大能裏保守耶穌的見證。── 史百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