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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的繼續

 

讀經: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廿八30-31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啟一11-20

 

      全部聖經有六十六卷;在這六十六卷之內,有許多卷,你讀到卷末,你都能說這一卷書已經完了。創世記有五十章,你讀到最後,你自然而然覺得已經到末了;馬太福音有二十八章,你讀到第二十八章,你自然而然覺得已經完了;你讀到羅馬書第十六章,你覺得是完了;你讀到啟示錄第二十二章,你也覺得是完了。

      但是,在聖經裏有一卷書,你不能說完了。其餘六十五卷你都能說完了,但是有一卷你不能說完了,那一卷就是使徒行傳。你讀到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就要覺得奇怪,怎麼就是這樣的停了?你讀到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覺得這一本書還沒有完,這一本書還沒有結束。使徒行傳這一卷書是沒有結束的,因為使徒的行傳是要繼續的。第一世紀的使徒,他們的行傳也許結束了;但是,全部使徒的行傳並沒有結束。一直到今天,你都看見還是使徒行傳,使徒行傳沒有結束。

      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cs1617)這告訴我們,自從撒但背叛以來,自從人墮落以來,神作事直到如今,並且主也作事。行傳是甚麼呢?行傳不是記載保羅的工作,也不是記載彼得或約翰的工作,行傳是記載神的工作。誰能說神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之後就不作事了,誰能說神的工作到了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的時候就停止了呢?

      使徒行傳是沒有結束的,在第二十八章以後,還有許多神的器皿在作神的工作。神的工作正在繼續下去,沒有停在那裏。不是保羅在羅馬作了兩年工,以後就沒有事了。就以保羅一生來說,他住在羅馬,後來被殺殉道,這些事都沒有記在使徒行傳裏面。彼得、保羅、約翰是三個要緊的人,他們的結局都沒有寫進去,這樣,我們那裏能說使徒行傳已經完了呢?神的見證是寫不完的,第二十九章還是那樣,第三十章還不能完,一直到第一百章還是寫不了,如果要寫的話,一直有新的事情要加進去,所以寫到第二十八章就不再寫了。第二十八章以後雖然沒有再寫,但是神的工作還是在那裏繼續。第一世紀的工作並不是到了絕頂。神四千年之久,有一個工作,如果到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已經到了絕頂,那麼我們是到山底下了,我們是退下來了。但是沒有這件事,因為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我們不要以為神的工作在保羅的時候已經到了絕頂了,我們也不要以為在路得馬丁的時候,神的工作就是到了絕頂了。不。第一世紀不是神工作的結局,第十六世紀不是神工作的結局,直到前一個世紀都不是神工作的結局,神的工作還要一直往前去。一直到國度,一直到新天新地,神都是往前進,不停在那裏。我們如果知道這一個,同時也相信這一個,我們就要讚美神。

      人常常有一個錯誤,就是以為自己所處的時候,是教會最不行的時候。路得馬丁的時倣,有人這樣想;衛斯理約翰的時候,也有人這樣想。但是,我們說,路得馬丁的時候好得很,衛斯理約翰的時候也好得很。我們在這裏說他們所處的時候是好的,再過五十年,人又要說我們所處的時候是好的。我們是怕人要停止,但是,神是不會停止的,每一年祂都知道祂要作甚麼,每一年祂都知道要作到那裏,每一年祂都要作祂所要作的。神是一天天往前去,神是一直往前進的。阿利路亞!神是一直往前進的!

      神往前進的時候,都有祂的器皿。在使徒行傳裏,神有祂的器皿;在路得馬丁的時候,神有祂的器皿;在衛斯理約翰的時候,神有祂的器皿;每一次有一個屬靈的復興的時候,神都有祂的器皿。那麼,今天神的器皿在哪裏?不錯,我父作事直到如今,但是甚麼人繼續下去與神同工?甚麼人說「我也作事」?這是要緊的問題。

      弟兄姊妹,如果神給我們一點亮光,能看見一點神的真實,我們就必須承認,神今天所要求的器皿,就是祂在當初所定規的器皿,就是祂的教會。換句話說,今天神所要求的器皿,不是個人的器皿,而是團體的器皿。如果今天神所要得的器皿是團體的器皿,你就要看見,若不是神的兒女被神帶到一個地步看見甚麼是基督的身體,甚麼是身體的生命,在神手裏就沒有用處,就不能達到神的目的。

      啟示錄第一章說,教會就是金燈臺。神不只說教會是金的,神並且說教會是金的燈臺。教會如果只是金的而已,就並不能滿足神的心。神為甚麼說教會是金的燈臺呢?因為金燈臺是發光的,是為照亮的。神要教會作一個發光的器皿,見證的器皿。神在當初的時候,定規叫教會作燈臺。不是某人,乃是教會,教會在神面前就是燈臺。金的還不夠,出乎神的還不夠,必須為神發光,為神作見證,才是金燈臺。

      所以,教會是為神的見證而有的。如果不是金的,就不是教會;如果不是燈臺,也不是教會。裏面如果沒有生命,就不是教會;裏面如果沒有見證,也不是教會。教會必須看見神在這一個世代裏要作甚麼,要得甚麼,看見神今天在地上的見證是甚麼,這個才叫作金燈臺。

      我們再簡單的說,神的工作是繼續往前進的,神仍舊需要得器皿,神今天的器皿要像當初的器皿一樣,不是個人,乃是教會。

      或者有人要問,教會中有得勝者出來,這是甚麼意思呢?不錯,教會需要有得勝者出來,但是得勝者的見證也是為團體的,不是為個人的。得勝者不是有一班人自命不凡,自以為比別人好,把別人都撇在一邊。得勝者乃是為全教會工作;工作是他們作的,好處是全教會都得的。得勝者不是為他個人,得勝者乃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把教會帶到完全的地步,乃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代替教會到那個地步。所以得勝者的得勝,也是團體的得勝。

      神所要的器皿是團體的,所以我們要學習活出身體的生命。要活出身體的生命,就必須拒絕天然的生命,必須在神面前深深受對付,受審判,學習順服,學習交通,叫我們有機會作神的器皿。―― 倪柝聲《碎餅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