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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家歸主的見證

 

讀經:徒十1-224,十六14-1529-34

  今晚所讀的三段聖經,叫我們看見初期教會初信主的人,同時又帶領全家歸主,可見全家歸主之重要了。

  (一)哥尼流是羅馬的軍官,是歐洲人來亞洲駐防的。他不但自己敬畏神,也帶領全家敬畏神;神讓他有機會聽見耶穌基督的福音,神更差派彼得到他家裏去,使他全家和他的親友,都一同信主。

  (二)呂底亞是亞細亞推雅推拉城的一個婦人,因賣紫色布而住在腓立比地方,聽保羅講道後,自己信主,也帶領全家歸主。

  (三)腓立比的禁卒。當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坐監時;他們為主的名受逼迫,但聖靈的喜樂充滿,半夜唱詩讚美主;在監獄裏出現了神蹟,地大震動,監獄的門也開了。禁卒以為保羅西拉已經逃走,驚慌駭怕,擬拔刀自殺,後為保羅勸止,而伏在保羅面前,問道:我當怎樣行,才可得救?保羅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自己信了,又接保羅西拉到他的家中,他和他全家都信了主。

  這三件事有一點是相同的,他三個人都是家長;有男有女,有做生意的,有作官的。初期教會有這美好的見證,不但自己信主,也領全家歸主,關心全家的靈魂。教會需要有此見證,福音才能有力地傳開。他們認識一件事,神既然愛他們,也愛他們所愛的人。神救他們脫離地獄,也必救他們所愛的人。人類的家庭,是神所賜福的。神起初造人,先做一人,見他孤單,又為他造一配偶,這是人類最早的家庭。神的心意是要人的家庭有幸福,魔鬼卻極力破壞人的家庭幸福;魔鬼若能在人的家庭裏找到一人來利用,牠就可破壞那家庭的幸福。人類未犯罪之前,是彼此同心,彼此相愛,有快樂,有幸福,互相信任的。夏娃先被引誘,罪就入了人類的第一個家庭,家庭中就有了猜忌,神審問亞當,亞當將責任推卸給妻子,他們互相推諉,沒有相愛的心。到了第二代,罪惡在人的家庭更可怕,魔鬼利用該隱作工具;他是自義的人,心中嫉妒兄弟,殺了兄弟亞伯;這是人類家庭第一宗的兇殺案。初期教會的人能領導全家歸主,就能藉主的恩典,將魔鬼所破壞的幸福家庭恢復過來。我不知道這三個家庭起初是怎樣的家庭,但聖經說他們全家歸主之後,就甚喜樂。亞當犯罪,該隱殺亞伯之後,家庭就沒有快樂,今天人若全家歸主就必有全家喜樂。

  初期教會有全家歸主的見證,這對教會,對神的工作有什麼幫助呢?全家歸主後,信主的人信心更加堅固。在初期教會,常常受逼迫,聖經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三股合成的繩子,就不容易折斷。」我們的信心,好像一粒炭火,若單獨放在一處,很容易熄滅;若幾粒炭火放在一起,愈燒愈猛烈。教會靠信心得勝,我們信心有時會軟弱,若全家信主,彼此同心禱告,信心就更堅固。

  第二方面,全家歸主能幫助教會的事工,呂底亞全家歸主後,就接待保羅和西拉。保羅在腓立比建立起最屬靈的教會,呂底亞有份於主的事工上,她雖不會講道,卻會接待主的僕人,亦間接幫助了教會的事工。

  第三方面,全家歸主後,家庭可成為教會,那時傳福音常受壓迫,沒有好的禮拜堂,有時利用猶太人的會堂來傳福音。也沒有這許多的傳道人,但信主的人,有基督的生命;有生命就有長進,常查攷神的話,心裏火熱,那時有家庭聚會,成立許多家庭教會。保羅在羅馬書十六章五節問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家庭教會安;在歌羅西書四章十五節問寧法家的教會安;在腓利門書二節也提及腓利門和他的妻子家中的教會,聖經至少記載這幾個家庭已成立教會。這種教會在受逼迫時期中,比公開的教會更易存在,這是初期教會美好的見證。

  今天教會失去這種見證,許多信徒自己信主之後,多年都不能帶領家人信主,所以教會的工作受到攔阻;教會不能興旺,因為沒有全家信主。信徒的信心,雖然在教會得造就,可是回到家中,被家人潑下冷水,信心就軟弱了。全家歸主後,接待主的僕人,對主的僕人講道有很大的幫助。我有一次在南洋到一地方講道,那間教會的牧師,招待我在一間很不錯的旅館居住;不過住的人很複雜,有妓女,有商人,也有傳道人,真住得不舒服。因那間教會很荒涼,沒有人會接待傳道人住幾天。許多人接待親友,很樂意讓出房間給他們居住;但不願接待傳道人,所以教會的工作受到攔阻。

  有人說,若要帶領全家的人歸主,實在太困難了,如今不似二千年前的生活那麼簡單,現在一家之中,有做生意的,有做醫生的,有做學生的,生活都不能常在一起,怎能領他們全家歸主呢?在一千九百多年前,人心最需要的是耶穌基督;在一千九百年之後,生活方式雖有改變,人心的需要仍是一樣,仍然需要耶穌基督。沒有耶穌基督,心中就沒有平安,不滿足,唯有全家信主,才有喜樂;今天的人全家入電影院,舞場,仍然沒有喜樂,要全家歸主,才有喜樂。需要既然相同,我們為什麼不能帶領全家的人歸主呢?聖經是超時代的,二千年前主的話能實行,今天主的話也能實行。

  今天教會已失去全家歸主的見證,有下面幾個原因:

  (一)家長認為宗教信仰是自由的,現在是民主時代,不能勉強,這想法是錯誤的。所謂信仰自由,這是法律的規定,是指當局的人弄不清甚麼叫做信仰。如一國之內有許多政黨,各有各的主義學說,誰也不能勉強誰相信,因為人的主義學說,沒有絕對的真理,誰都有選擇的自由,這叫做信仰自由了。

  管理政治的人,對宗教弄不清,不曉得甚麼是純正信仰,甚麼是異端,誰是拜真神,誰是拜魔鬼。所以最好讓人自由相信,以示公平。神為我們設立了家庭,家庭是生命的結合;家長對子女的信仰,固然不是用強迫方法,應該負責引導。真信仰既然是真理,就一定要相信了。現在舉個例:數學上二加二等於四,這是真理。若有一教員對學生說,二加二等於四也好,三也好,五也好,你們可以自由相信。又比如有英文教員對學生說:HONG KONG 的串法,用 B 字,A 字起頭,隨你們自由寫也可以。那麼這兩個教員就非立刻被解僱不可,因為真理只有一個,接受的人得福氣,拒絕的人遭災禍。民主國家,政府人員,警察人員,若盡責負起所擔職務,國家就安定。今天少年犯罪案,一天比一天增加,因為家長沒有負起責任。有人研究在美國的華僑,少年子女犯罪比美國人少,知道是由於華僑的家長較為負責教導兒女。今天基督徒不但為兒女對社會,對國家要負責,對神更要負責。神說:「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慇勤教訓你的兒女。」(申六6-7)神沒有說可以自由教訓或不教訓你的兒女。這是在舊約時,神的吩咐,在新約時,雖無清楚提及;因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對於遵守神的話就更自然。今天有許多信徒,有了一點知識,就將神的話放在一邊。叫兒女信耶穌,不是勉強我們,乃是引導他們,且要想盡方法教導他們。

  (二)家長的生活沒有見證。家長不向家人傳福音。不是因為沒有進過神學,乃因沒有生活的本錢。如夫妻不和,怎能叫兒女信主?常常發脾氣,自私,紛爭,嫉妒,怎能叫家人信主?有人做生意,走私漏稅,怎能叫兒女信主?你說神是公義的,為何不怕神公義的審判?所以兒女不信主,常是父母的攔阻。外國人的家庭,喜歡在禮拜日加菜。葛培理博士說:「基督徒的家庭,禮拜日做完禮拜,吃飯時也加一菜,叫做「紅燒牧師」。在吃飯時,批評牧師,講長講短,將牧師切成一塊塊;加鹽加醋,加炭紅燒!兒女聽了,對主的僕人就沒有尊敬的心了,對神的事自然不關心。你對教會,傳道人,不愛護,不關心;兒女離開家庭之後,就不再去教會了,將來只會犯罪墮落,貽誤一生。

  (三)因為婚姻不照神的旨意。兒女長大後要找對象,只照世人的樣子,重視金錢,學問,才幹,不管信仰是否相同。聖經說:「信與不信原不相配。」許多家庭原是全家信主的,因娶了一個不信主的媳婦,就使到全家受影響。這正如耶路撒冷城牆,城門被拆毀,仇敵可以自由出入!故此,家庭應有城牆,即信仰的城牆,不信的人是與神為敵的,信仰的城牆若倒塌,神的仇敵就闖進入來,家庭怎會不遭災。許多基督徒的家庭,一代不如一代,對神的虔敬日漸衰落了;一查就知道因為娶了不信主的媳婦,或嫁了不信主的丈夫衰敗的。

  (四)因父母太信賴教會所辦的學校。今天的教會學校,有信仰純正的,也有信仰不純正的。在教會學校教書的教員,有人是為了飯碗而教書,所以不關心學生的靈魂。曾有一間教會學校的聖經教員,上聖經課的時候,出題目問;耶穌用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得飽,是否事實?一個年青的女學生回答「是」。這個聖經教員竟然在試卷上打個交加。給她三十分。放假時,女兒回家問媽媽,照主日學先生講的,和媽媽講的回答試題,老師竟說不對?這位母親就安慰她的女兒,向她解釋,並鼓勵她在不信的人面前要站得住。各位!你看今天教會學校竟讓不信派的人混進去,做宗教教員,破壞學生的信仰,情形真可悲!

  記得九年前,我在香港一間小教會裏參加祈禱會。有一個小女孩,才十三歲,她為父母祈禱說:「天父啊!求你可憐我父母,如果他們不信主,將來要下地獄的。」她一邊禱告,一邊哭泣,我很受感動。她來教會,父母常常逼迫她。後來我再回到香港,看見這女孩已經長大了,而且她的全家都信了主。這一家人全家歸主,是因為一個小孩知道父母不信,將來要下獄,她的禱告就蒙了應允。耶穌講到財主的故事,死後在陰間受苦,才想到他還有五個兄弟未信主;我們是否等到下陰間才想起在世上還有許多家人未信主呢?我們家人的靈魂是否毫不關心?

  在沖繩島有一華僑,有一個兒子約六,七歲,一天與別的孩子同去游泳,被溺在水裏,他的父親不顧一切,親自下水救他上來;那時孩子已死,五孔流血。他父親仍不灰心,拚命禱告,求主拯救!一面用車趕送到軍醫院,一面迫切祈求,結果醫院用人工急救,孩子慶幸生還。弟兄姊妹,我們關心兒女的肉身,常會過於關心他的靈魂。對兒女實在未盡帶領的責任!

  外國有一老祖父,當每個兒孫出生時,就在族譜上寫某兒孫生於世界的年月日。他的意思是這孩子還未重生,只不過是生在世界裏。他要用此方法來激動兒孫要生在基督裏。這老祖父用心至苦。

  你家裏每一個靈魂,將來都要在神前面交賬,連你家裏所請的工人,也要你交賬。請問你準備好未呢?我們常聽見到遠方傳福音,但你若不向家裏的人傳福音,怎能到遠方傳福音?

  我在神面前是極卑微的人,我的上一代是住在福州城外,很荒僻的山邊小村中,村人多拜偶像。我外祖父家境很窮,我母親年少時就做傭工。幸得主人是虔誠的信徒,他們帶領我母親信了主。我是由母親帶領信主的,少時,有機會上主日學,長大得有機會受教育,並且娶信主的妻子,又作傳道人。這完全是那家人關心一個女工人的靈魂所致。所以我們切不可輕看家中的兒女,工人,甚至任何的靈魂,在不知不覺中,也許你所帶領的人,就是神所重用的器皿呀!──  薛玉光《教會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