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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奉獻

 


        經文: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6)


第一節 奉獻與靈命長進有重要關係



        在基督徒的靈程上,有兩件事與我們生命的長進有著非常重要的關係,第一件就是重生得救,第二件就是奉獻。一個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聽了福音,得了光照,悔改歸主,這是重生。但他所蒙的恩典只些極初步的恩典,惟有在我們懂得奉獻,並且真的從心裏把自己奉獻給神之後,神才把更大更多的恩典賜給我們。所以,奉獻在我們的生活上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

        在見證聚會上常有一些弟兄姊妹站起來作見證,述說他的孩子如何長得又白又胖,或述說神如何賜福給他的買賣。不錯,這是神的恩典,我們應當感謝祂,但是這恩典在基督徒的身上是極平常的恩典,那不信主的人,他們的孩子長得也很胖,他們的買賣也不錯,因為主曾說:"神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用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你是神的孩子,在神面前當有特別的地位,如果你的父親待你像對待外人一樣,你一定不會甘心。照樣,在天父面前,你蒙恩太少,你也當不甘心,你應當向神質問,也要自己思想,何以更多屬靈的恩典不能臨到你,這原因是因為:你沒有奉獻

第二節 遠離天父的人,得不到主特別的恩典



        你所以得不著神特別的恩典,不是天父不愛你,而且是因為你離天父太遠,你不要神來引導你,也不要天父來管理你,這樣,自然神就無法讓祂的恩典臨到你。有些人對奉獻有錯誤的看法,以為奉獻就是預備傳道,這是不對的,奉獻乃是每一個神的孩子所應當作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若有人不奉獻,他就是預備為自己活著,就是背逆神!

第三節 讓神管理我們遠比我們自己管理自己強



        我們信主以後,一切的污穢罪惡都得了潔淨,是因為主耶穌替我們死了,使我們一切的不義都歸在他身上。有一位小弟兄說:"我們犯罪有什麼關係。我們禱告禱告神就赦免了。"他實在不明白神赦免我們,不單是因為我們認罪、悔改,乃是因著耶穌代替我們受了刑罰,於是神就把我們的罪都歸在主的身上。神不但赦免我們的罪,並且稱我們為義,所謂"稱義",乃是說:一個人從生下來直至如今沒有做過一件錯事,這樣的人纔可稱為義人,我們果真是如此嗎?然而神竟稱我們為義了,神看我們如同耶穌一樣的好,並且我們更得與主一同在永生裏,有永遠的榮耀,弟兄姊妹,你想想看!你應當如何?主為你死了,為你受苦,為你預備永遠的福氣,難道你只用口謝謝就夠了嗎?于理於情說得下去嗎?更進一步說,是神管理我們,照著神的旨意行好呢?還是我們自己管理自己,照著自己的意思行好呢?是神用大能的智慧為我們安排好呢?還是我們自己的小頭腦為自己安排好呢?試想,我們的智慧是如此有限,如何能安排得周全呢?再說,既然我們為主而活,我們就不應當隨己意行事,乃是應當讓主來引導我們。當聖靈如此光照你,親自在你心裏作工時,你就會自自然然地來到主面前,將自己以及屬乎你的一切都交在主手裏,為主所用,也惟讓主用,當你如此奉獻之後,你要蒙大恩典,這恩典是你得救的前後所想不到的;你也要從此被主所用。

第四節 奉獻的範例



        現在我要提到二件《舊約》裏關於奉獻的事:


        一、路得的奉獻

        《路得記》記載一個摩押女子路得,隨同她的婆婆拿俄米回到猶大與波阿斯結婚。她向波阿斯求婚(得三章),這是奉獻,當時她提出兩個請求:第一,我的產業已經歸別人無力贖回,求你替我贖回;第二,你還要娶我歸你。波阿斯的心深受感動說:"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這裏看見:一個真誠奉獻的人,乃是真誠跟從主的人。有人奉獻只奉獻他的重擔,他對主說:"主啊!我將孩子奉獻給你"是因為主可以叫他的孩子不生病也不死。是的,主實在願意擔當我們的一切重擔,但是,有時你看見別人交托給主,主聽他的禱告,一切都平安,可是你交托給主,主不聽禱告,也不管你的事,原因何在?弟兄姊妹,這是與奉獻有關,你只奉獻你的重擔,自己卻欺哄主,不肯依靠跟從祂,你乃是說:"主啊!你只管我的事,卻不要管我這個人。"主如何能聽你的禱告呢?你當將自己奉獻給主,作一個服從主的人,就如同波阿斯對路得所說的:"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當時路得是年輕的寡婦,有許多少年人向她求婚,她卻只認定波阿斯,為此波阿斯心中深受感動,甘願為她作成這一切事。如果你不將自己奉獻給主,只叫主為你作事,神是輕慢不得的,難怪你的禱告神不垂聽。一個真正徹底奉獻的人,是完完全全跟隨主!不再走自己的道路,甚至連為主作工也不隨從自己的路,有人奉獻給主傳道,這是真奉獻嗎?既奉獻給主,又怎能隨從己意選擇作傳道呢?你奉獻作傳道,就是等於你出主意,叫主畫押,主不過作一個傀儡而已,這樣的奉獻,不是真正徹底沒有選擇完全跟隨主的奉獻。有一次有一個教會裏發生了一件事,有二位執事是親家,彼此吵架,甚至於鬧到一天他們要告到官府去,我對那位老執事說:"你不應當這樣,你要學習忍耐。"老執事回答說:"我死也不能忍耐他。"當時我心裏甚為作難,不知如何辦好,於是我就寫信問一位主裏的同工,他回信說:"主耶穌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你心裏不應該黑暗,你若黑暗就不是跟從主,凡跟從主的就不應當黑暗",他又寫道:"你當知道你在教會內不是作主人,乃是作僕人。"我看了這幾句話,心裏頗為生氣,因為我原盼望她能告訴我如何處置的,不料,如何處置不說,卻說了不少責備的話語。但到了晚上,主的話光照我,我就想到我在教會裏實在不是作主的僕人,乃是作主人,凡事自己安排,叫主跟著我走,這不是我奉獻給主,倒是主奉獻給我了。於是我就禱告主,自已下來,求主上去。過了幾天,禮拜天我問那位老執事,事情如何解決,老執事對我說:"我們吵吵鬧鬧,就夠叫主受羞辱了,我豈能再打官司?"難處就如此解決了。感謝主,我們若跟隨主,一切的重擔都在主的身上。


        二、亞伯拉罕的奉獻

        以撒是亞伯拉罕一百歲所生的兒子,是他所疼愛的獨生子,神要他將以撒獻上,他就毫不躊躇地奉獻了,因此神對亞伯拉罕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神揀選亞伯拉罕要他榮耀祂,又叫耶穌從他的後裔出來,然而神卻要亞伯拉罕向他有一個完全的奉獻。多少時神也要我們將心裏最深最愛的奉獻給祂,祂要用一個試驗,使我們藉著行動,來表示我們是甘心樂意地將自己奉獻給祂。弟兄姊妹,你回去可以作一個試驗,你可以將從大門口直到臥房的一切東西都奉獻給主,然後再將你家裹的一切人都奉獻給主,你就能知道你究竟奉獻得徹底不徹底,當你如此奉獻後,你要看見這位大有榮耀的神要在你心裏作工,大大賜福給你。有一位弟兄說:"主是有愛心,但主也有私心,我們信主以後什麼都是祂的,我們真上當了。"弟兄姊妹,這不是上當。我一向管孩子極嚴,我常問他有錢沒有, 但我也要問他錢作了什麼用途,用得恰當不恰當,這是私心嗎?小時先父管我極嚴,從小不許我與外面不信主的孩子一同玩,甚至我站得不直,腳放得不正他都不肯放鬆,當時我心裏生氣,想道:"難怪你只有一個孩子!"弟兄姊妹,這是父親的愛,不是私心,管教孩子的父親纔是好父親。神愛我們,所以才管理教導我們,使我們行在祂至高無上智慧的道上,難道這是神的私心嗎?我永不能忘記一位姊妹禱告說:"主啊!求你不叫我隨便,我不順服,禰就管教我,若是我不受管教,不管我是否願意,只求禰按禰的心意管教我。"她的禱告真好!當我小的時候,先父已經將我奉獻給主,後來他對我說:"我雖然沒有正式在禮拜堂裏將你奉獻給主,但我己經好好地在神面前將你奉獻了,你要知道,你不是我的孩子,你是主的孩子。"在先父六十五歲那年,我要去山東念神學,臨走時,父親對我說:"孩子,我有年紀了,也許不久主就要接我回去,如果你聽說我被天父接去,你不要難過,好好讀《聖經》,跟隨主。"臨行時他送我很遠的一段路,然後我們分別;他獨自回去,一路心裏非常難過,默默地落下淚水。父親實在愛我,但是他也實在將我奉獻了。有一天有一位傳道人對我說:"你今天蒙這麼多恩典,不單是神恩待你,更是因了你父親的奉獻。"弟兄姊妹,你有孩子你願意好好地奉獻給主嗎?有一天一位西國教士講到在瑞典有一對老夫婦,一生愛主為主作工,沒有孩子。有一天他們彼此談話,說:我們一切都願隨主安排,不過有一件事就是盼望我們能一起被主接回去,繼而一想,這意念是出乎自己,就禱告主,求主赦免,願主的旨意成就。不久老師母病了。老牧師每天去醫院看望她!一天,半夜老師母被主接去了,第二日清晨醫院派人去牧師家送信,差人到了牧師家,叩門,許久沒有人出來開門,他們從窗戶往裏看,看見老收師坐在椅子上手裏拿著《聖經》,他們想收師一定在讀經,他們繼續敲門, 仍然無人出來開門,他們很希奇,打開門進去,不料看見老牧師也被主接去了。主成全了他們的心願,但是他們在主面前是完全徹底奉獻的。

        願主的光今天照亮弟兄姊妹的心,明白奉獻是一條何等蒙恩的道路,這幾天我一直感覺到今天教會的工人何其少,能站起來講道領人得救,使人蒙恩的工人是何其少。弟兄姊妹,你若肯把你的身體獻給主,主就要把恩賜給你,祂要用你,要把聖靈的大能與恩惠充滿你,願主恩待我們!── 楊紹唐 田雅各《生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