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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是永遠的──正面的理由()

 

      在過去的十多天中,我們從起頭看了人怎樣有罪和諸罪的分別,神怎樣愛我們,恩待我們,神的恩典怎樣在義裏面顯出來,主耶穌怎樣替我們成功了工作,祂的死和復活作了甚麼。後來再看了人怎樣才能得神的救恩。人要得神的救恩,不是憑行律法,有好行為,不是憑認罪、禱告等許多東西。然後,我們又看了人怎樣信,甚麼是信心。本篇信息我們要繼續看下去。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救恩的表顯是永遠的,不是暫時的。換句話說,神所給人的救恩是永遠的,不是暫時的。基督徒一次得救了,就再沒有滅亡的可能。我不是說,基督徒得救之後,不會受管教;也不是說,基督徒得救之後,工作作得不好,不會受審判,不會失去賞賜。我是說,基督徒在今世的時候要受管教,在千年國度的時候要受刑罰。我不是說,罪人要受管教;我是說,工作作得不好的信徒,在審判的時候要失去賞賜。信徒今天如果有末悔改的罪,將來在國度裏要有一定的刑罰。這些都是聖經的真理。

      但是另一面,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徒得救恩之後,沒有失落的可能。換句話說,人一次在神面前得救,就永遠在神面前得救。人常常有這樣的思想:我雖然得救了,但我不知道過些日子,會不會不得救。神是說出死人生,我不知道會不會出生入死;神是說免沉淪得永生,我不知道會不會免永生得沉淪。我不知道我所得的救恩,在神面前到底會不會搖動。當我們仔細讀神的話語之後,就看見神的話是說,一個人不得救則已,一得救就永遠得救。關於這一個問題,我們要從兩方面來說。首先我們要從正面來說,以後再從反面來說。

      本篇信息要從聖經來看,神的救恩怎樣是永遠的,如果神的救恩是能失去的,那人的結局要怎樣。以後我們遠要從反面來看。因為在聖經裏有許多經節,許多人以為那些是告訴我們,得救不是永遠的,救恩是會失去的。我們要一節一節的來看,神所給我們的救恩到死是不是會失去。本篇我們要注意在正面的經節裏怎樣說,我們不會失去所已經得的救恩。

 

神的恩典和愛】我以前已經提過甚麼是恩典。所有讀新約的人都知道,我們得救是因恩典。沒有一個人能錯到一個地步,說得救是因律法,不是因恩典。一個人如果說,人得救是因律法,不是因恩典,這個人必定從來沒有讀過新約。在新約裏,這個亮光是非常大。有的話就是錯還差不多,但這個犯錯則差得太多了。如果是恩典,我們在神面前就繩對不是負債的人。我如果恩待人,我就不想地還報:如果有還報的思想,如果盼望人還報,那就是借貸,不是恩典。如果我給你,盼望你將來還報,這就不是恩典。神今天將恩典給我們,如果要求我們隨後以行為還給神,這也不是恩典;恩典是絕對沒有還報的。

      聖經說,我們是怎樣得永生的?神在基督裏的恩賜,乃是永生(羅六23)。這裏給我們看見,我們所得的永生是不會失去的。甚麼是恩賜?恩賜是神的禮物,是神所送的東西。人送給你的東西,好不好討回?我們不是幼稚園的小孩,今天送你兩塊糖,明天說,你把昨天我送你的糖還我;恩賜是賜的,是白白給的。如果我們的救恩會失去,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就要這樣說,神在基督耶穌裏所借給我們的是永生。借是可以討回的。送是不能討回的,一次送了,就永遠送了。如果永生是在基督裏賜給我們,送給我們的,就不能討回。恩賜兩個字,在原文裏頂清楚是白白給的。白白給的東西,是不能討回的。如果不能討回,我們就沒有失去恩賜的可能。

      聖經明顯的告訴我們,神的恩賜是不能後悔的(羅十一29)。永生是神的恩賜裏重要的一項,救恩也是神恩賜裏重要的一項,其餘還有許多。神的恩賜是不能後悔的,神如果不能後悔,怎麼能討回呢?要討必定先要悔,沒有悔就沒有討。同時,討就下是送,送就沒有討回的事。能不能今天我送人一件東西,明天又去討回?不能。如果是送,就必定不能討回。

      神不像我們人那樣搖擺不定,三翻四覆;祂不會一下這樣,一下那樣。神既給我們東西,就不收回。所以憑神的個性,救恩既是送給我們的,是恩賜,不是借給我們的,我們就得承認是永遠的。感謝神,讚美神,神從來不借,神從來不賒,神從來不要還報,神就是賜給,神就是送,神太大了。神不只不借、不賒,神也不賣。神拯救我們是恩典。神大到一個地步,不能賣東西,不能借東西,也不能賒東西。神大到一個地步,只能送東西。所以我們看見,神的恩賜就是永生。

      神為甚麼要賜給我們永生?神為甚麼要將恩賜在祂兒子裏賜給我們?所有的人都讀過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為甚麼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因為祂愛我們。神為甚麼將永生賜給我們?因為祂愛我們。朋友們,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神就愛我到一個地步,甚至將祂兒子的生命都賜給我。難道說,我作基督徒之後,我軟弱,我攀不上那一個程度,祂就不要我了?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祂的兒子都能為我死在十字袈上,難道今天我信了祂,只因為稍微一點軟弱,祂就不愛我了?神的愛如果不改變,神的恩典就沒有改變的可能。從前祂這樣的肯把祂獨生的兒子給我,為我的罪死;從前祂有這樣大的愛,是不是說,自從那個愛發生之後,祂完全改變了?今天我作了基督徒,祂反而把我丟在地獄裏,不愛我了?按人的理由來說,祂這樣的愛我們,甚至到一個地步,死在十字架上,今天怎麼會有這樣的改變,叫我們不得救呢?這是不可能的。

      不只人的理由是這樣,神的話也是這樣說。約翰福音十三章說,主耶穌既然在世間的時候愛門徒,就愛他們到底(1)。所以神愛人的愛是沒有改變的。當祂到十字架上去的時候,祂的心怎樣愛你,今天祂還是照舊愛你。祂的愛沒有改變,祂的恩賜也沒有改變。人如果想,人有失去救恩的可能,有失去永生的可能,那就是說,神的愛有改變的可能。但這是不可能的事。源頭既不改變,水流就沒有改變的可能。生命如果不改變,果子就沒有改變的可能。我們必須認識神的心,我們必須知道神不能將祂的兒子討回。就像羅馬書八章三十二節所說,神既然肯將祂的兒子給了我們,神就不能討回。

      朋友們,你想是神的兒子大呢,還是我們的救恩大?是神的兒子寶貝呢,還是我們所得的生命寶貝?因為我們是屬乎肉體的,所以我們以為救主不要緊,生命比救主更寶貝。只要得生命就好了,不管救主不救主。但是在神看來,救主更寶貴,救主比我們所得的生命更寶貴。神的兒子比我們所得的生命更寶貴。所以羅馬書八章三十二節給我們看見,神既然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豈不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神既然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神還有甚麼不給我們的呢?神如果肯為你的罪將祂兒子捨了,神如果肯白白的將祂的兒子給了你,難道過了一會兒,神想一想,又不將永生給你了?這就比方袁弟兄昨天欠了人一萬塊錢,還不出來。我是個大財主;我說:「你欠人的債還不出,我給你恩典,這裏有一萬塊錢送你,你拿去還債吧。」等到今天,我們一同坐電車去新關碼頭,每人需要八個銅板買票,他口袋裏摸一摸,只有七個銅板。他對我說:「你好不好紿我一個銅板,我差一個。」我不只有銅板,還有許多洋錢鈔票。但是過後我向他討錢,我說:「你把剛才的一個銅板還我,非還不可。」你覺得奇怪麼?昨天一萬塊錢都送給他了,今天一個銅板卻非要他還不可。你想這是甚麼?你要說,倪某人熱度一定發得很高,生病了。怎麼一萬塊錢不計較,一個銅板反而計較呢?神如果用祂極大的愛,將祂獨生的愛子賜給我們,你想神會和我們計較所得的救恩麼?請你記得,一個銅板和一萬塊錢的比例,還遠不及生命和救主的比例,遠不及生命和生命的主的比例,遠不及我們所得的救恩和神獨生子的比例。神既然將祂的獨生子給了我們,祂怎麼會將祂的救恩討回呢?人有這樣的想法,不只是不懂得神的恩典,不懂得神的愛,這簡直是思想不清楚。只有心思不清楚,心出了毛病的人,才會這樣說。

      感謝神,祂將祂的兒子賜給了我們,就不再討回了。祂在祂兒子之外,還給我們許多東西,像永生、得救等等。神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並且在祂兒子之外,還叫我們得永生。神的兒子如果不討回,我們所得的永生,就沒有討回的可能。所以按神的恩典來看,我們所得的救恩,我們所得的生命,是沒有失去的可能的;這是神清楚對我們所說的話。

 

神救我們是有計劃的】第二,我們要來看,神救我們罪人到底是偶然的呢,或者是有意的?神救我們是否好像人到馬路上,碰一個討飯的人,給他兩個銅板?或者祂是有意的找到一個人,給他錢?神救我們是碰巧的呢,或者是有一定計劃的?不明白救恩的人,或者以為說,神救我們是碰巧的。但所有明白聖經、認識神的人都知道,祂救我們不是碰巧的,是老早就有計劃的,是有一定計劃的。羅馬書八章二十九、三十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下面這一句是括弧內的話:「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人叫他們得榮耀。」我們今天的得救,是包括二十九至三十節所提的各項東西。我們得救的歷史,是從三十節的稱義起頭的。我們的得救,是在我們稱義的時候。我們只知道我們信了耶穌,我們得救了,我們稱義了。我們以為稱義是我們第一次與神碰頭。你以為稱義是你生命的歷史中,第一次與神接觸的時候?但是聖經說,神老早已經與你接觸了。神早已經知道你。你的稱義是在後,神知道你是在先。

      所以許多人說,羅馬書八章二十九、三十節,是全部聖經裏唯一的鏈環,它是一節一節一直連下去、鉤下去的。這是最寶貴且最齊全的鏈環。這鏈環的第一個環子是神所預先知道的人,第二個環子是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第三個環子是所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第四個環子是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第五個環子是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裏是一個圈連一個圈的。我們想,我們認識神是在我們得救的時候,是在我們稱義的時候;但是聖經說,在我們沒有得救,沒有稱義之先,神老早知道我們了。祂所老早知道的人,祂就把他們定下。定下的意思,就像是在你的名字上打一個鉤,說這是祂所要的。定下作甚麼呢?定下是要我們與耶穌基督,祂獨一無二的兒子一樣。祂不只要有耶穌基督這一個兒子,祂是把我們這些人定下,要我們與祂的兒子一模一樣。所定下的人,祂就把他們召來。祂所召來的人,就是祂所知道的人,也就是祂所定下的人。祂把這些知道的人、定下的人召來,召來後才稱他們為義。

      朋友們,如果稱義是我們基督徒與神之間關係的第一步,那我們將來不稱義也沒有多大關係。我今天拾得兩毛錢,明天可以把它丟在火裏燒了,這對於我並沒有多大關係。神不稱義人,所難為的是人,在神並不蝕本。但是你要知道,我們與神關係的歷史,並不是以稱義得救為起點的,是以神的預知為起點的。神的預知是所有的起頭。定下是第二步,召來是第三步。在第三步之後,才是稱義。如果你和我失去我們的稱義,又變成了罪人,我們對於神的全知就會發生問題,說,祂預先知道了我們,又把我們定下了,怎麼得救以後還會沉淪?所以,神所預定的人是絕對不會下地獄當柴火燒的。

      這件事如果是你定規的,你很容易改變,一下在天堂,一下在地獄,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可以改變。但神是神,祂的預知就不可以搖動。祂是神,祂的預定也不可以搖動。對於我所認識、所敬拜的神,我知道祂所定規的沒有辦法改變。因為祂有預知的緣故,因為祂有預定的緣故,因為祂有呼召的緣故,所以我們的稱義就是永遠的。我們失去我們的稱義還是小事,但是神失去祂的預知是大事。我們失去稱義是小事,但是神呼召我們錯了是大事。神不能把稱義挪開,而不影響祂的預知、預定和呼召。如果你把一個鏈環拿去,其餘的三個也不能存留。甚麼時候你的救恩失去,甚麼時候神的預知、預定和呼召也就錯了。

      不只如此,下面還有一件事。神說:「所稱義的人,人叫他們得榮耀。」神如果沒有將祂所稱義的人帶到榮耀裏去,就神的工作也沒有了。我們如果不能進入新天新地,我們如果沒有在永遠的榮耀裏,就神的工作也沒有了。神工作的最末了一環,就是榮耀。我們如果沒有在榮耀裏,神的工作就還沒有完全。這是神的話,你把它擺到那裏去?你不能委屈它。神是說,稱為義的人,是沒有條件的能進入榮耀。神沒有說,所稱為義的人,如果行為不錯,才能進入榮耀。神沒有說,如果行為看得過去,才能進入榮耀。神沒有說,神所稱為義的人,人算他是一個得救的人,才能進入榮耀。你根本沒有看見有這些條件。這裏所提起的都是神的問題:是神預知,是神預定,是神叫我們像祂兒子一樣,是神叫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是神召我們來,是神稱我們為義,也是神將我們這些稱為義的人帶進榮耀裏去,是神叫我們到新天新地裏去,得那永遠的榮耀。

      在聖經裏,那一個環子最大?有的人說,得榮耀最大;有的人說,預知最大。其實它們根本沒有分別,都是一樣的。你不能分別大和小。神所預知的人有多少,神所定下的人也有多少。神所定下的人有多少,神所召來的人也有多少。神所召來的人有多少,神所稱為義的人也有多少。神所稱為義的人有多少,得榮耀的人也有多少。阿利路亞!能不能神預知的是一百個人,神定下的是九十個,神召來的是八十個,神稱義的是五十個,而得榮耀的只有十個?神是不能更變的。不可能定下的多,召來的少。請你記得聖經的話,這裏的「所」字就有這個意思。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一個「所」字把這五個環子連了起來。在原文裏,「他們」兩個字是「這些人」的意思。所以這就是說,祂所預先知道的這些人,就把他們定下;祂所預先定下的這些人,就召他們來;祂所召來的這些人,就稱他們為義;祂所稱為義的這些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所以是不能缺一個的。這是神作的。如果是你作的,也許你把我救錯了,因為你不知道那一個是該得救的。但既是神作的,祂就不會錯。你如果不認識神,不認識祂的作為,你也許要以為你有失去的可能。你如果認識神,認識祂的作為,你就知道這些人是不能減少,也是不能加添的。

      聖經說神是永遠的。神不像我們一樣,有頭無尾。神說,我是初,我是終。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神說,我是起頭,我是末了。我們有的時候有起頭,沒有末了。我們有的時候會辦結束,不會辦起頭。但神是起頭,也是末了。神的工作是不能半途而廢的。如果得救是我們工作的結果,那不得救是我們這些人半途而廢了。但我們知道得救是神所作的事,是神救我們的,所以,如果我們不能得救到底,那就不是我們半途而廢,乃是神半途而廢了。我們不能想神是半途而廢的。

      腓立比書一章六節說,神親自在我們裏面動了善工。神起了頭,神親自給了我們救恩,神就必定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所以請記得,神所作的工作,從來沒有半途而廢的。祂說,祂要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直到神給你榮耀的時候。你看見神所說的話多大,祂的範圍多寬,祂的日子多長,祂的根多深。「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裹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神如果不起頭就不起頭,神如果起頭就不罷休。神不救你就吧,神要救你,你就沒有法子不得救。所以我能說,神,我感謝你,我讚美你,我的得救是永遠穩固的。如果是靠我們自己,我們沒法接續下去。接續的工作是神作的,保守的工作也是神作的。祂所起的頭,我們是接續不下去的。

      我從前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寫大楷,很多時候我懶得很,請字寫得很好的同學代替我寫(自然後來是去認罪的)。每一個禮拜要交五張大楷,我都是請同學寫的。有一次,一位同學幫我寫,他寫了一行,就有人把他喊走了;他對我說,我有事情要走,你自己接下去寫。我拿起筆來,實在沒有法子接下去。他寫得這麼好,我的字擺不上去。照樣,得救的工作是神起頭的,必須是神來收場。如果要我們來收場,我們收不下去。如果得救的工作是神起的頭,卻要我們來接續,我們就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得救。所有想自己能接續的人,都是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你如果認識祂,祂起了頭,你就沒有法子接續。你如果認識自己,你也絕對不能接續。所有救恩的工作,都是祂作的。救恩是祂給我們的,是祂救我們到底,不是我們作甚麼來保守我們的得救。

      所以,你看見兩件事,第一,因為神所給我們救恩的性質是恩典,所以我們不會失去救恩。第二,因為起頭的是神,是神的預知,是神的預定,是神把我們召來,是神稱我們為義,是神叫我們得救,是神叫我們得榮耀,所以,如果我們失去救恩,就叫人對神的品格發生問題。

 

重生與永生】現在我們來看第三,神給我們的救恩到底是甚麼,神在我們身上到底作了甚麼,神在我們身上到底給了甚麼。我們大家都知道,神叫我們得祂的生命,神叫我們重生。凡信祂的,就是接受祂的,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是神生的,我們有權柄作祂的兒女,這是約翰福音一章十二、十三節所說的。約翰福音三章說,我們要得重生,是聖靈來重生我們。約翰一書告訴我們,人怎樣才能得重生。約翰一書五章一節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就是從神生的。我們怎樣得重生呢?是因我們相信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

      你看了以上三節聖經,就知道我們基督徒是誰,我們是神的兒女。當一個罪人信主耶穌得救的時候,神就將一個新的生命給他。這就是重生。在聖經裏最少有三、四次給我們看見,重生就是得永生。在聖經裏,你看見一件事,得永生的人就是信祂的人,信祂的人就有永生,這是約翰福音所一直給我們看見的。

      在這裏立刻發生一個問題,神給我們永生,我們該作甚麼?我告訴你,這是起頭,這也是結束。我要與一個人脫離關係,就得從兩方面入手。人和人的關係是兩方面的,如果要脫離關係,也必須是兩方面的。第一就是必須沒有起頭,沒有起頭就一點關係都沒有。第二就是結束了,死了,那也一點關係都沒有了。比方說,我是一個頂壞的兒子,我是一個浪子,我父親要與我脫離關係,他有兩個辦法。第一,他當初不生我,不起頭;那他與我就沒有關係。如果已經起了頭,第一個方法就不能用;他只能天天等,等我離開世界;我死了,我與他也脫離關係了。我如果不是他生的,我與他就沒有關係。我如果死了,我與他也脫離了關係。

      那麼,神和我們中間怎樣?是神生了我們,是神在我們信主耶穌的時候,用祂的聖靈,以祂自己的生命,生了我們,叫我們得作神的兒女。這一個關係有沒有法子脫離?你今天有一個兒子不好,放蕩不規矩,你能到法庭裏去申請與他脫離關係,但是你生他的事實還在那裏,他始終還是你的兒子,這是事實。今天神生了你之後,有沒有法子說,祂沒有生你?你這個人再壞一點,你還是祂所生的。你父親不承認你,你還是你父親所生的。生這件事無論如何不能推翻。好孩子是父親生的,壞孩子也是父親生的。你沒有法子取消那個關係。所以神稱義我們,不像在街上碰一個人,拿兩塊錢給他,叫他回去就算了。神說,祂生了我們。神是在靈裏面,我也是在靈裏面,我與神是父子的關係。這是神自己說的,我賜給你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賜給你們永生。所以,我們是有權柄的來作神的兒女。那是起頭。

      現在神怎麼辦呢?神只好盼望你死。但奇怪的是:起頭是重生,結局是永生。神不只生我們,神又給我們永生。假若神起了頭,下半段卻接不下去,那我們就完了,就不能得救了。但憑神所給我們的永生來說,要我們不得救,是神作不到的。感謝神,祂重生了我們,又將祂兒子的生命,就是永生,賜給了我們。今天如果有人以為一個基督徒軟弱了,就會沉淪;好兒子能有永生,壞兒子要沉淪;他根本就不知道神的救恩。他以為主是一個討債的人,祂要把我們的永生、贖罪討回去。作得好就能得,作不好就討回去。這不是神的救恩。起頭的是祂,一直接續下去的也是祂。朋友們,神既給我們救恩,我們怎會再失去救恩呢?神既然起了頭,既然那一個生命是永生,是不會自滅的,你就不會再沉淪。

      神在聖經裏還給我們一個預表,說明神一次給了我們生命,我們就永遠不會失去。創世記三章,是我們頂熟的,說到亞當犯罪。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神把亞當趕出伊甸園,並且安排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為甚麼神安排和發火焰的劍,把生命樹的道路圍起來呢?為甚麼神不讓亞當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呢?三章二十二節:「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人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在這裏有一幅圖畫,我們都知道,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代表人向神宣告獨立。生命樹的果子代表生命,就是神的兒子所給我們的生命。亞當犯罪之後,神怕亞當還去吃生命樹的果子,因為吃了就永遠不死。如果亞當吃了生命樹的果子還會死,為甚麼神要作這麼多的事呢?祂何必要叫並發火焰的劍來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呢?神所以這樣作,就是怕亞當吃了永遠不死。

      你和我已經得蒙贖罪了,我們不是吃代表的生命樹的果子,乃是吃生命自己,難道我們還會死麼?如果亞當吃了寓意、表徵的果子,就永遠不死,難道當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之後,我們吃那生命樹的本身,得了永生,我們還會死麼?亞當是得生命樹的表徵,我們是得生命樹所表徵的,怎麼會死呢?人除非不知道甚麼叫作重生,甚麼叫作永生,他才會說,我可能失去我的救恩。感謝神,永生是一件永遠不能消滅的事實,永生是一個永不能消滅的歷史。所以我們能活在神的面前,神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恩典。今天我們和神中間所發生的關係,達到一個地步,我能頂堅強的說,世界上任何的權能都不能叫祂與我們離異。就是神心裏不喜歡,想要解脫,也解脫不了。

 

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我們還要來看第四,我們得救的時候,神不只叫我們重生,給我們永生,並且叫我們與基督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不只說我們與基督成為一靈,還說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十二27)。六章十五節也有同樣的話,說,我們的身體乃是主身上的肢體。所以每一個基督徒得救的時候,不只從神那裏得重生,得永生;同時也被神聯合在基督的身體上,成為基督身體上的四肢百體。聖經裏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

      神如果把我們一個一個的在基督裏救來,叫基督為我們死,洗去我們的罪,給我們永生,又與祂發生生命上的關係,成為祂的肢體,那結局會怎麼樣呢?得救包括我們成功作主耶穌基督身上的肢體。如果我們沉淪的話,結局怎麼樣呢?基督的身體就殘廢了,這身體不是只有半個耳朵,就是只有半個鼻子;不是少了一個手指頭,就是少了一個腳趾頭。基督的身體在聖經裏面是一個的的確確的真理,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如果我們得救之後,是與基督成為一個身體,你要看見誰如果沉淪了,基督的身體就缺了那一部分,基督的身體就殘廢了。

      從前在美國有一個女黑奴,在一個白人家裏作工,那一個太太是掛名的基督徒;但是那一個女黑奴是真正的基督徒,她一天到晚都是口裏唱歌,快樂得很。那個太太給她這樣唱歌快樂弄得不耐煩了,有一次就問她是甚麼緣故這樣快樂?她說:「你不知道麼?神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把我們所有的罪都洗乾淨了,叫我們將來還要和神在一起,我為甚麼不快樂呢?」太太說:「你怎麼知道將來必定會與神在一起呢?如果失落了怎麼辦呢?」她說:「主耶穌說,我父比萬有都大。我在我父的手裏,我父的手托我,保守我,怎麼可能失落呢?」那個太太想了一想,就說:「噯,你上當了,我告訴你,神比萬有都大,你想祂的手有多大?你的手有縫,祂的手也有縫:祂的手大,就祂的縫也大,所以祂如果把你落出去了,祂還不會覺得。你說,祂的手要保護你,神多麼大,你多麼小,你同神比起來不知道差多少,你從祂手縫裏落了出來,祂也不會知道。」她說:「太太,你不知道我不只在祂手裏,我遠是祂手上的一個小手指頭。我如果是在祂的手裏,我漏掉了,祂還可以不知道;但我是神的一個小手指頭,我怎麼可能漏掉呢?」人如果信了,如果是一個基督徒了,他就是基督身上的一個肢體,他就是神的一個小手指頭。如果我們是主耶穌身上的肢體,祂就不會把祂的肢體漏掉了。我今天感謝神,神不能將我漏掉。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說,在身體上,一個肢體受苦,全身就都受苦(26)。你不能讓一隻手痛,而不與別的肢體發生關係。如果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將來你一個人在地獄裏受苦,所有的人在天堂裏都覺得痛。如果一個人沉淪,所有的基督徒就都沉淪。這就是基督身體合一的地方。

      不只哥林多前書說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別卷書也告訴我們同樣的事。以弗所書說到基督身體的過程,也說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不過是另一個說法。哥林多前書是說肢體的關係,和肢體的範圍。以弗所書是說,肢體將來要怎樣。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九、三十節很凊楚的對我們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為甚麼緣故?「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我們再看上文二十五至二十七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你從二十五節一直讀到三十節,你就看見一件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要用水藉道把教會洗淨;祂要一直洗她,叫她成為聖潔,結局就是將她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如果教會裏面有失落的,那就有殘廢;結局就不能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不要說作榮耀的教會,就是連這樣的人都沒有了。但這教會是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這是甚麼意思呢?下面的註釋說,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沒有瑕疵就是說,連斑點都沒有。如果基督身上的肢體,有沉淪的可能,基督身上就不只有瑕疵,並且殘廢了。但是它說,這身體不只不殘廢,連瑕疵都沒有。

      所以我們不會失去救恩。因為基督要得一個榮耀的教會,是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好獻給祂自己,所以我們沒有一個可以沉淪。

 

我們是神所建造的靈宮】第五,教會不只是一個身體;基督徒在神面前一個一個的合在一起,乃是成功作一個殿。每一個基督徒都像一塊石頭,教會就是神所建造的靈宮。主耶穌乃是這屬靈聖殿的根基,祂是一塊大石頭;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是小石頭,共同建造在主耶穌上面,成功作神的殿、神的居所。這是彼得前書所說的(5~7)。如果一個基督徒有永遠滅亡的可能,神的殿就要比我們破爛的聚會地方還不好看。因為一下子造上去,一下子又要被挖出來,牆壁上就都是洞了。如果是這樣,神為甚麼不想定了才救人呢?神是叫我們建造成為靈宮,既是靈宮,就沒有一塊石頭是可以失落的。如果有失落的可能,靈宮就要出事情,不像樣。

      在舊約裏面,列王紀上六章七節告訴我們,所羅門的那個聖殿是怎麼建造的。五章記載,所羅門差遣人到山上去打石頭,石頭在山裏打好了,到六章就把那些石頭搬到摩利亞山上來建造。所以當造聖殿的時候,一點都聽不見鐵器的聲音。因為不必再打了,那些工程師算得頂準,先在山裏作好了,才拿來造上去,不必再修,剛好合式。如果所羅門造地上的聖殿,把石頭弄得這麼好,一點不必再修,大小正好,難道神造屬靈的聖毆,把我們活的石頭造上去,還需三天換一次,兩天換一次麼?難道神這樣大意麼?難道神不知道怎麼計算麼?難道神作事不如人麼?舊約的時候神請人作,新約的時候神自己作,難道神所作的還不如人麼?基督徒如果是建造靈宮的石頭,會不會失落呢?我們如果是在神的毆裏,我們就沒有法子失落。

 

我們有聖靈作印記】第六,還有一件頂要緊,頂希奇的事,就是每一個基督徒得救的時候,不只得永生,不只在基督身體上作肢體,不只在聖殿裏作活石,並且得聖靈作印記。神將聖靈擺在他身上作印記。請讀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朋友們,這是不是你的歷史呢?我們聽見了叫我們得救的福音,我們也信了基督。我們信了基督之後,怎麼樣呢?「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聖靈作印記。這裏頂明顯的給我們看見,並不是特殊的基督徒才有聖靈,也不是特別聖潔的基督徒才有生命。在這裏是說,凡聽了叫人得救的福音,信了的就得聖靈作印記。這就證明說,聖靈的印記是所有基督徒所共有的,一信,一得救,就得看聖靈作印記。

      聖靈在基督徒身上作印記是甚麼意思呢?甚麼叫作印記呢?上海有三百幾十萬人,神怎麼知道這個人是屬乎祂的,那個人不是屬乎祂的呢?今天你拿來一本聖經,怎麼知道這本聖經是你的呢?像這樣的聖經不曉得有多少。聖書公會最近報告,去年一共賣了一千一百幾十萬本聖經。在那麼多的聖經中,你怎麼知道這一本就是你的呢?當你回家去,拿你的印在上面印一印,就知道這一本聖經是你的。你把這一本聖經混在全世界那麼多的聖經中,仍然能知道這是你的聖經。今天世界上這麼多的人,神那裏知道這一個是屬乎神的,那一個不是屬乎神的呢?為此神在你身上印了一個印,證明說,你是屬乎神的。神不是用一個大木頭,在你頭上打一個印;祂不像將來的敵基督在人的額上打一個印;祂乃是把聖靈放在你身上當作印記。凡有聖靈的,就是屬乎神的。凡沒有聖靈的,就不是屬乎神的。每一個人一得救的時候,神就作打印的工作,把聖靈擺在他身上,證明他是屬乎神的。

      神的聖靈在我們身上的這一個印記,如果是磨得掉的,那也許我們會沉淪,也許我們會被看為不是屬乎祂的,也許神會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人,把我們看作祂的仇敵。如果這印記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是屬乎神的。到底神的印記在我們身上印多少時候?四章三十節:「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祂就是聖靈。上文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這印記要印到甚麼時候呢?「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等候」二字是介詞,不是動詞。所以「等候」或者可以改作「直到」:「直到得贖的日子來到。」你們原是受了聖靈的印記,要受多少時候呢?不是三年、五年,也不是三百年、五百年,是直到得贖的日子來到。甚麼是得贖的日子?羅馬書八章說,得贖的日子就是主耶穌來的日子,得贖的日子就是身體得贖的日子(23)。所以這是指主耶穌再來的日子說的。聖靈的印記在我們身上,一直要留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不是大災難起頭、第一次被提的時候,乃是全體被提的時候。在那時候,所有的信徒都要被提到空中(帖前四16-17)。主耶穌要差遣天使來提接我們。天使是有限的,天使不是無所不知的。天使不是全知的,天使是用人,天使是請客的僕人。他來看見凡身上有聖靈作印記的,就把他接去。所以聖靈在我們身上不只是三天、五天,不只是三百天、五百天,而是一直到被提的日子為止。假如有人說,我今天會失去救恩,會滅亡。那我要問你,你對於聖靈的印記怎麼說?神既說,你是祂所印上的,你就沒有辦法把這印記銷掉。神說,這印記要留到耶穌基督的日子為止,要留到提接的日子為止。

      約翰福音十四章主耶穌說,聖靈要與你們永遠同在(17)。新約的聖靈一次臨到你們身上,就永遠不能離開。千萬不要相信《明心圖》所說的。我常常想,沒有一件東西比《明心圖》把福音弄得更錯誤。它是說,這裏有一個人,在這一個人的心裏有蛇,有豬,有狗;有許多東西畫在那裏,末了再畫一隻鴿子,代表聖靈。如果我們心裏潔淨,聖靈就住在我們裏面,這些東西就跑出去;如果我們心裏不潔淨,鴿子就飛出去,這些東西就都跑進來。不,根本聖靈是不能飛出去的。

      聖經是說,不要叫聖靈擔憂。擔憂是愛的表示,發怒是恨的表示。甚麼時候恨,甚麼時候就會發怒。甚麼時候愛,甚麼時候就有擔憂。請你記得,發怒是因為有錯誤才有的,擔憂也是因為有錯誤才有的。錯誤是一樣的,如果有愛,錯誤在你身上就發生擔憂;如果有恨,錯誤在你身上就發生怒氣。你愛一個人,他錯誤,你為他擔憂。你恨一個人,他錯誤,你就向他發怒。錯誤是一樣的,發生出來的卻不一樣。在這裏不是發怒,在這裏乃是擔憂。這裏不是說,不要叫聖靈發怒,乃是說,不要叫聖靈擔憂。祂是在你的裏面,祂不是在你的身上。祂看見你失敗了,祂就在你裏面擔憂,祂不走開。為甚麼祂不走開呢?因為祂是印記,一直要印到得贖的日子。你去讀神的話,你永遠沒有辦法推翻這一個事實。

      在舊約裏有一個禱告,是舊約裏頂寶貝的一個禱告,就是詩篇五十一篇。在那裏大禱告說,求神不要收回祂的聖靈(11)。但是在新約裏,沒有一個聖徒能有這樣的禱告。凡不懂得聖經的人,可以說,神阿,求你不要向我收回你的聖靈。所有懂得神話的人,所有懂得聖經的人都知道,聖靈在我裏面只會擔憂,不會跑掉。我不是說,基督徒犯罪不要緊;我是說聖靈在我們得救的時候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印記。這件事與我們的軟弱和犯罪不發生關係,完全是另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沉淪,吃虧的到底是誰?受虧損的到底是誰?我丟了一本詩歌,詩歌本身固然是被丟了,吃虧了,但是第一吃虧的是我;是我花了工夫,是我花了力氣去得的;是我出了相當的代價,是我出了錢去得的。所以頂受虧損的是我。神是怎麼得我們的?我們犯罪,我們墮落,我們死在罪中,神叫祂兒子來為我們死,流出血來。我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你不要想你失去救恩,是你自己失去,是你自己受虧損。請你記得,你是神所買的,你失去救恩,神就丟了一件東西。你是祂用血所買來的。神為甚麼保守你?神保守你是為祂自己的緣故。我們如果失去,受虧損的是神,不是我們。

      今天最大的難處,就是我們人根本就不相信說,我這個人在神手中是多麼重要。人總不相信神愛他,人總不相信神要他,人總是相信他對神是可有可無的。朋友們,神為我們的緣故,把祂的獨生兒子都捨了;神為我們的緣故,叫祂獨生的兒子來到世上,經過許多的苦,又釘在十字架上,為要得我們。如果祂不關心,有誰關心?我如果不看守我的詩歌,難道還要它自己看守麼?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說,聖靈來作我們的印記;下面十四節就對我們說,聖靈來作印記,乃因為我們是神的產業。今天晚上我可以告訴全世界的人,我們是神的產業。今天不是我自己丟不丟掉的問題,是神丟不丟掉的問題。並不是我們來看守,並不要我們來費心。完全是祂的事。不然的話,祂何必差祂的獨生兒子到十字架上呢?祂如果花了頂大的工夫,祂如果出了頂大的代價,來叫祂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祂就得用更大的工夫,更大的代價,來保守我們不失去。

      朋友們,你如果有一只頂寶貝、頂貴重的金鋼鑽成指,或者一顆頂寶貝的珠子,頂貴的寶石,你花多少錢去買它,你就得花多少心去保守它。你如果是出了一萬塊錢買的,你不會隨便丟掉,不去看守。你要知道,你是神出了最貴重的代價買的,你是神的兒子救來的。神的兒子比整個世界,比整個宇宙都大!你不要想說,神不肯看顧我們。你怎樣對待你的寶物,神也怎樣對待你。是好牧人去尋找羊,不是羊去尋找牧人。是主耶穌有一天說,如果有一個人失喪,祂也要為他死(路十五4-7)。這不是羊的事,乃是好牧人為羊捨命。你在神面前是神所買回來的,你失去就是神受損失。所以請你記得,因為我們有聖靈作印記,我們就沒有失去的可能。

      神所給我們的恩典,難道是由人保守的麼?如果是人保守的話,那我們老早就漏掉了。不只是你和我,連彼得也漏掉了,保羅也漏掉了。你要知道,神已經完全把我們人擺在一邊。完全是神,完全是神來拯救我們,完全是神來保守我們。求神叫我們清楚看見,祂所給我們救恩的時間是多長,叫我們除去我們肉體的思想,接受祂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