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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唯一的罪

 

讀經: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三12)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創四3)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創五30)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十五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十六9)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6~38)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所以神任憑他們逞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1242628)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1023)

 

      今天早晨在這裏,願意靠神的恩典,傳一點福音的信息。我今天所要注重講的,就是聖經裏頭所注重唯一的罪是甚麼。有一件事頂希奇,就是人對罪的看法,和神對罪的看法,完全兩樣。今天頂可惜的,就是有人傳福音,把罪的原則都傳錯了。人需要有一位救主,是因為人有罪,人若沒有罪,就用不一位救主。但是,人犯了甚麼罪呢?罪是一個籠統的名詞。你有你的罪,我有我的罪。你我若不是犯了一個同樣的罪,就怎能需要一位同樣的救主呢?

      聖經裏從起頭到末了,只注意一個罪。人如何得永生,只看人如何對待那一個罪;人如何免沉淪,只看人如何對待那一個罪;人如何在神面前站地位,只看人如何對待那一個罪。聖經裏並沒有注意千千萬萬的罪。就是千千萬萬的罪都解決了,若沒有解決那一個罪,就你還是一個罪人。這一個罪是甚麼罪呢?就是人和神沒有一個正當的關係,就是人和神中間打了一個岔,就是人和神出了事情。罪不是說謊,罪不是驕傲,罪不是嫉妒。雖然說謊是罪,驕傲是罪,嫉妒是罪,但是這些不過是零零碎碎的罪。聖經所注意的,叫人沉淪的,只有一個罪。許多罪你都沒有犯,只要你犯了這一個罪,你就有資格下地獄。

      我們也許沒有犯姦淫,我們也許沒有去賭博,但是,我們犯了一個罪,就是我們和神沒有正當的關係,我們和神出了事情。今天有一頂清潔的弟兄,有一頂清潔的姊妹,但是,有一個罪,是他們犯過的,就是和神出了事情。今天如果有人還沒有信主,即使你沒有犯任何的罪,你還是個罪人。你和我有一共同的罪就是你和神中間出了事情。只要有這個罪,你一生下來就是個罪人。

      罪的名目真多。甚麼叫罪,三天三夜都講不了。也許講了三天三夜的罪,其中你一樣都沒有犯。但是,有一個罪,你不能說沒有。這一個罪,就是你和神斷了關係。你今天沒有基督,你就是個罪人。罪是甚麼?就是站在和神不能來往的地位。罪是甚麼?就是站在反對神的地位。罪不是殺人,罪不是放火,罪不是驕傲、嫉妒;罪是和神出了事情。

      今天我要引一個比方,叫人看見這個罪惡是怎樣緊要。假使有一個人,在他家裏,有父母,有兄弟,有姊妹;在社會上作事,還有他的同事。他不只有同事,還有許多親戚,還有許多朋友。也許他已經娶了親,也有兒女了。這人在他的家裏,也許是一頂好的弟兄,也許是一頂好的丈夫,也許是一頂好的父親。他在辦事方面,也許無懈可擊;他對於朋友,也許言而有信;他在親戚中,也許被稱為好子弟。他樣樣都好,樣樣都不錯。他不吸煙,也不喝酒,他不說謊,也不嫉妒。所有普通的道德律,他都遵守。他真是一個君子,一個好人。但是,他有一個特別的脾氣,就是恨他的父母。他和誰都合得起來,惟獨和他的父母合不起來;他和誰都客氣,惟獨對他的父母不客氣;他和誰都有禮貌,惟獨對他的父母無禮貌;他和誰都過得去,惟獨一看見他的父母就冒火。可以說他個人切身的道德都不錯,他待弟兄好,待朋友,親戚也都好。普通人所犯的罪,他都沒有犯。但是他犯了一個大罪,就是和他的父母有一種不正當的關係。普通的罪,他沒有犯。但是,他犯了一個唯一的大罪,就是和他的父母出了事情。

      這就是今天全世界人的地位。許多人,你問他是不是一個罪人,他就要說,我並沒有犯甚麼罪。在人看來,他是個君子,有道德,有禮貌的人。好像憑他的良心說,他是不錯的。但是,朋友,有一件事,我要問你,你和神出了事情沒有?不錯,你和人沒有出事情,你和朋友親戚沒有出事情,你有道德,你有禮貌,但是,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和神出了事情沒有?和你有關係的,不只是你的妻子、兒女,不只是你的朋友、親戚,還有神呢!

      所以,人是罪人,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因為人和神的關係不對。人是一個罪人,不是因為殺人,不是因為放火,不是因為良心太黑。人是一個罪人,是因和神不對,是因他站在一個和神為仇的地位。他所以是個罪人,是因他和神沒有來往。你能推諉說,這個罪你沒有,那個罪你沒有。但是,有一個罪,你定規有。你能推諉一百零一樣的罪,但是,你不能推諉說,你沒有這一個罪。這一個罪,叫你和我個個都變作一個罪人。

      朋友!我今天不是問你在家庭裏如何,也許你在家庭裏是一個頂好的子弟。我今天不是問你和弟兄和睦不和睦,也許你並沒有和弟兄爭遺產而涉訟。我今天不問你對同事是如何,也許你的同事很器重你,很恭敬你。我今天不問你是不是一個好公民,也許你是很盡忠,你也肯納稅,對國家很順服。但是,我今天要問你一句話,你能說你和神中間沒有出過事情麼?你和神的關係到底如何呢?神不問你和你的妻子、弟兄、同事怎樣。神不問你殺過人、放過火沒有。神要問你說,你和我怎樣?你對世界上許多問題,都對付得不錯,都弄得頂好,如果你和神還沒有弄好,還有事情,就還是一個罪人。

      聖經裏教訓這一個罪,是非常之清楚的。罪,頭一次怎樣跑進世界的呢?罪頭一次跑到世界來,不是因為殺人;罪頭一次跑到世界來,不是因為說妻子是妹妹;罪頭一次跑到世界來,不是因為佔了人的妻子,還把人送到戰地殺死。罪頭一次跑到世界來,不過因為人吃了一個水果而已。罪頭一次進到世界,不是因為嫖,不是因為賭,不是因為驕傲,不是因為嫉妒,不是因為殺人,不是因為放火。罪頭一次進到世界,是因為人多吃了一個水果。

      神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說這話的理由,我今天不管。我只說,人推翻了神所說的。神命令我不可吃,就是不可吃。神命令我不可吃,我卻吃了,就是打神的岔,就是反對神。亞當一吃了果子,就趕快藏躲在園裏的樹木中,就處在一個不敢見神的地位。甚麼是罪呢?就是和神發生了錯誤的關係。甚麼是罪呢?就是和神站在不正當的地位。

      該隱殺亞伯是罪。但是,該隱還沒有殺亞伯,罪就已經在那裏了。神並非因該隱殺了亞伯才棄絕讓隱,神是當該隱獻地裏產物的時候就不悅納他,就已經向他搖頭了。該隱所以被神棄絕,是因該隱和神的那個關係錯了。該隱也是打算得神喜悅的人。該隱好似普通所說宗教性重的人。該隱辛辛苦苦,想把田裏的出產拿些獻給神,要討神的喜悅。但是,罪已經在世上了,他只能站在血的地位上。他不站在血的地位上就不能蒙悅納,因為他所站的地位錯了。

      浪子的故事,是我們中間許多人頂熟的。浪子所犯的罪是甚麼呢?許多人說,你看,浪子把父親所給他的產業拿了去,吃喝嫖賭,花盡了所有的,所以就成為浪子。但是,我說,當他頭一天把父親的產業拿在手裏,他還是財主的時候,就已經是浪子了。浪子,並非因潦倒了才成為浪子。他甚麼時候離開他的父親,他就已經是浪子了。他甚麼時候出門,他甚麼時候就是浪子了。有一天,他到遠方去的時候,他已經是浪子了。並非他失敗了,錢花盡了,潦倒到放豬的地步了,他才是浪子。只要他一離開父親,他有錢,無錢,都是浪子。他所以成為浪子,只有一個錯,就是離開他的父親。假使這浪子在外發財了,原來只有五千,現在卻有一萬了,他的父親,並不能對他說,好,又良善又忠心的兒子。就是他發了財,他還是浪子。今天的問題,不是浪子的潦倒不潦倒,不是浪子的放豬不放豬,不是浪子的肚子餓不餓;今天的問題是你在哪裏?今天的問題,就是你和父親出了事情沒有?你如果在遠方,這就定你是個浪子。浪子醒悟過來,並非打算從今以後刻苦些,把錢積儹起來,從討飯再作財主。他醒悟過來,說甚麼呢?「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十五18)。他不是因為肚子餓,回去好吃飯;他不是因為腳下沒有鞋,回去拿鞋穿;他不是因為身上沒有衣,回去穿衣服。他是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

      甚麼叫得救呢?得救,就是和神有一正當的關係。甚麼叫得永生呢?得永生,就是和神有一正當的關係。約翰福音十七章三節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浪子如果沒有和父親出事,就是父親打發他走,他都不走。離開家的,就是浪子。離開父的,就是浪子。浪子回家,在父親看來,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你和我作罪人,絕對不是因你和我犯了許多零零碎碎的罪。你和我作罪人,是因你和我不能見神的面。我不是說,許多零零碎碎的罪不是罪。我是說,唯一的罪就是和神出了事情。

      保羅在羅馬書頭三章頂清楚給我們看見,作罪人的資格是如何。有了甚麼罪,才是一個罪人。或者說,罪人的學位是如何得的。或者說,罪人的頭銜是如何得的。在羅馬書頭三章所給我們看見的,罪人的罪,沒有別的,就是和神出了事情。在第一章,有三次說到神的「任憑」。我們逐一的來看。

      一章二十一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這裏的「他們」,是指人。人明知道神是神,卻偏不把神當作神;明知道神是神,卻偏不把神當作神而榮耀祂。所有零零碎碎的罪,並非根本的罪;這些零零碎碎的罪,都是從這一個罪起頭的。人因為不把神當作神,所以心思就昏暗,心思一昏暗,就有別的罪了。

      一章二十四節:「所以神任憑他們,逞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所以」是承上文而言。而人把神的榮躍變為偶像,所以,神就任憑他們了。所以他們才逞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了。請記得,人所犯的頭一個罪,不是逞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不是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人所犯的頭一個罪,是和神出了事情。人和神出了事情,所以底下就犯出這些罪來。我們今天以為說謊、驕傲、嫉妒、姦淫、殺人、放火才是罪。實在這些都是病狀,並非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並非好醫生。照病的原因而下藥的,才是好醫生。人唯一的罪,是因人和神出了事情。

      一章二十五節:「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這可見人和神越弄越不對,越離越遠了。

      一章二十六節:「因此神任憑他們……。」「因此」,又是承上文而言。這是第二次的任憑了。罪更犯得多了──「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人犯這些罪,是因不敬奉那造物的主。這些罪是果子,不是原因。

      一章二十八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這是第三次的任憑。他們底下犯的罪就更多了。

      一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連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些罪是怎樣有的呢?是因人「故意不認識神」。人犯罪,是因人不肯認識神。人犯罪,是因人和神出了事情。人和神的關係一不正當,底下一大堆的罪就都來了。

      人唯一的罪,就是和神出了事情。今天唯一的問題,就是你和神中間出了事情沒有?今天最大的問題,就是你和神的關係正當不正當?頭一次,頭一個人犯罪,只因吃了一個果子。在那裏沒有殺人,沒有放火,沒有說謊,沒有驕傲,沒有姦淫,沒有嫉妒。這些罪,在那裏一點都沒有。在那裏,只有一個罪,就是和神的關係不正當了。神問那人說,「你在那裏?」哦,你今天不在原來的地位了,你所站的地位錯了,你和神的關係不正當了。就是因為這個,結局就產生今天幾千幾萬的罪來。千萬不要以為你如何對付了小罪,你就是不錯的阿。

      假使你問一個人是個罪人不是?他也許回答說,我沒有犯甚麼罪。哦,沒有犯罪的罪人哪,我問你,你和神的關係如何呢?我今天不是問你對於你的弟兄如何,不是問你對於你的妻子、兒女如何,不是問你對於你的朋友、同事如何。我是問你,對於你的父親如何。該隱一起頭,就不蒙神悅納,就是因他所站的那個地位不對。他並非因殺了弟弟,才不蒙神悅納,他是因不被神悅納,所以才殺弟弟。亞伯因蒙神悅納,所以並沒有殺哥哥。只有蒙神悅納的人,才不犯底下的罪呢。

      還有一個人,還沒有出母胎就和哥哥打架。詭詐真是詭詐。他欺哄父親,欺哄岳父,欺哄小舅,只要與自己有益的他就作。他的道德頂不好。這個人是誰呢?就是雅各。他的哥哥以掃,真是老實,雖然氣的要殺他的弟弟,他一見他的弟弟那樣謙卑,他就讓他去了。他真是一個蠻好的人。但是,神卻不悅納以掃。雅各雖然不好,但是,雅各和神有一正當的關係。雅各雖然用的法子不對,但是,他的目的是對的。他要得神和亞伯拉罕、以撒所立的約,他重看長子的名分。神和亞伯拉罕、以撒立約,就是他們和神有一正當的關係。雅各就是盼望得這個。以掃呢?真好像一個君子,甚麼都可以退讓。但是,他在神面前,是和神脫了節的。他不重看他和神的關係。他不重看他在神面前的地位,所以,他不能得國度。雅各雖然詭詐,但是雅各和神的關係是正當的。

      我也不妨當你們眾人承認一件事,就是在信主的人中,實實在在有在道德上趕不上人的。但是有一件事,我能為他們作見證,卻不能為你們(不信的人)作見證的,就是他們和神的關係是不錯的。朋友!你有禮貌,你作事不錯,人都稱讚你;但是,有一件事我要問你,你和神的關係如何呢?信主的人,也許其他的道德趕不上你,但是,有一件比你好,就是他們和神的關係是正當的。我們的良心,是向神坦然無懼的,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這是頂寶貝的。

      今天有誰在這裏,還是一個罪人呢?請你自己問自己:你和神有沒有事情?你能不能見神的面?你和神的關係是如何?你會不會滅亡呢?你也許以為自己的皮肉都好,心肺都沒有病,那裏會滅亡。但是,你要知道,這不過是你在世界上的地位。你應當想一想,你在神面前是如何。所以,聖經只注意一個罪,是你和我都必須對付的,就是你和我對於神是如何,和神出了事情沒有。

      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所以個個都是罪人。因為人不尋求神,所以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罪的原因,就是不尋求神,就是不明白神。「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神已經出來了。神已經到地上來了。神已經道成肉身來到地上了。神已經藉拿撒勒人耶穌顯明給世人了。神已經活在地上了。二千年來,神已經顯在我們中間了。神已經被傳揚在我們中間了。神今天要問你和這位拿撒勒人耶穌的關係是如何。本來我們不知道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好像祂是虛無渺茫的。但是,我們感謝神,祂已經來到世上了,祂已經住在我們中間了。祂不只是神,祂也是人。祂是道成肉身的。祂釘在十字架上,是要贖我們的罪。今天,就是這位拿撒勒人耶穌要問你和神的關係是如何。這位拿撒勒人還在地上。今天就是要你和我下一斷案,今天就是看你和我對於祂是如何。你對這位拿撒勒人是如何,就是你對神是如何。因為這拿撒勒人耶穌,是道成肉身,是神穿上了肉身,來到世人中間。所以,人對待祂是如何,就是對待神如何。

      有一件事最寶貝!從今天起,人下地獄,不是因為許多零零碎碎的罪。人下地獄,到底是為甚麼緣故呢?將來,許多人下了地獄,還不明白他是為甚麼罪下地獄。人下地獄,並非因說謊,並非因殺人,並非因故火。所有在地獄裏的人,只有一個罪,就是不信神的兒子。「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人被定罪,不是因殺人,不是因放火;人被定罪,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因人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不信神兒子的名,就是和神沒有發生正當的關係。聖經的邏輯學就是這樣:不信的人被定罪,就是因人不信。神就是注重這個罪。

      今天,你對基督如何?今天,你對基督有甚麼態度?神就是注重你對基督的態度。因為基督是溝通神和人中間的間隔的。祂是神,也是人。神今天是在基督裏住在我們中間的。人對基督如何,就是對神如何。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拉手,他說,讓我脫了手套再拉。我說,不必。橫豎我是拉你這個人的手,我並不是拉手套。基督就是這樣。祂是神,不過穿上了一個人的身體。好像手在那裏,不過多了一個套而已。所以,你對基督如何,也就是對神如何。主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約十四9~10)。主又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聖經裏給我們看見的,就是自主降生以後聖靈所責備的人,只有一個罪,就是人不信的罪。「他(聖靈)既來了,就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十六8~9)。為罪自己責備自己,就是因為不信。不信,就是你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聖靈責備人,不是叫人因為殺人,自己責備自己;不是叫人因為放火,自己責備自己;不是叫人因為驕傲,自己責備自己;不是叫人因為嫉妒,自己責備自己。聖靈責備人,是因人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

      朋友!今天有一件事,我不得不提起。我特別是對信的人說的。今天在教會裏,有許多錯誤的傳揚,不只把救主傳錯了,不只把救贖傳錯了,不只把救恩傳錯了,並且把罪都傳錯了。從今以後,人要把罪都傳錯了。這不是我創造的道理。人沒有權柄創造一種道理,人只能發明。人只有一個罪,是該下地獄的,就是人和基督沒有正常的關係;人證明人有罪,就是殺人、放火、姦淫、驕傲、說謊、嫉妒等等。這些罪,我們也注意對付,這些罪和神一算清,就能得赦免。但是,就是這些罪都求神赦免了,如果那一個罪還沒有和神算清,你還是不能得救。可惜,聖經唯一注重的罪,我們反而不注重;聖靈的工作,所唯一對付的罪,我們反而不注重。不錯,放火、殺人、驕傲、嫉妒等是罪。但是,罪的根是不信。聖經告訴我們,最緊要的一個罪,就是不信。所以,我們出去傳福音,不是勸人不殺人,不放火,不驕傲,不嫉妒。一個人就是不殺人,不放火,不驕傲,不嫉妒,也不能因此就不滅亡,就有永生。將來下地獄的人,像這樣的人頂多呢。有一件事,一直要抓牢,就是你和基督出了事情沒有。如果你和基督還沒有正當的關係,你就還是一個罪人。

      朋友!我知道我說的是甚麼。撒但想要破壞基督的工作,就是要把罪的注重點都改了。今天人所注意的,不過是那些零零碎碎的罪,並不注重罪的根源。人如果不注意罪的根源,只注意零零碎碎的罪,就不過是把基督的工作推翻,就不過是心理的得救,就不過是道德的進步,就不過是生活的改變,並不是得生命。錯誤的注重罪,並不能拯救人。罪,是人和神的關係不對。浪子之所以為浪子,就是和父親出了事情。如果你和神出了事情,這就是罪。盼望我們每一個都和祂沒有事。

      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五旬節頭一次聖靈的工作,叫眾人聽了都覺扎心。聽見甚麼話呢?就是「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意思就是說,你們和基督中間出了事情,你們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你們和神出了事情。基督是神所立的,你們卻把祂殺了,你們和神出了事情。所以他們聽了就覺得扎心。他們覺得扎心,不是因為和弟兄不和睦,不是因為賭錢,不是因為打人,不是因為殺人,不是因為放火,乃是因為他們和基督的關係不正當。

      他們聽了扎心,所以就問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我們當怎樣行?」我們要注意彼得的回答:「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彼得叫他們第一悔改,第二受浸。

      悔改,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有人問,我們難道不該悔改麼?不錯,我們是該悔改。但是我要問,悔改甚麼呢?悔改是指從前殺人,現在不再殺人;從前放火,現在不再放火;從前說謊,現在不再說謊;從前驕傲,現在不再驕傲了麼?悔改,只指悔改這些罪麼?不,悔改是悔改對於神的關係。只悔改一件事,就是從前我和神的關係不對,現在悔改了。所以,使徒說:「向神悔改」(徒廿21)

      受浸,意即從這一切都出來。受浸,意即從世界出來。受浸,意即從亞當裏出來。我們怎樣能從世界出來,怎樣能從亞當出來呢?唯一的辦法就是死,一死就完了。昨天我讀新聞報,講到一個人請求脫離國籍,還得經過內政部的許可,才能不納稅,才能取消戶口。但是人一死,就脫離這些了。人死了,國家徵兵的時候,就不會徵到他了:收稅的時侯,也不要他納稅了;調查戶口的時候,也不會把他的名字填入了。受浸,就是把我們舊日的地位,一概推翻。受浸,是承認基督死的時候,已經把我帶去釘死了。釘死,是基督的工作;受浸,是為這工作作見證。受浸,是你這一個人最終的歷史。死,還不是一個末了;埋葬,才是一個末了。人是出於塵土,還得歸人塵土,才到人的頂末了。埋葬,結束了在亞當裏的一切。埋葬,是人的歷史頂末了的一頁。受浸,是你的那一本歷史完了。一本書的末一頁,往往印一「終」字。受浸,就是你這一個人的歷史,末了一頁的那個「終」字。

      朋友!請記得:不信基督,是聖經所注重唯一的罪。這一個罪,如果你沒有對付好──如果你還沒有接受基督作你的救主,這就是你失敗的地方。人如果對付了這一個罪,就那些零零碎碎的罪,也都容易對付。如果不對付這一個罪,就那些零零碎碎的罪都對付了,還不免於下地獄。求求神叫我們和基督有一正當的關係。求求神叫我們對於罪有一正當的對付。我們感謝神,祂對於罪的看法,都是與人不同的。但願我們對於罪,也有一正當的注重。―― 倪柝聲《這麼大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