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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要信耶穌?

 

讀經:『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章23節)

            『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得救。』(徒四章12節)

  「為甚麼要信耶穌呢?」這是每一位信主的人必須要清楚明白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若果不弄清楚,那麼,信耶穌就一定信得糊塗,信得不準確;我們常常遇見一些「信主」的青年教友,談起為甚麼要信主,總是說不出所以然來。因此,一個初信主的人,一定要信得清楚,信得對,要有一個準確的開始,不然的話,那結果是不堪設想,一生作一個糊塗的教友還不打緊,誤了自己的永生問題就嚴重了,因為這是無可補救的。

一些不準確的相信

  許多「信耶穌」的朋友,他們信主的動機的確是有點偏歪的,有一些人,他們覺得人生一定要有宗教的信仰,不然,人的精神便沒有寄託,生活便感覺空虛。因此,他們在許多的宗教中,要揀選一個使他滿意的宗教,來寄託他的精神。他們看上了基督教,他們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實踐的宗教,基督教的理論優越,基督教的精神值得同情,耶穌基督的人格和理想很使人佩服,所以他們就是這樣的作了「基督徒」。我們不否認主耶穌的言行偉大,但是主耶穌不止這一些,如果只看見耶穌不過是一位人的模範,那麼,他還是不認識主耶穌,這樣的「基督徒」只可以說是欽佩耶穌,還不能說是相信耶穌。其實在世界上,古往今來,也有不少人是值得欽佩的,為甚麼一定要欽佩耶穌呢?許多的事物如文學,音樂,藝術……也可以寄託精神,為甚麼一定要利用基督教來寄託精神呢?所以,尋找精神寄託,或者尋找人生的理想而「信」耶穌,這是不正確的信法。

  有一些人,出生在基督徒的家庭裏,從小就受了作基督徒的環境影響,自然而然就成了一個「基督徒」。你問他為甚麼要作基督徒,他們會很神氣的告訴你說:「我是第三代(或者是第四代)基督徒。」說清楚一點,這樣的「基督徒」是沒有相信耶穌的。

  有一些人,因為生病,得不到醫藥上的醫治,在沒有盼望的時候,就來「信」耶穌,希望病得醫治。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治好了許多人不能醫治的疾病,祂實在是一位大醫生,就是現在,許多難治的病也因祂答應人的禱告而得了醫治。但是若為了疾病得醫治而「信」耶穌,這一種「相信」是不大符合標準的。因為主耶穌雖有醫治的能力,但祂不一定醫治,祂主要的工作是救人脫離罪和死,卻不是治病,假若主不醫治他的病,他就不要信耶穌了。所以,這種動機是不正確的。

  還有一些人,為了從教會裏得到生活的救濟,為了要和基督徒結婚,或者為了要得到教會的幫助,解決職業的問題,或者因為作了「基督徒」可以得到一些方便和好處……這樣的「相信」耶穌,都是假的,都是騙人誤己的。教會不是救濟機構,也不是職業介紹所。存這樣的心信耶穌的人,他們終竟是失望的,也信不成耶穌。

真實的相信

  那麼要怎樣才是真實的相信耶穌呢?我想,這個問題正是我們所要問的「為甚麼要信耶穌?」的問題。談到了這一點,每一個人必須認識。

一 在宇宙中有一位神

  在宇宙中有一位神,許多人都沒有好好的去認識這一個事實,也不肯去認識這個事實。雖然人不願意,也不肯承認有神,但神決不會因為人的不承認而變成沒有了,有神是一個事實,人肯承認固然有神,人不肯承認也是有神,因為有神是一個改變不了的事實。羅馬書一章十九節至二十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人的罪,叫人不能用肉眼看見神,但神明明說,眼睛雖不能看見祂,但祂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我們卻可以透過祂所造的事物而知道有神。比方說,我們看見一張椅子,就可以知道有一位製造椅子的木匠;我們看見一部汽車,就可以知道有汽車設計的人和製造汽車的人。我們決不會相信沒有經過人的製造,無緣無故的就會有一張椅子跑出來,也決不會相信沒有經過設計和製造,就平白的出現了一部汽車。同樣的道理,我們看見了自然界中有規律的現象,四季運轉的確定,宇宙的奇妙,動植物(連人也包括在內)在地上的出現,這一切的事物,豈不是處處告訴我們說在宇宙中有一位創造的神嗎?我們怎能說沒有神呢?有神,這是一個事實,是人不能推翻的一個事實。

  附註:關於神的存在,請參閱一些專門討論這個問題的書籍,謹在這裏介紹:

   1. 到底有沒有神 張郁嵐 台灣福音書房

   2. 科學的見證  Peter W. Stoner, M.sc.  宣道書局出版

   3. 信仰問題 吳永泉 晨星書屋出版

   4. 如何知道有神 桑安柱譯 證道出版社

二 世人都是罪人

  神的話也明明的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是何等嚴重的一個事實!但是世上的人很不容易接受這一個定罪,如同不肯承認有神一樣。有些人雖然不肯承認這一位創造的主,但卻為自己造出了許許多多的神,把紙張所寫,用金,銀,木頭和泥土所造出來的古人的像,物像或字句當作神來叩拜,不承認有神和敬拜假神的事對神是何等大的罪過哩!如同一個兒子不承認自己的父親反倒污辱他一樣,這一個嚴重的罪行,誰能推諉呢?還有,人因為故意不認識神,不信神,遠離神,就生出許多的罪過來,聖經上明明的說:『……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章2832節。)這一段的話,把人犯罪的事實清楚的顯明了出來,也許有人說:「這些的確是不好的事,但卻人人都有的,不必看得太認真。」是的,如果沒有神,這些事的確可以不必要那麼認真,這就是一些不願意有神的人心中的意念,如同作賊的人不願意有警察一樣。但事實不如人的想像,神已經明明的宣告了,神已經判定了這些是罪,犯這些罪的人都是罪人,在神的聖潔公義的的審判中,誰能說自己不是罪人呢?在神的明察下,誰能抹煞掉自己的罪行,而說自己是清白無罪呢?人可以欺騙人,但卻不能欺騙神和欺騙自己,神說我們是罪人,我們也沒有辦法不承認說:「我實在是一個罪人。」

  在這裏,還有一個比較深入的問題,我們也要認識清楚。人犯罪是一個事實,但是人為甚麼會犯罪呢?有人說人犯罪是因為環境造成的,我們承認環境可以導致人去犯罪,如同雷管可以導致爆炸一樣,假如一枚炸彈本身沒有爆炸的能力,怎麼樣的雷管也不能導致它爆炸。人的天性就是犯罪的天性,愛好犯罪,以犯罪為自己的喜樂,用犯罪的方法來達到自己的滿足。有一天我在公共汽車上,看見一個小學生,哭哭啼啼的被人看管,我聽見那售票員說:「這小孩常常坐車不買票,我在車廂前頭售票,他跑到車廂的後頭去,等到我走到後頭的時候,他又跑上前頭去,我注意了他好多次,今天可不能放過他了,年紀這樣小就作這樣的壞事。」

  也許有人以為這小孩有點智慧,但我要清楚的告訴你,這是詭詐,也是欺騙。我想他的父母不會教他詭詐,也沒有教他欺騙,我也相信學校的老師們也不會如此教他,但是他不用人教就會詭詐,會欺騙,這裏叫我們看見一個事實來了,人的天性就是犯罪的。人甚麼東西都要學,不單要學,還得花時間和精神去學,才能學得來。但是有一樣不用學就會的,那就是犯罪,不用人教就會撒謊,因為人本身就有撒謊的天性,不用人教就會貪心,因為人本身就有了貪心,不用人教就會作污穢淫亂的事,因為人的裏面都滿了污穢和淫亂。人犯罪的主因是人自己的本身,環境不過是一根導火線,如果人本身不會犯罪,甚麼環境也不能使他犯罪。

  我們犯罪的事實,和我們犯罪的天性,都在一起指證我們是一個罪人,沒有冤枉我們,因為我們實在是一個如假包換的罪人,我們真實的名字是罪人,神造人的時候,是照祂的榮耀的形像作的,但人背逆神,遠離神,不要神,結果墮落到一個地步,成了罪人,何等的可悲!你和我都成了罪人當中的一個,全世界古往今來的人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例外,沒有一個像神,虧欠了神的榮耀,誰能在神面前誇口說:「我不是罪人。」呢?沒有,一個也沒有,我們都是罪人。『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篇5節)『世人都犯了罪。』(羅三章23節)『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章19節)這個事實是人在神面前無法推諉的。

三 罪的工價就是死

  世人既然都是罪人,罪人的遭遇和結局就擺在我們面前了,神要審判罪,神要定罪人的罪,罪人要落到應得的刑罰裏。神也向罪人宣告了:『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章23節)我們都是罪人,罪一在人裏面,死就臨到了人,因為死是從罪來的。(參看羅五章12節)我們這些活的人,實際上已經是活在死亡的情形裏,如同從樹上折下來的樹枝,一個短時期內,從外表來看,好像還是活的,青綠的,但是死已經在它裏面了,慢慢的就枯乾了。人活在世上,只有嘆息,沒有安息,對人生感覺虛空,常常落在莫名的愁苦中,不管是男女老少,貧窮的或是富有的,有學問的或是沒有學問的,都無可避免的遇見這個虛空愁煩的苦惱,這就是死的現象顯在活的人中間。事情不停在這裏,等到有一天,肉身的死亡也來到了,人就死去了,叫許多的親人憂傷哭泣,但也沒有辦法可以叫要死的人不死。為甚麼要有死呢?沒有死不是很好嗎?但有甚麼辦法哩!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是罪人的結果,是人的罪所招來的咒詛,能埋怨誰呢?只能埋怨人自己。死一來到,叫人感到絕望可怕,又叫另外一些人心碎哀痛,但是這個可怕的事情總有一天要臨到每一個人,也沒有一個例外。但是事情也沒有停在這裏,就是說肉身的死亡並不是人的了結,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說:『按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看見了麼?『死後且有審判。』人的罪把人追得多苦,不單是叫人現今沒有安息,叫人死,還叫人死後仍須落在神的審判裏,審判以後就進入永遠的滅亡裏,就是第二次的死,在火湖(地獄)裏永永遠遠的受痛苦。(啟二十章1215節)這才是罪人的了結,可怕的了結,完全絕望的了結。

  人是罪人是一個事實,罪叫人死是一個事實,第一次的死是一個事實,第二次永遠的死也是一個事實。不管人在今生有甚麼財富,學問,名譽和地位,只要他是一個罪人,他的罪沒有得到解決,他的前途就是死亡,是絕望,是永遠的滅亡。

四 神的救恩

  人的罪必須解決,若得不解決,那就已經注定是滅亡了。罪人又沒有辦法叫自己不犯罪,甚至叫自己少犯罪也不行,罪人除了等死,等審判,等滅亡之外,還有甚麼方法可想呢?審判人的神果真喜悅罪人滅亡嗎?不,決不!神將祂自己的心向人敞開說:『我指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三十三章11節)神不單是向人有這樣的心願,並且祂也實在的工作了一件空前絕後的大事來解決人的罪。赦免人的過犯,拯救人脫離永遠的滅亡。神看見人罪中走投無路,祂大大的動了憐惜的心,祂差遣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成為一個人的樣子,好代替我們去接受罪的刑罰。神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的罪便在祂的身上得解決,因為神把我們該受的刑罰,執行在主耶穌身上,我們就不必再受刑罰。神的兒子替我們死,這是何等大的事!神為我們竟犧牲了自己的獨生子,這又是何等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章16節)主耶穌若果不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我們這些罪人都得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現在主耶穌已經死了,我們都得了釋放。主耶穌不單是死了,而且埋葬了,我們的罪在主耶穌身上受了神的刑罰,神的公義滿足了,神向人的愛也顯明了。因此主耶穌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祂就復活了,祂為我們受死,但是經過了死祂卻勝過了死。罪把死帶進來,主耶穌藉死解決了罪,也解決了死。罪人的問題都在主耶穌身上解決了,祂死是替我們死,祂復活是叫我們得生,這就是神的救法。沒有神的救法,我們永遠是罪人。神的救法藉耶穌作成功了,我們就可以脫離永遠的滅亡。『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章24節)我們注意『擔當了』這三個字,明顯的指出這一個代替已經作過了,是的,神的救法已經成功了。我們今天要說:『主耶穌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神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章46節)主耶穌是神給我們的救法,主耶穌是罪人的救主。

剩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我們是罪人,罪叫我們滅亡,神差遣主耶穌作了我們的救主,神的救法已經完成了,現在剩下來的問題就是罪人怎樣得這一個救法,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神的話告訴我們,罪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的關鍵在於人的『信』。神的救法已經作好了,已經沒有問題了,人一相信就馬上可以得,人不相信就無法得到,因為神的救恩只是給那些肯相信接受的人。

  許多人明白主耶穌的拯救,也知道祂的一切作為,但是卻沒有相信,好像一個饑餓的人坐在一桌豐盛的筵席上,卻不伸手去拿東西吃一樣。他知道桌子上的美味可以吃,他也明白吃過東西以後就不饑餓,可是他不拿來吃,他只好一直饑餓下去,直到餓死。「知道」不能使我們得神的拯救;「明白」也不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免,唯有誠誠實實的相信主耶穌作救主,我們才能得這一個極大的救恩,因為神的應許是這樣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章18節)

   被罪壓害,人人要來,

   救主在此等待;

   祂要救你,安你心懷,

   只要你肯信祂。

   不過信祂,不過信祂,

   現在要來信,

   祂能救你,祂能救你,

   現在要救你。

《頌主聖歌一四二首》

──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