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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得著些甚麼?

 

讀經:『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弗一章35節)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章12節)

  信主的人,不單是要知道為甚麼要信耶穌;為甚麼除了藉著耶穌以外,人在神面前沒有路走,還要清楚的知道信耶穌的人,從神那裏得了一些甚麼東西。不然的話,他就好像一個在濃霧裏走路的人一樣,路雖然沒有走錯,但卻是走得提心吊膽,還要受驚嚇。

  神在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裏,為我們預備了極豐富的恩惠,雖然這些恩典好像是眼看不見,但都是事實。既然是事實,就是可以去經歷的。這就顯出神的拯救的實在,不是一些虛空的道理,徒然騙人歡喜。因為神是真實的,主耶穌是真實的,祂的救恩也是真實的。許多人經歷不到救恩的真實,問題不是出在救恩的本身,而是出在那些假信的人,他們或抱著向人佔便宜的心意,或為了自己的方便,或是糊裏糊塗的來信基督教,那當然沒有可能得著神的恩典,也不懂得信耶穌的寶貴。真誠信耶穌的人,每一個都能經歷神所賜的恩典,這恩典,從前,許多基督徒已經歷過了;現在,許多信主的人還是在經歷著;將來,還有不少蒙拯救的人繼續的經歷下去。

  究竟信耶穌能得著甚麼呢?在這裏,我們不能都寫出來,但是一些主要的,原則的,我們要一樣一樣的來看一看,求主藉著聖靈的幫助使我們能明白領會。

罪得赦免

  一個罪人來到神的面前,有兩件事擺在那裏,他必定要從其中選擇一件,不是得赦免,就是被定罪,不可能兩樣都有,也不可能兩樣都不要。曾經有一個人,聽見了神的救恩,心裏很掙扎。他想被定罪太可怕,這一樣不能要;但是自己的罪又是那樣多,要得赦免恐怕是一個奢望,也不敢這樣想。有人看出他心裏的掙扎,就問他說:「先生,你要選擇甚麼呢?」他說:「我想得赦免,但是怕不夠資格,被定罪嗎?我也不甘願。我想我最好兩樣都不要,就讓我作一個吊在半空的人吧!」那裏能有這樣的事呢?就是飛機,或者是人造衛星,終竟還是要下來的,不可能永遠留在天空。人的罪如果得不著赦免,那人一定落在神的定罪裏。因此,罪人到神的面前來,最迫切的需要,不是要衣,要食,要祝福,而是要罪得赦免。神也為著解決我們這一個需要,捨棄祂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替我們死。神願意我們罪得赦免,也應許說祂要赦免一切信耶穌的人的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曾和門徒在一塊吃喝。末了,祂拿起一杯葡萄汁,祝福了,就分給門徒喝,也吩咐門徒要常常這樣喝來記念祂為罪人死。祂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章2728節)主耶穌流血既然是為叫我們的罪得赦,我們這些接受祂作自己救主的人,罪一定是得了赦免,因為祂已經流了血,祂的血不會白白流出來;既流出來,我們的罪過就得了赦免。

  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在沒有信主以前,不會知道甚麼是平安,也沒有嘗過享受平安的滋味。環境雖然平靜,但人的裏面還是背著重擔,自己也不明白是甚麼緣因。等到有一天,他認識了自己是一個罪人,也為著自己的罪過憂傷,相信了耶穌,接受祂作了自己的救主。啊!很希奇的,那個重擔不見了,好像有人給你卸去了一樣,裏面滿了平靜安穩,滿了平安快樂,是從前所沒有過的。甚麼道理呢?這就是赦罪的平安,過去,罪如同一個重擔壓著我,叫我難過。現在,因著主的流血,我的罪得了赦免,罪擔卸下了,我平安了,這是十分真實的。

  也許有人會這樣想:「我的罪太多,又大又重,主赦免別人,也不會赦免我。」這樣想就錯了,神用自己的獨生子作赦罪的代價,我們是甚麼人呢?我們會比神的兒子貴重嗎?神的兒子作了代價,神怎麼會不赦免我們的罪呢!一定赦免,神的答應一點不含糊,『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賽四十四章22節)又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一章18節)我們看清楚了,不管我們的罪是怎樣的利害,怎樣的污穢骯髒,神都因主耶穌流了血,就赦免我們。一赦免我們,就叫我們的罪消散,滅沒,又叫我們潔淨像雪。讚美神,我們的罪雖大,但神的赦免更大。

  帶著罪來到神面前尋求赦免的人,神必定叫他得赦免,也給他洗淨,叫罪的痕蹟一點也不留下,因為『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章7節)如果神光赦免罪而不給我們洗淨,罪的痕跡依舊存留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常常不安,會受魔鬼的控告。感謝神,祂不單是赦免,也是洗淨。就是說,神不再看我們的罪;因著祂的兒子耶穌,祂看我們是潔淨到一個地步如同主耶穌一樣,也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得拯救

  罪不單把人領到神的審判下,也把人引進永遠的滅亡裏,就是永遠不停止的刑罰。這一個刑罰是沒有人能擔當得起;因為從時間上來看,是無盡期,地上的法律判決一個犯人無期徒刑,也不過到那人死的時候為止,也可以說有終止的一天,但是永遠的滅亡是沒有終止的日子,這實在是可怕。從刑罰的內容來看,就更是可怕的,因為將來罪人永遠受刑的地方是火湖,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章1015節)『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章48節)聖經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二十四節記載了一個人,他落在陰間的火焰中受苦,煎熬得他受不了。他遠遠看見他的祖宗,就切切的哀求說:「求你打發拉撒路,用指尖點水來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但是,沒有辦法,也沒有可能,他一直在那裏受煎熬,永遠的受痛苦,我們要指出的,那人所在的地方,還不是火湖,但已經使人受不了。真真的到了火湖,那情形要難受多少倍呢!誰能擔得起呢?有一位基督徒,他一直勸他母親信耶穌,他母親一直的拒絕,她還說:「如果真有神的話,我犯的罪我自己擔當,我相信受得了,我不要信耶穌。」其實她說這樣的話,是她根本不明白受刑受苦的是甚麼一回事,如同許多人也不明白一樣。有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一鍋正燒沸的水,手和腳都燙傷了,雖然醫生來搽過藥,但是疼痛沒有減少,痛徹肺腑;終日呻呤,也沒法安睡。這時,她兒子再來對她說:「媽,你說你能忍受地獄的苦,不要信耶穌。你看,現在給開水燙傷一點,你已經受不了;若是全人下地獄,怎麼能受得了呢!你還是快點相信耶穌吧!」這個女人嘗到了痛苦的滋味,她明白永遠的刑罰真不是可以開玩笑的,她不敢再向神硬著心腸了,她終竟信了耶穌。

  罪人的結局是永遠的刑罰。除非我們能改變罪人的地位和事實,沒有人能脫離這個滅亡,也沒有方法可以使人得拯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章16節)主耶穌為罪人死,就是要叫罪人不滅亡。祂為罪人受刑罰,要叫人的罪得赦免,不至被定罪,免去永遠的刑罰。因此,聖經的話很明確的告訴我們:『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十六章31節)

得永生

  罪把死帶到人間,沒有一個人能永遠活著不死,連主耶穌接受了我們的罪,也不得不死。死是一個鐵一般的事實在人間,人的年日就不能不受限制,所以,歷史上曾有許多人尋求不死,結果還是死了。據中國的傳說,周朝的時候有一個人,名字叫彭祖,他活到了八百歲,很大的壽數。人都盼望長壽,看長壽是一個福氣,但是長壽不等於不死,彭祖還是死了。聖經創世記五章也記載人類的祖先,有年高達九百六十九歲的,結局也是死了。死的事實不廢掉,人活著是沒有指望的,因為終竟不過一死,何況這個肉身的死還不是了結哩!人活著沒有指望,是等死,等審判,等永刑,這樣的人生是何等的沒有意義。

  有人會問說:「信耶穌的人不見得不死啊!你看基督教墳場裏那些十字架的石碑底下,不是埋葬著一些信耶穌的人嗎?」是的,這話一點也不假,信耶穌的人也是一個一個的死掉,這正好證實了罪是如何利害的敗壞人,以致『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信耶穌的人死是一個事實,但是與不信耶穌的人死不一樣,這也是一個事實。約翰福音六章四十節這樣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裏明顯的指出來,信主的人,雖然死了,但是他們的盼望沒有停止,等到復活的日子來到,他們都要復活進到永生裏。但那些不認識神,犯罪又拒絕救恩的,就是不信主的人,在神眼中是作惡的,結局是定罪,是滅亡。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那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章24節)

  永生按著字面來看,就是永遠的生命。這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人本來的生命是愛犯罪的,是短暫的,要滅亡的。神在救恩裏頭,要把祂的生命賞賜給我們,叫我們有祂的生命,不再愛犯罪,也不會滅亡。主耶穌從死人中間復活,見證了神的生命勝過了死亡。神把這個生命給了我們,我們也能經過死也勝過死,像主耶穌一樣的復活,並且活到永永遠遠。死不能再作我們的王,所以許多本來很怕死的人,信了主以後,就頂自然的不再怕死了,因為他們已經有了永生,要滅亡也不可能了。

  永生不光是將來的盼望和事實,也是現在的事實。我們一得了這個生命,就有了勝過罪的力量和不犯罪的可能,信主的人所以不會像不信的人一樣的犯罪,原因就是有了這一個生命。有了永生的人,他的心思,言語,態度和行為都是朝著永遠去的,能存留到永遠的。有了永生的人,他們的生活就成了有意義,不再是等死,等審判,等永刑,現在活著是為了永遠,有指望,有歸宿。

得安息

  不少人對信耶穌有一個誤解,以為信主只是解決將來的事,和現今的事沒有關係。這一個認識是不正確的。雖然信耶穌不是為了吃飯和穿衣,但是卻實實在在的和現今的生活有極深的關係。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節裏主耶穌向人邀請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他得安息。』人活著豈不是很需要得著安息嗎?但是人的罪不可能使人得安息;罪如同重擔壓在人的身上,使人感覺『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篇910節)這是很真確的事實,越有人生經歷的人,越覺得人的一生充滿愁苦嘆息,空虛苦悶不止息的壓制著人;盼望安息卻得不著安息,願意平安,卻沒有平安,常常背著人偷偷的流淚,不知道曾有多少個晚上睡不著覺,人生就是這樣的充滿苦味。有錢的人也沒有例外,他們雖然縱情享樂,但是外表的歡樂,怎能填滿心靈的虛空與除掉苦悶呢!多少的富人苦悶到一個地步,結果走上一條自殺的路;財富也不能使人得安息,這就是一個好的證明。不管你是貧窮或富足,是有學問或者是目不識丁的人,罪一直使你活在空虛愁煩裏,沒有安息和平安,失掉了安息的人比失掉財富的人更淒慘。

  人要尋找安息,但是除了到主耶穌這裏來,就沒有辦法得安息。這安息不是外面的環境安逸,而是裏面的平靜安穩,喜樂和滿足。真正的安息,在不平安的環境中還是使人平靜泰然的。有一位信主的姊妹,在沒有信主以前,她的遭遇很可憐,常常悲嘆的過日子,孤苦零丁,後來聽見了福音,就信了主。很希奇的,她的愁苦停止了,她的悲哀結束了,不是因為她的環境變好,一點也沒有變好,還是老樣子,但是她這個人變了,因為她信了主。她自己見證說:「我流了三十幾年的眼淚,現在因為信了主,眼淚乾了,不知道為甚麼從前那樣喜歡哭,現在卻不想哭了,因為主耶穌救了我,安慰了我,我不再愁苦,我滿有喜樂平安。」從主那裏,她得到了安息。

  主耶穌從人的身上把罪擔卸去,沒有重壓了,沒有死亡和虛空的壓制,人就釋放了,安息了。使人失去安息的原因是罪,主耶穌卻從根本上解決我們的愁苦。所以,凡肯到祂面前來的人,不能不享受安息,因為這是祂的應許。

成為神的兒女

  人還沒有墮落以前,人和神是非常親密,沒有間隔。人以神和神所作的為享受;沒有捆綁,也沒有愁苦,是一種非常和諧,甘甜又美滿的光景。但是好景給破壞了,人的罪破壞了這一切的美好;罪一進來,人墮落了,遠離了神,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照神的形像所造的人,不單虧缺了神的榮耀,並且成了罪人,裏面的天性是犯罪,外面的行動也是犯罪,沒有一點像神了;流離浪蕩在神的豐富恩典外面,與神隔絕;沒有指望,沒有神;一生受盡罪的折磨,落在神的震怒裏,等候永刑的審判。

  神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功的救恩,不單是赦免我們的罪,拯救了我們,給我們永生,又讓我們得安息;還有一件很寶貝的,就是祂徹底的改變了我們是罪人的地位和事實,結束了流離浪蕩的生活,恢復我們與祂和好的關係,還承認我們是祂的兒女。這是何等奇妙的事呢!我們遠離神的時候,心裏與神為敵,作神的對頭;現今因著主耶穌,我們與神親近,不再受審,也不再受刑。我們稱神作我們的父,祂也承認我們是兒女。這一個恩典的抬舉太大了!我們所得的地位太高了!這一個事實太榮耀了!地獄之子成了神的兒子。作一個地上君王的兒子已經了不起,神比一切地上的君王和尊貴人更高,更大,更榮耀,我們竟然成了神的兒子。讚美神,感謝主,我們所該得的滅亡祂不給我們,我們所不配得的榮耀祂已經賞賜了。

  我有一位同學,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後來他進了音樂學院深造,在名師的指導下,進步很快。有一次,他在國家的首長們面前演奏;他的技巧很受讚賞。音樂會完畢後,那些首長們去給他握手道賀。這事以後,我在一個地方碰見他,和他拉拉手,他突然把手一縮,很神氣的說:「嚇,我這只手不得了的,曾經和元首握過手。」人和世上的偉人沾上一點關係,就躊躇滿志,沾沾自喜。我們和神不光是有一點關係,而且是親人,祂是父,我們是子,在基督裏我們得了何等的恩典!

  我們是神的兒子,神怎樣的愛主耶穌,也同樣的愛我們,因為我們是用主的血所買來的。祂是父,祂就負我們的責任;我們是兒子,就享受父所有的豐足;神的一切為我們所有,因為我們『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與基督一同作後嗣。』(羅八章17節)後嗣就是承繼產業的人。神雖然不一定叫我們在地上富足,但我們卻必不至缺乏。祂賜給我們夠用的力量和恩典,豐豐滿滿的讓我們享受祂的安息,喜樂,平安和滿足,將來還要承受祂的榮耀,權能和一切的豐富,這些雖是將來的事,但卻是和我們今天所已經經歷了的一樣真實。

  主耶穌是豐豐滿滿的帶著神的恩典來。到祂那裏去的人,不光是可以領受恩典,並且還要恩上加恩。

   請問你可曾信主?你有恩可得著,

    你可曾得主生命?你有恩可得著,

   天父恩何等豐富,你有恩可得著,

    祂施恩無限無量,你有恩可得著。

   還有恩,還有恩,

    主恩長久豐富,

   主仁愛無限無量,

    還有恩可得著。

《頌主聖歌二九二首》

──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