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得救

 

讀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章89節)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章31節)

  信主的人,一開始就得把得救的問題弄清楚。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對自己的得救含糊,因為一開始就含糊,就會一直含糊下去,結果就造成外表是基督徒,實際上仍然是滅亡的人。知道了救恩,卻得不拯救,這是何等可憐的光景。我們不要作糊塗的人,一決心信主,馬上就要清楚自己的得救。

得救是一個事實

  重生是事實,得救也是事實,但是有許多稱為信主的人卻不知道這一個事實,甚至有些人故意不接觸這個問題。有一次,我跟一個青年人談及得救的問題,他說:「我們的教會從來不注意這一個名詞的。」不注意這個名詞不要緊,不注意這個事實就很嚴重了。聖經很注意這個事實,也常常用這一個名詞來指明這一個事實。要緊的不是名詞,而是這一個得救的事實。事實上不接受這名詞的人,都是拒絕得救的事實的人。我記得在我還沒有清楚接受救恩以前,有人問我是否得救了,我心裏很氣;我想我自己是第三代基督徒,又是牧師的兒子,我當然是得救的。後來氣平了,自己就不得不承認,對於得救的問題,我是完全不懂。從那時候起,我開始尋求這個問題。神也恩待我,叫我經歷了得救的事實。得救實在是一個事實。

  甚麼是得救呢?比方這樣說:有一條船在海上遇險,船員在救生艇上漂流了幾天,還遇不到援救的船隻,船上的人都以為活命的指望沒有了,一定要餓死渴死在海上。但是最後有一條船經過,發現了他們,就把他們救上來,這樣,他們就得救了。又比方說,有一個地方火災,大火把人逃生的路都燒斷了,但仍然有人困在火場裏,沒有逃出來,眼看就要給燒死,在最危急的時候,消防員利用雲梯從屋頂上把他救了出來。這樣,他就是得救了。從這些比方裏,我們得到一個結論:脫離危及生命的危險就是得救。

  在神面前,我們都是罪人;所犯的罪都要受神的審判和定罪,也都要滅亡在永遠的刑罰裏,這是一個極端嚴重的危險,沒有辦法能逃避。你和我都已經被圍在這個危險裏。現在,神給我們一個拯救的方法;藉這個方法,我們可以不被定罪,不受刑罰,完全脫離永遠滅亡的危險,這個事實就是我們所要留心的得救。

得救的方法

  神清楚的告訴我們:照我們的本相,我們是不配得救的。我們是罪人,神按公義來定我們的罪是合理合法的,祂讓我們在永遠的滅亡裏受刑也是沒有甚麼不義的,因為罪人的結局應當是如此。我們不能說神給我們的定罪和刑罰有甚麼不公平,神可以這樣的對待我們,但是祂不這樣待我們,祂卻以我們所不配得的恩典來待我們,叫我們可以得救。神若不以恩典來待我們,我們要得救也不可能。因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本乎恩就是根據恩典,是神的恩典。

本乎恩

  恩典是甚麼呢?這一點我們要明白清楚。按聖經上的話說:『作工的得工價不是恩典,乃是該得的。』(羅四章4節)就是說出賣時間和勞力所得到的是工錢,是應該得的,是配得的;得是對的,得不就不對了。將這句話解開來看,我們就明白,恩典就是得不應該得的,接受了不配接受的。比方說,我給人作雇工,與雇主訂明每天工資是拾塊錢,工作一天算一天。我每天拿工資,我不需要謝謝雇主,因為是我該得的。有一次,我生病不能工作,還住在醫院裏,不單是沒有工錢拿,還要付醫院的費用。但是我的雇主來對我說:「你沒有作工的日子,我一樣給你工資,你的醫藥費我也替你付。」我聽了這些話,我一定謝謝祂。因為這些款不是我應該得的,也不是我配得的,我是白白的得了。白白得的,就是恩典。

  我們能得救,不是因為我們向神作過甚麼,神就以得救來酬謝我們。不是的。如果按我們所作的,我們沒有一個人配得救;不單是不配,反倒要滅亡,神現今不叫我們滅亡,反把永生給我們,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章4節)祂既然願意人得救,祂就不將人該受的刑罰來刑罰人,反倒將人所不配得的赦免賜給人。神不要求人付代價來得赦免,其實人也付不出甚麼代價來,神白白的把救恩賜給人,人也是白白的在神那裏得拯救。這就是恩典。神定意向人顯出恩典,人就有了得救的可能。

  得救的可能已經有了,拯救的恩典也已經作好了,人要得救就來接受救恩就行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恩是神的預備,信是人的接受。神要預備的已經作好了,現在只剩下人的相信;一相信,人就得救了。

因信

{\Section:TopicID=134}一、信的對象

  相信就是人得救的唯一方法,這是神給人定規的。人不能以別的方法代替相信,也不能代替別人去相信。誰相信誰就得救,誰不相信誰就不得救。受浸與堅信,長期參加教會的聚會,甚至作了傳道人,作了長老或執事,若果沒有相信,他所作的和他所是的都不能使他得救。因為神只是定規了:『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除了信以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使人得救。你相信,你就得救。你一家相信,你一家都得救。信是得救唯一的方法。

  相信就可以得救,那麼相信甚麼呢?有一次,碰到一位要信主的朋友,我問他說:「你相信主耶穌嗎?」他回答說:「我信有神。」許多人的相信只是信有神,只信有神是不夠的,信有神卻和神沒有正常的關係,這與不信有神是沒有甚麼不同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章19節)要得救,不單要信有神,還得要信福音,這福音必叫我們得救。

  福音是甚麼呢?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一至四節:『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神的話清楚給我們指出,主耶穌的死,埋葬和復活的事實就是福音。我們是罪人,我們的過犯叫我們不得不受永死的刑罰。這永刑我們受不了,主耶穌就按神的心願來作人,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代替罪人受刑罰,因祂的代死流血,罪人的過犯得以塗抹;罪人的刑罰得以消除。主耶穌替罪人死了,又埋葬了,在墳墓裏經過了三天,祂復活了。復活證明了祂真是神的兒子,祂有資格來代替罪人死,也實實在在叫我們得永生。主耶穌單單死在十字架上,還不是福音,因為在歷史上也有不少人在十字架上死。主耶穌死了,埋葬了,又復活過來,這才是福音。死了不能復活過來,是常人的死,死了又能活過來的,是神的兒子救罪人的死。讚美感謝主,祂替罪人死,罪人得赦罪;祂從死人中復活,罪人得神的生命。主耶穌的死和復活才是福音,這福音使罪人得救;這福音又叫遠離神的人與神和好。

  附註:主耶穌復活的史實是很重要的,為了叫讀者能清楚明白,在此謹介紹一些專論復活的書給讀者。

     1. 基督果真復活了嗎 王明道著 靈食季刊社

     2. 耶穌是神的兒子嗎(第十八面至二十七面) 張郁嵐著 台灣福音書房

二、怎樣信

  有好些稱為信主的人,他們都說自己是信主的,但是從他們的實際生活來看,很難看出他們是信的來。這種情形很普遍,不是嘴裏說信就是真的相信,要實實在在的信,才能使信的人得救,不然,就是徒然相信,這樣的人,不能得福音的好處。那麼,要怎樣信才是真實的相信呢?按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真實的相信必定是經過:

{\Section:TopicID=136}1. 悔改

  『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章15節)這是主在地上的年日,向人宣告的話。明顯給我們指出來,相信福音以前,人一定要悔改,不悔改,就不會信福音。信福音的人,一定是經過悔改的。

  悔改是甚麼意思呢?照這個詞本身的解釋,就是覺悟到從前錯了,現在不能再繼續錯下去,要改正過來。按聖經對這個詞的用法,它的解釋也有點相似,就是──「改變心意」。又再按聖經上的解釋來看,『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浸的眾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眾人問他說,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又有稅吏來要受浸,問他說,夫子,我們當作甚麼?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作甚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三章714節)在約翰的話裏,悔改的行為就是認識了從前的不對,錯了,犯罪了,得罪神了,現在回轉過來,不再像從前那樣生活了。我從前沒有憐憫,我從前是貪污,勒索,敲詐,欺負人的,現今我明白了,我是一個罪人,我不能再這樣的犯罪下去,我要結束這些犯罪的生活。這一個心意上的轉變,就是悔改。

  每一個到主面前來尋求救恩的人,不管他是伏在神公義的審判的光中,或是給神的大慈愛所吸引,聖靈總給他一個光照,叫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該死,該滅亡的,因此就在神面前悔改。不認識自己是罪人的,他不會悔改,也不會真的信主。有一位弟兄,從小就稱為信主的,他的為人蠻好,但是看上去,倒不像一個真真得救有神生命的人。有一次,我和他談起來,就談出問題的癥結來了。原來這位弟兄承認人都是罪人,但是一連接到他個人的身上,他很坦白的說:「我不知道自己有甚麼罪。」問題就在這裏;這位弟兄一直沒認識自己是罪人,既然神說世人都是罪人,我當然就是罪人囉。沒有實實在在的認識自己是罪人,怎麼會信主信得對呢!經過這次談話不久以後,這位弟兄跑來對我說:「上次和你談話以後,我心裏為那事很沉重,我謙卑的求神給我光照。神憐憫我,我看見了,我有貪心,有詭詐,有嫉妒,又有一些不忠實的事,心裏又常有污穢的念頭,我又想起我小時候曾經偷過母親的錢,又常有謊話。我以前看這些為小事,也原諒自己,又看自己比別人活得好,就不覺得自己有罪,現在不得了,神一光照,我才發現我有這麼多的罪,又是一個這樣壞的人。」這位弟兄認識了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悔改了,那時他才真的信了主。沒有悔改的人,就覺得救恩對他是多餘的。悔改了的人,他看救恩就十分寶貴了。

  有人在悔改的時候,心裏很沉重,為罪憂傷難過。有些人悔改的光景卻沒有那樣的激動、不管表現出來的光景是怎樣,他們的裏面總是自己責備自己,自己定自己的罪。

{\Section:TopicID=137}2. 接受

  悔改是領人進入神的拯救中的一個過程,光是悔改還不能叫人得救。有些人領人信主,一開頭就叫初信的人認罪,把罪『認完了,』就告訴他說:「你得救了」。聖經上沒有這樣的道理,神也沒有答應說,人認了罪就可以得救。神只告訴我們說:要悔改,信福音。悔改是叫我們認識自己是罪人的本相,然後就真實的信福音。所以沒有悔改是不行,光有悔改又不夠,悔改了就必須相信福音,不然,還是沒有得救。

  許多人把相信這一回事弄得不清楚,以致他們口裏雖然說信,但實際上還沒有信。在這裏,我們要說清楚;知道不等於相信;佩服,同情和贊成也不是相信。不少人很贊成基督教,但是卻沒有相信主耶穌;許多人也知道神的救恩,事實上也沒有相信主。因此,我們必須看清楚,怎樣才是實在的相信。

  『凡接受(按原意譯)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章12節)這裏給我們很清楚的說明,相信就是接受。信福音就是接受福音。人一悔改,承認了自己是罪人,就接受福音,一接受福音,這福音就叫他得救。接受就是把一件事物從別人手上接過來,成為自己所有的。比方說,我肚子餓得很,有人給我麵包吃。我知道吃了麵包可以使我不再忍受饑餓,但是我卻沒有接受過來吃。我眼巴巴的看麵包,雖然我知道它能解決我的饑餓,若是我不接過來吃,麵包就沒有解決我的饑餓。我要是把麵包接過來,吃了,這麵包就是我的,也解決了我的饑餓。所以,信福音就是把福音接受過來。福音說基督為罪人死了,你心裏就說:「是的,那罪人就是我。主耶穌死是為我,祂復活也是為我,祂的死和復活都是為我,我靠祂就得救了。」你這樣的接受了福音,這福音就成為你的,直接和你有關係的。你若是只知道基督為罪人死,卻沒有看見這罪人就是你,你還沒有接受福音,福音和你還沒有關係。你若看見在十字架上死的主就是為你,你接受了這一個事實,這一個接受就是相信。

  所以,相信福音就是接受福音的事實,承認福音的事實都是為我的,這樣相信福音的人,就必得救。

一點疑問

  相信福音,承認主耶穌是救主,就可以得救。這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嗎?不少人都會這樣想,應該是相信耶穌以後,再把生活行為改好,這樣子得救就合理一些。不錯,人的觀念都是如此,總要憑藉自己的一點好處,來換取得救。但神的話明明說:『你們得救,……不是出於自己,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我們必須要分別清楚;這裏不是說,得救的人可以不要好行為。這裏是說,得救這一件事並不要把人的行為加上去,完全是神的工作。再說一遍,得救了的人應該有好的行為,但得救卻不是靠人的行為。不然,神就不會說,得救是一個恩典了。我們不要讓我們的觀念和我們的行為絆住了我們,使我們對神的恩典接受不過來。不要以為人得救是容易的事,在接受的人這一面好像是很容易,但是在完成救恩的神那邊就很不容易了。神捨棄自己的獨生子,主耶穌受苦至死,豈能說是容易的事哩?神出了代價,我們就享用救恩,如同作兒子在家裏享受父親的勞苦一樣。得救是恩典,因此不要我們付代價,事實上我們也付不起,也不要我們靠自己的行為,單單是叫我們享受主耶穌的勞苦。

  『你若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章9節)心口一致相信主的人,神的話說,他必要得救,一點不含糊。末了再說,除了信福音,就是相信主耶穌作救主以外,神沒有附加任何條件,叫人去履行,然後人才可以得救,一點條件也沒有。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章16節)──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