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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座

 

讀經

羅馬書三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二節:“要用精金作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這頭作一個基路伯那頭作一個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二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在頭一段經文內,有一句話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這句話應當更正確地譯作“神擺出耶穌作施恩座”(達秘譯本。)這是一句非常的話,宣告一件非常的事。要充分明白這句話的意義,瞭解這件事的偉大,我們必須回頭去看施恩座的歷史。

作施恩座

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神拯救了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神願意住在他們中間,向他們施恩;因此就吩咐他們製造一個會幕,和會幕裏面所有的物件。在會幕最裏面的一層,稱為至聖所,因為神的榮耀就是顯在那裏。至聖所內只有一件東西,就是法櫃,和其上的蓋施恩座。神要在那裏與人相會,並且向人說話。

從“施恩座”這個名詞,我們就已經可以看出它的性質。神要在施恩座上,與人交往。換言之,神要根據恩典或者憐憫,對待祂的百姓。有一天白色的大寶座,要設立起來,正如使徒約翰得著神的啟示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遛,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秦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1-12)。那時神要按著公義來審判萬民,在神聖潔無瑕疵的光中,各人的行為都要顯露出來。這是一個大而可畏的日子,誰能在神的公義前站立得住呢?神若要按著我們所行的來審判我們,我們有禍了,我們完了。莫怪經上記著說:“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415)。但是,感謝神,在審判座尚未設立以先,神設立了施恩座,(或作憐憫座Mercy-seat)。神在將來要按著公義來審判人,但是祂在今天卻以憐憫為懷。

什麼是憐憫呢?憐憫與審判站在相對的地位上。審判乃是根據於我們各人所行的;憐憫卻是根據於神自己的所是。審判乃將我們所該得的報應我們;憐憫是把我們所不配得的賜給我們。審判縱然是神起來審判,重點卻在我們所行的;唯有憐憫完全不以我們的好歹為依據,單以神的心腸為歸依。

這施恩座是用精金作的,表明憐憫出於神自己的性情。祭壇是用銅鑄成的,因為祭壇帶著審判的意思,羊羔在祭壇上被殺獻祭,流血贖罪,使人得蒙神的悅納。但是施恩座是用精金造的,“金”尤其是“精金”在聖經裏總是代表神榮耀的性情。有什麼比金子更貴重,有什麼比精金更榮耀?神是尊大無比的,祂榮耀的性情超乎一切,純一不雜。當神向祂的僕人摩西宣告祂自己的時候,祂這樣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346)。哦,神的性情是有憐憫的,只有祂有憐憫的心腸,也只有祂會憐憫人。在世人中間,我們所慣常見到的,乃是相吞相咬。待己以寬,對人以嚴。非但據理力爭所該得的,還要仗勢欺人,榨取所不應得的。能以公義對人已屬少見,何來憐憫心腸?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比喻:一個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無力償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但是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嚨,非他償還不可(太1823-35)。人不懂得憐憫,因為在人裏面根本沒有憐憫這件事。惟有神是有憐憫的,他的本性是慈愛的,所以祂一切所行的,都脫不了憐憫的性質。在施恩座的兩頭,而且與施恩座接連一塊,有兩個基路伯。他們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臉對臉,朝著施恩座。“基路伯”是專為神的榮耀的(來95)。當始祖亞當犯罪以後,被逐出伊甸園,神就在園子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34)。這就是說神的榮耀不允許有罪的人摸著祂的生命。因為人犯了罪,就虧缺了祂的榮耀(羅323)有基路伯遮掩施恩座,並且臉對臉,朝著施恩座。這表明神的榮耀看守著施恩座,不讓祂的憐憫遭受玷污。神是滿有憐憫,滿有恩典的,但是祂的憐憫和恩典決不致於犧牲祂的榮耀。不是說因著憐憫,就什麼都馬虎了事,有罪也當作無罪,該罰也不罰。不,神的憐憫不是糊塗的,不是所謂濫好人似的;有祂的榮耀看守著祂的憐憫,也可以說祂的憐憫必須滿足祂榮耀的要求。因此神繼續向摩西宣告說:“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

“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這施恩座實在就是法櫃的蓋。法櫃本來是敞開的,陳列著兩塊法版,就是神賜給人的十條誡命。綜合起來,律法上的誡命可以分作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誠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創造的神,對於被造的人有所要求。祂要求人愛祂,並且彼此相愛。這是祂的公義要求,因此法版也稱為“見證”(見出2521原文),見證神在人身上的權利。好比父母生了兒女之後,在兒女身上有合理的要求,要他們孝敬父母,親愛眾弟兄;否則家庭就無法維持正規。神借著律法,曉諭了人,祂對於人的基本要求是什麼,也可以說祂告訴我們,作人的基本原則是什麼。我們如果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不然就必死亡。可惜那應當使我們活著的誡命,竟然致了我們死命。因著我們沒有遵守律法,那陳列在櫃裏的法版發聲控告我們。今天誰能與這兩塊法版對質?誰能說他已經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也曾經愛人如己?法櫃如果是敞開的,我們就得掩面,因為我們實在觸犯了神的公義。

感謝神,在法櫃上面加了一層蓋,就是施恩座。這並非說,神抹殺了祂對於人的要求,把祂的公義遺棄不顧。反而是說神的憐憫,也是根據於神的公義,祂已經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能夠向人施恩。人所不能遵守的,祂自己來滿足,然後祂憐憫。

是主耶穌

經上記著說:“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又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來101911),可見在律法時代所設立的施恩座,其本身並非最終的啟示,它不過是影兒,預映將來的美事。聖經詳細地描寫這施恩座,用何種金屬製造,如何造法,安在同處等,無非是建立各種關於憐憫的屬靈原則。到了時候,這些原則都要活潑地應驗在一個人身上,這人就是憐憫的化身,也就是神施恩給人的根據。神所注意的,決不是一座精金的寶座;神要顧念的,也並非一些屬靈的原則;神所要的,乃是一個人,借著祂,神可以向人發憐憫施恩典。請問人類有史以來,有誰能集這此一一屬靈原則於一身,堪稱為活的施恩座?

馬利亞從聖靈懷孕,她在靈感中提到神所作的說:“祂憐憫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為要紀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水遠”(路150-55)。祭司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預言說:“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78-79)。耶穌開始傳道之時,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遺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的禧年”。於是把書卷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全堂裏的人都定睛看祂。主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眾人都稱讚祂,並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16-22)。有一個長大麻瘋的來求主耶穌,向祂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主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大麻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馬140-42)。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主耶穌和祂的門徒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就是那些自命不凡的人看見,就開始批評,對主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主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看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910-13)。主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裏的許多人同看寡婦送殯。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按著杠,抬的人就站住了。主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主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路711-15)。諸如此類的事,不勝枚舉,因為這些並非偶然之舉,而是日常的經驗。剛愎自用如何是世人的性情,慈愛憐憫也如何是主耶穌的本性。祂一直憐憫,因為祂就是憐憫的化身。祂的一舉一動,都出於憐憫。哦,祂是精金,是榮耀憐憫的神!

在我們這班不懂得“憐憫”的人,也許要誤會憐憫是馬虎,是糊塗,是濫好,是軟弱。但是當我們觀察主耶穌的時候,就看見祂的憐憫並不犧牲神的榮耀。憐憫和神的榮曜,在祂身上同時彰顯。祂是那位滿了同情,柔和謙卑的主;然而祂也是一位顧到神榮耀的主。看祂怎樣對付文土和法利塞人。他們是當時社會上有勢力的人,但是主耶穌一點都不容讓他們。祂指著他們直言,你們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是假冒為善的。你們是虧欠神榮耀的。你們必須從心裏悔改,否則必定滅亡。繡著經文的長袍,並不能保證你們無罪。祭壇獻的茴香薄荷,也不能挽回神的忿怒。主在這裏所彰顯的態度,是何等的嚴正!這是因為祂顧到神的榮耀。有一天祂因著憐憫,降卑自己的身分,與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談道。祂告婦人,如果她求告,祂就要給她活水。世上的水雖然能夠暫時解渴,但是喝了還要再渴。惟有主所賜的水,人若喝了,水遠不渴,因為祂所賜的水要在人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婦人聽見這樣好的消息,就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按著當時談話的情形來說,主既然叫她求,她也已經求了,主就該立刻把這生命的活水賜給她。可是主並不馬上給她,反而說你“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裏來”。主為何這樣說呢?目的在點穿這婦人的隱情,要婦人感覺自己的罪孽,並且承認在主面前。她承認以後,活水就開始從裏面湧出。與她談話,激勵她求告,這是憐憫。拒絕她,要她認罪,這是顧到神的榮耀。雙管齊下,這是救恩!

當神初次將十條誡命賜給以色列百姓的時候,摩西尚在山上領受誡命,百姓已在山下鑄牛犢跪拜,違反了第一,二,三條誡命(參閱出埃及記三十二章)。由此證明人根本不能遵守神的律法。屬肉體的人,是已經賣給罪了,犯罪則會,順服神就不會。所以摩西下山以後,“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就是寫著誡命的法版,扔在山下摔碎了,表明以色列百姓已經破壞了神的律法,現在只有等候審判。這件事豈只在以色列人身上是這樣,我們今天也在同樣的情形下。我們已經違背了神的律法,我們並未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也未愛人如己。我們自私,我們自愛。我們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人。以我們的光景來說,法版是摔碎了。以神的公義來說,我們死了。因此神第二次把誡命,賜給摩西之時,就吩咐他要將法版放在櫃裏,借此得以保存。“櫃”也是預表基督。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載了”(來10*5-7)。主耶穌就是這“櫃”,有神的律法藏在祂的裏面。祂在地上所有的行動,都根據神的旨意。祂的生活是完全的,絕對愛神,並捨己為人。律法在祂身上得以保存,祂是惟一遵守誡命的人。因此祂不但稱為“聖者”,並且稱為“義人”(約壹2*1)。可是光審判了黑暗。祂愈完全,愈顯出我們的不是。敞開的櫃不過陳列嚴肅的法版,見證人的罪惡。試用公平開啟的心閱讀四福音,就必看見主的完全就是我們的定罪。如果法櫃無蓋,就只有審判,而無憐憫。如果只有主的生,而沒有主的死,我們永遠無法得救。主的生給我們看見神所要求於人的有多少,主的死才給我們看見神如何自己來滿足祂公義的要求。感謝神,主來到世上作人,叫我們見到在神心目的人是怎樣的。感謝神,主死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還了罪債,受了審判,滿足了神的公義,使我們信靠祂的人得著赦免。主的死就是法櫃的蓋,非所以抹殺律法,而是成全律法。“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現今主的寶血已經在十字架上流了,所以律法的要求已經滿足,我們就此得以洗淨,罪孽得到赦免。法櫃的蓋,也就是施恩座。根據滿足的公義,神來向人施恩。經上記著:“神設立耶穌作施恩座,是籍著耶穌的血”。憐憫以公義為根基,這種憐憫何等穩當,這個寶座何其穩固!

一個清早,主在殿裏教訓百姓。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主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這樣說,是要試探耶穌,得著告祂的把柄。在他們再三催促之,耶穌回答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他們的良心開始控告,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溜走了,只剩下主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主耶穌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主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1)。文士和法利賽人沒有資格定婦人的罪,因為他們自己也在律法的裁制之下。同是罪犯,焉能互相定罪。可是主耶穌就不同,祂是沒有罪的,祂有資格執行律法的審判,但是祂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是為什麼?這是憐憫,莫大的憐憫!然而神豈不以審判的權柄賜給祂麼?祂怎可以不予執行呢?怎能隨便放走一個罪犯呢?這裏所說:“我也不定你的罪”是暫時不定罪,還是永遠不定罪呢?如果是緩刑而已,早晚還得執行,這種憐憫似乎不夠穩妥,婦人仍得提心吊膽,不知審判何日忽然臨到。感謝神,當主說“我也不定你的罪”的時候,祂並非不顧律法的要求,也不是緩衝時間而已,祂預見自己掛在十字架上,作了萬人的贖價。那審判人的主,自己替人受刑,使律法得到滿足,罪人得著釋放。“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哦,“我也不定你的罪”,因為我替你受了刑罰。憐憫以公義為根基。祂能夠憐憫,因祂已經滿足了公義。阿利路亞,何等的恩典!

擺出耶穌

施恩座安在至聖所內,有幔子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出263334)。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入幔內,帶著血顯在施恩座面前;平時沒有一人得以看見施恩座。這就是說,施恩座已經設立,然而祂還未擺出。以神的旨意來說,神早已規定施恩,所以有施恩座的設立。但是以神的安排來說,神的憐憫尚未公開顏露。因此緣故,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之罪的時候,神自己就蒙上了不白之冤,好像祂犧牲了自己的公義似的。公義的神怎能赦免,怎可不審判?其實施恩座早已設立,神就是根據這點來寬容忍耐人。直到主耶穌在各各他十字架上氣斷的時候,“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至聖所的路就此洞開,裏面的施恩座也擺列了出來。人可以直接來到施恩座前。從今以後神以憐憫為對待人的原則,神要因看耶穌基督的救贖,白白的稱我們相信的人為義。神已經擺出施恩座,神決定要為著主耶穌恩待我們。凡呼求“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的,都要因信被神稱義。凡根據這個“憐憫”的旨意來到神前的,必然蒙恩。要認清“憐憫”是神今天對待人的原則,千萬不可憑著別的原則來就近神。法利賽人憑著律法來接觸神,結果被神厭棄,因為他們未能按著神的法則行,反而想要建立自己的義。人憑著自己,豈能在神前稱義?要得稱為義,只有相信神所立的基督,接受祂的憐憫。神已經擺出耶穌作施恩座,“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江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