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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最寶貝的「祂」

 

 宇宙中有一位主宰,有一位真神,這個真理是肯定的,不容人辯駁的,但仍然有一些人不相信神。聖經說,「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敗壞,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詩篇十四1,五十三1)換句話說,心裡不承認有神的人,不僅是無知的人,也是頑固的人。我告訴你,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一定有神;只要有這個宇宙的存在,就一定有神,在這個宇宙中,一定有一位主宰。

 這位宇宙的主宰是誰?

 第一,祂是那獨一的真神,祂要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第二,祂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兒女;第三,祂又是我們的「祂」,我們都要被模成「祂」的形像(羅八29)。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比這一位宇宙的主宰更可愛、更寶貝。

起初神造人

 宇宙中的這一位神,祂有一個盼望,祂盼望我們每一個人都得著祂的生命。因為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裡,「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創造人,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形像和樣式是兩方面的,英文將「形像」翻譯作image,是指裡面的內容與本質;「樣式」翻譯作likeness,是指外面的形體。譬如說,你和你的兒子有相似的樣式,但是不能說,你和你的兒子有相同或相似的形像,因為你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然而,神造人的時候,不僅將人的外面造得和神完全一樣,也將人的裡面造得和神一模一樣,使人外面的樣式表現神、彰顯神,裡面的形像也像神、與神一致。

人的墮落向神獨立

 可惜的是,有一天人受了撒但的誘騙,吃了神說不可吃那棵樹上的果子(創三113),人就向神宣告獨立,墮落了。人因著違反了神的話,就犯了罪。什麼叫作罪?不是殺人、放火或偷竊才叫作罪,事實上,所有的罪都是從人向神獨立而來的。若是人說,「我沒有神也可以生活,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可以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的前途,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幸福與發達,我不需要神!」這就叫作罪。

 人活在地上都要認識,我們生在罪裡,活在罪裡,因為我們已經離開了神而活,成為一個獨立的人。獨立的本身不是罪,但是獨立會帶進罪,罪也會跟著你的成長而增長。譬如,小孩子說一次小謊,就會感覺不平安,向父母承認錯誤。慢慢的,等小孩長大獨立以後,罪也長了,五歲的時候撒了一個小謊,二十歲後騙人的本領又變高了,最後,連小孩的柔細與純真都會失去,對於犯罪越來越沒有感覺。

 地上最科學、最高明的犯罪就是發生在大學裡,有些人論文彼此抄來抄去,憑良心講,抄的人還要有一個本領,就是讓別人看不出來是抄來。小時候考試作弊,是偷瞄別人的考卷;現在寫論文作弊,是從別人的電腦裡烤貝下來,整理以後變成自己的。人犯罪犯到一個地步,對罪沒有感覺了。

 也許你以為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從來沒做過壞事,但是只要機會一來,只要你是向神獨立的,你就會落到犯罪的試誘裡。譬如,工作面試,沒有幾個人是誠實講真話的。我曾經面試人,最後僱用的都不是我想要的人。我面試他們的時候,他們個個是乾乾淨淨、整整齊齊、講話得體的,僱用以後就完全變了。

 有一次,我為了僱用一個人,面試的時候,我測試他的打字速度,技術上還不錯,所以我就僱用了他。第二天他來上班了,卻沒辦法上工,因為他告訴我,他今天沒有帶放大鏡來。後來我才知道他幾乎看不見,面試那一天,我卻完全看不出來。後來,我又僱了一個人,剛開始他的表現非常好,後來發覺他有一個不洗澡的習慣,面試的時候什麼味道都聞不出來,在一起工作了,什麼味道就都出來了。面試的時候是一個樣子,真正在一起工作以後就變了樣,這就是罪!

神的救恩永遠的生命

 中國人說到神的時候,就會聯想到廟裡的偶像,而這些偶像只會叫人心生畏懼,頂多向神明問卜求個心安,並不能使人得著真正的救恩與平安。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這節經節說出,這位宇宙獨一的真神滿了愛,並且愛我們到一個程度,甚至要將祂的獨生子,就是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使我們藉著相信祂,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什麼叫作永遠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短暫的,而神是永遠的。在人的身上並沒有永恆,即使現在的醫學發達,人還是逃不過一死。換句話說,從人生下來的那一刻,就是死的開始。即使你能活到一百多歲,和永遠的生命一比,還是非常短暫。神造人,不僅叫人外面像神,祂也願意人的裡面得著神,叫人有神的形像(image)。感謝神,人墮落後,神為人開了一條救贖的路,藉著信入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讓這位神進到你的裡面,成為你永遠的生命!

神「住」在我裡面

 我在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第一次聽福音,當時我有一個感覺,「我要信神」,講不出什麼道理來,我也不知道到底耶穌是男的還是女的。但是那天晚上我有一個很簡單的禱告,「主耶穌啊,我是個罪人,求你救我。」從此以後,神就進到我的裡面,我就得著這個永遠的生命了。此外,神進到我裡面後,有一個特點就是,祂永遠不離開我。這位神一住進來,祂就不走了。

 今天這一位宇宙的神就住在我們裡面。這個「住」的意思,就是祂不僅是神,祂也成為我們的父。宇宙的神成了我們的父,我們成了祂的兒女,也與祂有分於同一個生命,就是那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三章一節說,「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簡單的說,一個信神的人,他能享受到神的所是、所有並祂的所能,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兒女。

神的所是、所有與所能

 人生活在地上,基本上就是照著他這個人的所是、所有及所能而活著。第一,你是什麼;第二,你有什麼;第三,你能什麼。基本上,你是一個人,你不能說你是一隻狗;你有很多東西,你有家人、你有錢等等;你也能做很多事,你能闖出一番事業來。若是這三樣缺了一樣,他的生活就不愉快。譬如說,人的所是出了問題,也就是說,這個人生病了,他整個人就只能躺在床上,什麼事都不能做。

 那麼,什麼是神的所是、所有和所能呢?神的所是就是永遠的生命,神的所有就是光、剛強、飽足、和平、安息,神的所能就是祂無所不能。所以當你一接受這位神,你就會得著祂永遠的生命;當你碰見這位神,你就會碰見神的光,你就得著剛強、飽足、和平、安息;不僅這樣,神也是無所不能,你會經歷到神的大能。

經歷神的「所能」

 我跟隨主四十多年,我的確看見什麼叫作「神能」。有一天,我要去一個地方去講道,當天行程排得很緊湊,匆匆忙忙趕回家,要搭四點鐘的火車。一回到家,我就跟妻子說,「給我一點錢,我要買車票。」她說,「我什麼都沒有。」但是我一看火車快來了,不管有沒有錢,隨手在衣櫃裡拿了一件夾克就出門。我想起主為倪柝聲弟兄預備車錢的經歷。我想,大概我到了火車站,會碰見一個弟兄,這個弟兄會說,「弟兄,我對你有一點負擔。」然後他就會幫我買張車票。當我這麼想的時候,我的手往口袋一放,竟然摸到了一個信封,拿出來一看,原來是一個奉獻包;再一看,原來我拿錯了衣服,在夏天穿了一件秋天的夾克。這個夾克大概有幾個月沒有穿了,裡面有一個奉獻包,是很久以前弟兄們交給我的,大概是我收下以後,就忘記了這件事。

 我一打開奉獻包,感謝主,有錢買車票。主的「無所不能」就在這裡。早在幾個月以前,主就知道我會有這麼一天,主知道我有這個需要,藉著一個「小插曲」應付了我的需要。我糊塗的忘記口袋裡有一個奉獻包,又糊塗的拿錯衣服,沒想到就拿對了。我買票的時候,裡面真是滿了感謝,「主啊,我實在什麼都不能,惟有你能,你是真正的能!」

 你不必為你的這一生而掛慮,因為神已經做了你的父,神的所是是你的,神的所有是你的,神的所能的也是你的,這位神會應付你一切的需要!

最愛、最寶貝的「祂」

 不僅如此,我們這位神也是我們的「祂」。如果你結婚了,你就會知道你的「她」或「他」是多麼特別的人。換句話說,「她」或「他」是你最愛的那一位,是最愛你的那一位,是你最珍惜的那一位,也是最珍惜你的那一位。

 在宇宙中,所有的基督徒也有這麼一個「祂」,就是我們的神。我們的神是宇宙的主,我們的神是我們的父,我們的神還是我們這一切所有信主的人所最愛、最寶貝的一位,而祂也最寶貝我們。

 約翰一書三章二節,「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這個「親愛的」英文翻作「beloved」,它比「dear」的意義還要深,中文也可以翻作「摯愛的」。

 雖然我信主四十多年,到底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還是無法說得完全。我可以為這位神作很多見證,講很多經歷這位活神的故事,但是我還沒有親眼見過祂。然而這裡說到,有一天我們的神還要再來,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我們也必得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神有多榮耀,我們就有多榮耀;神有多光輝,我們就有多光輝;神有多聖潔,我們就有多聖潔;神有多高超,我們也就有多高超!

 到了那一天,不僅我們外面的樣式像祂,甚至裡面的形像也要和祂一模一樣。讚美主,今天神正在拯救我們這一班墮落的罪人,要救到一個地步,使我們完全像神(除了在神格上不與神同等)。這不是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問題,神的救恩比這個高的太多了。

 親愛的朋友,現在你聽見福音了,你需要告訴神,「神啊,我願意接受你,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雖然我沒有犯過什麼大罪,但是我還是得承認,我是一個罪人。感謝你,你為我死,成為了我的救主,我願意接受你,我願意成為你的兒女,我願意有一天不僅外面像你,裡面也像你。」── 朱韜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