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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耶穌的死與眾不同證明祂是神的兒子

 

 耶穌的死有六個特點與眾人的死不同:
第一,祂在死前已經豫告門徒說,『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又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苦是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約十二24。)
祂不只豫告要死,且把自己比作一粒麥子,麥子必先死了纔能復活,纔能結出許多子粒來,若不死了,這粒麥子中的生命就不能分給其餘的麥粒。
第二,祂死的情景與千年前舊約聖經豫告的情形完全符合。舊約詩篇廿二篇豫示祂的死說,『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的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1518。)手腳被扎是指釘十字架。當時耶穌的身體懸在十字架上,只靠鐵釘支持,全身向前垂傾,以致肋骨一一凸出可數。祂在十字架上血水流出,精力因而枯乾,舌頭黏於上膛。當時,猶太人圍其四周,羅馬兵丁環繞監視,皆以惡眼相看,惡口相譏。並且,四個士兵分了祂的外衣,因內衣係上下一片織成,無法分開,遂用拈鬮之法解決,這就應驗豫言所示:『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那時有兩個強盜同釘十字架,也應驗了豫言:『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第三,耶穌死的日期與死的方法,早在千年以前在舊約聖經中已有豫表。出埃及記十二章記載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黃昏,每家要殺羊羔(豫表耶穌)一隻,代替各家長子而死,將其血塗在門框,以免去滅命天使的擊殺。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所以也在正月十四日黃昏受死。猶太人殺羊的方法,是先將羊羔綁在十字木架上,再用刀殺死,正是耶穌釘十字架之豫表。由此可見耶穌的死是非凡的,乃是聖經所說神子替人贖罪之死。以色列人十四日殺羔羊,定例四天之前即須把羔羊選出,察看四天,找不出任何瑕疵,纔可作為救贖的羔羊。主耶穌在釘十字架以前,也是先到耶路撒冷,給全猶太人找毛病,然後被捉拿,甚至經過六次審問,找不出一點罪來,最後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第四,耶穌臨死斷氣的時候,祂說,『成了。』別人一死皆是完全了了,為何祂反說成了呢?耶穌在世只有十二門徒,釘死之前門徒之中猶大出賣了祂,彼得否認了祂,其餘十個門徒東奔西跑,各自離去,應該一切皆是『完了』。為何當其斷氣的時候反說『成了』呢?但請您細看今日基督教的事工,罪人的蒙恩,基督之被人尊崇,即可證明真是『成了』。耶穌如果是位君王,死了必是完了;如果是個實業家,死了必定完了;如果是個革命失敗者,死了也必完了。祂死了不完,就證明祂的確是神的兒子。
第五,耶穌的死與眾不同,是擔罪的死。世人的死是因自己的罪而死;耶穌的死,是替你我的罪受死,是一種反常的事,所以祂受死之時遍地皆黑暗了,日頭變黑,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你看有誰的死是這樣呢?無怪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墳墓的人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第六,耶穌的死必須死在十字架上,且必須流血而死,方合聖經之豫言。如果耶穌只是病死,或是照猶太人的辦法用石頭打死;一切不流血的死,皆不能滿足神律法的要求,因為律法上記著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但主耶穌即使流血受死,若非釘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能符合聖經殺羊贖罪的豫表;因為贖罪之羔羊是綁在十字木架上殺死的。釘十字架的死刑是羅馬帝國正在那時纔發明的,前二年還沒有那樣的刑罰,後來又因那樣的刑罰太殘忍而被廢棄了。正在主耶穌應該如此死法之時,發明了如此死法,這是神的作為,為要拯救世人,以應驗聖經的一切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