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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真自由

 

       人人喜愛自由,人人爭取自由。法國人民有句口號說:「不自由,毋寧死。」美國林肯總統為了解放黑奴,引起南北戰爭,最終獲勝;奴隸制度廢止,黑奴獲得解放。英國威伯福士畢生從事反對奴隸販賣,終於促使英國於一八零七年通過了解放法案,又於一八三三年通過了解放英屬西印度八十萬奴隸法案,而印度的奴隸制度也於一八三八年宣告廢除。自由真是整個人類所寶貴、所要得著的。但人爭到了環境的自由,卻爭不到內心的自由,如經上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人雖能不作別人的奴隸,卻不能不作罪的奴僕。經上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人人都犯了罪,人人都作了罪的奴僕。

       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時,強調自由的可貴,高舉「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後有一位貴婦被判死刑,當她走上斷頭臺時,曾感歎地說:「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名而行。」這是一個慘痛的說明,口號可以高喊自由,環境可以爭得自由,但對罪惡仍然不能自由,仍然受其捆綁轄制。

       罪不僅是人外面的行為,罪也是「住在我裏頭」,活在裏面的一種權勢,它有能力轄制人、捆綁人。今天有誰願意犯罪,甘心墮落呢?但是人裏面實在有一種權勢,逼著人,叫人不能不犯罪。雖然他們曾經多次自悔、自恨、自責,也多次地決意戒絕;但結果還是屈服在那些罪的權勢之下,掙扎呻吟而無法解脫;如經上所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經上又記著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天父的兒子就是主耶穌基督,祂從死裏復活,給人自由的生命,勝過罪惡的生命,把人從罪底下釋放出來,不再受罪的轄制、擺佈,而活在生命的自由中。這纔是真自由,纔能不作罪的奴僕。─《短篇福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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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文摘《福音單張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