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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難題註解

 

「是」字與「變」字(創一2

問:創世記一章二節的「是」字,與創世記十九章二十六的「變」字,原文相同否?(魏弟兄)

答:同。

四百三十年(創十五13

問: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與使徒行傳七章六節的「四百年」,與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節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釋?(煙台 李弟兄)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們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第四代(創十五16

問:弟讀創世記至十五章十六節,即:「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第四代是何說法?務祈解答。(崔弟兄)

答:意即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到了第四代的時候,就要出來。這個後來照字面實實在在的應驗了。看出埃及記六章十六至二十節:利未第一代(16節),哥轄第二代(16節),暗蘭第三代(18節),亞倫、摩西第四代(20節)。就是在亞倫、摩西的時候,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歸回迦南。

亞伯拉罕與雅各(創卅二18-19,徒七16

問:在創世記三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與約書亞記二十四章二十二節俱說雅各從哈抹買地,怎麼在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說是亞伯拉罕呢?請解釋。(煙台 李弟兄)

答: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與創世記五十章十三節相合。照創世記四十九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和五十章十三節,雅各乃是葬在亞伯拉罕所買的一塊地上。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對於這一點是沒錯的。亞伯拉罕買地(創廿三),和雅各買地,中間約隔八十年。此八十年中,當日地主又來掌權,雅各不與之爭論,重新再買其祖所已買的。雅各所買的地和亞伯拉罕同是一個地方;示劍的父親和以弗崙同是哈抹的子孫;這二點是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所說明的。所以,這裏並無反對。

雅各的預言(創四九5-37

問:創世記四十九章五至三十七節,如何解釋?(煙台 李弟兄)

答:創世記四十九章是雅各對於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預言。摩西在申命記第三十三章的祝福,是更注重神的目的;這裏,更注重他們的經歷。本章分為四段,每三支派為一段。流便、西緬和利未,說到人的天然光景;西布倫、以薩迦和但說到神雖祝福,然尚有吸力離棄神;迦得、亞設和拿弗他利,說到救恩的效力;猶大、約瑟和便雅憫,說到基督。

五至七節說到西緬和利未的殘忍,第三十四章就是一例。第七節的,後來完全應驗。利未不必說。西緬則在約書亞記十九章一至九節中說到。八至十二節說到猶大的王位。大從這一支派出來;細羅就是基督。十一至十二節是基督掌權,千年國的光景。第十三節說西布倫的商業。第十四節說以薩迦愛安靜而服勞。第十六節是但後來的光景;第十七節說他的背道。第十八節是雅各的禱詞。第十九節是迦得的始敗、終勝。第二十節說亞設的出產。第二十一節說拿弗他利的恩言。第二十二至二十六節說約瑟預表基督所得的福。第二十七節是便雅憫的將來。他自己的情形,不過如此。一部分也預表基督的能力。我們不能詳說。主若遲延,請看《默想創世記》,不過,你能從聖經裏順序查各支派中人,而看此預言的應驗。

血郎(出四24-26

問:出埃及記四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神為何要殺摩西?「血郎」何解?(煙台 李弟兄)

答:摩西將為津法的代表,但是,他們兒子尚未受割;在律法下,不得不無此舉。第二十六節說明血郎的意思。因割禮而染血,故為血郎。

十條誡(出卅四,廿,申五)

問: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十條誡,與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申命記第五章的十條誡不同,而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八節明說是耶和華所親手寫的,到底怎樣?(山東 劉弟兄)

答: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並沒有明記十條誡的話語。十條誡的話語只記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申命記第五章裏。而三十四章十至二十六節的話語,乃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我們謹慎一讀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就知道。第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和第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是有分別的:第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就是十至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命摩西寫出來的;第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節),是神自己寫的(申十2-4)。神是按十至二十六節的話和以色列人立約(27節),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節),看此,我們知道:十至二十六節的話並不是十條誡裏面的話,不過,神本它們(十條誡)與以色列人立約而已。

我們知道摩西上山兩次,首次神寫十條誡在兩塊石版上給地(申五13)。後因以色列人犯罪,所以,摩西將它們摔破了。他二次上山,聖經記說:「耶和華將……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申十4)摩西兩次上山所得的十條誡,完全是相同,並無少差。申命記第五章是追述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申命記第十章是追述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申命記十章四節證明說,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所得的十條誡和第二十章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的斷案就是: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十條誡,是和第二十章是相同的,不過未記出來而已。至於十至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摩西把它們記下而已。

阿撒瀉勒內(利十六8

問:在利未記十六章八節:「為那兩隻羊拈,一鬮歸與耶和華,一歸與阿撒瀉勒。」內所提的阿撒瀉勒,到厎指誰?有人說指撒但。望示知。不勝感謝。(寧波 張弟兄)

答:有的人(像司可福)以為是指基督,像利未記第十四章的兩隻鳥一般。但我自己相信阿撒瀉勒是撒但。有的聖經字典家以為這阿撒瀉勒乃是一個偶像的名字。並且第八節乃是以阿撒瀉勒與耶和華對峙。

到第七天(士十四15

問:士帥記十四章十五節:「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人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麼?」又十七節:「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此兩節如何相合?(江蘇 李弟兄)

答:士師記十四章十五節當作「到第四天」。內門證:十四節說:「三日不能猜」,則此處必是「第四天」。否則第十四節當作六日不能猜。又外證:(七十土譯本)及(敘利亞譯本)均作「第四天」。若是,則不難解了。這是聖經「抄本」之誤,並不涉及默示問題。

大衛的行第(撒上十六13-14

問:耶西之子大,是第七子或第八子?因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十三至十四節說,耶西叫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都不是耶和垂所選。再問你還有兒子麼?答說,還有個小的。必是第八子了。但歷代志上二章十三至十四節記:耶西眾子之名,大乃第七子。二處不同,何故?(林弟兄)

答:生產的次序,大乃是耶西的第八子。所以,又稱為第七子者,另有緣故。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是當大少時所記的,那時兄弟都全,所以,他是八子。歷代志上是當大作王時記的,那時他弟兄中已死其一,而又沒有留下兒女,他的名就從以色列人中消滅;所以,大就被稱為第七子。

約拿單(撒上廿25

問:撒母耳記上二十章二十五節:「王照常坐在靠牆的位上;約拿單侍立,押尼珥坐在掃羅旁邊;大衛的座位空設。」又三十四節:「於是約拿單氣忿忿的從席上起來,在這初二日沒有吃飯;他因見父親羞辱大衛,就為大衛愁煩。」此兩節比較,有無前後之別?(江蘇 李弟兄)

答:無前後之別,均作過去式。大概初一日約拿單侍立,初二日他坐度,所以「起來」。

撒母耳的靈(撒上廿八)

問: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交鬼的用法術招撒母耳上來:到厎是魂,是身體?為何從地裏上來?(馮村 劉弟兄)

答:是靈上來,因為身體已經埋葬,已經毀壞了。靈也有形狀,所以,富人在陰間(參路十六19-31),尚有「目」、「舌」等。陰間和樂園都在地底下,所以,撒母耳從地裏上來。

神或撒但激動大衛呢?(撒下廿四,代上廿一)

問: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和歷代志上二十一章同記一件事,而撒母耳記說神激動大數點百姓,而歷代志則說撒但為之;且二書所言,能拿刀之人的數目不同;怎樣解釋?(山東 劉弟兄)

答:加伯博士(Dr. Gaebelein)說: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首節在原文裏,可譯作:「耶和華父向以色列人發怒,就允大受激動……」這樣,則歷代志是直說撒但激動大,撒母耳記是說神對這次大受激動所處的地位──祂不過允准撒但去激動大而已;故二者並無反對。所以,這故事是:神向以色列人發怒,撒但就乘機起來激動大犯罪,而神允准牠。至於神為何向以色列人發怒,則不詳。

再者,二卷書對於能拿刀的人記載如下:撒母耳記下說:「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歷代志上說:「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萬,猶太人拿刀的有四十七萬。」撒母耳記下和歷代志上所記的不是相同的:撒母耳記下是說拿刀的勇士有多少,而歷代志上是說拿刀的人有多少。司各弗博士說:存留至今希伯來聖經的古卷裏,誠有數目上不同的記載;這是很天然的,因為希伯來人是以字母代替數目,自「苛」(字母的音,下同)至「頭」,代表數百到四百。有五個希伯來字母用別體來寫,代表數百至九百,在「帖」字上,加上二小點就代表幾千。這「帖」字上沒有二小點就代表九,有了二小點就代表九千。所以,抄寫希伯來數目時,很易錯誤,保守數目上的準確是很難的。

我們應當知道,神並不負抄寫上錯誤的責任。譬如:官話和合本串珠聖經第二○五七頁,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一節將「聚」誤作「娶」,在民數記三章三十五節將「米」誤作「木」;這樣校對的錯誤,神是不負責任的。我們能否因此就說聖經錯了呢?願神祝福你、引導你離開那個地方,不信那荒謬高等批評學的不信論調。

西底家(代上三15-16

問:歷代志上三章十五至十六節:「約西亞的長子是約哈難,次子是約雅敬,三子是西底家,四子是沙龍。約雅敬的兒子是耶哥尼雅和西底家。」列王紀下二十四章十七節:「巴比倫王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代替他作王,給瑪探雅改名叫西底家。」歷代志下三十六章十節:「……就立約雅斤的叔叔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西底家是約雅斤(哥尼雅)的叔叔還是哥哥?

答:西底家是約雅斤的叔叔(王下廿四17)。歷代志下三十六章十節原文的「兄」字,Wordsworth氏說,可譯為「其父之弟」──這就是叔叔。至於歷代志上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我們應當知道著者寫家譜的方法。西底家是約西亞的第三子(15節)。但是,為何西底家又作其姪耶哥尼雅之子呢?(此節當譯作:「約雅敬的兒子是耶哥尼雅;耶哥尼雅的兒子是西底家。」)因為這裏的兒子。好像中國的嗣君,立叔為嗣,則叔為其子了。這裏是錄各代合法帝王的家譜,西底家是繼耶哥尼雅為王的;所以,就兩記其名。不然則豈有一人在上下節就寫錯了的理。我們明白聖經的體裁,就要少有所疑。

以利沙說謊(王下六8-19

問:前讀列王紀下六章六至十九節,言亞蘭人圍困多坍,非攻以色列人之意,乃尋以利沙。亞蘭人至多坍,以利沙為何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這不是神人說謊麼?望先生指教是盼。(刑弟兄)

答:以利沙是撒瑪利亞的人。他對他們所說的話,並不是欺騙,因為他把他們帶領到撒瑪利亞,到他們「所尋找的人那裏」(19節)。

以斯帖

問:以斯帖記何以沒有神的名字?(魏弟兄)

答:這自然是高等批評家攻擊以斯帖記的立足點。但是(我引加柏林博士的話於下),「雖然沒有神的名,但神卻在這一卷小書裏。我們看見祂從各方面顯明出來;看見祂從祂的安排、祂的能力,以拯救保存與祂立約的子民的事上顯明出來。神眷顧祂的子民,照他們,雖然他們不忠。祂敗壞仇敵的計謀。不錯,他們並沒有求告祂,但是,祂無限的殊恩,卻向他們顯明。所以,雖然這裏沒有記載神的名字,這書卻表明神的政治。」

卡隨(Cassel)教授說:「這本書是一位猶太人寄給散處波斯各省的猶太人的,記載神的安排如何用神奇的手段拯救他們脫離不可避免的災害。這書除比以外,並無其地目的;這書並非為記載別的事情;然而,這書卻也將我們在別處所尋不見的波斯宮闈裏的生活發表出來。」

加柏林父說:「這書將猶太人離開他們本地,與神再沒有甚麼表面關係時,而他們依然是神所恩待者的事實述說出來。這個外面關係的斷絕,好像就是本書避免不用神的名字的原因。」

認罪(詩五一)

問:詩篇五十一篇四節的「惟獨得罪了你」,何解?(上海 鍾弟兄)

答:這篇詩是大認他與拔示巴所犯的奸淫罪。雖然,他得罪了烏利亞;雖然他也得罪了拔示巴;然而,因為他在神前懊悔之深:他想到他如何傷神的心,和虧神的榮耀,就深自憂傷痛悔,以為他所得罪的就是神。可惜現在的信徒,已多自怨,無此憂傷的靈了!犯罪後,若不痛哭的,恐怕還要再犯。

童女(賽七14

問: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此處童女有人說司譯作婦人,確否?(江蘇 李弟兄)

答:童女希伯來文作ha-almah希臘文在新約作Parthenos,以賽亞書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此字字根是從alam來的,其字意即「深藏」,「藏在深閨」,所以是童女。本字在舊約共用七次:(一)創世記二十四章四十三節;(二)出埃及記二章八節;(三)詩篇六十八篇二十五節;(四)箴言三十章十九節;(五)雅歌一章三節;(六)雅歌六章八節及(七)本處。雖然在希伯來文尚有一字比這一字更為專門──Bethulah,然而該字有時說作青年女,有時說作童女(以上參WordsworthCompanion Bible)。並且希伯來文之ha字,說作「獨一無二」,是個指件詞。所以,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已明說一個指定的童女了。雖然猶太人(新派先祖)以為馬太福音,譯此處為Parthenos有錯;然而,《七十士譯本》是猶太人所譯成希臘文的舊約,也是將該字譯作Parthenos

二千三百日(但八4

問:但以理書八章十四節所講的「二千三百日潔淨聖所」;這些日子,照歷史所記載的,有相差些少;若照安息書現在出版的《現代索隱》所說,這是長期的,是關乎末後的。他是根據本章十七節,究竟是怎樣說法?(星洲 黃弟兄)

答:讀但以理書的預言有一件事是必須知道的,就是:歷史和解釋的分別。我們切不要以為聖經異象的解釋,不過是重說從前所已出現的;當知它是回說過去,而加增從前所末發明的新事物。預言多有兩次的應驗:一是近;一是遠。近應驗的就是歷史;解釋就是遠應驗。此處亦然。先知當日所見的多已成就。天使所解釋的,有許多是指將來。所以偏重歷史或解釋,都不能無錯。

在歷史方面去看,二千三百日的預言,早已應驗在安提阿哈(Antichus Epiphanes)身上了(請讀《馬加比書》──聖經的外經)。安提阿哈行惡的日期,很合二千三百日的時候。這些日期一滿,馬加比猶大就潔淨聖所,其時約在主前一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解釋方面來看,這個預言與末後是有關係的。不特第十七節是個見證,就是第十九、二十七節也是如此表明的。

有一件事,應當注意:安息會所有的解經,多是牽強附會的。他們雖然以為這個預言,是指末後說的(末後在聖經都是指主末顯現在地上時的「主的日子」,就是本書第九章的七十個七)。但他們在《但以理講義》第一一○頁,以為主耶穌於西歷一八四四年,人天上的至聖所,開辦審判之工。這何嘗是「末後」!並且這種解釋是完全違反福音,取消希伯來書的明顯教訓。他們以日為年,以二千三百日為二千三百年(一○三頁),他們引以西結書四章六節,民數記十四章三十四節為證據。殊不知此兩處聖經,只指此兩處聖經的事而言,並不涉及他處聖經的記載;更何論乎但以理書!以日為年的理想在聖經中,何無根據。請讀創世記七章七、十節,四十章十二、十三、二十節;出埃及記十六章;民數記十一章十九、二十節;約書亞記一章十一節;民數記十四章三十三節和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節。日就是日,並不是年。如果聖經都是以日為年,則主耶穌應當三年在土中了!

二千三百日的「日」,在原文並不是日字。原文作「晚晨」,即創世記第一章的有晚上、有早晨。所以我們知道,這是廿四小時的「日」。晚晨,是殿中獻祭的時候,意即二千三百次的晚祭與晨祭──這證明聖靈的意思,是指一暗一光的「日」說的。在歷史上,安提阿哈已經應驗了一次,在末後的日期,真身的「小角」尚要再應驗一次。

按第七十個七的時候是二千五百二十日,二千三百日比二千五百二十日,尚短二百二十日。大抵在這二百二十日之中,是建殿的時候,到了二百二十一日之後,「小角」才污穢聖所,直到這個「七」──二千五百二十日──滿了,聖所就潔淨了。我們盼望主來提接我們上天;我們並不希望看見「小角」和牠的行為。我們仰望與主同操權,同來潔凈聖所!「有幅的指望」!

加百列(但八15-16

問:但以理書八章十五至十六節就是:「但以理見了異象,要明白其中的意思,忽有一位形狀像人的,站在但以理面前。」這位天使,有的指是救主。十六節:「有人聲呼叫說」,這聲也是救主。跟弟的意思,十五節的天使是服役但以理的。十七節呼叫的是救主。因為救主方有權能指使天使長加百列。不知道孰是孰非?請解答!(星洲 黃弟兄)

答:以兩個都指救主,恐怕是不對的。十五節的「人」,在原文是「加百」,「加百列」的名就從「加百」來的,所以第十五節的「人」,應是加百列。第十七節的呼聲,究竟是誰,經無明文。照我看來,應是掌理鳥萊河的天使,受神命而發出此聲。

一七之半(但九27

問: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四節的七十個七;九章二十五節的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九章二十七節的一七之半,是指災期說的呢?還是指救主在世說的?(杭州 芮弟兄)

答: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四節的七十個七,就是四百九十年。這七十個七,分為三段:(一)七個七就是四十九年,就是重建耶路撒冷的時候;(二)再過六十二個七──共六十九個七,就是四百八十三年;這就是說,從建城的詔令起,到基督死的時候,有四百八十三年之久。(這已完全的應驗:建城的詔令(尼二)是在主前四五四年;主死是在主後二十九年;兩下相加正好是四百八十三年。)(三)一個七,就是七年。本來這一個七是緊連在四百八十三年之後,但因恩典的時代夾插在中間,所以這個七年的時候,需等到末日的災期才應驗。

欲決定到底一七之半是指災期說的,或是指救主在世說的?應當看二十七節的「他」字是指誰說的;如果是敵基督,就是指災期;若是基督,就是指救主在世。在第二十六節我們看見有二人:(一)基督就是那受膏者;(二)敵基督就是那王。而第二十七節的「他」是指誰說的呢?「王」說在後,「他」字是連「王」的後面說的;所以,「他」是指敵基督說的;所以一七之半是指災期說的。―― 倪柝聲《聖經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