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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舊約預表與解經()

 

    很多基督徒聽到傳道人講到舊約的預表的時候,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以為預表是可以隨意按靈意解釋的,因而在教會中產生了兩種情形:

    ①有些信徒很大膽的,隨便將《聖經》中的人物或事蹟用靈意預表某事,且應用作信徒生活的根據。

    ②另一種人卻偏向於反預表,或反對任何按屬靈實意領會的解經。

    事實上“預表”是神自己完成《聖經》啟示的寫作步驟之一。《聖經》本身故意先用預表,後來再加以解明,這種寫作的程式,是神自己將他的啟示顯示給人的一種方法。沒有人有權隨意解釋預表或按人一己的喜好強解,也沒有人有權否定《聖經》用預表這種寫法,或拒絕新約《聖經》這種按屬靈意義引用舊約經文的寫作方式。我們只能接受《聖經》本身對預表的解釋和靈意的引用,並承認那就是正確的解釋。

 

例解171:節期與安息日

 

    西二16-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期、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注意:“這些”就是指上文節期、月朔、安息日,也就是舊約律法所寫的那些宗教禮儀方面的規條,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本節解釋了舊約各種節期、月朔、安息日等規條,都是預表以後要來的耶穌基督和他的救法。

    安息日——雖然按以色列人來說,真的是在星期六安息日不作工,但按屬靈的意思,卻是預表主耶穌為我們預備在他裏面的安息(太十一28;來四1),將來我們還要進到永世裏永享安息。

    來四9-10——“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可見,來四9-10是《聖經》自己對“安息日”屬靈意義所作的解釋,我們無權否定。所以預表幾乎不可能不按屬靈意義解釋。這種“靈意”不是人隨意的構思和推想,而是《聖經》本身的引用中所表現的觀念。

 

例解172:祭司與會幕

 

    來八4-5——“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來十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象……。”

    這兩處經文也清楚講明舊約的祭司在會幕裏的事奉,實際上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工作。因為地上的帳幕和其中的祭司所“供奉的事”,不過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罷了。所以,我們只能接受並依循《聖經》的解釋法,講解舊約預表。

    為什麼神要一再地叮囑摩西,警誡他謹慎作會幕各樣的物件,且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他的樣式?因為帳幕裏的一切是用來表明天上的真帳幕的。地上的祭司所做的一切,不過是影兒,基督纔是真象。可見整個摩西律法,以及這律法下以會幕為中心的事奉都是預表。

    因此舊約的預表,都有新約《聖經》明文的根據。整卷希伯來書有許多關乎這方面的解釋。“預表”既不能憑人的私意講解,也不能憑人的私意抹煞或貶抑其價值。《聖經》中的預表,絕大多數指向耶穌基督和他救贖的工作。但也有少數的預表指向教會。

 

一、史事與人物

 

例解173:方舟內外

 

    彼前三20-21——“就是那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借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挪亞按神的吩咐進入方舟,並經過洪水,是人類歷史的大事(創世記六至八章)。使徒彼得曾提到挪亞的洪水的故事,如何表明浸禮的意義(那意義即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羅六3-4)。挪亞怎樣借著方舟經過洪水而得救,我們也怎樣因耶穌基督為我們受了罪的刑罰(十字架的洗——可十38),與他同死同復活而得救。

    整個方舟的設計與進入方舟的時刻,完全由神計畫。挪亞無法預知洪水有多大,怎樣的船才足以渡過神降洪水的毀滅。只有神才知道。挪亞一家完全因信進入方舟,所有在方舟裏的都得救,方舟外的都滅亡。基督死而復活所成就的救恩,也是如此。所有借著信而進入基督裏的都得救,基督以外的都得自己應付神公義的審判而被定罪(約三17-18)。

    希伯來書十一章提到挪亞的信時,把他跟以諾、亞伯拉罕、摩西……等有信心的人同列。舊約有信心者的彌賽亞觀念,是包含了神的受膏者、救主、君王、應來的那一位先知等觀念在內的。挪亞的信是借著他所造的方舟的預表顯明出來的。

    基督在世時,曾用挪亞的日子,跟他再來審判萬民的日子相比(路十七26-27)。所以挪亞借方舟得救表明信徒借基督得救,所以方舟可預表基督。

 

例解174:過紅海

 

    林前十1-2——“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注意:保羅提到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經歷時說,他們是“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摩西。”按歷史事實,他們只是在雲柱火柱的引導下經過紅海而已(出十四13-31)。但這歷史事實的屬靈意義,是受洗歸入摩西。顯然保羅故意將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經歷,按屬靈的意義應用在基督徒的受洗方面。否則,保羅完全沒有什麼理由,用“受洗”來追述以色列人過紅海那段歷史事實。

    所以按以色列人來說,他們過紅海的結果,是歸入了摩西,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看得見的埃及和看得見的法老。他們過了紅海就不作埃及和法老的奴僕。由摩西引導他們行曠野的路程,所以說“歸入了摩西”。但這句話的屬靈意義,卻是指基督徒受洗歸了基督,和羅馬書六章1-4節所講的意義是極接近的。

    使徒將舊約歷史事實,按屬靈意義套用在基督徒身上,我們根據使徒如此“套用”才知道舊約歷史原來是含有這種屬靈意義。反之,使徒既然這樣按“靈意”應用了,就證明舊約所選記在《聖經》裏的歷史,是具有正如使徒所解釋的屬靈意義的。我們應根據使徒和主耶穌怎樣領會舊約《聖經》,作為解經之準則。

例解175:銅蛇

 

    約三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民數記廿一章記載以色列人因發怨言被火蛇所咬,後來他們哀求摩西表示悔改。摩西按神的指示造了一條銅蛇,把它舉起來,使凡被火蛇咬傷的人,只要一望銅蛇,便可以活著。這件事預表耶穌基督被舉起來(為我們釘十字架)。在基督與尼哥底母談道時,親自解釋了這件事的屬靈意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三14)所以舉銅蛇預表基督受死,是主自己的解釋。

 

例解176:擊打磐石

 

    民數記二十章和出埃及記十六章,都提到以色列人在曠野,因為沒有水喝而大發怨言。後來神吩咐摩西擊打磐石,流出水來給以色列人喝。使徒保羅向哥林多人解釋這件事時說:

    林前十3-4——“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注意:保羅在這裏說:“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而那“隨著他們的靈磐石……就是基督”。摩西擊打磐石雖是歷史事實,卻另有屬靈的意義,表明基督為我們受擊打,叫我們得著屬靈的滿足。並且以色列人整個曠野路程中,真正引導他們的是“那靈磐石”基督。摩西擊打磐石而流出活水,也正是基督引導他們的憑據之一。是神的作為,不是摩西自己能行神跡。

    保羅這樣引用,就將舊約和新約的關係連在一起。我們看預表時,更能看出舊約和新約的一貫性了。並且以色列人所信的基督,正是我們所信的基督,只是他們所信的基督是還未來到的基督,是借著各樣預表預示將要來臨的那位救贖主。(參<例解118119146>)。

 

例解177  :約拿在魚腹三日三夜

    太十二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約拿書一至二章記載先知約拿怎樣被拋進海裏,被大魚吞進魚腹,三日後被吐在岸上。主耶穌引用約拿的經歷,講明他自己也要如此復活。可見約拿被吞在大魚腹中三日三夜這件事,預表耶穌基督死後三日從死裏復活,因為這是基督自己的解釋。可見舊約許多事件的發生,雖然看起來好象是偶然的,其實是神有計劃的記載在

    《聖經》裏,要表明基督各方面的工作。(有關約拿預表基督復活事,詳參拙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十二章38-40節之註解)

 

例解178:以色列人進迦南

 

    約書亞在摩西死後承繼摩西未完的工作,領導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這件事的屬靈意義預表信徒在基督裏借著信心勝過肉體,得享安息。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因不信與體貼肉體,在曠野飄流了前後一共四十年,沒有安息。直到約書亞領導他們過約但河,進入迦南,戰勝迦南諸族,才結束了飄流生活。

    希伯來書三章7節至四章11節引述這件事時,把“迦南”用“安息”二字取代了。這樣的取代,顯明迦南就是預表安息。所謂安息指因信在基督裏而得的安息。安息是爭戰勝利之後的結果。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而享平安,不是真正的平安,因為他們沒有完全消滅迦南人;但他們的經歷卻預表信徒因在基督——那真正的約書亞裏,享受安息。(詳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七冊《希伯來書講義》三7-13註解)

 

例解179:亞當預表基督

 

    羅五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象。”

    林前十五45——“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注意以上羅馬書五章說明亞當是基督的預象。“豫象”按《新約字解》(Dr  W  E  Vine著)原文有象、模型……等意。哥林多前書十五章雖然沒有用“豫象”這個字,卻直接將亞當代入基督,按靈意“套用”在基督身上,稱基督為“末後的亞當”。這種“套用”使我們可以看出在使徒的觀念中,顯然是把亞當當作基督的預表。((參例解5151))

    使徒保羅在論及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時。也用亞當與夏娃的關係為預表(弗五29-32)。注意文中文《聖經》以弗所書五章30節的小字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一句,顯然是引用創世記二章23節亞當稱夏娃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以弗所書五章32節卻說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可見亞當與夏娃的關係,是預表基督與教會(參林後十一2-3  ;啟十九7),所以亞當預表基督是《聖經》自己的解釋。

 

例解180:麥基洗德

 

    創十四18-20——“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創世記十四章記載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大祭司,沒提到他的族譜、出生及壽終,卻強調他是撒冷王又是神的祭司。後來神又對大衛豫言基督要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詩一一○ 4)。顯示創世記雖僅簡略選載麥基洗德的事,卻並非無意義的“隨筆”,是有特別用意而選記的。因《聖經》記載這人的出現,目的是可作基督是君王而又是祭司的預表。所以雖然這裏只簡單的記載,麥基洗德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奉獻的經過,但希伯來書五章610節,七章1-28節,詳細的講明麥基洗德預表耶穌基督是君王而作大祭司。

    基督不是按照人間一般祭司的體系而作祭司。按人間祭司的體系,必須是利未支派亞倫的子孫,他卻是猶大支派大衛的子孫。但麥基洗德既是君王而作祭司,正適合預表基督是君王又是祭司的職分。所以麥基洗德預表基督是君王而為大祭司,這是《聖經》自己的解釋。

 

例解181:二婦表兩約

 

    本書<例解100>論以經解經時曾引用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在此則用於預表方面,作不同之應用。

    加四23-25——“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伯拉罕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注意24節說“這都是比方”。明明是史事,怎能說是“比方”?可見使徒特意要顯明,這些事被選記在《聖經》中,是要用作例解,解明某些真理的。按這整段的引用和解釋,可見夏甲是預表律法,撒拉預表恩典。想靠律法得救的人,正象夏甲的子孫那樣只作奴僕,但是靠恩典得救的人,就象以撒那樣是借著信心憑應許作神的兒女。所以在這段經文裏的以撒,暗指憑信心得救的信徒。撒拉和夏甲的事被記載在《聖經》裏,是要講明律法的約和恩典的約的分別。舊約的歷史和人物,也常是為著表明福音的真理,或警戒新約的信徒而記載下來的。(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四冊《加拉太以弗所書講義》——加四21-31之註解)

 

例解182:以撒

 

    以撒預表耶穌基督是應許中要來的那一位“神的獨生子”。主耶穌追述亞伯拉罕等候應許中的以撒時,對猶太人說:

    約八56——“你們的祖宗亞伯位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這“看見了就快樂”遙指創世記廿一章4-8節亞伯拉罕生以撒時,夫婦歡樂地擺設筵席的情形。按舊約歷史亞伯拉罕所等候神的主要應許有二:(1)神所應許的兒子。(2)迦南的應許地。

    在此,主耶穌既說“仰望我的日子”,“我”一定是指人,即主耶穌,不是迦南地。為什麼亞伯拉罕等候應許中的以撒,主耶穌卻把他說成是:“仰望我的日子”?可見以撒預表基督。他就是按神的應許要賜下的那一位救主。

    當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後,神起誓向他應許說:“地上的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廿二18),這“後裔”按加拉太書三章16節解明是特指耶穌基督說的“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所以新約一開始記載耶穌基督的家譜的第一句,便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都可譯作“兒子”,表明基督是以撒所預表應許中要來的那位救主,就是神按他的時候賜下的獨生子(加四4)。

 

例解183:摩西——那先知

 

    摩西預表耶穌基督是應許中的先知——“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象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18

    摩西的一生有許多地方可以預表基督,但《聖經》特別明說的卻是他先知的職分。使徒彼得在五旬節對百姓證道時,也引用申命記的話證明耶穌基督就是應許百姓的“那先知”——“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徒三22-24,參徒七37

    施洗約翰傳道時,法利賽人曾打發人問他說:“你……是那先知麼?”(約一2125)。猶太人也受感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六14,七40)。所謂“那先知”就是猶太人所等候的那位,象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之手的“那先知”。可見這觀念早已在以色列人彌賽亞之觀念之內。

 

例解184:大衛與所羅門

 

1)大衛預表基督是合神心意的王——“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14

    在整個列王時代中,大衛是唯一被稱為合神心意的王。基督在世時,神曾有幾次親自印證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彼後一17;太十二18)。大衛曾向神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廿二1

    但新約引用這句話時,指明是形容基督在十字架時被神離棄說的(太廿七46,可十五34)。大衛又說:“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詩廿二15)——是描寫基督在十架上那種乾渴的情形。

    16節說:“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新約路七四40;約二十202527都引證這些話,指明已應驗在基督身上。18節又說:“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那也是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的情形(太廿七35;可十五24;路廿三34)。新約多處引用大衛生平的言行,直接用在基督身上。由此可見大衛是基督的預表。

 

2)所羅門王預表基督是和平的君王(賽九6-7),因神曾向大衛應許——“你壽數滿足,與你列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字,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2-13

    注意這為大衛建殿的“後裔”,按列王記上五章5節確知是所羅門,而神說他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事實上那直到永遠的國權卻是指基督。馬太福音一章1節所稱“大衛的子孫”,直譯應作“大衛的兒子”。英譯本都作單數”Son  of  David”,且在四福音中常用這稱呼(如:太九27,十二23,十五22,二十30……)。猶太人都明白那是指基督說的。

    先知耶利米也豫言:“耶和華說……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耶廿三5)正適合所羅門所預表的君王。

    基督自己曾引述南方女王遠道前來求聽所羅門智慧的事,並解明他自己是比較所羅門更大的一位(太十二42  )。

    總之,所有舊約人物預表,都是根據《聖經》本身的引用。既不能隨便解釋,也不能輕忽地否定。

 

二、物件的預表

 

例解185:會幕的佈置

 

    來八1-2——“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物件的預表,主要是會幕裏的聖物。因為希伯來書八章1-5節很明顯的說,地上的帳幕是預表天上的真帳幕,而地上的大祭司供奉的事,不過是天上的事的形狀和影像(來人5)。希伯來書九章1-10節簡記舊約帳幕的佈置時,也是偏重于解明帳幕可表明基督的救恩。

    所以下文九章9-10節說:“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頭一層”也可翻作“頭一個”,明說舊約的帳幕是一個表樣。10節的末句說:“這些……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所謂“振興的時候”即11節頭一句“現在基督已經來到”的時候。換句話說,會幕和會幕的佈置和有關會幕的各種條例都是“表樣”,基督和他救贖的工作,就是這些預表的實體。其中有些經文相當明顯的按屬靈意義應用在基督或教會方面。如:

 

例解186:至聖所的幔子

 

    會幕裏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預表基督的身體。新約《聖經》明說,那幔子是指基督的身體:

    來十20——“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斷氣時,那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廿七50-51),那是基督受死時的神跡之一,非常有力的證明那幔子是預表基督的身體。神親自用神跡來證明這“幔子”所預表的是基督。

 

例解187:金燈檯

 

    啟一12——“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檯。”

    啟一20——“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千金燈檯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千教會的使者。七燈檯就是七個教會。”

    舊約聖所裏的金燈檯,是整個聖所和至聖所唯一的光源。這金燈檯預表基督和他買贖的教會。會幕中只有一個金燈檯,建造聖殿時則有十個(王上七49)。

    約翰在啟示錄異象中所見的金燈檯,共有七千。一章20節明說,七燈檯就是七千教會(啟一20)。

    主耶穌在世時說:“我是世上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約八12)。施洗約翰宣告他是為那真光作見證的,而那真光顯然是指耶穌基督(約一7-9)。

    所以金燈檯預表基督與屬他的教會是世界的光。教會在黑暗的世代中,應象在聖所中發光的燈檯。

例解188:祭物

 

    弗五2——“……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基督不但為我們舍己,而且把自己“當作……祭物”那樣舍己。基督不但是大祭司,他自己也作了“祭物”。所以舊約獻在壇上的牛羊,預表耶穌基督將自己獻上。他取了一個血肉的身體,為我們受死贖罪。所有舊約的祭牲,無論是公牛山羊,都是從不同的角度,預表耶穌基督怎樣為我們獻上自己為贖罪祭和燔祭。施洗約翰介紹耶穌基督時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基督是我們代罪的羔羊,在舊約創世記第四章亞伯獻祭已經隱藏著這觀念。

 

例解189:燒香

 

    啟八3——“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

    “香”預表情徒的祈禱,是《聖經》自己的用法。舊約祭司要經常在聖所的金香壇上燒香,但燒香時的碳火卻要出到外院的燔祭壇上取。希伯來書九章4節的金香爐就是祭司取火的工具。第一任的祭司亞倫的兩個兒子,因用“凡火”燒香而立即受懲罰。(利十1-2——所謂凡火即不是從燔祭壇所取的火)只有燔祭壇的火可以用在金香壇上燒香,因為:

    ①燔祭壇是獻上贖罪祭的壇,按屬靈意義是靠基督贖罪的功勞,祈禱纔可蒙悅納。

    ②燔祭壇上的火,第一次燃點,是神自己降火燃點的。“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利九24

    注意:用凡火燒香立即受罰而死,是歷史事實。這事實說明神對於在燔祭壇取火之屬靈意義的重視。因燔祭壇上的火可使人在香壇燒香而蒙悅納,是表明基督受死的功勞,可使神垂聽人的禱告。故舊約儀式之所以重視並非儀式本身有什麼功效,而是儀式所表明之屬靈意義的重要。所以摩西謹慎的照著神所指示的樣式建造會幕各種物件,因那些物件和事奉,是天上真帳幕的形狀和影像(來八5)。

例解190:約櫃

 

   不少解經家同意約櫃預表耶穌基督。但新約《聖經》卻沒有直接引用或套用於基督身上,所以我們不肯定約櫃是預表基督。但從《聖經》對約櫃的記載看來,可象徵基督或神的同在。略舉數例如下:

 

1)約櫃被安放在至聖所,是至聖所獨一的聖物,表明基督與神同等,是獨一的“救主神”(提前一1)。

 

2)約櫃記憶體有:

    ①盛嗎哪的金罐——嗎哪表明基督是我們的天糧。

    ②亞倫發芽的杖(民十六章)——亞倫的枯杖發芽象徵死而復活,證明他是神所揀選的大祭司,好比基督死而復活成為我們天上的大祭司。

    ③兩塊約版,指出埃及記卅四章重寫十誡之石版,好比基督成全了律法。

 

3)舊約的大祭司每年只一次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利十六章),並彈血於約櫃的施恩座上。這些儀式並不真正能贖罪,卻表明基督的血纔能真正贖罪(來九12,十11-14  )。

 

4)舊約以色列人行程中,由祭司抬約櫃在前頭為他們領路(民十33)。過約但河時,抬約櫃的祭司“在百姓的前頭”,他們的腳一踏入水,約但河水即從上流停注(書三14-17)。好比基督引領選民的路程。

 

5)啟十一19——“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天上神殿中的約櫃就是神所在之處,所以舊約約櫃是神同在的表記。約櫃被擄則表明神的榮耀離開以色列人的意思——“他又說,榮耀離開以色列,因為神的約櫃被擄去了。”(撒上四22)── 陳終道《以經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