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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關於本書的幾點說明

 

1)本書注重《聖經》的一貫性、完整性,藉以經解經說明新、舊約關係之密切,且希望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對《聖經》獲得若干程度完整性的概念。

 

2)本書完全偏重《聖經》實例的解釋,因《聖經》基本上是教導人如何遵行神的話,是實行神旨的書,不是滿足人之理性的書。《聖經》中的理論與辯解,也都是為教人如何遵行的。

 

3)本書不引用或批判歷史上眾神僕的解經,因他們對自己的主張,既無法再作任何解釋,而後人對他們的批判,又未必完全客觀或公平,或舍長取短,或斷章取義。然後又把現今異己之見解,歸為已判定是錯誤的歷史先例之中,不容置辯。結果容易使人以歷史上神學家之見解為衡量解經之標準,而輕忽了重回《聖經》真理方面加以思考。

 

4)本書注重新約如何引用舊約。並認為新約《聖經》中的主耶穌與使徒,既然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又在舊約《聖經》的文化薰陶下長大,他們對舊約的引用和領會,就是解釋舊約的最大權威,最有力的根據。此外,沒有更大的權威。

 

5)本書認為正確地留意上下文與《聖經》之一貫見解的“以經解經”,就是最穩妥的解經原則。因為這是所有人都能運用的原則(除非有基督徒自己不肯這樣研讀《聖經》)。《聖經》既是給曆世歷代人的一本經書,它必然是所有“從神生”的人都可以讀得明白的書。絕不是只有某些特別階層的人才讀得明。若有人不明白《聖經》,是因他不肯倚靠聖靈的指教去讀,不肯付出必須付的代價去讀,不是不能明白。

 

6)本書重視《聖經》中的歷史背景,看作是遠較《聖經》以外的歷史背景更有助於正確的瞭解《聖經》的根據。任何歷史的片斷被選記在《聖經》中之後,最重要的不是當時的風俗習慣如何。讀《聖經》的人不應規限《聖經》所引用的歷史片斷,只許有當時習俗之意義,而忽視了《聖經》選記該片斷史事的目的所要說明的是什麼。

 

7)本書認為某些經文,必須按屬靈的實意(即靈意)領會,且是《聖經》自己的釋經法。按屬靈的實意解經,絕不是人意或私意的解經,不該相提並論,更不應借醜化靈意影射屬靈。本書對豫言解釋,較一般更強調應按字句實意應驗,不應隨意象徵化,或憑人意推理化。書中列舉不少這類例解,亟待主內兄姊賜正。

 

8)本書列舉三百則例解,雖然比拙作《怎樣研讀聖經》書中之例較為詳細,卻仍限於提要式的精解性質,不會象專題研經那麼周詳。每例列出一節經文為要句,但要解釋的卻不限於那一節經文,可能涉及多處經文。其中有少數重複引用,是要作不同的講解而引用的。

 

二、關於《聖經》的幾點提要

 

例解1:《聖經》是神的默示

 

    《聖經》是記錄神所說的話以及神借他的靈感所賜給人的默示的一本書。神借他所說的話創造了大地萬物,又按照他所說的話為人預備了永遠的救恩,並借他所默示的《聖經》教導人怎樣可以得著他所賜的恩典。例如:

 

1)《聖經》的第一卷書,即創世記的第一章

      3節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6節說:“神說,……要有空氣……”

      9節說:“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

      14節說:“神說,天上要有光體……”

      20節說:“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

    神就這樣創造了天地。神所說的話就是能力,就會成就事情。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

 

2)《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3)比較《聖經》的第一章與末一章,按我們所引出的經文,可見神起初所說的話,已逐一由他的僕人按他的吩咐寫成了書,就是《聖經》。所以到了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已變成“寫在書上”的話了。

 

4)從創世記的第一章到啟示錄的末一章,一共1189章,分為新、舊約兩大部分。全舊約共929章,又分為五類:摩西五經,歷史書,詩類,大先知書,小先知書。全新約共260章,又分:

      歷史類——基督生平與使徒行傳;

      書信類——保羅書信與普通書信;

      豫言類——啟示錄。

    所有這些經卷的內容,都是朝向一個主題:神的創造與救贖計畫的過程,與神建立永遠完美之國度的具體實現。

 

5)更重要的是在上文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中,主耶穌已親自宣告;他要賜給人知道的啟示已經完全,不容許有任何的增加、減少、或刪改了。所以神不再在《聖經》以外,給人新的默示。《聖經》是不會有任何形式的續集的了!

 

例解2:《聖經》是經得起考驗的書

 

    詩一一九89——“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這是著名的大衛王說的話。事實證明《聖經》確是能經風暴,永存不朽的書。

 

1)《聖經》對宇宙的來源與完美的永恆,有清楚明確的說明。雖在科學不斷進步的各種潮流沖激下,仍屹立不倒。二千年來《聖經》的創造論從不更改,也不許人更改。但科學家對於宇宙來源的種種理論,卻不斷修訂,未有最後定論。任何最新科學書籍,二十年後便已十分落後。唯獨《聖經》萬古常新。

 

2)《聖經》是世上遭受最多人反對並要極力消滅的一本書。又有無數人僅因保存《聖經》而受盡苦害,甚至被殺害。在近代的華人教會歷史中,已有許多人只因有一本《聖經》而被判多年苦獄,或因而殉道。但歷史上許多想消滅《聖經》的人,無論憑宗教的或政治的權勢,都隨時勢轉變而過去了,《聖經》仍然象發光的燈塔照耀在世上!

 

3)每個時代與不同地區,有不同的世俗潮流和各種形式的敵神道理,風行一時,似乎對《聖經》極為不利。但《聖經》不但繼續存在,且歷年保持世界最暢銷書之紀錄。(按國際基甸會1982年的報告,每廿七天就有一百萬本《聖經》送出。)每年平均銷數超過二千五百萬本。近年已遠超這數字。甚至在無神主義的中國大陸,每年印行超過一百萬本《聖經》,仍供不應求。可見《聖經》自有其無法消滅的特質,是人類生命之糧。

 

4)《聖經》是偉大科學家所信奉的經書。根據章力生博士著的《科學家的信仰》,可知大科學家牛頓(Sir  Isaac  Newton  1642-1727)親自見證《聖經》的可信說:“我們應把神的話——《聖經》,視為至高無上的哲學。據我研究的結果,《聖經》之記載信而有征,實遠非世俗歷史所能比。”(《科學家的信仰》76頁)

 

5)美國之物理學家與大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  l847-1931),對近代科學大有貢獻。人問他對《聖經》所記載的創造主是否相信,他說:“當然,上帝的存在,在我凡可用化學來加以證明的。”他又寫了一篇座右銘,其中說:“我深信有一位全智全能的神,充滿萬有的至高至尊的上帝的存在。”(“愛迪生傳”292293頁——《歷史名人宗教觀》章力生著)

 

6)事實上受靈感寫《聖經》的人中,也有當代大有學問的人,如寫了《聖經》前五卷的摩西,是學風埃及一切學問的學者(徒七22),以及寫了箴言、傳道書與雅歌的所羅門王,是當代的大生物學家、名詩人、政治家與哲學家(王上四32-34)……等。在各個不同的時代和各種人間的學問的沖激下,《聖經》不斷被無數有真知灼見的人信奉為真理的標準,與一般人間著作迥異。

 

例解3:《聖經》奇妙的特質

 

1      路一37——“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聖經》的話確具有不可思議的生命能力。所謂生命能力,就是把人根本改變,使許多人從罪惡的路上回轉。虛心領悟《聖經》的真理,更能使人的心思全然更新。現今資訊迅速傳遞的時代,許多人的知識快速增長。但知識的增長不確保人生更光明,社會更安寧;反倒是人心更險惡更冷酷。但《聖經》的話使人有敬畏神的智慧,改變人的內心,能在各種邪惡的潮流與誘惑中站穩。使徒保羅憑《聖經》的真道,把福音傳到小亞細亞和歐洲,影響了全世界的歷史。中國名佈道家宋尚節博士因熟讀《聖經》成為中國名傳道家。在大約19291944年的工作中,為整個大陸和東南亞各地的華人教會帶來大復興。

 

2)《聖經》的記載中,除了詩類的體裁外,大部分是平實的敍述,是記錄性的文字,不用誇張的語調,給人真實的感覺。主耶穌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又一再嚴責假冒為善的人,無論新、舊約《聖經》都是顯明神憎惡人的虛偽。在舊約神借先知彌迦說: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7-8

    真實的神喜歡人面對自己的弱點,絕不姑息罪惡,既仁慈而公正。《聖經》的特質是在平實溫和中有無限的權威,而且常常一針見血的直刺人心!

 

3)《聖經》的話有自解性,能自己解明瞭自己。偉大而全智的神,在他要把他的旨意啟示給人的過程中,選用了許多不同時代的歷史人物與事件,逐漸的把他對整個天地的完美計畫顯明。他的寫作程式有完美的“佈局”,前後不斷的互相補充,互相解明。

    讀《聖經》的人,必須謙卑面有恒心的熟讀全本《聖經》。要明白《聖經》,不能按片斷明白,必須按整體明白。但在尋求明白的過程中,必然從小部分片斷開始,所以必須不斷信靠倚賴聖靈的啟導。在神前常存謙虛受教的態度,纔能進入真理的深處,領悟其全貌的精義。

 

例解4:《聖經》是給人遵行的書

 

1)申六5-9——“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這幾節經文證明,《聖經》一開始就是要人切實遵行神旨意的書。而遵行的方法是:隨時隨地,都當作談論的話題。而盡心盡力愛神,那就是能夠如此實行的能力。

    摩西是舊約第一個寫下神的啟示的人。也是領受神啟示最多的先知。摩西五經共計187章,再沒有別人象他領受這麼多神的話了。但他在五經的最後一卷申命記,一再提醒我們,要盡一切辦法把神的話存記在心,並且遵行。

    不但當代的以色列人要遵行,日後不論政治體制有什麼改變,例如若是他們日後立國立王,國王登位時,就要為自己抄一本律法書,平生誦讀。“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申十七18-19)所以神要求人晝夜思想他的話,並隨時隨地遵行應用在生活上。

 

2)在主耶穌講的“登山寶訓”之最後結論中,講了一個比喻:

    太七24-27——“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以上經文就是主耶穌山上寶訓之總結,不外是要人實行他的教訓。是遵行的纔是聰明人,不是高談闊論的人是聰明。

    主耶穌在頒佈他給教會的大使命中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他所要求我們的是如何遵守他的吩咐。所以尋求怎樣解釋《聖經》,是學習如何遵守他的吩咐,不是學習如何批評別人,如何一知半解的去找別人眼中的刺。

 

3)提後三16-17——“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新約使徒之中,最被神重用,深明福音與律法之關係的使徒保羅,在全新約廿七卷《聖經》中,神借他寫了十三卷經卷。保羅在晚年行將殉道之前,所寫的提摩太后書,也指出《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並且是叫屬神的人,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的,即行神看為善的事。他清楚指出《聖經》是給人“行”的,不是給人當人生哲學研究的。

    有人說保羅也曾以當代哲學,在帖撒羅尼迦,與當代的以彼古羅、斯多亞兩門的哲學人士辯論(徒十七18)。可是這些人竟完全忽略了保羅用什麼跟這些人辯論。保羅傳講基督復活的道。下文(徒十七22-31)保羅證明神不是人手所造的偶象,乃是創造萬有之主宰。他所辯明的是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勸勉各處的人都要悔改,歸向神。他所講的是簡單而獨一的救恩要道。

 

4)啟一3——“念這書上豫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使徒中最後一位元使徒約翰,是認識主最深的使徒,他在晚年所寫的啟示錄,雖是充滿異象的一本豫言書。但他在啟示錄的開端就明說:“念”、“聽”、而“遵守”這書所記載的是有福的。本書的末章7節又說:“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豫言的有福了”。啟示錄既是充滿異象的一本書,怎麼遵守?難道《聖經》要我們重演那些異象嗎?不是。乃是遵行豫言中的教訓和警戒。

 

5)有些釋經學較注重批判歷史上若干神僕解經之錯誤,研究歷史上名人解經上的錯誤,誠然可作現今人的鑒戒;但不可忽略以下一些可能:

  ①批判古人的作用,除了警戒後人之外,也可能被現代人十分主觀地斷章取義,舍長取短,作有偏見的批判,以顯出他自己的見解之正確。

  ②現代人可能太輕忽的把他們不喜歡的見解歸類於已被判為“錯誤”的歷史先例中,不容置辯的保持他們自己的見解。

  ③對一般信徒來說,選讀了這樣的釋經科目之後,未必就會分別錯誤,且可能作錯誤的“歸類”。結果,他們最大的“收穫”是在聽道或閱讀時更善於咬文嚼字的挑剔和批評,若存這種心態則受損害多於受益處了!

 

6)總之,《聖經)基本是一本實用的書,不是理論的書。雖然《聖經》中也有好些理論及教義方面的講解,但那些講解也是為著使人明白神救恩的真義,以及神對信他的兒女的期望,又使信徒明白自己的使命,而知道如何按神的旨意為神而活,如何在工作上求神喜悅。

    所以釋經學不應偏重於如何批判歷史上的教會名人的解經,而是偏重於正面的教導人如何正確的明白《聖經》,然後忠心的遵行神的話。── 陳終道《以經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