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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聖經的方法──讀聖經的實行

 

時間的安排】每一個讀聖經的人,每天必須清楚地劃出若干時間來讀聖經(這是在晨更之外的讀經)。經驗告訴我們,不一定時間多就好。時間定規得太多的往往不能持久,那就反而不好。我們定規一個標準,總要是一般人所能作得到的才好。事奉主的人,每天讀經的時間不必多於兩個鐘點,也不要少於一個鐘點;有的時候有空,可以擴充到三個鐘點。這件事要自己考慮了再定規,定規了就得遵行多少年,不要兩三個月就更改。我們要學習約束自己。總要有一點定規,不要聽其自然地讀。那一種「天才」式的自由散漫的讀聖經,我們不可仿效。有許多人讀聖經太隨便,今天讀好幾個鐘點,明天卻一個鐘點都不讀,這完全是沒有恆心的表現,是一種不好的習慣。我們要細細地考慮、多多地禱告之後才定規,定規以後就要盡力遵守。

      如果定規每天讀一個鐘點,那麼這一個鐘點,也需要有些安排。最好把這一個鐘點分開幾段來用,分作幾種方法來讀。有的讀法像種樹,過了十年、八年才有結果;有的讀法像種蔬菜瓜果,年年有收穫。要十年、八年才有結果的,容易使人灰心,所以也要有像種蔬菜瓜果那樣的讀法,兩三個月就有收穫,好使初學的人有一點安慰。一個鐘點連作一件事很容易累,很容易到後來沒有甚麼結果就放棄了,所以最好把每天定規的鐘點分開幾段來用。

 

【第一段:讀重一點的東西】假定:第一段用二十分鐘。這二十分鐘要讀聖經裏面重一點的東西。這是需要多年才有果效的。像預言、預表、主耶穌的死,都要讀多年才有果效。還有像馬太福音中的山上的教訓、橄欖山上的預言、十三章的比喻和約翰福音中主臨別的話,以及四個時代的教訓等等,都不是一下子能看見果效的,總需要花多少年月才能看見。像舊約,至少要讀創世記、但以理書,後來還要讀出埃及記、利未記、約書亞記。如果再要讀預言,就加一本撒迦利亞書也好。像新約,馬太福音是第一卷,羅馬書是第二卷,再下去就讀啟示錄(或者再讀希伯來書)。這些都讀完以後,也許還可以讀約翰福音,或者再讀以弗所書、加拉太書。這樣,新約的根基也有了。這些不是一下子就有果效的,要讀幾十遍才能得一點東西。像這一類的讀法,我們可以放在第一段的時間裏。第一段時間,是我們思想最清楚的時候,所以要讀重一點的東西。當然,這不過是一原則,如何應用,還是在乎各人自己。

      有一點要注意的,當你讀到二十分鐘的時候,可能有一個試探臨到你,就是要你延長到三十分鐘去,那你必須勝過這個試探。定規讀二十分鐘,就只讀二十分鐘。這樣,將來如果有要把二十分鐘減到十分鐘的試探,你就也能勝過。我們在神面前定規好了,就要監督自己,寧可十年這樣作,不要作了十天就不作。我們千萬不要作一個散漫隨便的人,要學習作一個守規矩的人。

 

【第二段:讀輕一點的東西】在第二個二十分鐘,可以讀比較輕一點的東西,像讀相同的詞。聖經裏面至少有二百或者三百個詞特別需要讀。像「血」這個詞,在聖經裏用了四百多次。我們把聖經裏凡說到血的地方讀過,把要緊的聖經節記下來,把意義相同的聖經連在一起,這樣,就自己編成了一本聖經串珠,比花錢買來的聖經串珠更有意思。如果能背,那就更好。將來神的靈能給我們許多啟示,一啟示,我們立刻能把全部聖經對於這個問題的話都聯繫起來。像「蒙召」這個詞,曾有弟兄把它分作十段(詳見「讀聖經的計劃」──{\LinkToBook:TopicID=293,Name=}),我們也可以每天花二十分鐘來讀它。我們只要每天用二十分鐘讀詞就夠了,不要盼望一次就能讀完一個詞。有的詞至少要讀兩個月。讀聖經必須花功夫,不可馬虎,否則讀出來的聖經變作不是聖靈的劍,而是蘆葦,就沒有用處。所以我們要結結實實地讀聖經。一個人如果讀聖經是結實的,他講道也就是結實的。讀聖經一馬虎,講道也馬虎。比方:有人告訴我們說,接受血能得新的生命。我們如果仔細讀過「血」這一個詞,就知道這種講法是錯誤的,因為血裏面的生命是魂的生命,不是新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知道全部聖經對於基本要道的教訓。不然的話,人家對我們說甚麼,我們就以為是甚麼;人家錯了,我們也就跟錯了。可是,要認識全部聖經裏的基本要道,並不是一下子就作得到的,除非我們把一個詞一個詞都讀過,才能認識全部聖經是怎麼說的。所以讀詞這一件事,青年的弟兄姊妹非認真地實行不可。如果一年能讀幾十個詞,那麼十年之後,差不多能把新約、舊約裏面主要的詞都讀過了。

 

【第三段:搜集】第三段用十分鐘作搜集的工作。這也是天天都得作的。搜集甚麼呢?像聖經裏面的金屬──金、銀、銅、鐵等,都有它們特別的意義。還有聖經裏面所講的寶石,也有特別的意義。我們不要以為這些都是小問題。要知道這些東西在解經上是相當重要的。像銅蛇,為甚麼它是銅的?啟示錄一章十五節為甚麼說主的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為甚麼尼布甲尼撒夢見的那個大像,頭是金子的?為甚麼聖殿裏面有的東西是精金的?為甚麼約櫃是用金子包的,而不用銀子包?會幕底下的座,為甚麼是銀的?在撒迦利亞書五章裏面有鉛,這是指甚麼?我們必須把這些仔細地讀過,才能在解經方面明白這些東西是甚麼意思。在這一段時間中,我們就搜集這些材料,把聖經節一一地記下來,將來或者放在第一段時間裏去默想精讀,或者放在第二段時間裏去讀。換句話說,第三段的十分鐘,是為第一段和第二段的讀經來搜集材料。像以弗所書十次講聖靈,我們就可以利用這第三段的時間把這十處聖經節找出來。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說到聖靈的印記,我們再把新約中每一處講到印記的聖經節都記下來。一章十七節講到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就再把所有與靈和智慧發生關係的聖經節都記下來。等這些材料都採集好,預備好,就把它帶到第一段的二十分鐘裏去讀,或者帶到第二段的二十分鐘裏去讀。如果沒有這種搜集材料的準備。只是憑空地去讀,那就不會讀得準。

 

【第四段:寫經】第四段用十分鐘作寫經的工作。寫經是我們對於一段聖經有一個新的領會,用使人容易明白的話,寫得使人一看就懂。我們對於聖經有這樣的訓練,就會看出每一個字都有講究,每一個字都有意思。這也是需要十分仔細的。可能一節聖經寫幾天都寫不成。我們要用靈去摸聖靈的思想,要把自己開起來,讓自己得了印象才在那裏寫。我們的思路要跟隨寫聖經的人的思路,話還是寫聖經的人的話,不過加上一點我們所了解的意思,好像把話說得更明透一點。

      寫經要一段一段地作。每次寫一節不夠,一章則太長。應該把成為一段的幾節聖經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單位,先把全段讀過,然後一節一節地寫下去。

      寫經不是翻譯,因為翻譯太簡,寫不透。寫經也不宜寫得太繁,太繁就變作解經。寫經似乎有一點翻譯,也帶一點解經,可以說是介乎解經和翻譯之間。解經是用我們自己的口氣解釋聖經,而寫經卻是用寫聖經的人的口氣去寫的;翻譯只是根據原文的意思寫出來,而寫經卻也可以加上一些我們的解釋。所以寫經是介乎二者之間的。口氣是寫聖經的人的口氣,有的地方也加上我們自己的解釋。好像當有人讀到聖經裏的話不懂的時候,只要讀我們所寫的話就能懂。

      我們舉幾個例子來看一看:像羅馬書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僕人」可以寫作「奴僕」。保羅採用這個詞,意即我是主的僕人,像沒有自由的奴僕一樣。你要不要解釋「僕人」這個詞,那是你個人的意見。你要解釋它,是一種寫法;你不要解釋它,又是一種寫法。你如果要解釋,可以寫作:「我保羅本來是賣給罪的人,但是因為主耶穌的血把我買回來,我就作了祂的奴僕。」這樣寫,人就不會誤會到主的權利和我們的奉獻。我本來是賣給罪的人,但是今天祂救贖了我,我歡喜事奉祂,甘心事奉祂,揀選事奉祂。因祂的買,因我的揀選,所以我是祂的僕人。你把作僕人的原因弄清楚,就把保羅的話寫個透。

      又如「奉召為使徒」這句話,我們很容易以為是保羅奉召去「作」使徒。其實這句話照原文應譯作「奉召為使徒」,也可以寫作「奉召是使徒」。他不是被神召去「作」使徒,他乃是「奉召的使徒」。到第七節又有同樣的情形發生。「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這裏的「作」又有難處。許多人作了一輩子,結果還不是聖徒,其實照原文應譯作「奉召的聖徒」。意即奉召「是」聖徒,不是奉召「作」聖徒。「奉召」是一個形容詞,不是一個動詞;是給我們看見有的人是怎樣的使徒,有的人是怎樣的聖徒;是解釋情形,不是表明動作。寫經的好處就在這裏,我們能從一詞一句中找出許多聖經中的真理。

      又如羅馬書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照原文直譯)這句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寫法。可以寫作:「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了,所以我們就不必另外再釘十字架。」如果我們是注意舊人怎樣能「和祂」同釘的問題,那就可以寫作:「因為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所以我們和祂同釘十字架。」這是根據十一節的「在基督耶穌裏,你們也當算你們自己向罪是死了……(照原文直譯)來寫的。根據於「在祂」,所以能「和祂」。「和祂」的根基是「在祂」。沒有「在祂」,就不能「和祂」。不在基督裏的人不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只有「在祂」的人才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因為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所以我們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寫經的工作,就是要把那一句話寫得更透徹。每一節聖經都有重要的詞,這樣的詞必須講究。我們遇到有那一節聖經的話不懂,就得求神光照,使我們能寫出比原文淺顯而比註解簡練的句子。我們每一次寫的時候,要想:為甚麼這一句話使人不明白?我們總要先解釋聖經裏重要的詞,然後才能懂得寫經該怎樣寫法。像「釘十字架」這個詞,我們若去讀希臘文,就知道它是指已經成功的事。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一句話寫作:「我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是已過的事實,而不是我們去追求的一個經歷。」釘十字架是祂釘的,所以在祂身上是一個經歷;而在我身上,卻無須另外單獨地再去釘,因為在祂裏面已經同釘了,在我身上已經變作一個事實了。可見這一節聖經可以有好幾種寫法,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寫法,這是看各人自己所不明白的有多少,或者想到別人不明白的有多少而定。不過,無論怎樣寫法,總要寫得使不明白的人一讀就能讀明白才好。

      又如哥林多前書三章一節說:「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這裏「只得」這一個詞有講究,意思是:「你們信主這麼多年,應該是知道甚麼叫作屬靈,甚麼叫作服在聖靈的管理之下的人。可是因為你們在許多事情上受肉體的影響,憑肉體行事,不好好地學習服在靈的權柄之下,所以我迫不得已只好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人。」再把「在基督耶穌裏為嬰孩的」這句話想一下,就又看出保羅有這樣的意思:「你們在時間上拖得太長了。人在初信的時候受肉體的影響,那還可以原諒,可是你們信主信了這麼多年,還一直服在肉體的能力之下,到了今天,你們還不是在基督裏作大人,我還得用奶餵你們。……」總之,凡你所領會的,就把它補進去,使你在讀的時候,覺得十分清楚。這樣每天寫十分鐘,等到把全卷哥林多書寫完,就會領會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意思。

以上所說時間的分段,乃是根據有些人的經驗而提供的範例,各人在實際應用時,可以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在神面前有合適的安排。

 

記錄】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要一面讀,一面筆記。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必需有記錄。需要有小的筆記簿,也需要有大的筆記簿。口袋裏要常常帶小筆記簿,隨時隨地把好的思想記錄下來。有甚麼疑問,也要隨時記下來。除了小筆記簿以外,還得有總簿,就是大的筆記簿。我們把所想到的和所查到的材料有系統地記在總簿裏面,要一類一類地分清楚,才可供將來的查考。起初不要分得太細,只要攏統一點。如果用神學的方法來分,就分作父、子、靈、教會和將來的世界五類。再仔細一點也可以,不過初學的人只要這五類也就夠了。關於教會的預表,可以放在教會一類之內。所有的道理,從稱義一直到成聖,也都可以放在教會一類之內。起初可以預備五本簿子,一類一本。過些日子材料一多,可以再分。

      記的時候要細心地記。比方讀羅馬書的時候,在五章十四節、十七節、二十一節,有四個「王」,九節、十節、十五節、十七節,有四個「更」,這些就要記下。又如馬可福音十三章九節、十三節、二十節,一處說「為我的緣故」,一處說「為我的名」,一處說「為主的選民」,這三處為甚麼這樣說?再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五章,門徒在棷欖山上問主多少問題?有幾節聖經回答這一個問題?有幾節聖經回答那一個問題?門徒的知識少,他們的問題不可靠,所以他們的問題不多,而主耶穌所答的卻有很多的話。這就要注意某節到某節是回答問題的話,某節到某節是主耶穌多加進去的話。這樣,就對整個橄欖山上的預言,能有一個透徹的認識。又如以賽亞書六章五節、八節、十一節的三次「我說」,第一次的「我說」是認罪,第二次的「我說」是奉獻,第三次的「我說」是交通。諸如此類,都要記下來。這些材料對於我們自己很有用處,對於別的弟兄姊妹也有用處。所有會讀聖經的人,都是真花功夫的,不是碰巧而成的。

 

工具】讀聖經像作工一樣,需要工具。

      一、聖經:每一個人應該有兩本大字的聖經為讀經用,再買一本小字的聖經為出門或者聚會的時候用。讀經用的聖經如果不能有兩本,至少要有一本。字不要太小,因為字一小,就不容易看出裏面的意思來。最小也得要五號字,最好能夠有四號字或者三號字的。二號字的太大,除非年老的人才合用。讀的聖經最好預備兩本,有一本在讀的時候可以寫字、畫記號,另外一本是不寫不畫的。有了一本不寫字、不畫線的聖經,讀的時候就不致受從前的影響,每一次讀的時候都像第一次才讀一樣。另外有一本留作寫字或畫記號之用,有的地方在上面寫幾個字,有的地方畫線,有的地方畫圈,相同的地方可以把它們連起來。但也不要花功夫太多,不必太細。每天為得到屬靈的糧食,就用那本不寫字、不畫記號的聖經;為讀出聖經裏的東西,就用那一本寫字、畫記號的聖經。

      「官話和合譯本」是中國最好的譯本,也是世界最好的譯本之一,因為它所根據的那個希臘本就是最好的。這個譯本在許多處譯得相當準確,比英文「欽訂本」準確多了。例如:在英文聖經裏「基督耶穌」和「耶穌基督就分不清楚」,可是在「官話和合譯本」裏,卻分得很清楚。此外,不妨買幾種不同的譯本來參考。最好的,當推「文理和合譯本」,許多地方,單音詞的翻譯比「官話和合譯本」的好,因為白話不容易造詞,文言容易造詞。例如:白話對於主耶穌的「活」譯作「復活」,對於主耶穌的「起」也譯作「復活」,但在文言裏卻有「復起」與「復活」的不同。有的地方白話文比文言呆,但也有許多地方白話比文言好。還有一本可以採用的,就是「施約瑟譯本」。施約瑟是一個猶太人,他信了主,覺得要為中國人譯一本聖經,所以去讀中文,後來就獨自譯了一本。如果要比較,還可以參考「新舊庫」所譯的新約。還有基督福音書局已把馬太福音直譯出來了,也可用作參考。但最可靠的還是「官話」和「文理」兩種「和合譯本」。如果懂得英文,預備一本「達祕譯本」也好。

      二、聖經彙編:在聖經之外,還要買一本聖經彙編。在中文的聖經彙編中,比較好的還是廣協書局發售的芳泰瑞編的那本《經文彙編》,不過不大完全。我們盼望將來能出版一本(新約聖經原文彙編)。主若許可,舊約部分也盼望能編成出版。

      三、聖經辭典:除此以外,最好還要有聖經辭典。比方,「烏陵土明」是甚麼意思,六個「馬利亞」的歷史如何……只要查聖經辭典就能知道。但要注意編者的信仰是否純正。可以採用的是俄珥編的《聖經百科全書》,這也可以算作聖經辭典,可惜中文已絕版,或許在圖書館和舊書店裏還可能找到。

      四、聖經分段的書:還有一本書也是需要的,就是比較好的分段的書。我們可以用《讀經一年一遍》(參本書附錄──讀經一年一遍)。這本書的分段相當好,在世界各國有許多基督徒根據這本書的分段讀聖徑。

      若能備有這些參考書,在讀經的時候就便當得多。這些都是不可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