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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主耶穌的名──神的信託

 

讀經: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11)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一21)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身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3~14)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

「到那日,你們甚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十六23~2426)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方言。」(可十六17)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十17~20)

「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廿四47)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

「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呢?……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得救。」(徒四71012)

「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

「他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徒十六18)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徒十九5)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

 

      有一件事我們在神面前必須特別看見的,就是關乎主耶穌的名。沒有一個人在地上能夠不因主耶穌的名而得救,也沒有一個人在地上能夠不認識主耶穌的名而作一個在神手裏有用處的人。所以我們必須知道主耶穌的名到底是甚麼意義。何等可憐,主耶穌的名在人的話語裏變作太平常了!許多時候,奉耶穌基督的名,奉主耶穌的名,變得太無意義了!許多時候人一直讀這樣的話,一直聽這樣的話,讀到一個地步,聽到一個地步,不知道甚麼叫作奉耶穌基督的名。我們要求神帶領我們回頭去看我們所最熟的主耶穌的名到底有甚麼意義。

 

 

      主耶穌的名是一件特別的東西,這一件東西是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還沒有得的東西。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的名字叫耶穌,這是馬太福音第一章所說的。但是腓立比書第二章說,祂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個名是甚麼呢?我們看腓立比書二章十至十一節:「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個名叫「耶穌的名」。這個名不是祂在地上的時候所得的名,乃是祂升天之後才有的名。這個名如果是祂在地上得的名,那祂老早叫耶穌了。神是因祂順服,因祂死,並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把祂高舉起來;神把祂這樣一高舉,就給祂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就叫作耶穌的名。

      不只保羅得啟示說主耶穌的名有這樣不同的轉變,並且主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裏也給我們看見祂的名有一個大的轉變。祂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十六2426)。「到那日」,不是今天,是要到那日,是要到那一天,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在說話的那一天還沒有得這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乃是到了那日才得這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到了那日你們就能奉我的名到父面前去祈求。

      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主耶穌的名,在祂升天之後有了一個大轉變,那一個轉變,是我們沒有法子用頭腦領會的。那一個名是神給祂的名,那一個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那一個名所代表的是甚麼呢?那一個名所代表的就是權柄,那一個名所代表的就是能力。為甚麼名字是代表權柄,是代表能力呢?腓立比書二章十至十一節說:「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是權柄。無論誰因耶穌的名都得屈滕,無論誰因耶穌的名都得稱祂作主。所以,耶穌的名的意思,就是神給祂一個權柄,就是神給祂一種能力,那一個權柄,那一種能力,是超過一切的。

      路加福音十章十七節,門徒對主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門徒奉主的名趕鬼,這是一件大事。世界上許多的名,鬼不見得怕他們,但是,門徒奉主耶穌的名,鬼就服了他們。後來主耶穌給他們解釋為甚麼因祂的名鬼也服了他們,主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所以,名,就等於權柄。名字在那裏,權柄也在那裏。

      還不止,連猶太人的官府也知道這一個。當彼得叫那個瘸腿的人起來行走的事發生以後,第二天官府就叫使徒站在那裏問他們說:「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呢?」換句話說,你們有甚麼權柄叫那人起來行走呢?他們知道奉一個名就是有一個權柄。所以,耶穌的名,就是神託付給祂的一切權柄。不是說名字就是權柄,乃是說名字的效力是懽柄。

 

 

      在新約聖經裏,不只給我們看見耶穌的名,並且還有一句最特別的話,就是「奉主耶穌的名」。弟兄姊妹,你看見麼?不只是耶穌基督的名,並且是奉耶穌基督的名。你如果仔細讀神的話,同時你也追求走屬靈的道路,你就不能不看見,我們多少次說奉主耶穌的名,奉耶穌基督的名,但是,我們不知道怎樣奉這個名。如果我們不知道怎樣奉主耶穌的名,我們連基督徒都作不成,所以我們要來看甚麼叫作奉主耶穌的名。

      在主耶穌的說話裏,第一次給我們看見奉主耶穌的名是在約翰福音裏,就是在第十四章、十五章、十六章裏,當主耶穌給門徒洗腳之後,祂和祂門徒的談話。主耶穌特別在這三章裏說,你們如果奉我的名,你們所能作的事是甚麼。祂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祂從第十四章起,直到十五、十六章,一直在那裏對門徒說到「奉我的名」。這告訴我們,不只祂有一天在神面前要得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並且祂這一個名是門徒所能用的,是你也能用、我也能用的。這一個名是神賜給祂兒子耶穌的名,祂兒子耶穌基督又把這一個名轉過來交在你手裏,交在我手裏,交在他手裏,是你、我、他都可以用的。所以在聖經裏不只說到主耶穌有一個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並且說到有一個經歷叫作奉耶穌基督的名。不只有祂的名,並且還有奉祂的名。耶穌基督的名,是祂在神面前所得的;奉耶穌基督的名,是神的兒女有分於祂這一個名。所以,奉主耶穌的名就是有分於主耶穌的名,就是我們能用這一個名。弟兄姊妹,你要知道,這是神、這是主耶穌對我們一個最大的信託。

      為甚麼說耶穌的名是神的信託呢?甚麼叫「信託」呢?神託付我們去傳福音,神託付我們去作一個工作,神託付我們到一個地方去說幾句話,這些都是神的信託。但是,奉主耶穌的名的意思,不是這一種的信託;奉主耶穌的名的意思,是神將祂的兒子託給我們。神不是託你自己去作一件事,神是將祂的兒子託給你;不是說神叫你去,乃是說你把神的兒子帶了去。這個叫作奉主耶穌的名。

      奉主耶穌的名,意思就是神將祂的兒子託給我們。引一個比方:你有一筆款子存在銀行裏,取款時必須憑你那一個圖章。有一天,你託一個朋友去取存款,你就把那個圖章交給他。他去取存款的時候很便當,因為圖章在他手裏。他到銀行去,在支票上填上十元,蓋上一個印,那十元就被他取得。奉主耶穌的名,就好像主耶穌把祂的圖章交給你用。弟兄姊妹,我們人存的款有限,取的款也就有限,但你如果把主耶穌的圖章拿去,那就非常厲害了。如果我在銀行裏有一大筆款子,我把支票簿和圖章都交給一個人,我就是預備好要相信他。我如果不相信他,我怎麼知道他不會把我的圖章拿去寫收條?我怎麼知道他不會把我的圖章拿去開支票?我怎麼知道他不會把我的圖章拿去訂合同?我如果不能相信這一個人,我就不能把我的圖章交在他手裏。我如果把圖章交給他,就是說,他所作的事我都得承認。奉主耶穌的名,也就是這樣,就是說主耶穌敢把祂的名交在我們的手裏給我們去用。主信託我們到了一個地步,敢把祂的名字交在我們手裏給我們去用,這叫作奉主耶穌的名。奉主耶穌的名的意思就是說,主耶穌將祂自己賜給了我們,同時祂肯承認我們奉祂的名所產生的一切結果,祂肯負責我們奉祂的名所產生的一切關係。

      我們有時對一個人說:「你去對某弟兄說某一件事該怎麼作,他如果問是誰說的,你說是我說的好了。」這個叫作奉我的名。奉名的意思,就是用那個名。你把名字交給一個人,他用你的名字,你負他用你的名字這一個責任,這個叫作奉你的名。

      主耶穌在地上末了一夜對祂的門徒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這就是說,主耶穌把一件大的東西託給門徒,祂把祂的名字給了門徒,祂的名字是權柄,祂所給我們的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你想想看,主耶穌把祂的名字交在我們手裏,我們如果隨便用祂的名怎麼辦?比方說:一個掌握大權的人,每一次他發一個命令,只要蓋一個圖章就生效。他如果把他的圖章交給一個人,這一個人在任何地方用這個圖章發號施令,他就得負責。你想他能不能將他的圖章隨便交給一個人?不能。但是,主耶穌竟把祂的名交給了我們。主耶穌的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主耶穌肯將祂這一個名交給你,交給我,叫我們能用祂的名,你看見祂把名字交給我們所負的責任麼?神信託我們,把主耶穌的名交給我們,凡我們奉祂的名所作的,神就背負起那個責任。弟兄姊妹,這一件何等大的事!奉主耶穌的名所作的,神就要負那一個責!

 

 

      今天這一個時代有一個特點,就是主耶穌不直接作事。祂不直接在地上說話,祂藉教會在地上說話;祂不直接行神蹟,祂藉教會在地上行神蹟;祂不直接拯救人,祂藉教會在地上拯救人。主耶穌今天的工作是藉教會作的,不是祂直接作的。因此,主耶穌把祂的名交給教會,祂所負的責任是多麼大,直接作事的責任很容易負,你只負你自己所作的事的責任,不負別人所作的事的責任。你的圖章如果在你的手裏,你就只負你自己所作的事的責任;你的圖章如果寄在別人的手裏,你就還得負別人用你圖章的責任。今天如果主耶穌在這個世界裏,祂的工作像當初一樣,是祂自己作的,那祂就不必替我們負責任。但是今天主耶穌的工作不是祂自己直接作的,今天主耶穌的工作是交給教會作的,今天主耶穌所有的工作是在教會裏,今天教會的工作就是主耶穌的工作,所以今天主耶穌必須負教會用祂名字所作一切事的責任。我們託別人作事,如果這一個人靠不住,我們就不託他好了。但是,今天主耶穌對教會卻是非託不可。今天不是神的兒子在肉體裏的時候,今天是神的兒子在靈裏和在教會裏的時候,今天主耶穌是非信託教會不可的,不然,祂就沒有法子作事情。祂今天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邊,等候仇敵作祂的腳凳,祂在那裏作大祭司,祂在那裏禱告,這是祂的事。至於祂今天在地上的工作,祂必須託給教會,所以教會今天就有權柄來用祂的名,所以主耶穌就要負起教會用祂名字的責任。

      教會在地上不能得一個權柄比奉主耶穌的名的權柄更大。主耶穌把祂的名交給教會,這是一個最大的信託,因為這一個名字是代表祂自己。你奉主耶穌的名說甚麼,就變作是主耶穌說的;你奉主耶穌的名要甚麼,就變作是主耶穌要的;你奉主耶穌的名定規甚麼,就變作是主耶穌定規的。教會有權柄用主耶穌的名來說話,這是神對教會何等的信託呢!

      我們看聖經中有一個奉主的名的例子:當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是不是說我責備你?是不是說但願主責備你?他如果把「但願」兩個字擺進去,就變作禱告,就變作發表一個盼望了。不。他說:「主責備你吧。」意思就是說,我在這裏責備你,就是主責備你。天使長米迦勒在這裏用了主的名。所以奉主耶穌的名不一定口裏說奉主耶穌的名,奉主耶穌的名意思就是我把主耶穌的名拿來用,像用我自己的名一樣。我們在這裏摸一件十分緊要的屬靈的事,就是我們今天能用主耶穌的名,像我們用自己的名一樣。許多人說,他們對於在主的血裏的能力沒有經歷完。我們更喜歡說,我們對於在主的名字裏的能力沒有經歷完。保羅能對在哥林多的人說:「我沒有主的命令……然而按我的意見……等一等他又說:「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2540)。我們真需要被神帶到一個地步,真是看見說,這一個名是我們所能用的一個名。弟兄姊妹,你知道麼!在這裏有一個名字、有一個權柄、有一個能力,是擺在教會手裏叫教會能用的。教會真要好好的用主的名。我們說教會是掌權的,但是,如果沒有這一個名,就沒有法子掌權。我們說教會拿國度的鑰匙,要負責把國度帶進來,但是,如果沒有這一個名,就不能把國度開起來。我們說神的目的是要教會藉生命捆綁死亡,神的目的是要藉教會捆綁撒但,但是,我們如果沒有這個名,我們如果不知道如何用這個名,就沒辦法。我們必須看見,這一個名是主耶穌給了教會的。

 

 

      就是為這個緣故,人一信了主耶穌,一得救,神就叫他受浸。受浸是作甚麼?是歸於主耶穌的名。(徒十九5「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可譯作「就受浸歸於主耶穌的名」。)我受浸的時候,我在這一個名字裏有分了。就是從那一天起,我在神面前受託付奉這個名,我能夠用主耶穌的名,像用我自己的一樣。所以受浸是這麼大的一件事。在屬靈的實際上,現在我是已經死了的人;在屬靈的實際上,現在我是已經復活了的人;因我是站在死而復活的地位上,我就能用主耶穌的名。從那一天起,我與祂的名有了關係,祂是基督,我是基督徒。甚麼叫作基督徒?甚麼叫作教會?沒有別的,就是在地上有一班人是能夠用主耶穌的名的人,並且能夠用了主耶穌的名叫神在背後負責的人。你怎樣用那個名,神就在背後負那一個責任。這是最大的事。我們與主耶穌的名的關係,就是在受浸的時候開始的,我們是受浸歸於那一個名,或者說我們是受浸進入那一個名。

      在這裏,你就看見十字架和復活是不可少的。你站在受浸的地位上才能用主耶穌的名;你如果不站在受浸的地位上,你就不能用主耶穌的名。十字架在你身上行不通,主耶穌在你身上就不發生效力,你就不能用那一個名,你就是用那一個名,神在背後也不負那一個責任。你必須站在受浸的地位上。受浸的地位,意思就是說,相信十字架的事實,相信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了,我也接受十字架的原則,接受十字架來對付我天然的生命。受浸就是告訴我說,我所有的一切,天天都得經過死,經過了死還能存留的那一點才有屬靈的用處。如果一經過死就了了,那一個在神面前是站不住的。必須是經過了十字架而還能存留的,死作過了工而不能毀壞的,那一個才是神所要的。

      神的兒女需要看見十字架的事實,需要神的啟示看見你在基督裏所已經得的到底是甚麼。總得有一天,主將我們天然生命的背脊骨打斷了才有用處。這不是道理,這是生命。總得有一天,神在你身上看見了十字架的痕跡。許多人,不像十字架在他身上作過工的,他說的話不像,他作的事不像,他的感覺不像,特別他在神面前的態度不像。總得有一天,神藉十字架把他這個人打斷了、打毀了,他經過了十字架還能存留的那一點,才叫作復活。復活就是經過死而不被埋沒的,復活就是經過死而不被消滅的,那一個叫作復活。復活是主在你身上擊打了你之後你還有的,站在這一個地位上的人,才能用主耶穌的權柄,才能用主耶穌的名。站在這一個地位上的人,你看見他用主耶穌的名,神就在他背後負他用主耶穌的名的責任。弟兄姊妹,這是全世界最大的信託,神能把祂兒子的名託在你手裏,叫你去用,好像用你自己的名一樣。這件事太大了。神對於這件事所負的責任是非常之大的,這實在不是一件小事情。

 

 

      我們奉主耶穌的名,這一個名字要發生甚麼效力呢?我們在聖經中看見,奉主耶穌的名,能在三方面發生效力:一方面是向人的,一方面是向鬼魔的,還有一方面是向神的。

 

{\Section:TopicID=147}人所發生的效力】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七節說:「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還有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三節說:「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又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一節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耶穌基督的名,並藉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特別明顯的,就是在使徒行傳第三章說到「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檯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賙濟。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賙濟。彼得、約翰定睛看他;彼得說:你看我們。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甚麼。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弟兄姊妹,你知道甚麼叫作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對人說話?你如果沒有站在死而復活的地位上,你如果沒有站在受浸的地位上,你要怎麼作?你要跪下去禱告說:「主,我不知道這一個瘸腿的人該不該得醫治,求你給我們看見這一個瘸腿的人該不該得醫治。如果是該的,求你叫我們能夠清楚,叫我們能夠有膽量;你如果不要他得醫治,就讓他去好了。」不。使徒的經歷不是這樣的。使徒不是覺得主耶穌的名是留在主耶穌那裏,需要問清楚了才作,使徒是看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是他們的,是他們所有的,是他們能用的。

      教會是甚麼?教會就是在地上保守主耶穌的名的人。神要從列國中召出人來歸於祂的名下,這是教會。教會在地上就是維持主耶穌的名的。所以教會能夠在人身上用主耶穌的名。有的時候你能夠對人說:「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有一次對一個女人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又有一次對一個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弟兄姊妹,你如果站在受浸的地位上,同時有異象、有啟示,你就知道你是經管主耶穌的名的人。你傳福音給人聽,他如果接受,你看他到了一個地步,你能說:「弟兄,你回去,主耶穌已經赦免你。」不必他說,你可以說他已經得救了。

      那一個癱子得醫治,官府、長老和文士,叫使徒站在他們當中,問他們說:「你們是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呢?」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們說完了這些話之後,他們就這樣宣告:「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得救」(徒四1012)。只有這一個名,獨一無二的名,叫我們可以靠祂得救。這裏是說對於人,我們能用這一個名。

 

{\Section:TopicID=148}鬼魔所發生的效力】不只對於人我們能用這一個名,對於鬼麼我們也能用這一個名。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節說:「奉我的名趕鬼。」怎樣奉主耶穌的名趕鬼呢?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裏記:保羅有一次碰一個被鬼附的婢女,她一連多日在那裏打擾保羅,聖經記載說:「保羅就心中厭煩。」保羅被她弄到厭煩了,怎麼作?保羅不是去禱告。保羅在這裏沒有作別的事,他是轉身對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就是這樣奉主的名一吩咐,那鬼當時就出來了。你看見主耶穌的名就是託在保羅手裏,他能用這一個名。我們要注意,主耶穌的名不是交在我們手裏好像還寄在天上一樣,我們屬靈的情形如果是正常的,祂的名就在我們手裏。保羅被她弄到厭煩了的時候,就奉主的名吩咐那鬼出來。他沒有禱告主。我們要想這一個人不屬靈,這一個人單獨行動,這一個人沒有尋求神的旨意。但是保羅奉主的名趕鬼,鬼是被趕走的。實在問題是你怎樣活在神面前,你是不是站在那個地位上。如果你是站在那個地位上,就要看見,主的名字是在你手裏。奉主耶穌的名不是句空話,奉主耶穌的名乃是你能用那一個名,你能用那一個名來作工,來趕鬼。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裏,主打發門徒出去。那時主還沒有升天,不過主是站在升天的地位上作的,所以主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墜落,像閃電一樣。」門徒出去作工,主耶穌並沒有一同出去,可是他們把主耶穌的名拿了去。後來門徒歡歡喜喜回來對主說:「就是鬼也服了我們。」因甚麼?「因你的名。」主的名在他們手裏的時候,權柄也在他們手裏。所以主耶穌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弟兄姊妹,你看見麼?你能用主耶穌的名來對付仇敵一切的能力。真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神將主耶穌的名賜給我們,就是神的信託。

 

{\Section:TopicID=149}神所發生的效力】我們還看見一件事,就是主耶穌的名不只給我們來對付人,叫人得救,叫人得醫治;主耶穌的名也不只給我們權柄來對付鬼魔,吩咐鬼從人身上出去;特別寶貴的,就是主耶穌的名叫我們能到父面前去對父說話,父不能不聽。在約翰福音第十四、十五、十六這三章聖經裏,三次說到主耶穌的名的事。我們恭恭敬敬說這一句話,主耶穌的膽子頂大!主怎麼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3~14)。哦,這一個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一個名,叫天上、地上和地底下所有的口都得稱祂為主,所有的膝都得向祂跪拜!並且這一個名在神面前有力量,神尊重這一個名,所以你奉這個名的時候,神必聽。主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棟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又說:「到那日,你們甚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3~24)。弟兄姊妹,你想想看,有沒有一個應許比這個更大?

      再說,甚麼叫作奉主耶穌的名禱告?奉主耶穌的名禱告,意思就是對神說:「神阿!我靠不住,我沒有用處,但我是奉主耶穌的名。」比方:你打發人送一封信給你一個朋友,叫他把你存在他手裏的一筆錢交給來手。他看一看簽的名是對的,就把那一筆錢交給那一個人拿去了。對不對?對的。他是不是把那一個送信的人叫進來,問他說:「你讀過書沒有?你的家境怎樣?你家裏的人怎樣?你脾氣怎樣?」不。他不管這個人如何,他只管簽名是不是他朋友簽的。送信的人是奉他朋友的名來的,是他的朋友信託這個人。阿利路亞!奉主耶穌的名站在神面前,就是說:不是因我自己,是因主的名;不是因我所是的,也不是因我將來如何,乃是因主的名。許多人的禱告,都是盼望將來得;許多人的禱告,是盼望再過幾個月、幾年得;因為許多人盼望過幾年能更好一點,因更好一點的緣故,所以禱告要得答應。但是,你要看見,你所以能禱告,是因祂的名,不是因你自己的名。另一面,你就要完全拒絕你的肉體。我們需要奉主耶穌的名。我們在這裏所有的地位是因祂。我們站在神面前是因祂,不是因我;不是因我的義,乃是因祂的血;不是我的意思,乃是祂的意思;我們是奉主的名。

      弟兄姊妹,認識主耶穌的名是一個啟示,不是一個道理。總得有一天,神開你的眼睛,叫你看見這一個名字的能力,看見這一個名字的偉大,看見神將這一個名字交給你是何等希奇的事。神將祂兒子的名交給你,然後你在神面前才能說:「神,我奉你兒子耶穌的名。」這意思就是說:「神,你相信我,你信託我;我所作的一切事,神,你得在背後負責。」弟兄姊妹,這個名字是擺在你手裏,為對人、對鬼魔、對神,你就必須看見,我們應當活出甚麼種的生命來,才能有能力用這個名。因此我們天天要學習知道甚麼叫作十字架,然後才能用這個名。弟兄姊妹,請你記得,十字架和這個名是分不開的。但願主叫我們因為十字架作工夠深的緣故,知道怎樣用這個名在人的身上,知道怎樣用這個名對付鬼魔,知道怎樣藉這個名來到父面前祈求。但願主給教會對於這個名有豐富的知識,在今天讓這個名能恢復它的地位,能恢復它的權柄,能恢復它的能力,好叫教會因主的名得屬靈的富足。―― 倪柝聲《祈禱與讀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