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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靈感與啟示

 

我們的默想與論述漸漸深入,要接觸到靈感和啟示的問題上去了。

誰真正相信禱告,又認識禱告,他就不可能回避這一門重要的真理。

關於靈感和啟示,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什麼叫靈感?什麼叫啟示?

(二)蒙靈感和受啟示的根據是什麼?

(三)尋求靈感、引導、啟示應有何種條件?

(四)如何鑒別靈感和啟示的真假?

(五)怎樣纔能老練起來?

倚靠主的恩助,簡單說明如下:

(一)什麼叫靈感?什麼叫啟示?

靈感就是聖靈對人的感動,但是他有廣義、狹義之分。就廣義說,一切出於聖靈的感動或工作都叫作靈感,啟示也是靈感的一種。就狹義說,靈感是指聖靈在人心中的運行、感化、啟發、教導、照亮;而啟示則是特殊的,超越的,是聖靈工作的高級階段,是他賜給信徒的深層經驗。

靈感臨到人,有時候人自己清楚知道。也有時候,靈感來到時,卻不知道是聖靈在感動自己,只當作自己的思想、意願、情感和志向在起作用,試舉例以明之:

路加福音第二章裏記載了一件事。當時耶穌已經降生了。“在耶路撒冷有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他得了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路225—26)。這裏說,西面“得了啟示”。由於啟示,他才清楚知道(靈中有確知、有把握),必要在離世之前看見神所立的主基督來到世上。請注意,這裏《聖經》所用的詞是“啟示”而不是“感動”。但是,接下去,到二十七節,經上說:“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了,雙方巧然相遇了。這裏《聖經》不用“啟示”這個詞而用“感動”二字了。《聖經》用字的差別,顯明《聖經》在屬靈的事上用字的嚴格性和嚴肅性。對我們說來,真覺滿了滋味,滿了教育。“得見基督”是西面從聖靈“啟示”而知的,是滿有把握的。至於“進聖殿裏去”,西面只是受感要進去,未必清楚知道這一次就可以見到基督。但既然出於聖靈,奇妙巧合的事就出來了……這一類的經歷在聖徒中間,在神的僕人中間,直到今天,仍然可以找到。

上述例子是把“啟示”和“靈感”分開來描述的,“靈感”是狹義的。再看一例,說到靈感是指廣義的,是包括啟示在內的。

啟示錄第一章十節記著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示每拿……那七個教會’。”這裏的話和以後的記載全是啟示的性質,但《聖經》卻用“聖靈感動”這一說法來描述它。

我們再看保羅對於“啟示”二字的用法。他十分重視其特殊性和超越性。例如他說:“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乃是從耶穌基督的啟示來的”(加拉太111—12)。他又說:“那把我從母腹中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加115—16)。在另一處,保羅又說:“……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弗33)。他也曾對哥林多信徒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就是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在樂園裏聽到奧秘的話語(參林後121—4)。於此可見“啟示”二字具有特殊和超越的意義,與一般的感動,不可相提並論。這對於我們站講臺為主說話、為主作證的人,特別需要注意,要求嚴格看待,不隨便使用“啟示”二個字,使屬靈的事不致失去其應有的光彩……

(二)蒙啟示的聖經依據是什麼?

在聖經中,受聖靈感動、引導、啟示等類的話和事,時常出現。就我們方面說,最多談到的是“引導”,其次是“靈感”。至於“啟示”,說得最少,見證得也最少。從眾教會和眾信徒的靈性光景看,這是正常的,是符合實際的。

然而,經上既有吩咐又有應許,神的兒女是可以操練到一個地步而從神接受啟示的。這並不是什麼過分或過於希奇的事。有神的教導和應許為證: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使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弗117)。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信實可靠之言)指示他們”(詩2514)。

聖靈的啟示具有一種特殊的高效力,能使人“真知道神”。這是以弗所書一章十七節特別指出的。啟示的恩典與別的聖靈恩典相比,無疑是特別珍貴的。沒有第二個恩典比啟示更能造就人,使人清楚地認識神。通觀全部《聖經》可以證明,我們這些話是言之有憑、持之有據的。

但是,我們方面必須樂於親近神,在實際事情上甘心接受聖靈和十字架的對付,這才有可能得到這個恩典。你去讀以弗所書一章十七節,可以看見二個特別耀眼的字:一是“求”字,二是“賞”字。“求”是虛己追求,“賞”是神悅納了,就把你所要求的“賞”給你。看了以上的各處經文之後,人得啟示的《聖經》依據就清楚了。

(三)受啟示的資格與條件如何?

領受聖靈啟示,究竟應具何種資格?應有哪些條件?首要的資格就是悔改歸主,重生得生命;在生命的關係上作神的兒女。重生以後,“人靈”復活了,纔可以同“神靈”交往,也有可能“交得通”。說資格,這就是最起碼的資格。但是,並非所有的兒女都在實際中得到啟示,這就需要進一步的條件。這裏提三個條件:一是建立虔誠的信仰,二是力求聖潔的德行,三是常有認真的祈禱。

信仰上的虔誠就是對所信奉的神懷抱一顆敬畏和誠懇的心。有了這樣的心,人纔能對神、對事產生出合宜的態度;神也因此對他產生悅納的心。對於這等人,神要在必要的時候說出必要的話。這就是經上所說的“啟示”。神曾說過一句非常甜美的話:“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1817)?這就是虔誠生活能夠帶給人的福分和賞賜。

接著就是德行的問題。以信為本的德行,在神眼中極受重視。聖潔的天父要求有聖潔的子女。神品格上的聖潔使他無法同汙穢的人交通。屬靈的交通線對於不肯悔改離罪的人是封鎖著的。你要神指引你,甚至清楚地啟示你,你就非自潔為聖不可。

得啟示的第三個條件就是認真細心的禱告。一個愛好同神禱告對話的人,神才樂意同他對話。禱告必須是認真的,細心的,才容易見效。認真就是不隨便,當作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來做;細心就是不疏忽,集中一切在靈中,去領悟並分辨所受的感動是何意義?是否正確?這是因為區別是非、正邪、真假、乃是誠實基督徒的當然責任。

以上三個條件準備好了,履行好了,當神看為必要時,他就會按照他的智慧答應你所求的啟示。

然而,不少經驗又表明,神是不隨便發出他啟示的。大衛曾為此而感到煩惱,他說:“耶和華啊!……不要向我緘默。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既是痛苦,又不能作必要的事)”(詩281)。這裏往往有一個等候的問題,因為神對我們說話,指引,有他智慧的時間和方法。神如果喜悅用別的方法叫我們明白他的旨意,我們豈不也應當說“阿們”嗎?不少時候,或者說,更多的時候,神是用他的手作給我們“看”而不是開口說給我們“聽”。

(四)如何分辨靈感的真假?

關於分辨靈感和啟示的真假問題,是一個重要而嚴肅的問題。這關係到信徒個人靈性的得失勝敗,關係到四周肢體所受的影響,更重大的是關係到基督福音的聲譽和教會在社會上的形象。

我們先要樹立幾個基本而嚴正的信仰態度:

(1)耶和華是真理的神,凡是真實的,可敬的,美善的,能造就人的,都是神所喜愛的。因為神原是眾善之本,又是眾光之父。

(2)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愛慕真的,經歷真的,見證真的這就叫基督徒,這也是基督教。

然而古今教會都不免有“閒雜人”,要求教會的牧人和管家加以關注、提防、糾正、引導。必要時可以告訴信眾遠避不肯悔改的敗類,免受迷惑。至於誠實的信徒在追求中出現偶發的錯誤,把“錯覺”當作“靈感”,教牧者只宜用真理和經歷循循善導。信徒自身也要虛心反思,這就大有益處了。

市場上出現假藥當然不好。但是,這恰恰證明市場上已經有了真藥、良藥,所以才有假的出來冒充。為什麼有假先知、假師傅、假信徒、假靈感、假方言等事發生?正因為先有真的存在,而且他們受人敬愛,為此閒雜人中心術不正的就出來冒充、欺騙,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但主的教會永遠有責任堅持真的,反對假的。“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這個有益的教導,正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在聖經裏,我們常常讀到這一類的話:“耶和華說”(耶231),“耶和華對我說”(賽8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14,結341),“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徒189)……這說明舊約先知和新約使徒都有聖靈指引和啟示的經驗。到今天,情況是否改變了?是否神不再願意對自己的僕人和兒女賜下這一類恩典了?顯然不是這樣。我們的難處在於深入廣大信徒群眾不夠,我們自身的靈性建設也趕不上我們所敬重的先輩。我們的調查瞭解也不夠。此外,還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把我們搞糊塗了。這就使教會在屬靈事上的貧窮漸漸變得深重起來。於是只得以外形的熱鬧代替生命的供應。我們幾乎把教會歷史上的珍貴遺產、靈性財富,漸漸淡忘了。讓我們大家為教會為自己敲起警鐘吧!

我們回到主題上來:如何辨別靈感和啟示的真假呢?

一是要鑒別靈感來源出於何方。人所受到的感動,不外三個來源:來自本身,即自己生理、心理因素所造成的感覺;來自撒但的幹擾、欺騙。它以魚目混珠之法欺蒙不明真理的信徒,使其信以為真;來自聖靈。我們懂得這三個來源之後,就便於檢驗所受的感動,看它究竟來自何方。只有來自聖靈的感動,才配稱為真實的靈感。其特點是:清潔高尚,符合經訓,又能被事實所證明。再說一遍:總不要輕易用“啟示”這個詞。

二是尋求時的方法問題。尋求聖靈的感動和能力以及神的旨意,乃是教會的正統信仰。但是,方法如何呢?對不對路呢?有的地方,以鼓動情感之法“推動”信徒追求聖靈的恩典,犯了“靠聖靈入門,又靠肉身成全”(參加33)的毛病。錯誤的方法會把人帶入錯誤的境界;不可不慎。即使是較好的教會,如果驕傲自滿,給撒但留下機會,也會造成很大的損害。這也是值得注意和警戒的。

三是驗證的必要。凡是出於聖靈的,聖靈自己會讓我們看見美好的結果:應許會實現,豫言會應驗,安慰會見效。如果出於人意或撒但,即使一時能蒙蔽一些人,但不需要多久,一切都會敗露。

有經歷而又謹慎的牧人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41),應當效法先知撒母耳的工作方法。《撒母耳記上》十九章十八至二十節的一段紀事大可一讀。那裏有一句十分重要的話,說:“有一班先知都受感說話,撒母耳站在其中監管他們。”當時有先知學校,類似今天的神學院校。當時的學生由於在先知學校跟從先知,因此民間也稱他們為先知或先知門徒。他們在先知帶領之下,也有受感說話的事發生,撒母耳作為忠心的師長、牧人、先知,自己又有經驗,就在學生中“監管他們”,一面觀察、分辨,一面指引,幫助。這是一個極好的榜樣。我們也要觀察,分辨,什麼是靈感的感動,什麼是情感的感動,什麼是撒但的幹擾和欺蒙。

此刻,以列表對比的方式說明聖靈感動和邪靈挑動的分別。

下面的列表對比,只是概略地說明“聖靈感動人心”和“撒但挑動人心”的分別。

至於聖靈啟示人,既稱作“啟示”,就不是漸進的,而是一次性說清事情,或應許事情的。如果事情需要分期分次的說,那麼,在發出每次“啟示”時,也仍然是一次說清而決非含糊的,朦朧的,或難以明白的。亞伯拉罕和摩西以及以後的先知的經驗都是如此。“啟示”的特色就是明朗、清楚,使人能夠把握得住。

就經驗看,蒙“聖靈感動”的例子多,得“聖靈啟示”的例子少。這是因為我們的“靈交”和“靈覺”不是常常處於理想的水準上。我們既非神人,又非先知,我們是常人。然而,在祈禱上勤奮操練的人,則或早或遲、或少或多的會享受到聖靈所賜的這個殊恩,這又是一些人所經歷著的事實。

或問:啟示既是清楚明白的話,為何有的先知豫言和《啟示錄》一書使人感到難讀又難懂呢?讓我簡單答復:因為:(1)我們自己不是啟示的直接領受者。(2)豫言又是講論未來的事,今日預解它、預知它,其難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3)不少豫言又多用象徵,意多含蓄,今日讀它,解它,自非容易。那些奧秘性的豫言或啟示需要新的啟示去懂得它。這就需要真正的光,新鮮的光了。而我們的光往往是很不夠的。

 

聖靈的感動、感化

撒但的激動、挑動

1.往往是漸進的。

往往是突發的。

2.常在安靜之時進行。

2.特愛在人急忙、慌亂之時作工,有時且要製造慌亂。

3.來勢大多緩和,便利人辯別是非、正邪。

3.來勢大多猛烈,挑動人的邪情。

4.一次比一次明朗有力,(彼得在約帕房頂上見異象為例)

4.一次比一次狡猾詭詐,變換引誘手法。(耶穌在曠野受試為例)

5.使人思想清明。

5.使人思想混亂。

6.要人慎思明辨。

6.迫人立刻行動。

7.如日光照亮,越照越明。

7.如洪水氾濫,淹沒思考,淹沒禱告。

8.謀求榮主益人,又造就自己。

不顧是非榮辱,只求滿足私欲。

9.時常對人說:“不可、不可”;“應當、應當”,教人尊重自己身份。

9.時常對人說:“未必、或者、不一定”、“偶犯一次不要緊”。

10.使人看到犯罪之危害。

10.誘人思慕犯罪之快樂。

11.人若跌倒,悔改回頭,仍賜平安與安慰,進一步敬愛救主。

11.人若跌倒,立刻放大罪行,進行控告,使人灰心,遠離救主。

12.以教導人遵行主旨意為總目標。

12.以引誘人擺脫主旨意為總目標。

 

(五)怎樣纔能老練起來?

駕駛員的技術是在駕駛中進步的,游泳者的技巧是在游泳中提高的;同樣,對於屬靈的事也只能在實踐中進步、提高、老練起來。對於靈感,對於啟示,對於神的直接認識,也都只有在禱告的實際操練中,纔能得到,纔能漸漸熟練起來。我們這樣說,也只能是戰戰兢兢地說。

明眼人都會承認,對於神的直接認識,是歷代教會的第一需要,而今天則具有更大的迫切性。

為了福音真理的純正,為了“教會子孫後代”的真正幸福,我們呼籲,再次傾聽先知的呼聲:“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何63)。再要側耳聽聽神自己的歎息聲:“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12—3)。

如何能使自己在靈感的事上漸漸進步、熟練起來?上文《內變與外變》是有用的實踐參考,不妨回過頭去,重新溫習,再次對照。千句話,萬句話,合成一句話:將你自己交給你所信奉的神,進入神的話語,按照神所說的來要求自己,造就自己。他知道如何培育、修理、雕刻每一個把自己交給他的人。讓我們說:樂於上進的人有福了。

請用禱告的心調和在上面的話語裏,等你禱告完了,再用歌喉唱出下麵的話:

“求主使我進深,我願登峰造極;

賜我智慧的靈,領我深入真理。”

(讚美詩第315首)

我們默想“祈禱的操練”,已進入最後篇幅,求主賜下更多的恩典。我們恭敬仰望他。── 盛足風《祈禱的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