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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浸歸入祂的死

 

讀經: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羅六2~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

「所以我們藉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羅六4)

 

      受浸是埋葬,埋葬的條件是甚麼呢?那就是死。我們受浸不是為了產生出死來,受浸決不是產生死,而首先是我們死了,所以我們來受浸。我們已經像嫁接那樣接到基督裏。這就像處理一位外國護士的皮膚把它移植到一位中國婦女臂上,那就成了那位中國婦女身上的一部分一樣。雖然接上去的皮膚顏色不一樣,卻能有一樣的感覺。我們是那麼完整地接在基督裏,叫我們永不能跟祂分離。凡是發生在祂身上的,也要發生在我們身上,凡是關係到祂的,也關係到我們。祂的每一個感覺,每一個反應,每一個動作也是我們的,因為我們已經被移接到祂的裏面了。

      這個移接是在十字架上發生的,在那裏,神將我們放進基督裏。「你們得以在基督耶穌裏,乃是出於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貧窮、軟弱、庸碌、有限、貧困、無用、污穢和渺小的我們,竟然被移接到偉大,豐富、能力、權能、成功、榮耀、聖潔、得勝、完全的基督裏。我的生命徹底地、完全地、整個地失去在祂裏面。我不再離開祂而活,除了在祂裏面之外,我沒有別的存在,我已經與祂同死,不再是我活,乃是祂活在我裏面。―― 倪柝聲《與主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