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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浸是向神作出的回答

 

讀經:

「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裏海裏受浸歸了摩西。」(林前十1~2)

「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羅六3)

 

      在這三處經文裏,我們要看受浸的意義。浸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良心,藉耶穌基督復活」(彼前三21另譯)。因為這是詢問和要求有一個對神的無虧的良心,所以受浸就是向神作出的回答。因此神必然是問一個問題,對於祂的問題的回答,乃是一個行動,那個行動就是受浸。神問的問題,也是用一個行動──十字架──來提出,我們這樣相信是合理的。神向信徒所問的是以下三個部分的詢問:()你們注目望十字架,我的兒子為了你們的罪釘死在那裏,你們對這件事作甚麼反應?()我已將你們包括在基督的死裏,你們已經同祂一起在那裏釘在十字架上;對此你作出怎樣的回答?()這麼奇妙的一位救主已經賜給你們了,你們今後對祂的態度要怎樣?

      受浸是對這問題的三個部分的回答,受浸是對十字架的回答。第一點,神將我們的罪和世界上最壞的人放在耶穌這位世界上最好的人身上,耶穌的血洗去我們所有的罪,對此我們該怎樣表示呢?我們的回答是:「給我施浸。」受浸是在關於罪的事上有一個無虧良心的回答。如果一個人去受浸,他就必定曉得耶穌的血洗去了他一切的罪。神將一個代表一切的東西──十字架──放在我們面前;而我們也放一個代表的東西──受浸──在祂面前作為我們的回答。受浸是以一個具體行動作為我們向神的反應,雖然我們不說甚麼,但是神明白,天使明白,連撒但也明白。這個公開承認的行動達到神的面前,神也悅納它。

      第二點,神已經宣告,不只是我們的罪,並且祂還已經把我們這些人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是全然敗壞並且十分有罪的,因此祂對我們除了在十字架上將我們了結之外,就不能另外再作別的。對此,我們作何反應呢?我們的回答還是受浸。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了,我要受浸來顯明我是受浸歸入祂的死。我從裏到外都是敗壞邪惡,我半點指望都沒有;為此,我必須被消除。感謝神,在基督裏我死了,我已經了結了。

      再就是第三點,我的罪的問題,以及我自己的問題,已經藉血和基督的死得到了解決。(因為祂的血已經洗去了我一切的罪,祂的死已經把我消除掉了。)那末從今以後,我對基督的態度該當怎樣呢?我再一次將受浸作為我的回答。因為在受浸這件事上,我是受浸歸入基督,從如今起,「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加二20)。基督作甚麼,我也作甚麼。祂的一切成了我的一切;祂的能力成了我的能力;祂的榮耀也是我的榮耀。祂所是的一切,祂所作的一切都成了我的,更成了我真正的生命,我們(我與基督)已經成為一。沒有一人再能看見我;所能看見的只有祂。

      受浸進入基督。對於這樣的一位救主我該當怎麼樣呢?從今開始,我的生活應當怎樣呢?我的回答是確定的:從這時刻起,基督成了我的目的、我的標竿、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只為祂活,再不為世界活,再不為自己活。而只完全、專一地為祂活。受浸就是加略山的「再版」,受浸是我個人版的各各他。―― 倪柝聲《與主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