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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死的人脫離了罪

 

讀經:羅馬書七章六節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人犯的罪有些是在人的外面,是外在的罪;有的是在人的裏面,是內在的罪。有些是一個人外在生活的罪,有些是良心上的罪。在神的亮光照明我們之先,我們不能知道罪真正是怎樣的。亮光來了,我們的良心於是睡醒了,而開始覺得罪的可怕。現在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是邪惡的,是滿有許多罪行的;然而我們是無力無助的人,因為罪轄制了我們。我們起首感覺到自己的可憐,而渴望蒙赦免得拯救。這是我們面向救恩的第一步。由於聖靈的光照,我們看見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因此天門已經向我們打開。這是羅馬書一至五章。

      但是許多人只經歷了一半的救恩,因為他們只曉得神赦免了他們的罪,洗淨了他們的良心,卻不曉得祂也已經打破了在他們生活中的罪的勢力。他們不曉得他們生活的根本問題不在於他們做甚麼,而是在於他們自己是甚麼。這就好比一枝會漏水的自來水筆,你只是揩掉漏出來的墨水,卻不去止住那個漏,那是沒有用處的。我們設想毛病出在我們所處的不良環境,毛病出在我們所受試探的強大,毛病出在我們的不小心、不儆醒,或者以為毛病出在對自己太隨便;然而事實正相反,問題不在那些上面,問題是在我們自己。因為我們自己是錯的,我們這個人是錯的。我們的「己」是有罪的。這就好像若是我們的口袋有洞,裝在口袋裏的東西自然會掉出來。這不在乎你留心不留心,而只是因為口袋有洞。同樣,我們犯罪不是因為受試探、不小心;我們犯罪乃是因為那正是我們所是的實情,我們是有罪到極點的人,所以我們犯罪。

      羅馬書一章一節到五章十一節論到外在的罪也就是良心上的罪。神怎樣處理這些罪呢?祂用耶穌的血不但贖了我們的罪,也洗淨我們的良心。然而血並不洗淨我們的舊人或者說天然的生命。我們的舊人是判定了要死的。它不能被洗淨,因為它太朽爛、太邪惡、太不可救藥了。如果一個東西還能修補改善,還能建造鞏固,那我們就要去做。及至它已經到了全然無望的情況,那我們就要開始將它扔掉,而去得一個新的。我們的舊人連同它的心和它的天然生命是遠不能修理、修補或者改善一點的。因此神只是完全地拋棄它,而以一個有新心和祂自己的生命的新人來替代那個舊人。

      既然我們不能被修理好,也不能被整頓的,那為甚麼我們還不放棄我們的努力呢?我們必須來到一個地步,讓我們看見再作任何嘗試都是無用的,因為我們試過了一切可能的方法,但是舊的生命仍然爆發出來,它仍然顯出它是一直犯罪的。那時,我們才承認我們是極其有罪的──天然就是這樣的,生來就是這樣的,是徹頭徹尾地極其有罪的。不看到這一點,我們就不能蒙拯救。我們不僅僅是有罪的,滿了諸般罪惡的,而且我們有一極其有罪的性情,在我們裏面有一個不能不犯罪的律;除了犯罪之外,它不會做別的甚麼。因此不光是我們做錯了,而且我們就是錯的。罪是甚麼呢?罪就是在我們裏面的舊性情。

      因此死是唯一的使人出來的路,「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死是唯一的叫人從己裏面出來的出路。死是把人從罪的能力裏救出來的唯一的路。一個死了的人是下再犯罪的;說謊的人不再說謊,偷竊的人不再去偷,急躁易怒的人不再動怒。可是我們要曉得物質身體的死並不能使人脫離罪。那個在陰間的財主還是藐視輕看拉撒路,他毫無改變,他的罪在另一個世界裏,理所當然似的繼續下去(看路十六19~31)。只有「舊人」的死才帶來一個完全的改變。這個死是一個奇妙的、奧祕的、榮耀的、奇蹟般的死,因為它把一切都改變了,身體的死所不能作的,這個「舊人」的死卻作成了。沒有這個死,人無法從罪得釋放。沒有它就沒有得勝。但是有了它就有了豐滿的、完整的救恩,因為它廢去了舊人;那就是說它廢去了我。

      這個是怎麼來的呢?感謝神,它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作成了的。神已經把我包在基督的死裏面,祂已經作到就在基督的十字架那裏將我處死了,並且我的被處死已經表演出來了,那就是受浸所表示的。當一個人受浸的時候,這個浸的全部意義就是他這個人已經包括在基督的死裏,在十字架那裏,他已經被除掉了,這就是他的見證。主阿,求你使我看見這個。―― 倪柝聲《與主同死》